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稅務依法行政工作會議精神
從宏觀層面抄看,目前襲我國稅收立法滯後,立法級次較低,影響和制約著依法行政工作深入推進。
就基層而言,一些稅務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法治觀念、法治意識還不夠牢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等行為時有發生,不願執法、不敢執法、隨意執法甚至亂執法等現象時常發生;
從能力上看,一些執法人員學不好、吃不透法律法規的基本原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措施辦法還不多,依法征稅、依法辦事的能力還不強;從制度上看,一些工作事項和權力運行還缺乏制度規范和約束,有的制度簡單抽象,不好用也不管用,有的文件規定相互矛盾、分割沖突,給執法造成了風險隱患;在監督上稅收執法監督制約機制還不夠健全,對執法環節和過程的監督存在缺失,稅收執法風險的防範和化解任重道遠等。要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必須進一步堅定法治理念,著眼於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Ⅱ 依法行政在稅收工作中如何貫徹落實
國.務.院印發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稅務機關作為國.家稅收執法機關,應當牢記「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工作宗旨,要堅持將依法治稅貫穿於稅收工作的始終,全面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堅持執法為民,加快轉變執法觀念,積極實現從整治型稅務向服務型稅務轉變;要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提高執法效能,牢固樹立為民、務實、高效、廉潔的政府機關形象。
(一)以規范執法行為為核心,全力提升依法行政的效能
圍繞規范稅收執法行為這一核心,從狠抓內部管理入手,建立和完善制度體系,不斷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能力。
一是堅持納稅服務與打擊稅收違法行為並重。一方面要加大稅法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稅法遵從意識。在執法環節上,牢固樹立嚴格依法治稅就是對納稅人最高層次服務的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最大限度保護納稅人利益,把優化服務體現到依法治稅、依法行政之中。另外,要加大涉稅大要案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類偷、逃、騙、抗稅行為,維護稅收法律法規嚴肅性,確保依法治稅、依法行政。
二是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貫徹落實執法過錯追究制。要把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進行分類,具體落實到每個業務科室,每個稅務幹部,做到職責明確,責任到人讓稅務人員明確自己應該「做什麼」、「怎麼做」、「做的不好怎麼辦」,解決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對違法行政的,要嚴格按照稅收執法過錯追究制度追究其責任。
三是強化稅收執法的日常執法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存在的不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在每年抓好稅收執法重點檢查的同時,要積極推進稅收執法檢查工作的日常化。
四是建立執法情況通報制度,督促整改,講求實效,將執法檢查的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優化稅收執法環境,營造依法行政和諧氛圍
一是加大稅法宣傳。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讓稅法深入人心是稅務機關的責任。各級稅務機關要採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堅持不懈地向廣大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宣傳稅法、普及稅法,要著重把納稅人關注的熱點、敏感問題公開,增強稅收政策透明度,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提高納稅遵從度,為依法治稅和依法行政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是優化納稅服務。堅持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要以提高稅法遵從度和方便納稅人及時足額納稅為目標,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工作。在具體稅收征管中要注意減輕納稅人負擔,提高辦事效率;要合理簡化辦稅程序,方便納稅人辦稅;要通過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規范執法,體現先進的治稅理念,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推崇「法治」,摒棄「人治」思想。針對當前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不良現象,保證有法必依,無疑是最重要的一環。因此要強化地方各級領導的依法治稅意識,克服計劃經濟的傳統影響,摒棄管理稅收的「人治」、「權治」思想和做法,嚴格執法,制止隨意改變、變通政策和自由執法的行為,保證稅法的嚴肅性和統一性。
二是強化培訓,提高幹部依法行政素質。素質的高低,關繫到稅收執法行為是否公正,關繫到稅務機關的形象,關繫到稅務行政執法質量。鑒於部分稅務人員素質不高、能力不強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培訓來解決。一要進行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使廣大稅務幹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能夠正確執法。二要開展具體執法操作程序的培訓。三要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辦法,對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的,不發給對外執法證。四要以提高幹部素質為核心,加強執法主體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的稅收執法隊伍。只有通過嚴格的執法教育培訓,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執法辦事的能力,才能保證依法治稅的實現。
(四)優化納稅服務,實現和諧執法
要把黨中央提出的講黨性、重品行、做表率活動具體落實到依法治稅實踐之中,轉變治稅理念,推崇人性化服務,把尊重、理解、關心納稅人的服務宗旨貫穿到稅收征管的全過程。進一步規范辦稅服務廳建設,設置全職能辦稅窗口、服務區、查詢區,不斷優化辦稅環境。堅持推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辦稅、「親情」服務、「提醒」服務,真正實現辦稅零距離、服務親情化。積極探索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推行個體戶銀行批量扣稅業務,努力構建電子辦稅服務平台,組織企業網上申報和培訓,提高納稅服務工作水平,提升稅務機關和稅務幹部的社會形象,實現規范執法和優化服務的有機結合。
(五)加快信息化建設,以現代化的征管手段規范執法行為
征管手段的改進,既是提高征管質量的有效途徑,又是防止以權謀私的重要措施。通過建立行政管理、稅收業務、決策支持、外部信息應用等所有職能的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監控嚴密的稅務管理信息系統,把稅務管理的各個環節都納入到統一的征管軟體中,達到「機器管人」的目的。如稅收定額、納稅數額、停歇業等基本信息一旦生成,基層徵收單位必須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請示後,方可變更。這樣就大大削弱了基層執法人員的權力。上級稅務機關也可通過稅務管理信息系統,監控所有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
(六)完善目標管理辦法,推進依法治稅
目標管理責任制是考核和檢查各項工作具體成效的規范性辦法,是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責任的一種有效措施,也是推進依法治稅的重要手段。在這方面,談談正確處理好稅收計劃與依法征稅的關系。
一是改革收入任務分配方式。要逐步淡化對稅收任務指標考核的剛性,各基層徵收單位要本著實事求是的指導思想,緊密結合稅源狀況,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同時,在稅收計劃的下達方面,要先對各徵收單位的稅源情況進行認真地調查預測,摸清稅源底數,增強稅收計劃的指導性和科學性。
二是改革計劃管理考核辦法,突出抓好征管質量考核。為促進依法徵收,結合開展「征管質量年」活動的要求,對收入工作由考核計劃指標逐步轉為考核征管質量,大力推行收入進度和征管質量「雙軌制」考核,並以征管質量考核為主。對征管工作到位、質量較高但未完成年度收入計劃的基層徵收分局在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時可視同完成。
(七)加強稅收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良性運轉
一是強化內部監督,加強執法考核。要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促進稅務幹部隊伍建設。要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執行過錯責任追究,加強執法監督和責任考核。進一步推廣應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通過計算機進行自動考核。要扎實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稅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強化外部監督,公開執法行為。稅務機關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新聞監督,虛心聽取其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決定。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共同做好預防稅務幹部職務犯罪工作,增加稅收工作透明度,讓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稅收工作。
Ⅲ 堅持依法治稅 為統領,打造依法行政新常態
中國江蘇網2月13日訊 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後依法治國進入新常態,而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稅收領域的集中體現,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選擇。為此,稅務部門應堅持以依法治稅新常態為指引,以建設「科學、規范、高效、廉明」的稅務機關為目標,牢記忠實履職、安全履職的要求,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依法治稅建設,奮力譜寫稅收法治新篇章。
要深刻領會依法治稅新常態的內涵。依法治稅的要求伴隨新常態而步入「升級版」,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稅收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必然要求稅務部門打造高標准、法治化「稅收生態環境」。作為一種公共財產,稅收來源於納稅人,最終服務於納稅人,也經由法律體現納稅人的意志。因此,稅法變成了用來授予、規范和監督政府征稅權的法律,依法治稅成為稅收活動共同奉行的基本准則,成為征納雙方共同的內心認知,其成果也必須體現在稅務幹部法治意識、水平與納稅人稅法遵從上。
要堅持法治思維提升依法治稅能力。堅持以依法治稅理念統領稅收工作全局,堅持「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規則,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也不擾民,使各項工作始終沿著法治化的軌道運行。要健全和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新進幹部初任學法、執法幹部法治輪訓、領導職務任前考法」制度,把稅收法律法規作為各類培訓班的必學內容加以強化。要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做到征納雙方法律面前義務地位平等。要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建設稅收法治文化,將稅收法治原則作為稅收行為先導,將法治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事項各環節,培育稅收法治思維整體生成。注重運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規定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研究,通過實踐鍛煉,努力做到知行合一,提升依法治稅的能力和水平。
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系統謀劃「法治稅務」建設規劃,加強對依法治稅工作的領導,領導班子要明確依法行政責任,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帶頭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堅決防止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實施行政許可,建立涉及權力運行所有環節的制度規范。加大稅收執法督察力度,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裁量權。規范運用稅務稽查、稅收行政強制等執法手段,加大對涉稅案件的查辦和執行力度。全面落實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和稅收「黑名單」制度,聯合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積極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堅持以公開為常態,拓寬行政公開范圍,推行稅收執法結果公開化控制,讓稅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要完善制度建設保障依法治稅的落實。推行稅務重大決策和重大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制度,落實重大稅務案件集中審理制度,加快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升級版建設,進一步明確崗責體系,細化確定執法風險點,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橫向道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控體系。加強外部監督,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司法、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及各種新媒體、特邀監督員和納稅人代表對稅收執法的監督作用。完善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制度、基層聯系點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對於征管質量、政策執行、納稅服務、稅務稽查、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督查、跟蹤問效。建立健全獎懲並舉的法治考評機制,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加大對執法過錯行為的懲戒力度,對於執法違法的行為,特別是玩忽職守、不作為的行為,以及亂作為、損害納稅人利益、破壞稅收公平正義的行為,堅決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相關領導責任。
Ⅳ 淺談新形勢下基層稅務機關如何依法治稅
應對措施和建議
(一)樹立正確的依法行政觀念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依法行政作為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觀念上是一脈相承的。結合稅收工作實際,廣大基層稅收執法人員要樹立七種觀念:即:一是樹立責任本位觀,要由傳統的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要把責任分解落實到每一個工作環節,切實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要追究、侵權須賠償。二是樹立正確的收入觀,堅持按經濟發展狀況來確定稅收收入任務,「有稅不收」或「收過頭稅」都是違反稅收治稅原則的,同時,提高稅收收入質量,提高信息化運用水平,為組織收入服好務,增強收入的科技含量,努力提高宏觀稅負水平。三是樹立正確的服務觀,要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在執法中服好務,在服務中執好法。要在執法中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維護和尊重納稅人的權利。四是樹立正確的稅收成本觀。既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征稅,又要注重科學管稅、注意節約稅收執行性成本和稅收遵從性成本。必須全力推進稅收數據分析應用,形成全員使用涉稅數據分析疑點,根據疑點有的放矢檢查,淘汰過去「人盯戶、票管稅」的落後管理方式。搞好重點稅源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五是樹立合理行政觀,對有多種方式能達到行政目的的,應採取對納稅人權益損害最小的方式。此外,要對自由裁量權的行使進行規范和約束,對納稅人性質和情節相同的違法事實,應當給以公平、公正的處理,而不能畸輕畸重,為此,應由省、市級國稅機關出台自由裁量權行使的指導性文件,防止同樣性質的違法行為,在甲地處理較重,而在乙地處理較輕。七是樹立程序正義優於實體正義觀念。程序正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執法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響到整個執法的合法性。換言之,在個案的處理上,即使實體完全合法公正也會因為程序違法遭到全盤否決。在稅務行政執法上,始終堅持做到「步驟不能省略、順序不能顛倒、方式不能改變、時限不能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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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如何全面提高稅務工作人員法治思維
(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從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的戰略高度,充分認識提高自身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學法、懂法,才能信法、用法。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和掌握憲法、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增強法律觀念,提高法律素養,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將法律知識列入領導幹部初任培訓、在職培訓的重要內容。要通過實行領導幹部的學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對領導幹部進行依法行政知識輪訓、新法規培訓,提高其對有關法律法規的了解。有條件的,要積極探索對領導幹部任職前實行法律知識考試的制度,以督促行政機關領導幹部重視學習法律知識。 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領導更要帶頭學法、用法、守法,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權力不越權,履行職責不推諉,關於運用法律手段解決政府管理中的問題和矛盾。領導幹部要成為依法辦事的楷模和典範,把依法行政的觀念貫徹到政府工作的各個方面和全部過程。想問題、辦事情,都要先對照有關法律規定,看看這樣做合不合法,決策和重大決定都要盡量事先進行合法性論證,防止出現與法律不一致的內容。 要改變依法行政與經濟工作兩張皮的現象,把依法行政能力的強弱和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作為各地方和各部門領導能力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各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的考核內容。要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與領導能力相聯系,促進和保障依法行政的激勵機制,把是否認真學法、真正懂法、准確用法、自覺守法作為選拔幹部、考核政績的重要標准,引導各級行政機關領導幹部嚴格依法行政。
(二)提高一般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要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法制度,強化依法行政知識培訓。
根據行政機關性質的不同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崗位的不同,採取各種行之有效的培訓方式,增強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知識水平。要採取自學與集中培訓相結合、以自學為主的方式,通過脫產培訓、舉辦專題輔導講座、召開學習報告會等形式,充分利用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互聯網、政府區域網等媒體,進行分層次、多渠道的培訓,組織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學習法學基本理論、憲法、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等通用法律知識以及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本職工作有關的專門法律知識。 要將法律知識水平作為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考試考核內容。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要增加有關法律知識的內容,凡進必考,法律知識要考試錄用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對從事執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要實行上崗前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制度,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不得從事執法活動。要通過科學的培訓、嚴格的考試考核激勵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強化法律知識學習,為依法實施行政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礎。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加強培訓、提高法律知識是前提,嚴格依法辦事、學以致用是關鍵。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制度,將學法和用法結合起來,引導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結合實際工作,不斷提高運用法律管理行政事務的能力。要把是否學法、用法,是否依法行政的情況作為考核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重要內容,作為年度考核與幹部任免、獎懲的重要依據之一。 應當說明的是,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能力與整個社會法律意識的發展程度息息相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是促使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直接動力。因此,行政機關一方面要著力提高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採取各種形式,加強普法和法制宣傳,增強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觀念和意識,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良好社會氛圍。
Ⅵ 公務員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培訓總結怎麼寫
你好,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各級行政機關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辦事,按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行政,形成國家的行政管理法律化。稅務部門作為政府的重要組成部門,依法規范其行政行為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對基層國稅部門工作人員而言,在日常的納稅服務、風險應對、稽查查補工作中要嚴格執行上級部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制服,堅持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工作作風。
從當前稅收發展大環境來看,通過近年來新參加工作的各類高水平公務員,以及各類能級考試,業務培訓,稅務幹部的平均業務知識水平和政治素質及創新能力,都有大幅提升,但與法治要求、快速發張的經濟形勢等還難相適應。突出表現在:執法人員責任心不強,稅收業務知識了解不夠深入,適用法律水平不高,習慣於用傳統方式執法;尤其是在一些執法辦案中,重實體輕程序,執法水平有所限制。個別執法人員文明執法、廉政執法的意識較差,執法中的語言態度問題以及用國家賦予的稅收執法權作為交易,在稅收執法中喪失原則破壞了稅收法規的嚴肅性,損害了稅務機關的形象。
從工作我覺得導致上述問題的根本原因為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稅務工作缺乏來自納稅人的外部監督。范堅局長在講話中曾經提到:「推進稅務機關依法行政的重點就是依法治官、依法治權,重中之重是加強對領導幹部和決策權的監督制約。」目前不少納稅人自身不懂法,不知道自己的權力與義務,對稅收相關法律一竅不通,更談不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監督稅務人員。曾經稅務部門對某個體工商戶開出發票存在疑問,前去核查,發現該份發票並非為該個體戶所領購,面對稅務人員的詢問,該個體承認這票是別人幫他開的,但是他堅稱按照三個點繳過稅了,交給了幫他開票的人,對稅法知識的缺乏容易導致納稅人自身利益遭受損害的情況,又容易造成稅務人員說什麼就是說么的情況,讓稅務人員的行為缺少外部監督,容易產生有法不依、吃拿卡要的情況產生。因此對納稅人的稅法宣傳工作的力度要加大,尤其是對中小型企業、普通百姓的普及力度。在宣傳的方式上應該形式多樣,通常在一些新政策、新規定、突發事件的宣傳方面,多採取的是宣傳欄、報紙等形式,但是仍有納稅人表示沒看到,不了解,因此宣傳應該多運用電視媒體、互聯網、簡訊通知等普通群眾容易接觸到的方法手段,而不能搞形式,走過場,多採取稅法宣傳進社區、進農村、進校園、進市場、進商會的新穎方式扎實開展活動,努力實現稅收宣傳全覆蓋。只有當納稅人的維權意識得到進一步的提高,才能對稅務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一個強有力的外部監督,督促我們有法必依,執法必嚴。
另一方面是基層人員的能力需要進一步加強。面對高速發展的經濟形勢,形形色色的納稅人,稅務人員自身的能力建設尤為重要,不僅要擁有精湛的業務技能,還要擁有高超的應變能力,更要突破過去的老套路,老思想,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的更新觀念。從工作層面上看,基層稅務幹部工作繁重,很容易淪為做事的機器,知道工作怎麼做,卻不知道為什麼這么做,缺乏思考與思辨的能力;有時為了自身工作方便,甚至擅自變通政策,違反了稅收相關法律;持著傳統的習慣性思維,「以我為主、以執法者自居」的姿態,在執法過程中征納雙方地位失衡。只有知法才能懂法,只有懂法才能執法,因此在基層幹部中,應該加強教訓培訓工作,深入開展「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活動,始終將稅務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法制培訓教育工作作為依法治稅的基礎性工程抓嚴抓實抓細。同時要加強思想教育,引導幹部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意識,緩和稅企矛盾,促進納稅遵從。適當開展執法藝術、應急處理培訓,提高基層人員應變能力,達到依法行政、人性化執法的層面。
依法行政是稅收工作的生命線,是一項現實而緊迫的工作,我們不能僅僅停留在一句口號上,作為我們基層的執法人員。應該從自身做起,腳踏實地,扎實做好本職工作,牢固樹立納稅服務意識,用好手中的權力,依法行政,為納稅人服務。
Ⅶ 稅務機關如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答:稅務機關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方法
(一)以提高思想認識為前提,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
稅務機關依法行政過程中還需加強對稅務幹部《稅收征管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國家賠償法》等法律法規的教育培訓,強化法制意識、提高法律素質,增強他們的依法行政能力。
(二)以提高法律意識為重點,堅持不懈抓好法制宣傳及稅收宣傳。
做為稅收執法部門的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進一步認清形勢,更新觀念,做到自覺學法、用法、守法,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維護法律的尊嚴。
(三)以提高執法水平為關鍵,全面強化稅收行政執法隊伍建設。
依法行政,就是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業務精通、法紀嚴明、吃苦耐勞的行政執法隊伍。
(四)以深化監督機制為突破口,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開、透明。加強執法監督、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內容。
一是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將有力地促進依法行政工作更加公正、公開、透明。要逐步健全統一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界定行政執法過錯行為,明確追究方式,追究程度。努力拓展監督面,變事後監督為事前、事中監督,變結果監督為過程監督,變部分監督為全面監督。二是強化督促指導,進一步防範依法行政風險。
(五)加強溝通銜接,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
注重對外宣傳和協調,共同營造稅收執法、守法的良好氛圍,主動與財政、工商、銀行、司法等部門聯系,召開會議互通掌握的企業信息及工作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