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認識
全面推進依法行抄政的指導思想,是指導全部行政活動的理論體系,是各級行政機關運行和活動的理論基礎。《綱要》在總結我國近年來推進依法行政經驗的基礎上,確定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即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必須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執政為民,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推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② 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有什麼重要意義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針對當前政府履行職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深刻闡釋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務,對於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2004年國務院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此後又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有力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進程。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所謂法治政府,就是行政主體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這一方面要求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行使行政權力,防止權力任意擴張,行政行為的主體、許可權、依據和程序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范,做到不越權、不濫權;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職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都要履行到位,該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不失職。同時,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積極回應社會公眾的需求和關切,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事不避難,敢抓敢管,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至關重要。
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法治建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更加註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我國80%以上的法律法規是由行政機關執行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法律實施的重中之重。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是各級政府的神聖職責。只有作為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者的各級政府充分發揮引領和表率作用,帶頭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做到所有行政行為都於法有據、程序正當,才能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使人們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形成全社會對法律的信仰,從根本上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的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加快轉變職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把精力主要放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實現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政府具體哪些該放、哪些該管,可以行使哪些權力,應當承擔哪些責任,最終要通過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只有這樣,才能對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作出清晰界定。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迫切需要。
公信力和執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也是執政黨執政能力的具體體現,關乎人心向背、事業興衰。當前,各級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有距離。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違法違規、失信於民、政令不暢、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下決心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強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政府只有自覺接受法律約束,行使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並承擔法定責任,才能樹立守規則、可信任的良好形象,形成穩定的社會預期,並有效引導其他社會主體的行為。同時,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對上級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執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全力以赴地解決,健全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二、准確把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
堅持職權法定。職權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努力做到政府職權法授、程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
堅持職權法定,首先要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推進政府職責、機構和編製法定化,實現組織法定。《決定》明確提出,「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關鍵。但實踐中,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之外擅自設定權力的情況還比較突出,例如增加審批環節、增設審批事項、違法實行優惠政策、實行地方和行業保護等。因此,行政權力要嚴格實行「授予原則」。各級行政機關無論履行哪一項職能,從行為到程序、從內容到形式、從決策到執行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內運行。
堅持全面履職。全面履職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核心環節。只有各級政府全面履行好法律賦予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才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面履行職能,必須繼續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釐清政府與市場邊界,讓政府更好歸位、市場更大發力、群眾更多受益。
全面履職要求各級行政機關積極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好依法作出的各項決策,維護好、實現好法律體現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能只是被動履責或者消極行政。《決定》指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同時,各級行政機關還必須依照法治精神主動作為,嚴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實施行政管理。《決定》強調,「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當前,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還要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建設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市場監管,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維護經濟社會秩序。
堅持權責統一。權責統一是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政府的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要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權利與義務統一、職權與職責統一,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是現代責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把國家法律賦予的公共權力當作部門權力和個人權力,或者只行使權力不承擔責任的做法,都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堅持權責統一,要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需賠償。它要求行政機關必須對法律負責,承擔因自身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產生的各種法律責任。有權必有責,有權要盡責,不允許存在無責任的權力;用權受監督,監督要全面,不允許存在不受監督的權力;違法要糾正,人員要問責,有健全的行政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有些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運行不透明,監督渠道不暢通,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和行政問責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案不查、有錯不糾、有過不懲的問題還在相當程度上存在。這些問題不解決,就難以建成真正的責任政府。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統一。對缺位、越位、錯位的行政行為都要強化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堅持各級政府履行好各自職責。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的法律制度,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針對改革實踐中存在的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管理權責邊界模糊、職能錯位,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調整主要依據政策性文件,缺少法律約束力和權威性等問題,《決定》提出「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為各級政府更好地發揮各自優勢、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指明了方向。
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就是要求中央政府在逐步減少微觀和具體管理事項的同時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將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關系全國政令統一、維護統一市場、促進區域協調、確保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重大事務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強國家統一管理。中央政府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強化發展規劃制定、制度機制設計、全局性事項統籌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協調等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同時,強化中央在重要領域必要的執法權。
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就是要求把有關省域內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交給省級政府。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就是要求強化市縣政府在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執行職責,更加主動地採取措施,切實解決與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食品安全、市政管理、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市縣政府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界定和明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減少上級政府向下級政府授權的隨意性,切實保障各級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開展工作。
三、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主要任務。
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以規范和控制政府權力為核心的行政法律體系逐步形成,但總體來看,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還不完備。部門職責分工主要通過「三定」規定解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更多依靠政策調整,行政機關職能交叉、機構重疊、政出多門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以外的行政行為尚欠缺程序規定,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較大。
因此,要按照《決定》關於「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的要求,將加快推進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設作為構建規范政府職能履行法律體系的重點,以法定化方式確定政府的權力來源和邊界、機構職責設置與人員配備,把各類行政行為運行的全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形成權職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提供製度保障。
實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決定》提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目前,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已經公開了行政審批清單,全國省級、市級、縣級權力清單也在陸續公布。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梳理政府權力事項,明確政府權力邊界。
除了行政審批事項,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對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職權范圍和程序等進行全面梳理,明晰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這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基礎。對存在權力交叉的事項,各級政府和同級不同部門之間要加強銜接協調,劃清許可權,明確責任。對超越法律法規范圍,通過紅頭文件違法設立的權力事項,應堅決予以取消。對違法實施行政權力的非行政主體,要堅決清理。對應該加強的行政權力也要加強,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
2、編制政府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對政府及其部門的權力設定依據、實施主體進行審核確認,編製成目錄,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政府權力清單之外的權力,一律不得實施,更不得違規新設。政府權力清單要根據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進行動態調整。
3、完善制度,規范政府權力運行過程。
對政府權力行使的程序、環節、過程、責任進行分解細化,並制定相應的政府權力行使標准、運行流程、監督制約制度,防止政府權力行使的隨意、異化和濫用。
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對政府權力的有效監督是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
①加強政府內部監督。行政機關內部應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責任落實,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同時,健全相應的獎勵制度,對績效突出的部門和人員予以表彰。上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②加大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應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依法公開行使職權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使行政權力公平透明運行,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
③嚴格行政問責。要加強行政問責立法,依法規范和保障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
③ 如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本屆政府組成以來,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突出強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准則,並認真貫徹落實,取得明顯效果。國務院制定並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確立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切實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管理方式創新。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基本方式,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依法行政的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願望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必須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進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設。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方式創新。 二是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加強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健全社會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社會事業建設、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深化改革開放,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加強環境治理保護,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制度建設的內在規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范圍,確保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完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有關法規的建議。對違反上位法規定、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改的及時修改,該撤銷的堅決撤銷。 三是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大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專家論證、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確保行政決策真正體現科學發展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堅決防止隨意決策、違法決策,搞各種形式的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除情況緊急的外,作出決策前必須經過聽取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三個環節。提請決策時必須有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合法性審查意見以及決策建議。否則,行政機關不得作出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 四是嚴格行政執法。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規范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許可權,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嚴格執法的問題。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繼續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保障制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搞人情執法、隨意執法。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亂罰款和亂收費,堅決糾正下達罰沒收入和收費指標的做法。進一步完善執法聽證程序、規范聽證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確保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錯誤做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應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公正處理。 五是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眾、快捷高效、方式靈活等優勢。各級政府都應把行政復議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機關內部。抓緊制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提高行政復議效能。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切實解決一些基層政府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不足等問題。 六是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行政機關應加強對公務員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公務員的法律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後應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所佔的比重。公務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帶頭學法、懂法並嚴格執法、依法辦事。認真做好"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通過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國研室提供)
④ 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有什麼重要意義
第一,建設法治政府,是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本質要求。我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一切為了人民是政府工作的根本出發點和歸宿。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有利於促進各級政府依法履行職責,規范和約束行政權力,保障人民群眾依法享有各項權利和自由;有利於人民群眾對政府的監督,使政府工作人員擺正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全心全意履行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克服官僚主義和杜絕腐敗現象,真正做到執政為民。
第二,建設法治政府,是適應改革開放新形勢,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迫切需要。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有完備的法制來保障。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經濟社會生活以及利益關系發生了許多新的變化,需要通過不斷完善法律法規來加以規范和調整,加入世貿組織也要求我們按照國際通行規則辦事。建設法治政府,依法界定政府與企業、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更多地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才能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從而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
第三,建設法治政府,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根本途徑。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階段,政府工作任務十分艱巨。要不負人民重託,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我們的各項職責,至關重要的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建設法治政府,可以促進各級政府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全面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可以增強各級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第四,建設法治政府,是落實依法治國方略,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依法治國要求國家是法治國家,社會是法治社會,政府是法治政府。我國行政機關負責實施大部分法律法規,政府必須帶頭守法、嚴格執法。建設法治政府,就是為了使行政權力授予有據、行使有規、監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這對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⑤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規定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3、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迴避.
4、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6、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⑥ 論述題:關於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認識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專使其行政權力,對其屬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程階段的必然要求。
⑦ 什麼是依法行政,為什麼說深入推進依法行政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要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要求我們黨必須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全局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地位。而依法治國能否達到預期的目的,主要還是取決於依法行政。只有政府行政權力受到法的嚴格制約,執法者依法執法,作為社會主體的人明法、遵法、守法,才意味著法制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因此,推進依法治國就必須加強依法行政,這是依法治國的關鍵和基礎。
所謂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權力,司法機關依法約束行政行為。有法就要依法,就要在行政行為中遵照法律,按法律辦事。
行政機關是國家機關中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影響最大、與公民的關系最密切,也是權力最大、機構最大、人數最重要的一個部門,行政機關的勤政廉政、嚴格執法與否,決定著依法治國的成敗。特別是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已經進入改革發展穩定的關鍵時期,改革發展穩定的難度在加大,復雜性在加深,各種利益沖突在加劇,加上新興媒體的廣泛運用及其對負面新聞和社會情緒的放大效應,人民群眾的民主法治和權利保護意識不斷增強,對公平正義和公共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很容易引發矛盾沖突和局部危機。這些都要求我們的行政機關必須嚴格依法行政。實行依法行政,我國已先後制定了《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並已在實施中產生了明顯的效果。但是,在實踐中,仍然有那麼多的不如人意,有些行政機關的活動離依法行政的要求還有很大的差距,行政執法活動中執法違法的現象仍然十分嚴重,有些現象表現得還相當突出,一定程度上激化了矛盾,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依法治國要求各國家機關嚴格依法行使權力,依法處理國家事務、治理國家。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大部分由行政機關執行,因此,行政機關是否依法行政,將從總體上決定我國能否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那麼,如何實行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國呢?
第一,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有法可依。依法治國是一個宏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它既是目標更是過程,需要幾代、十幾代人的努力。治國必須有法,有法必須立法,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國的前提,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就顯得極為重要。因此,當前亟須解放思想,轉變觀念,順應社會發展和時代變革,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建立一個門類齊全、結構嚴謹、內部和諧、體制科學、協調發展的法律體系。同時,目前,許多政府部門制定的規章受到部門利益的主導,一些規章與法律的規定並不完全符合,某些規章甚至為亂收費、亂罰款提供了根據。建立和完善各類規章的審查制度對保證依法行政也十分必要。
第二,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法律是靠人來執行的,法律秩序是靠人來維持的,由於人的個體素質的差異,沒有一支高素質的行政執法隊伍,法律的落實就是一句空話。這不僅要提高執法隊伍的法律意識和自覺遵守法律的自覺性,還要讓他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素養不斷得到增強和提高。同時,還要對現有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意識,樹立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推進依法行政向縱深發展,並嚴把「入口」和「出口」兩個關口。
第三,要實行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必須帶好頭。依法行政的關鍵是各級領導幹部能否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管理社會事務、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以實現國泰民安,促進國富民強。董必武早在上世紀就明確指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中心環節是依法辦事,即國家機關和公職人員依法辦事。在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中,能否堅持依法治國、實行依法行政,關鍵在領導幹部。所以,實行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必須尊重法律權威,杜絕特權思想;自覺服從於法,以身作則;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自覺接受各個方面的監督。
第四,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加強和完善監督機制。權力缺乏監督,必然導致腐敗。行政執法效率的高低,執法人員的廉潔公正,是廣大公民極為關心且與其利益關系密切的問題,所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是依法行政的保證。社會上出現的權錢交易、權權交易、濫用權力等現象,都是因為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難以保障嚴肅執法造成的。為此,一方面,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直接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部門要實行公開辦事制度;另一方面,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做到上下聯動、形成合力。通過全方位的工作監督網路,置所有行政活動於監督之下,達到規范執法行為的目的。
第五,要實行依法行政,必須深化民主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由於我國公民缺乏專門的法律知識,必須在群眾中普及法律知識,提高公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這不僅是讓公民懂一點法律知識,更重要的是要不斷地啟發和鼓勵公民增強主人翁的責任感,樹立社會主義的法律價值觀,不但自己要守法,而且要同一切違法行為作斗爭。
⑧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原因是什麼
很簡單,讓我從法律、社會、民生三個方面給你簡單分析吧
(1)法律:為了更快、更完善地建立法制社會,加強法律的約束力、信服力。
(2)社會:加強社會的正義力量,加快社會發展速度,讓社會更加得安全、舒適。
(3)民生:可以加強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積極參與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
從世界的宏觀角度來看,還會有這幾個依據
(1)向世界顯示我國重視法律、積極建設法制社會的決心、實際行動
(2)保護外國人來華的正當權益,保證其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與「社會」方面一致)
(3)警告騷擾我國的小國們,令其體會到中國國家法律的威嚴-對內嚴,對外則更嚴!
從中國現在發展的角度看,也可以這么說
(1)阻止官場的貪污腐敗現象,建設法治社會要從官員整頓起
(2)提高民眾的道德水平,防止不應該發生的社會悲劇
(3)提高社會生產力,增強社會的活力,創造發展的無限動力
總之,加強建設法治政府,就應該想到法治政府的責任,而不是其起到的作用,這是容易混淆的。還有,我個人還認為: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最大目的是反腐敗。
⑨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是哪些
2004年3月22日國務院頒布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對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目標作了如下闡述: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
--政企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基本理順,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政府各部門之間的職能和許可權比較明確。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
--提出法律議案、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行政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設符合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充分反映客觀規律和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法律、法規、規章得到全面、正確實施,法制統一,政令暢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得到切實保護,違法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制裁,經濟社會秩序得到有效維護。政府應對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明顯增強。
--科學化、民主化、規范化的行政決策機制和制度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的要求、意願得到及時反映。政府提供的信息全面、准確、及時,制定的政策、發布的決定相對穩定,行政管理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誠信。
--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基本形成,社會矛盾得到有效防範和化解。
--行政權力與責任緊密掛鉤、與行政權力主體利益徹底脫鉤。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基本完善,政府的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明顯加強,行政監督效能顯著提高。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觀念明顯提高,尊重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氛圍基本形成;依法行政的能力明顯增強,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能夠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
⑩ 為什麼要依法規范政府行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和回目標
三、依法行政的基本答原則和基本要求
四、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五、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六、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七、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八、積極探索高效、便捷和成本低廉的防範、化解社會矛盾的機制
九、完善行政監督制度和機制,強化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十、不斷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能力
十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切實加強對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