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站死亡
1. 去世很久的人死亡證明到哪裡開
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
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憑〈死亡醫學證明〉;對公民正常死亡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憑居(村)委會或衛生站(所)出具的證明;非正常死亡或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憑殯葬部門出具火化證明。
公民在暫住地死亡的,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根據死者暫住地的戶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戶內其他人員的申報,將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點、時間、原因等及時通知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由死者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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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辦理流程:
1、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和民政部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進一步規范死亡醫學證明簽發及使用工作流程,要求衛生計生部門建立正常死亡人口信息庫。
2、醫療衛生機構在簽發證書15日內網路報告死亡信息。衛生計生、公安、民政部門建立人口死亡信息共享機制,開展信息校核工作,加強統計分析,確保數據質量。
3、證明應於死亡發生後即由醫院(診所)之醫師或由行政、司法等機關之相驗人員依式填列。 如屬行政或司法相驗者欄以下之證明改由該等機關及相驗人員負責簽名蓋章。
2. 手足口病患兒因村級衛生站醫生貽誤治療而死亡,該向誰討說法
去縣法院
鄉里肯定不行
3. 衛生室醫生打針致人死亡鄉政府一直推委不解決問題該怎麼辦
這個首先你可以去當地的衛生部門去,因為衛生室他是歸當地衛生局來管理的。至於你說的當地的鄉政府一直推諉不管他沒有權利去管。他也不是主管部門。你們還可以拿去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報案。
4. 法律咨詢:村級衛生室接收的病人在轉診後死亡,應負什麼責任
如果搶救過程中沒有過失行為 同時病人家屬卻有阻止轉院的意思表示 我覺得不應定要承擔這個費用 具體費用還要按當地的賠償標准和確定的應付責任的比例
5. 病人在家中去世,到哪裡開醫學死亡證明
公民在家正常死亡是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醫學死亡證明的,可以到居(村)委會或衛生專站(所)出具死亡屬證明。死於醫療衛生單位的,醫院才會開具 《死亡醫學證明》的。然後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持死亡證明、戶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證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5)衛生站死亡擴展閱讀:
《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簡稱死亡證)由衛健委、公安局和民政局共同管理。發生在醫療機構內的死亡由負責救治的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相關規范簽發死亡證。發生在醫療機構以外的死亡,由死者家屬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申辦死亡證。
在醫療衛生機構外未經救治死亡的居民,醫療衛生機構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需經公安司法部門判定其死亡性質。公安司法部門判定為非正常死亡者,由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這個過程不需要居民到社區出具證明,以減輕社區不必要的負擔,也讓居民少跑腿。
居民家中如出現意外去世,可及時向社區服務人員求助,由社區服務人員幫助聯系相關職能部門。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死亡證明
6. 衛生所死亡證明怎麼寫
死亡證明不是要去當地派出所開嘛?
7. 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發病後多少小時死亡者為猝死
世界衛生組織(來WHO)的猝源死定義為:「平素身體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時間內,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為猝死。」而WHO對猝死時間的定義則是發病後6小時,但需要說明的是各個機構對猝死定義有不同,因此這個時間也會不同。
8. 老人沒火化,衛生所能開死亡正明嗎
在家死亡的,要報警察和120,由鎮級以上醫院開死亡證明。
衛生所沒有權力
9. 病人家中去世衛生服務中心能開具死亡證明嗎
醫生證明,居委會簽字即可。 死亡證明辦理辦法是:(1)正常死亡:人去內世後,要取得死容亡證明書。在醫院故去,由醫院出據死亡證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據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車禍、工傷、煤氣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兇殺、自殺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應由公安部門出據死亡證明。
10. 鄉鎮衛生院開的死亡證明能注銷戶口嗎
鄉鎮衛生院開的死亡證明是可以注銷戶口的,需要帶上死亡證明,戶口本原件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進行注銷戶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