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要求包括
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當(公開行政管理內容,嚴格按照法定程序)
4、高效便民
5、誠實守信
6、權責統一(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具體措施:
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1)依法行政的要求包括擴展閱讀:
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
1、人民角度,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
2、政府角度,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社會影響,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實施依法行政的執行措施:
1、行政人員的問題
行政的運作離不開人為因素,政府工作人員在行政運作的過程中,腐敗行為給依法行政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2、主要途徑
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及價值觀的改造,加強學習是解決問題的主要途徑。加強行政執法隊伍法治教育,不斷增強依法行政觀念,加強為人民服務典型事跡的學習,樹立「守紀律、講奉獻、顧大局」的觀念,樹立「執政、創業、為民」的思想理念,做廉潔的公務員。
3、加大監督力度
監督應是多方面的,監督抓好了就能做到「抓苗頭,堵源頭」,達到防微杜漸的目的。
4、加大查處力度
查處要嚴,要狠,對不能夠堅持依法行政的人員,包括高層領導,除了承擔責任後果外,要按規定按章程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甚至是追究刑事責任。
②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對堅持依法執政、提高依法執政水平,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1)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從制度上、法律上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實施,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黨制定的大政方針,提出的立法建議,確定的路線方針政策,需要通過國家立法機關的法定程序,才能夠成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社會一體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准則。這一過程是民主的過程,是集思廣益的過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的過程,是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制度化、規范化、定型化的過程。因此,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一方面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另一方面又要適應立法工作的特點不斷改善黨的領導。 (2)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正因為我們的憲法和法律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遵守憲法和法律與堅持黨的領導、服從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些要求都充分表明,任何削弱憲法和法律權威、損害憲法和法律尊嚴的行為是堅決不能容許的。 (3)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黨的依法執政能力,不僅表現在黨自身遵守憲法和法律上,而且還表現在黨所領導的國家機關的工作上。黨堅持依法執政,就是要使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各項工作都納入法治軌道,提高依法辦事能力,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的開展。要全面貫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工作方針,行政管理機關要嚴格依法履行管理職責,行政執法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司法機關要嚴格依法裁判,監督機關要嚴格依法監督。 (4)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提高司法隊伍素質,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決定》主要提出三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理順黨與司法機關的關系,支持和保證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維護司法權威;二是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用改革的辦法來解決司法領域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加強司法隊伍建設,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和保障,保證司法機關公正司法和嚴格執法
③ 簡述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法行政是指國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動都必須嚴格依法進行。首先,行政管理的依回據是法律。憲法答、法規、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和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規章,都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活動的依據。沒有法律依據的行政管理行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會的規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對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別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組織,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三,依法行政的主體是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國的全部內容。依法治國,建立法治國家是全社會的事情 ,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都要嚴格遵守體現人民意志的至高無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首當其沖。國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檢察院實施外,都要由行政機關負責實施,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國家就無法治可言。
④ 依法行政有哪些標准
首先,依法行政的行為標准。依法行政能力行為標准就是衡量公務員在依法行政中表現出來綜合行為的尺度和准則。具體有:第一,法律至上,嚴於律己。有堅持法律法規辦事的堅強意志,善於克服現實中的種種不利於依法行政的外在困難,以法律法規衡量自己的行為。嚴格要求自我,要求別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必須先做到。第二,一心為公,不徇私情。把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時時處處為群眾排憂解難。界清自己事情和公眾事務的界限,公事公辦。第三,以身作則,清正廉潔。善於從自身出發,高標准地要求自己,對自己的一言一行有負責的意識,隨時隨地地為群眾和其他公務員樹立榜樣。有著抵制社會不良習氣的意志力,不受賄,不貪污,一身正氣,剛正不阿。第四,積極進取,勇往直前。在依法行政中,以積極高昂的姿態,保證事情有效地完成。有著不怕麻煩事、不怕苦難事、善於做小事情的意志。在惡劣的環境中,能夠克服外部的環境,不怕任何的困難,有把依法辦事的意志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氣概。第五,團結同事,協調行政。要與上級、同級和下級心向一處使,力向一處用,形成依法行政的合力。善於協調同事之間的關系,和諧融洽地共同依法辦事。第六,發動群眾,共同行政。善於從群眾本身出發來解決問題,團結群眾,深入到基層第一線,深入調查,不達目標誓不罷休。第七,效率為先,不斷創新。有高效執法的意識,善於不斷總結工作中經驗,不斷地進行工作的創新,減少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保證目標在有限的時間和空間中高效地實現。第八,平易近人,協商行政。有著善於用商量的口氣進行解決問題的習慣,以平等的心態和行動與別人一起行政。
其次,依法行政的知識標准。公務員依法行政基本知識主要是指公務員進行依法行政必備的法律法規知識以及輔助的知識。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全面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全面地掌握法律法規知識,包一括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訴訟法、國際法等,理解一些重要法律法規的重要內容,特別是行政法和國務院頒發的行政法規,理解這些法律法規的使用范圍和注意事項。同時,要有動態的意識,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在新的環境中學會靈活地學習和運用法律法規。第二,了解行政學的相關知識。除了法律法規知識以外,了解行政學的知識,提高依法行政的效率,主要有領導理論、組織行為原理、行政改革、行政效率、行政行為、行政程序、行政方法、行政職業素質、行政心理等。第三,了解管理學的基本知識。要了解管理學的基本知識。主要有管理學派、管理計劃、管理組織、管理人事、管理控制、管理技術和方法、著名的管理案例等。第四,熟練掌握公文的寫作內容和要求。依法行政中的公文寫作,主要包括依法行政的計劃、總結和例行公事等,熟練地掌握這些寫作要求,不斷地提高綜合能力。第五,熟練掌握計算機知識和必須軟體的運用要求。計算機基本知識主要有辦公軟體、網路知識和製作網頁的知識。具有學習、利用一些依法行政相關軟體的能力。
再次,依法行政的技能標准。技能標準是公務員高效率依法行政中所表現的能力衡量准則。它直接關繫到依法行政的成敗。第一,靈活運用法律法規的能力。在充分地理解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把法律法規知識合理、有效地運用到實際中去,井根據不斷變化的環境,因地制宜地運用知識。第二,判斷能力。在不斷地變化環境中,綜合運用各種知識和各種要素,作出准確合理的判斷,對依法行政中存在的困難。變化有著清醒的認識。第三,決策能力。在判斷能力的基礎上,進行全面的決策。對執法的進展、要克服的因素和不確定性因素進行「拍板」,選擇合理的方案,果斷進行依法行政。第四,預測能力。針對動態變化的環境,預測未來的發展趨勢,並採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把現實和未來相結合,全面完成依法行政的任務。第五,執行能力。把決策運用到實踐中去的能力,有程序觀念,按照一定合理的順序執行方案,分清執行中存在的重點和難點問題,合理地分配時間,並靈活應變,針對出現的意外事故,採取應急的措施「平息」事故。第六,處理各種社會關系的能力。要善於處理好各種關系,包括上下左右的關系,以及處理好與自己親友的關系,做到公正、公平地處理依法行政中的問題,不偏袒,不徹私。第七,總結能力。要善於總結,把依法行政中取得的成功的經驗和存在的困難缺點。進行及時的總結,列出要改進的地方,在實踐中避免類似問題的重犯,並使之上升為自己依法行政的執行藝術。第八,學習能力。要有進取心,不斷地進行充電,學習新的知識和新的技能,在復雜的環境中逐漸改正自己的錯誤理念和行動,全面提高自己依法行政能力。
⑤ 依法行政的概念是什麼它的基本要求是什麼
按照行政制度和要求行使權力,不得亂用權利或謀求私慾,最基本的要求是取信於民。
⑥ 政府依法行政的具體要求是什麼
用法律來規范和限制行政權力的運行稱為依法行政,也是法治的內在要求。依法行政是人民主權和法治國家兩大背景之下的必然結論,也是順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舉措。行政許可法應運而生,其對於規范政府行政許可行為,進而促進政府的行政管理體制、目標、方式和程序的改革,促進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觀念的轉變,建設法治政府都將產生重要和深遠的影響。
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機關行使權力、管理公共事務時必須有法律的授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依法行政的具體要求可以概括為以下六個方面:
職權法定。行政機關的所有權力都來源於法律,都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法律沒有賦予行政機關的權力,行政機關不得行使,這是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行政許可法對行政機關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許可權、范圍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如在可設定許可的事項中,「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規可以設定行政許可」,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採用發布決定的方式設定行政許可。
法律優先。法律優先,又稱法律優位。法律規定在效力上是有位階層次的。從狹義上說,法律的效力高於除憲法之外的其他任何規范性文件;從廣義上說,法律優先是指上一層次的法律規定的效力高於下一層次的法律規定。行政許可法第12、14、15、16、17條關於許可設定權的規定,就體現了法律優先原則。
法律保留。凡屬憲法、法律規定只能由法律規定的事項,則只能由法律規定;或者必須在法律明確授權的情況下,行政機關才有權在其所制定的行政法律規范中作出規定。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地方性法規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應當由國家統一確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資質的行政許可,不得設立企業或其他組織以設立登記及其前置性的行政許可。」
依程序行政。主要是指依照法定程序行政。程序是指行使權力的方式、方法、步驟、順序、時限等一系列要素的組合。程序可以保證實體公平,克服行政行為過程中人為的因素,排斥主觀的東西,是生成公平正義的重要手段。如行政許可法第19條規定:起草擬設定許可的法律草案、法規草案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單位應當採取聽證會、論證會等形式聽取意見,並向制定機關說明設定行政許可的必要性,對經濟和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聽取和採納意見的情況」。
信賴保護。信賴保護原則的基本內涵是要求行政機關保護相對人對行政機關法律行為效力的信賴,從而維持自身行為的穩定性,盡管有時維護自身行為的穩定性有影響公共利益之虞,亦應當顧及當事人利益;在必須改變或撤銷有關行政行為時,應當給予當事人一定的補償。行政許可法第8條規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行政機關不得擅自改變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修改或者廢止,或者准予行政許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機關可以依法變更或者撤回已經生效的行政許可,由此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財產損失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補償。」
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依法行政最終都要落實在法律責任上。如果給行政機關提了很多要求,而不去追究其法律責任,其將永遠不會養成依法行政的習慣。行政機關往往是因被追究了法律責任、承擔了法律責任,才開始重視依法行政的要求。所以,違法者承擔法律責任是依法行政最終的保障。行政許可法第7章規定的是法律責任,它對促進依法行政起到了保障作用。
行政許可法規定了行政許可行為從發布到終止以及救濟的相關方面,全面、科學地為我國行政許可的法治建設提供了法律依據,必將促進我國依法行政的全面發展。
⑦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是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從事行政管理專活動的基本要求屬和根本准則。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規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
2.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
3.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4.必須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5.必須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
6.必須把推進依法行政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開拓創新與循序漸進的統一,既要體現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分類推進。
7.必須把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統一起來,做到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
⑧ 十四、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包括哪些內容
答:《綱要》對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項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內正當、高效便民容、誠實守信、權責統一。這是《綱要》的重點和亮點之一。這些要求實際上就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准則,是衡量依法行政的標准,包含了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體現了依法行政重在治權、治官的基本價值取向。
⑨ 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規定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主要有哪些
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沒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不得作出影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義務的決定.
2、合理行政.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要平等對待行政管理相對人,不偏私、不歧視.行使自由裁量權應當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關因素的干擾;所採取的措施和手段應當必要、適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可以採用多種方式實現行政目的的,應當避免採用損害當事人權益的方式.
3、程序正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外,應當公開,注意聽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要嚴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參與權和救濟權.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與行政管理相對人存在利害關系時,應當迴避.
4、高效便民.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應當遵守法定時限,積極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5、誠實守信.行政機關公布的信息應當全面、准確、真實.非因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行政機關不得撤銷、變更已經生效的行政決定;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變更行政決定的,應當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進行,並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此而受到的財產損失依法予以補償.
6、權責統一.行政機關依法履行經濟、社會和文化事務管理職責,要由法律、法規賦予其相應的執法手段.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的統一.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須賠償.
⑩ 依法行政對行政行為有哪些要求
依法行政對行政行為的要求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行為依據法定。法律、法規為行政機關設定職責許可權范圍、活動的手段和方式以及程序,行政機關職能依據法律或法規的規定行事,沒有法律或法規的授權與軌道,行政機關就沒有這種行動的自由,否則就屬於違法或無效的行為。
二是活動范圍法定。依法行政要求行政行為是在合法的許可權范圍內做出的,這是對行政行為的許可權要求。法律對不同的行政主體規定了不同的許可權、職責,行政主體只能在法定許可權內實施行為,不得超越許可權范圍。同時,行政行為還要受到法律上、地域上、實踐上等各種限制,否則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將受到影響。
三是行為效果法定。行政主體既要遵守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義務,還要積極地採取行動履行法定職責,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四是行政程序法定。行政權力是一種公權力,其行使的目的必須是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行政機關在行使行政權力時必須遵守法定程序,是為了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隨意性,進而保證行政行為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