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矛盾
『壹』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制定的重要治國方略,只有弄清和把握其辯證關系,並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實現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偉大戰略。
「德治」與「法治」二者之間既是相互區別,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依法治國」是一種相對而言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它要求在一個國家和社會中實行「法的統治」,依法治理國家,依法管理社會。而「以德治國」則是在提高社會道德水平的基礎上努力使進步道德精神貫徹在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切活動中,使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切活動都符合和體現進步道德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歷來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兩種手段。實現法治的目標,實現「善法之治」的社會理想,法律的制定必然要受到道德因素的制約。法律應以完善道德為目的,必須以最基本的道德標准作為基礎才能不失其存在的社會根基。同時,法律又以其所獨有的穩定性、強制性、程序性等特徵,在社會控制的過程中發揮著道德無法替代的作用,並促進道德的進步。法律與道德的這種辯證統一關系主要表現在兩個大的方面:
一方面,依法治國需要以德治國為基礎。法律的制定以及整個法律制度的建設,都必須以一定的道德作為基本價值取向,必須符合道德的要求。道德對法律的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道德是立法的基礎。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來源之一。法律的產生源於道德規范,並且主要是吸納了調整社會關系的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可以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第二,道德是法治的價值取向。法律規范與道德規范的價值目標是一致的,良好的道德規范的目標就是懲惡揚善、伸張正義,而法律正是以國家強制力來實現上述目標,促使人們的行為符合社會道義的要求。因此,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整個參照系數。第三,道德是執法的基礎。法律規范不可能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證據採集方面的權力,能否恰當地運用這一權力,更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第四,道德是守法的基礎。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權利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將法定權利兌現成為現實權利取決於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與權利意識相對應的義務意識,也是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相關聯。這種自覺和自願意識便屬於道德的范疇。第五,德治是法治的有益補充,道德可以解決法律無法解決的許多問題。一般來說,法律只是規定人的行為正當性的最低標准。但是人的許多行為是無法通過法律來規定的。因此,只有通過道德來調節人們的這部分行為。
另一方面,以德治國需要以依法治國為保障。由於道德現象本身的多元性和多層次性,就使得社會道德總是處在相互沖突和相互矛盾的混亂中。要使一定社會中佔主導地位的、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道德及其反映人民共同利益要求的道德,在社會上得到廣泛的接受和普及,就必須要有一種強制性的力量作為推廣和普及的手段。法制就是這樣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法制的實施總是把與之相應的主要道德規范和道德原則,直接用法律規范的形式給以確認或吸收,從而以法律的手段使這些道德規范和原則在社會上得到推廣和普及。同時,法制的實施總是運用國家強制力量來禁止和打擊與其道德精神不一致的「惡」的行為,從而「凈化」社會風氣,提高社會的「道德」水平;總是能夠把識別好與壞、是與非的標准顯著地昭示給廣大人民,起到提高人民道德認識水平的明顯作用;能夠通過法律條文的廣泛宣傳和實施,充分體現其規范、協調、指導、教育、懲戒等社會功能,從而促進道德規范的養成、道德意識的覺醒、道德理想的實現。尤其是在出現道德評價失當,價值取向紊亂,道德教育扭曲變形,道德生活不甚理想的狀況下,要強化道德風氣、樹立道德精神,更是需要發揮法制這個硬約束機制的作用。因此,法制的實施不僅是道德建設的重要支柱和巨大推動力量,而且是加強道德建設、提高社會道德水平的主要途徑。
『貳』 如何看待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A 如何看待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建設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是核心,同時也要堅持以德治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選擇。
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是核心
治國方略問題是指導國家治理與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方針問題,它帶有全局性、長遠性與根本性。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規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意志的體現,法律具有高於一切的決定性作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二、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以德治國是基礎
以德治國就是要積極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並使之成為全體人民普遍認同和自覺遵守的規范。道德先於法律而產生,其覆蓋面又廣於法律。道德在人類社會中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其他一切社會規范莫不受道德規范的制約。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必須以以德治國為基礎。
道德是立法的基礎。依法治國所依據的法,必須是反映人民意願和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法,是合乎理性、正義、公平觀念的法。要制定這樣的法律,從參加人員、制定過程到法的內容,都必須以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為指導,充分考慮道德因素和道德標准。
道德是執法的基礎。公正執法是法治最重要的內容。社會關系是復雜多變的,而法律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和僵硬性,且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現實中,執法者還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和證據採信方面的自由心證權。因此,能否公正、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恰當地運用好這些權力,公正執法,就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取決於執法主體的道德能力,如果執法者的素質低,濫用權力,就會出現執法不公的情況。
道德是守法的基礎。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外在的法律規范必須轉化為大多數人的內心自覺。當大多數人對某一法律不屑一顧時,該法律就會成為一紙空文。在正常社會里,道德水準的高低與守法自覺性的強弱成正比。守法的自律心態是法律他律性目標實現的基礎。
三、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必然選擇
法律與道德作為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維護社會秩序、規范人們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它們互相聯系、互相補充。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應該緊密結合,統一發揮作用。
總之,依法治國是以德治國的重要保障,以德治國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二者缺一不可。
『叄』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的實例
法治之法必須是符合最基本道德規范的普遍善良之法,而不是脫離道德以外的法律;以德治國(德治)的道德必須是以現代的道德觀為基礎的,而不是我國傳統的道德為基礎。在法治的原則之下以現代的道德觀念為基礎的德治是統一的,二者具有互補性和不可替代性。
1、依法治國需以以德治國為基礎。
這首先是因為道德是立法的基礎,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來源之一,先進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價值目標之一,良好的道德規范是評價法律規范善惡的主要標准之一。
其次是因為道德是執法的基礎,法律規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能否恰當地運用這一權力,則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
2、以德治國需以依法治國為補充與保障。
以德治國著力於通過提高人的內心覺悟和建設人的動機文明,來端正人的文明行為;依法治國則著力於通過約束人的外部行為和建設人的行為文明,來開掘人的內心文明。
以德治國著力於建設個體文明,通過榜樣的力量促進社會主義群體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國則著力於建設群體文明,通過群體文明的提高,防範、震懾個體的越軌行為。
(3)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矛盾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的重要意義
堅持「依法治國」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中國共產黨人在不斷探索和總結歷史經驗基礎上做出的重大理論創新,是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和發展,是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規律性認識的升華,是我黨在新形勢下對執政治國經驗的最新總結。
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江總書記的這一重要思想,對 於開創讓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肆』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矛盾
從辨證的哲學角度來看,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同時又都是和諧的。
『伍』 怎樣理解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1、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
我國既有久遠的法制傳統,又有厚重的道德傳承。從孔子提出「寬猛相濟」,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荀子提出「隆禮重法」,
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從世界范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大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
2、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大優勢。
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這條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法治、德治兩手抓、兩手硬。立足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好,最關鍵的就要堅持走我們自己的法治道路,發揮好這條道路的鮮明特色和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更好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切實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
3、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也是現實的迫切要求。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要應對前所未有的矛盾風險挑戰,從根本上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單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
必須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營造全社會都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的文化環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共同發揮作用。
(5)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矛盾擴展閱讀
一、立法要立良法。
道德觀念是法律規范的重要來源。自古以來,各個國家一般都把社會中基本的道德規范、重要的公序良俗,通過立法程序上升為法律。我國2013年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體現了中華民族孝老愛親的傳統美德。
但也有一些法律法規的某些具體條文和內容,存在與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和核心價值觀要求不協調、不「合拍」甚至相悖的問題。在完善法律體系過程中,應加強與道德的協調和銜接,將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范。還應注重對法律的道德效果和道德風險的評估,對有違道德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廢止或修改,使法律體系更加彰顯道德的力量。
二、執法要揚正氣。
執法既是法律行為,也體現鮮明道德導向。嚴格公正執法,是對法律尊嚴的捍衛,也是對先進道德的彰揚;而執法不嚴不公,是對法律尊嚴的無視,也是對惡行的縱容、對美德的貶損。必須通過執法行為,發揮法治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社會功能,促進清風正氣的弘揚。
執法要嚴格公正,對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等行為及時予以規誡遏制,弘揚真善美、打擊假惡丑。執法要文明規范,體現人文關懷,既遵從法律標准又符合道德標准,既於法有據又合乎情理,防止粗暴執法、野蠻執法,使執法活動獲得堅實的道義基礎。
三、司法要辨善惡。
司法斷案最能體現法律懲惡揚善的功能。要堅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懲處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讓人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法律很多時候只能作出原則性規定,而在司法實踐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具體情況,這就要求司法人員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真正起到引導社會向上向善的效果。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更好地守護公平正義、弘揚美德善行。
『陸』 怎樣處理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柒』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體現了唯物辯證法的哪些觀點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體現了唯物辯證法矛盾的觀點和聯系的觀點。
從哲學角度分析,矛盾的觀點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觀點。法治與德治是一對矛盾。但這兩者同時又是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相互聯系,不可分割的。因此,這又體現了唯物主義辯證法聯系的觀點。
『捌』 如何理解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參考:法安天下 德潤人心——怎樣理解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法律與道德的關系,是古往今來一個永恆的話題,二者既彼此區別又不可分割,都是國家治理、社會運行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強調這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今天我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貫徹和落實好這一重要原則,堅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一 法治與德治關系怎麼看
「小智治事,中智用人,大智立法。」古往今來,法治都是治國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什麼時候重視法治、法治昌明,什麼時候就國泰民安;什麼時候忽視法治、法治鬆弛,什麼時候就國亂民怨。今天,依法治國已成為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執政已成為黨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們建設法治中國的決心堅定不移。
但同時也要看到,法律不是萬能的,僅靠法治這一手是不夠的。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內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實施有賴於道德的支持,道德的自覺踐行也離不開法律的強力約束;法律難以規范的領域,道德可以發揮作用,而道德無力約束的行為,法律則可以給予懲戒。可見,法治與德治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不可偏廢,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需要法治和德治兩手齊抓。
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我國既有久遠的法制傳統,又有厚重的道德傳承。從孔子提出「寬猛相濟」,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荀子提出「隆禮重法」,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從世界范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大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
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大優勢。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這條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法治、德治兩手抓、兩手硬。立足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好,最關鍵的就要堅持走我們自己的法治道路,發揮好這條道路的鮮明特色和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更好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切實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
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也是現實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要應對前所未有的矛盾風險挑戰,從根本上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單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必須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營造全社會都立規矩、講規矩、守規矩的文化環境,使法律和道德在國家和社會治理中共同發揮作用。
微評
◆ 法治與德治相輔相成。離開德治談法治,猶如缺少精神支柱的人,光有骨架,沒有內涵。
◆ 法律和道德,一個是硬約束、一個是軟約束,一個是外在的他律、一個是內心的自律,但二者又具有內在一致性。
◆ 依法治國是外化於行,以德治國是內化於心。
◆ 法律是准繩,任何時候都不能違背;道德是基石,任何時候都不可忽視。
問與答
問:「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是什麼意思?
答:這句話出自《孟子·離婁上》,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處理國家的政務,只有法令不能夠使自己發生效力。意謂治理國家必須把行善政與行法令結合起來。
問:「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是什麼意思?
答:這句話出自《韓非子·有度》,意思是:執行法令的人堅決,國家就會富強;執行法令的人軟弱,國家就會貧弱。說明依法辦事是國家強盛的保證,如果有法不依,或執法不嚴,國家就很難治理好。
聲音
使法律和道德耦合成為強有力的「組合拳」
李忠傑(中央黨史研究室副主任):法律規范必須有道德基礎,建立在一定的價值標准之上;而道德規范,在一定的條件下,也可能提升為法律制度,以強化其規范的力度。法制是硬約束,道德是軟約束。許多社會領域,既需要有硬約束,也需要有軟約束。硬約束用外部的強制力量規范行為,而軟約束則側重於解決人的思想觀念問題。法律和道德共同協調,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二 怎樣以道德滋養法治精神
位於長江之濱的江蘇張家港,是我國犯罪率最低的城市之一。與之緊密相關的是,張家港還是首批獲評全國文明城市的縣級市。早在20年前,這里就以精神文明建設成就享譽全國。長期的文明浸潤,涵養了這座城市的法治文化,孕育了張家港人的法治精神。
張家港的實踐生動地說明,道德是培育法治精神的源頭活水。法律依賴道德而被認同和遵行,一個人的道德覺悟提升了,必然會自覺尊法守法;全社會的道德水準提升了,法治建設才會有堅實的基礎。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必須重視發揮道德的教化作用,提高全社會文明程度,為法治實施創造良好人文環境。
在道德體系中體現法治要求。我國20字公民基本道德規范,第一個詞就是「愛國守法」;24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法治」赫然在列;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重要一項就是「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可見,守法不僅是法律義務,也是重要的道德要求。要繼續完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使之更好地與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相銜接、相協調。各行業的職業道德規范,各地的市民公約、鄉規民約,以及學生守則等行為准則,都應把尊法守法作為重要內容突出出來,強化人們的法治觀念、法治意識。
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內涵。道德教化,就是教人求真、勸人向善、促人尚美的過程,也是培育法治精神的重要渠道。要深入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在這個過程中,特別要針對我國人情積習厚重、規則意識淡薄的情況,注重培育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弘揚公序良俗,引導人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社會責任、家庭責任。
在文化傳承中涵養法治精神。幾千年悠久厚重的中華文化,包含著豐富的道德資源,也包含著豐富的法制思想,是今天我們涵養法治精神的重要源泉。應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深入挖掘其蘊含的「以法為本」「緣法而治」「刑無等級」「法不阿貴」「君臣上下貴賤皆從法」等思想精華,並做好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使其在新的時代條件下發揚光大。
在文明創建中促進法治實踐。道德重在踐行,法治也重在踐行。最好的道德和法治教育,是在日常生活中、在具體實踐中,感受道德和法治的力量,樹立崇德尚法的思想。要把法治文化活動納入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中,廣泛開展以法律援助、普法宣講等為主題的志願服務,讓人們在豐富多彩的活動中受到法治熏陶、增強法治意識。引導人們積極參與鄉村、社區、企業等基層依法治理,積極參與公共管理,依法維護自身權益,讓法治的種子在人們心裡落地生根,在全社會開花結果。
三 怎樣把道德要求貫徹到法治建設中
2013年11月21日,江蘇揚州計程車司機程斌發現路邊有人因車禍受傷昏迷,立即將其火速送往醫院。一路上,他連闖7個紅燈,為傷者贏得寶貴的搶救時間。人們在交口稱贊他的義舉的同時,也在關注他會不會因為闖紅燈被處罰。交警部門表示,按照現行道路安全有關法律規定,如果有醫院病歷等證明材料,因救助危難病人造成的超速、闖紅燈等行為可免於處罰,這讓人們鬆了一口氣。不讓好人吃虧,體現了法律對助人為樂善舉的保障與鼓勵。
我們常說,法理不外乎人情;西方也有法律諺語說:「法律之內,應有天理人情在。」法律一般都體現著道德判斷、體現著道德取向,只有符合人民道德意願、符合社會公序良俗,法律才能被人們所信仰、所遵守。因此,無論立法、執法還是司法,都應體現社會主義先進道德的要求,都應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貫穿其中,使社會主義法治成為「良法」「善治」。
立法要立良法。道德觀念是法律規范的重要來源。自古以來,各個國家一般都把社會中基本的道德規范、重要的公序良俗,通過立法程序上升為法律。我國2013年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將子女「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體現了中華民族孝老愛親的傳統美德。但也有一些法律法規的某些具體條文和內容,存在與社會主義道德規范和核心價值觀要求不協調、不「合拍」甚至相悖的問題。在完善法律體系過程中,應加強與道德的協調和銜接,將實踐中廣泛認同、較為成熟、操作性強的道德要求及時上升為法律規范。還應注重對法律的道德效果和道德風險的評估,對有違道德要求的法律法規及時廢止或修改,使法律體系更加彰顯道德的力量。
執法要揚正氣。執法既是法律行為,也體現鮮明道德導向。嚴格公正執法,是對法律尊嚴的捍衛,也是對先進道德的彰揚;而執法不嚴不公,是對法律尊嚴的無視,也是對惡行的縱容、對美德的貶損。必須通過執法行為,發揮法治扶正祛邪、激濁揚清的社會功能,促進清風正氣的弘揚。執法要嚴格公正,對侵害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等行為及時予以規誡遏制,弘揚真善美、打擊假惡丑。執法要文明規范,體現人文關懷,既遵從法律標准又符合道德標准,既於法有據又合乎情理,防止粗暴執法、野蠻執法,使執法活動獲得堅實的道義基礎。
司法要辨善惡。司法斷案最能體現法律懲惡揚善的功能。要堅持公正司法,依法制裁和懲處各種違法犯罪行為,讓人們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感受到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法律很多時候只能作出原則性規定,而在司法實踐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具體情況,這就要求司法人員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按照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真正起到引導社會向上向善的效果。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更好地守護公平正義、弘揚美德善行。
鏈接
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充分體現道德關懷
2013年7月1日,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這次修訂,突出了道德關懷、精神贍養的作用,如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條規定:「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這些條文,體現了中華民族敬老、養老、助老的傳統美德,弘揚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會文明之風,受到了廣大老年人和萬千家庭的高度關注和由衷支持。
四 怎樣用法治手段解決道德領域突出問題
2014年1月,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共同會簽了《「構建誠信、懲戒失信」合作備忘錄》。這個備忘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針對失信被執行人推出了多項信用懲戒措施,如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限制貸款或辦理信用卡,不得擔任企業高管等。這一法治措施有效打壓了「老賴」們的生存空間,讓其為自己的失信行為付出代價,也有力弘揚了誠實守信的道德風尚。這說明,法治是保障和促進道德建設的有效手段。
道德是柔性的自我覺悟,源於人們良心的感召。而對於缺少道德自覺的人,道德教育容易變得軟弱無力。當前,面對形形色色的利益誘惑和不良思想的影響,一些社會成員的道德防線轟然倒塌,失德行為屢有發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對於那些傷風敗俗的丑惡行為、激起公憤的缺德現象,單靠道德教育、叩問良心已經遠遠不夠,必須運用法治手段進行治理,對失德敗德者進行懲戒約束,對違法犯罪者進行嚴厲打擊。
明規矩,劃定行為底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是底線的道德,也是道德的屏障。要重視把一些基本的道德規范上升為法律規范,讓人們清楚地知道哪些事能做、哪些事絕不能做。要明確對失德行為的懲戒措施,讓道德動搖之人心中有所忌憚,促進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要針對目前突出的誠信缺失問題,抓緊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健全公民和組織守法信用記錄,完善守法誠信褒獎機制和違法失信行為懲戒機制,使人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
懲劣行,形成警示效應。孔子說:「化之弗變,導之弗從,傷義以敗俗,於是乎用刑矣。」意思是說,對經過教化還不改變,經過教導又不聽從,損害道德敗壞風氣的人,就要用法律來懲處。要繼續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失德行為的整治,依法依規該勸導的勸導、該處罰的處罰。對食品葯品等領域見利忘義、制假售假的嚴重無良行為,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日常監管,查辦大案要案,讓敗德違法者受到懲治、付出高昂代價,發揮對整個社會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彰善舉,弘揚美德義行。俗話說,好人有好報。但現實中也有時出現好人吃虧、流血又流淚的情況。長此以往,必然寒了好人的心,寒了整個社會的心。我們屢屢看到老人跌倒路人不敢扶的報道,就說明了這個問題。法律法規必須樹立鮮明道德導向,保障實現善有善報、恩將德報。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有保障助人者權益的法律。我國大多數省區市也制定了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的政策法規,深圳市還制定了《深圳經濟特區救助人權益保護規定》來為好人提供法律保護。要繼續完善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化解好人的道德風險,保障好人的合法權益,褒揚好人的道德行為,引導全社會崇德向善。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千百年來,圍繞法律與道德的話題經久不衰。今天的中國,讓法治的陽光普照,讓道德的清風吹拂,每個人的追夢之路、整個民族的追夢之路必將更加亮堂通暢。
問與答
問:什麼是徵信系統?
答:徵信系統是專業化的、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建立信用檔案和基礎資料庫,依法採集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個人的信用信息,並依法向信用使用者提供信用報告的系統。2006年,中國人民銀行建成了全國集中統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即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截至2014年6月底,徵信系統共收錄法人1940多萬戶,上半年日均查詢27萬次;收錄自然人8.5億,上半年日均查詢106萬次。2014年,以阿里巴巴為代表的電商平台貸款業務,實現與央行徵信系統的接入。
詳細: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212/c40531-26552609.html
『玖』 如何理解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法治」與「德治」的關系
(一)「法治」與「德治」區別
1、治國方略上的差異
「法治」與「德治」的最終歸宿都在治國上,但二者在治國的側重點上卻截然不同。換言之,前者主要側重於先「治法」,後者則主要側重於先「治人」。理論上,就「治人」與「治法」的輕重而言,「治人」應重於「治法」。這是因為:首先,「治人」在內容上實際已包含有「治法」的要求,「治法」的最終目的還是為了「 治人」,在本末順序上,應當是「治人」為本,而「治法」為末。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託,「治人」有助於更好地「治法」。作為一種規范,法只能約束人們的外在行為,對人的內心世界則無法涉足;要涉足人們的內心世界還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法制,假如沒有具備應有素質的人去執行,仍無異於一紙具文。因此,單純「治法」不足以「治人」,要實現法治的理想目標,還必須要把最終的依賴點放在「治人」上。否則,即便將完善至極的法律擺在至高無上的位置上,也仍難以實現我們最初設想用法制所要實現的理想目標。現代社會之所以更加強調「治法」,並不是基於「治法」比「治人」重要,而是在策略上所不得不採取的一種「末端治理模式」。現階段,由於對人的本性問題在認識上難以得出共論,「治人」在理論和實踐上都還存在較多障礙,難以真正實現科學地「治人」;相反,對於法,由於人們在許多實質或重要方面都已經達成共識,且這些共識在很大程度上已日漸成熟化和科學化,因而無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中,「治法」都更較為容易地得到實現。
2、「法治」是他律之治,而「德治」則是自律之治
從「法治」與「德治」所涉足的領域來看,「法治」是他律之治,即它僅僅約束人們的外在行為,通過約束人們的行為而實現治人,它對人們的內心世界無從干預,屬於治外之治;而「德治」則是自律之治,它不僅可以約束人們的行為,還可以約束人們的思想意識,並通過約束人們的思想意識來達到約束人們行為的目的,屬於治內之治。由於人們的行為總是受一定思想意識所支配的,因而從這一點上來說,「德治」是更高層次的治國模式,是治本之治;而「法治」則是最終實現「德治」 的一個必經階段,是治標之治。
此外,從他律與自律的角度出發,我們還可以推導出二者之間的如下區別:如「法治」是懲惡之治,「德治」是 揚善之治;「法治」是事後之治,「德治」是事前之治等等。
(二)「法治」與「德治」聯系
1 、「法治」與「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控制、促進社會發展所必不可少的兩種手段,他們密切聯系、相互支持,共同推促著社會的進步。作為一種他律,法律的主要功能在於「懲惡」,而「揚善」則主要應依靠道德的自律來進行,因而在「勸善」方面,法律有著自身先天的缺欠與不足,需要道德來加以支持。同時,法律的創制和運作也必須要以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為指導。同樣,「德治」也離不開「法治」的支持與配合。道德作為一種規范,主要是依靠社會輿論、風俗習慣和人們的內心信念來推動的,其軟弱與蒼白無力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某些嚴重違反社會基本道德規范的行為,客觀上也必然要求運用法律來加以制裁。在此種意義上,守法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法律所維護的是最基本、也是最低限度的社會道德。
2 、「法治」與「德治」有著共同的精神――秩序
除了上述兩點之外,「法治」與「德治」的聯系還表現在,二者有著共同的精神――秩序。
「法治」與「德治」都以維護一定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為使命。秩序是「法治」與「德治」存在的價值基礎,又是二者可以同步並舉的理論依託。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說,「法治」與「德治」之所以能夠存在和為人們所認同並可以成為並駕齊驅的兩種治國理論和模式,主要就在於它們能夠給人們帶來秩序。秩序意義在於,它是人類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一旦脫離了秩序這一前提,無論是「法治」還是「德治」都將會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需要以穩定的社會秩序和團結的政治局面為前提。這兩者的實現都既離不開法律也離不開道德。法律可以利用其背後的國家強制力保證政治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可以合理的配置各種資源,及時解決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人民內部的各種矛盾和糾紛;可以有力的打擊各種危害國家和社會的顛覆和破壞活動。而道德則可以利用其內在的意識制約力來防止各種邪惡思想的產生,防止社會混亂;可以限制人們的某些慾望,減少其利益沖突,以加強人們的團結,增強其凝聚力;還可以對法律的創制和實施提供有力的支持、配合和協調。可見,「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法治」與「德治」的這種辯證關系客觀上要求我們要「努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思想道德體系,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結合起來。」
『拾』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依法治國,是指以法律(含原則、精神與具體規范)作為治理國家、社會的准繩,任何人不得超越於法律之外。是法治的原則。
以德治國,是指以某些人或者集團認定的道德標准作為對人行為的指引、規范。其實質是人治,因為某些人的道德認知並不能代表全體的社會成員
1)依法治國需以以德治國為基礎。這首先是因為道德是立法的基礎,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來源之一,先進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價值目標之一,良好的道德規范是評價法律規范善惡的主要標准之一。其次是因為道德是執法的基礎,法律規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能否恰當地運用這一權力,則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證據採信方面的自由心證權,能否恰當地運用這一權力,則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再次是因為道德是守法的基礎。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權利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將法定權利兌現成為現實權利取決於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與權利意識相對應的義務意識也與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相關聯。(2)以德治國需以依法治國為補充與保障。以德治國著力於通過提高人的內心覺悟和建設人的動機文明,來端正人的文明行為;依法治國則著力於通過約束人的外部行為和建設人的行為文明,來開掘人的內心文明。以德治國著力於建設個體文明,通過榜樣的力量促進社會主義群體文明水平的提高;依法治國則著力於建設群體文明,通過群體文明的提高,防範、震懾個體的越軌行為。以德治國著力於強調人的義務意識、責任意識,依法治國著力於維護人的權利,強調人的權利意識,兩者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