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不得適用死刑的罪犯有
㈠ 試述我國刑法對死刑適用的限制。
刑法總則關於適用死刑的限制性規定主要表現在:
(1)限制死刑適用條件。即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所謂罪行極其嚴重,是指犯罪行為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為巨大。
(2)限制死刑適用對象。即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3)限制死刑適用程序。即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限制死刑執行制度。即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2年執行。
㈡ 不適用死刑情形
1、適用條件限制。刑法第48條第1款:「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所謂罪行極其嚴重,是犯罪的性質極其嚴重、犯罪的情節極其嚴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險性極其嚴重的統一。
2、適用對象限制。刑法第49條:「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條增加1款作為第2款:審判的時候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適用犯罪性質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適用過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適用程序限制。刑法第48條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關於死刑案件核准問題的決定》規定,因殺人、搶劫、強奸、爆炸、防火等罪行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不必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執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條第1款:「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㈢ 不適用死刑的對象有哪些
㈣ 哪些情況罪犯不適用死刑
「不適用死刑的主體包括:1、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2、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3、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㈤ 依法不適用死刑的罪犯有哪些
呵呵 我是一個學法律的學生 回答也許不全面 僅供參考哦
您看到的七十五歲以上者不適用死刑是今年《刑法修正案(八)》裡面的相關修正 關於刑法修正案八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已通過,但未正式頒布。現正掛在人大網上,向公眾徵集意見,時間截止到9月30日。
關於75歲以上罪犯不適用死刑
草案完善了對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從寬處理的規定。對老年人犯罪,草案增加規定,對已滿75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緩刑條件的,應當予以緩刑;已滿75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正文內容是這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草案)
一、在刑法第十七條後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三、將刑法第四十九條修改為:「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在現行刑法裡面是這樣的:
刑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也規定,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時,發現罪犯正在懷孕的,應當停止執行,並且立即報請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據《刑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人民法院審判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和《關於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中,明確了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的時間應包括在審判時和審判前被羈押的二種情況。
但司法實踐中對以下二種情形,由於刑法和司法解釋未涉及,給司法機關認定帶來困難,即:(1)、在審判前被採取強制措施時因婦女正在懷孕而沒有被羈押,被採取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對這種情況是否適用死刑?如果適用死刑,那與立法的本意不符,況且這種沒有被羈押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第二款「對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可以採用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的辦法」,但沒被羈押與被羈押實際上沒什麼本質的區別,只是因為考慮到婦女懷孕的因素而沒有羈押。如果不適用死刑,又沒有具體的法律規定可依;(2)、在偵查機關立案後已懷孕,並在進入審判階段前分娩完的婦女犯應當判處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如果適用,那顯然也與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適用,同樣沒有法律規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院《答復》和《批復》中只答復了流產的情況,且我國已取消了類推制度,已經分娩也就無法參照已經流產的情形適用《答復》的規定。
㈥ 不適用死刑的是
不適用死刑的情形有:
1.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由於其生理和心理發育尚未成熟,社會閱歷、社會經驗也有限,從充分體現保護青少年和人道主義的角度出發,規定對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2年執行。是否已滿18周歲,是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的年齡界限,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一律按公歷年、月、日計算實足年齡,必須是過了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認為已滿18周歲。
2. 對於在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這主要是出於人道主義考慮,不能因其母親犯罪而剝奪胎兒出生的權利。「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審判的時候,被告人是懷孕的婦女,也包括審判前在羈押受審時已是懷孕的婦女。因此,對於犯罪的懷孕婦女,在她被羈押或者受審期間,無論其懷孕是否屬於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也不論其是否自然流產或者經人工流產,以及流產後移送起訴或審判期間的長短,都應視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能適用死刑。
對於犯罪的時候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即使這兩類人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也不應適用死刑。
什麼是死刑?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而遭受這種剝奪生命的刑罰方法的有關犯人通常都在當地犯了嚴重罪行。
㈦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下列人員中哪些人不適用死刑
A,B,D
你說的答案是對的.
刑罰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
死刑。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後,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
審判時已滿16歲不滿18歲的人,自然犯罪時也不滿18歲.羈押期間不會懷孕.但是,凡是有羈押期間懷孕的事實,就不適用死刑.
只給B答案是正確的, 這個多項選擇題出的不規范.
㈧ 依法不適用死刑的罪犯有哪些
犯罪時不滿18周歲、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和年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
㈨ 依照我國刑法,不適用死刑的罪犯有
選ABC。刑法總則第49條和第50條。
D項是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不選。刑法總則第內1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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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容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已於1998年8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10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998年8月13日起施行。
1998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懷孕婦女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審判時是否可以適用死刑問題的批復
(1998年8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10次會議通過 法釋〔1998〕18號)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8〕40號《關於審判時對懷孕婦女在公安預審羈押期間自然流產,是否適用死刑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懷孕婦女因涉嫌犯罪在羈押期間自然流產後,又因同一事實被起訴、交付審判的,應當視為「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依法不適用死刑。
此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