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
A. 依法治國和以法治國是否截然對立
(1)民主社會也並不一定都是法治社會。(2)同樣,法治社會並不一定都是民主社會。(3)當然,民主與法治並不是截然對立的。二者在一定條件下是可以統一的,這也正是現代法治所追求的目標。(4)法治將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為民主創造一個可操作的、穩定的運行和發展空間,把民主容易偏向激情的特性引導到理性的軌道,為民主的健康發展保駕護航;民主為法治注入新的內容和動力,使法治為保護人權、自由,促進人的幸福生活服務。(5)沒有法治及相關的意識形態建設,民主政治無法立根,甚至會走向反面.(6)法治的確立有助於培養與民主相適應的思想、民情和道德。(7)法治是實行民主的首要條件。(8)在沒有民主的情況下,政策和法律就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在法治社會中的法必須是民主的法,必須是保護公民權利的法。民主與法治都是人類文明進步所一直追求的價值目標。人們不能拋開民主片面地強調法治,更不能因一時的沖動而使法治受到毀損。尤其是對我國這樣一個缺乏法治傳統的國家,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才是民意所在,才是最大的民主。為此,民主必須體現其法治的要求——樹立法律權威,確立法律信用;而法治也同時體現其民主要求——權力分立,權利保障。民主只有在法治的引領下才能有序穩定的運行而不致脫軌。這樣,民主與法治相互結合、相互促進,我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才能真正得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得到最終保障。
B. 辯論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 以德治國 人治的區別
依法治國是按照法律規定來治理國家,以法治國是以法律為依據治理國家,以德治國以教育手段提高品德,達到治理國家的目的,人治是用權力治理國家。
C.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的區別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意思一樣,但現在規范的叫法是依法治國。
D. 中國現在是依法治國和以法治國
依法懲治不能凌架於法律之上的弱勢群體.
適度減少對國家機關或機關個人合理捐贈財物者的刑罰.
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空話為基本依據,以國家暴力機構日益下降的執法素質為主要准繩,實行以法治國.
E.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有何不同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內涵卻有本質的區別。「版以法治國」是說用法律去治權國,法律是一種用來治國的工具,這是傳統的管理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國家機關,是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治理的對象是人民群眾。「依法治國」是說治國必須依法,即治理國家的方式方法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是現代的控權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人民,治理的對象是有可能濫用國家權力的當權者。可見,「以法治國」的實質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吏」。
F. 以法制國」,與「依法治國 有什麼不同!
前者,法律是治國者的工具,他們可以置身其外;後者,治國者也與平民一樣必須受法律的約束。
G.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
依法治國其實強調的是人依照法律治理國家。
以法治國強調的是法,用法律來衡量一切事物的對錯是非
H.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人民當家作主」與「人民當家做主」有什麼區別,這種區別有什麼意義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內涵卻有本質的區別。「以法治國」是說用法律去治國,法律是一種用來治國的工具,這是傳統的管理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國家機關,是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治理的對象是人民群眾。「依法治國」是說治國必須依法,即治理國家的方式方法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是現代的控權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人民,治理的對象是有可能濫用國家權力的當權者。可見,「以法治國」的實質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所有人」。
I. 依法治國與以法治國的區別與聯系
「以法治國」與「依法治國」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其內涵卻有著本質的區別。「以法治國」是說用法律去治國,法律是一種用來治國的工具。這是傳統的管理主義的法律觀念。這種「法治」,主體是國家機關,是手中掌握權力的人,治理的對象是人民群眾。而且「以法治國」有法律工具主義的嫌疑。國家的管理者如果把法律當作手中的工具,則有可能任意改變這一工具,或者濫用這一工具。因此,這種觀念的實質是法制而不是真正的法治,甚至是人治的另外一種表現形式。「依法治國」是說治國必須依法,即治理國家的方式方法必須依照法律的規定。這是現代的控權主義的法律觀念。在依法治國的觀念下,國家的管理者必須依照人民按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制定出來的法律來行事,並且不得違反這樣的法律。這種「法治」,主體是人民,治理的對象是有可能濫用國家權力的當權者。可見,「以法治國」的實質是「以法治民」,而「依法治國」的實質是「依法治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