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的概念
支持「以職能轉變為核心」的,如傳統公共行政理論和公共選擇理論,屬於現代理論;支持「以流程轉變為核心」的,屬後現代理論.在後現代公共理論中,又可以分為新公共管理、治理與後現代公共行政三類不同的主張.新公共管理的核心主張是建立企業型政府;治理的核心主張是建立公民社會;後現代公共行政的核心主張是建立公共能量場.
『貳』 公共行政與私人行政的區別
公共行政與私人行政的區別:
1.目的不同:
公共行政出於公共的目的,私人行政是出於單位或者個人自身的目的。
2.涉及的利益不同:
公共行政事關社會利益,與大多數人有關,而私人行政只涉及本單位或個人的利益,與社會沒有直接的關系。
3.自由程度不同:
公共行政需依國家的法律和政策進行。自由度小,而私人行政受法律約束小,故自由度相對大些。
4.對利益的追求不同:
公共行政,是指那些不以營利(不以追求利潤最大化)為目的,旨在有效地增進與公平地分配社會公共利益而進行的組織、管理與調控活動。而私人行政是為了自己所在單位的利益最大化。
5.涉及的法律不同:
私人行政是指社會組織、企業的行政,與私權力的運用相關。私行政」的研究屬於私法,主要是民法體系的研究范圍。公共行政涉及的是行政法規等。
『叄』 公共行政的內涵是什麼作用有哪些
公共行政的內涵:
公共行政就是國家行政機構依法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有效活動。這一定義的含義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是一種活動,這一活動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構,即通常所說的政府或者行政當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機構。
其次,這一活動的客體是社會公共事務,與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主體相應的必然是具有社會公共權威的機構,而這一機構在現代社會中非政府莫屬。
第三,作為一種活動,它必須依法舉行,而且必須是有效的。有效包含兩層含義,即有效性和效率。
公共行政的作用:
1、提供公共產品
公共產品是和私人產品相對而言的,是指產品和勞動的利益由社會成員共同享有。它與私人產品能夠加以分割並且提供給不同的個人是根本不同的。公共產品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兩個基本特徵。
公共產品的范圍十分廣泛,從政治、法律、國防、治安、政府行政管理、大中型水利設施,到城市規劃、公共道路、環境治理、環境衛生、防病防疫、天氣預報、科學研究以及鐵路、城市公共交通設施、廣播、電視、教育以及抗旱、防洪等,都屬於公共產品的范圍。
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基本方式是服務,無論是公安、法律、政府行政管理,還是教育、衛生等都是服務。
2、實現社會公平
社會公平有三個不同的標准:第一是貢獻標准,第二是需求標准,第三是機會均等標准。
3、實施管制
政府發揮著為社會和市場提供必要的法律和制度的作用。管制意味著政府以法律方式對社會發展和市場運行進行規范。管制可以是經濟方面也可以是社會方面的。
『肆』 什麼是公共行政學
稱公共行政學也叫行政管理學,它是一門研究政府對社會進行有效管理規律的科學,是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公共部門工作人員必備的知識。
行政管理學研究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官員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社會事務和機關內部事務的客觀規律。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行政管理的規律性和方法。行政管理學研究最基本的方法是理論聯系實際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
行政方法所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公共組織的效率問題。科學的行政方法可以促進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可以加強政府的合法性。
(4)公共行政的概念擴展閱讀
公共行政研究的議題非常廣泛,切斯特·紐蘭德(Chester
Newland)將公共行政研究描述為:「該領域的研究基本上是亂七八糟的大雜燴。」對此,悲觀派會憂心重重地說:「如果公共行政學一直未能就其范疇與核心達成共識,不僅有認同危機,更將淪為仍在尋求學科的地位的科目。
作為公共行政技術設計學派的代表人物,西蒙從「行政原則」的相互矛盾出發,對行政原則提出了挑戰。西蒙在1946年發表的《行政諺語》中對傳統公共行政中的原則進行了解析,認為這些普遍原則的自相矛盾之處,使人們在決策的時候陷入了無所適從的困惑。
將公共行政的相互獨立的理論連接在一起的,是試圖在民主責任感的框架下建立一種以對人類行為的實證主義理解為基礎的理性行政理論。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網路--行政管理學(社會管理規律學科)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曹堂哲:公共行政學方法論流派爭論的焦點
『伍』 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有什麼區別呢
行政管理與公共管理的區別
A.公共管理學的研究領域包括作為純粹的公共部門的政府組織及其研究規律問題,還應包括第三部門的管理及其規律性問題,行政管理的研究領域包括政府組織的管理機器規律,前者范圍明顯大於後者。
B.
公共管理學的援救對象是全部公共部門所工友的管理方式和規律。而行政管理學研究對象僅是政府組織所持有的管理方式和規律。
C.公共管理學所關注的是公共部門如何提高效率的利用現有公共資源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務和公共產品,公共管理學更強調公共部門的自身的管理,而行政管理學更強帶哦公共部門對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
D.公共管理更強調責任及其義務,是為了公眾提供公共物品,而行政管理側重於組織的管理體系和政策的結果。
E.行政管理由於其主題是政府,往往束縛於政府體制和意識形態,缺乏變通性和自主性,而公共管理由於其主體的廣泛性以及研究客體的普遍性,能有更高的創新思維和變通能力。
F.公共管理強調了「公共性」,即側重於管理的公共意義曾面的研究,突出了公共管理所承擔的社會責任,而行政管理由於其行政主體的唯一性決定了其研究的范圍,只能對主體負責。
G.公共管理體現了公民的參與性,監督意識,更好的反映出公共管理學研究所服務的對象及其目的。而行政管理學體現不出其目的,只能體現出其手段和技術層面。
H.二者在適用的法律上的區別在於,行政管理側重於《行政法》等的法律規范和監督,而公共管理則在適用於普適法律的前提下,權衡於社會輿論及公民監督。
I.
公共管理的績效評估側重於效率及受益的群體;行政管理強調行政的結果公平及規范社會的作用。
『陸』 公共行政的涵義
一、市場經濟提出了公正要求
現代文化、現代政治是與市場經濟聯系在一起的,人類社會正處在市場經濟時代,因而理解和把握人們之間的社會關系,需要站在市場經濟的出發點上。公共行政是怎樣發展的?公眾對公共行政會提出哪些要求?而且這些要求在何種程度上會成為公共行政發展的動力?都是根源於市場經濟的。市場經濟是孕育現代平等意識和自由觀念的母體,所以當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政府為它提供更廣泛的服務時,也對公共行政的公正性提出了強烈要求。
在人類歷史上,市場經濟的進步性,主要表現在為人的平等、自由的實現創造了現實的社會基礎,而以平等、自由為特徵的人的社會關系又內在地包含著社會公正的要求。當然,社會公正是人類恆久的追求。自從人類進入階級社會,人們之間經濟上、政治上甚至自然能力上的差別,都在不斷地製造出社會的不公正,這種社會不公正的問題愈是突出,就愈益強化著人們的公正要求。但是,在人類的整個前市場經濟社會中,公正的要求總是表現為一種空想。因為,在這些社會階段中,個體的公正要求與制度化了的不公正是對立的,制度的不公正強化著個體間的不公正,壓抑著個體的公正要求。而市場經濟的發展,恰恰是通過打破制度的不公正來為自己開辟前進道路的,所以,在人類歷史上,市場經濟首次指示出個體的公正要求與制度的公正性相統一的方向。
人們的公正要求來源於平等意識和自由觀念,而平等和自由則是由市場經濟來加以確立的,並且反過來成為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基本原則。對此,馬克思有過深刻的論述:「如果說經濟形式,交換,確立了主體之間的全面平等,那麼內容,即促使人們去進行交換的個人材料和物質材料,則確立了自由。可見,平等和自由不僅在以交換價值為基礎的交換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換價值的交換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產的、現實的基礎。作為純粹觀念,平等和自由僅僅是交換價值的交換的一種理想化的表現;作為在法律的、政治的、社會的關繫上發展了的東西,平等和自由不過是另一次方的這種基礎而已。」(《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7頁)也就是說,一方面,平等和自由是交換價值交換的產物,正是交換價值的交換行為使人類數千年平等和自由的空想成為現實;另一方面,平等和自由又是正常的市場經濟活動及其交換關系賴以形成和健康發展的前提。市場經濟創設了平等和自由,市場經濟又提出了對平等和自由的需求,這表明平等和自由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是有著客觀基礎的。但是僅僅有了這種客觀基礎,並不意味著平等和自由在任何時候都不會受到侵害。所以,自覺地維護平等、自由,應當成為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
平等、自由和公正是涵義相近的概念,但它們的適應范圍和所標示的理論指向是不同的。如果說平等強調主體間關系的對等性的話,那麼自由則突出了這種對等性關系中主體的獨立性。至於公正,則是向某種權威力量提出的維護平等和自由的要求。我們知道,市場經濟創造了市民社會的領域,使之與公共的領域並存,平等和自由是市民社會中各種社會關系的原則和基礎,而公正則是市民社會對公共領域的行為要求。由於公正寄託於公共領域中的權威,因而公正的期望者與公正的供給者之間是一種非對等的權威與支配的關系,它們之間是不平等的。公正的實現又是通過抑制一部分自由來維護自由的,是通過破壞普遍獨立性來維護具體主體的獨立性的。所以,公正中包含著平等和自由的悖論,恰恰是這種悖論賦予了平等和自由以現實性。對於現代公共行政來說,行政行為的公正性之中依然是包含著這種悖論的,但是,這種悖論的被控制和減緩,則是公正行政的目標。當然,在前市場經濟社會,集權主義政治模式下的「公共行政」具有個性化的特徵,社會公正的要求是寄託在具體的個人所代表的權威之上的,以致於公正的期望者與公正的供給者之間的不平等也表現為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公正的期望總是得到不公正的回報,即使存在著偶然的、隨意性的公正,也會很快演變為不公正。現代公共行政告別了傳統行政模式的人格化,行政權威是制度的權威和體制的權威,公正的期望者與公正的供給者之間是市民社會中的人與公共領域中的機構之間的關系,他們之間的非對等關系恰恰是維護平等和自由的必要前提。也正是由於這一點,現代公共行政可以使社會公正的要求得到真正的實現。
二、市場經濟創造了新型的社會關系
公共行政的公正性問題是一個倫理學問題,我們對任何現象的倫理思考,都是應當堅持從集體主義的原則立場出發的。其實,堅持集體主義的原則已成為當代倫理學的一個主流趨勢。在西方國家,一些在「社會倫理學」名義下的理論闡述和在「整體主義」名義下的思考,業已走近了集體主義的歸宿。但是,它與我們關於集體主義的傳統認識是不同的,它是依據市場經濟現實發展的邏輯走近集體主義的,而我們關於集體主義的傳統理解是依據計劃經濟體制、人民公社模式而建立起來的理論設定。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傳統的集體主義理論受到挑戰是難以避免的,因為市場經濟在自身的發展中創造著新型的集體關系,並要求把這種關繫上升為新型的倫理原則,而公共行政能否保證自身行為的公正性,也取決於對這一原則的遵從。
在社會現實中,我們發現有兩種集體:一種是根據某一理論或某一權力意志建立起來的集體,它通過嚴密的組織體系和權力結構體系把個體聯結為集體。在這種結合中,個體放棄部分的甚至全部的權利和自由,服從共同的權力意志。作為這種集體的理想狀態,是可以實現權力意志控制下的平等和公正,但卻是喪失了自由和平等的公正,因而是虛假的平等和公正。另一種是「真實的集體」,它是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由共同利益的紐帶聯結起來的自由主體的聯合體,它在尊重市民社會關系的平等、自由的前提下建造公共領域,設立公共機構,並賦予它以公正的供給者的身份去維護市民社會關系的平等和自由。
集體主義原則應當建立在「真實的集體」的基礎上,因為在「真實的集體的條件下,各個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聯合獲得自由。」(《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84頁)也就是說,這個集體首先是各個個人「自己的」聯合,這種聯合決定了它們選擇聯合的平等性,從而在聯合中將始終遵循著平等的原則。聯合本身並不是目的,聯合的目的無非是各個個人在聯合中獲得自由。所以,集體主義原則是從屬於個人平等和自由的原則。然而,是什麼力量促使「真實的集體」的出現呢?顯然,是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市場經濟中,人們通過交換價值的交換過程,使他們個體的經濟行為形成了一個在「無形的手」的共同控制下的市場。這樣一來,便產生了「他們自己的共同的關系」——一種新的集體。
作為倫理原則的集體主義原則如果是來源於虛假的集體,那麼它必然要訴諸於國家權力和政府力量來強化集體和扼殺個體的自由。在這種條件下,公共行政總是把實現集體的整體穩定性作為主要目標。與此相反,建立在「真實的集體」基礎上的集體主義原則在通過公共行政的體系而轉化為實際行動時,是把個人關系與個人能力的全面發展作為目標的。當然,集體主義原則從「虛假的集體」的基礎上轉移到「真實的集體」的基礎上是一個歷史過程,是通過市場經濟的發展而實現的歷史過程。正如馬克思所說:「全面發展的個人——他們的社會關系作為他們自己的共同的關系,也是服從於他們自己的共同的控制的——不是自然的產物,而是歷史的產物。要使這種個性成為可能,能力的發展就要達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這正是以建立在交換價值基礎上生產為前提的,這種生產才在產生出個人同自己同別人的普遍異化的同時,也產生出個人關系和個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8-109頁)人們注意到,現代市場經濟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接受政府的廣泛干預。而政府幹預無非是為了滿足市場主體關於市場經濟秩序的要求。至於市場經濟秩序,其底蘊無非是公正。當然,當公正由政府等公共權威機構提供時,直接效應就是維護市場主體間關系的平等和自由。但是,平等和自由不是靜止的、僵化的、停留在某一歷史截面的既有水平上的。所以,當公正機構作出公正的供給時,應當服務於一個更高的目標——人的全面發展。
這就是說,市場經濟重建了人們之間新型的社會關系,提供了「真實的集體」產生的條件;在這種「真實的集體」的基礎上,集體主義的倫理原則獲得了新的內涵;遵從這種集體主義原則,公共行政為市場主體提供的維護平等和自由的公正是在對人的全面發展這一目標的追求中實現的。
三、公正的三種形態
公正的實現依賴於權力和權威機構的執行,自從產生了國家、政府等公共機構之後,這些機構就成了提供社會公正的主要渠道。愈是到了現代,人們對通過政府的公共行政來實現的社會公正所寄託的期望就愈加強烈。但是,當公共行政為社會提供公正時,應以什麼為出發點?綜觀人類歷史上提供公正的實踐和政治學、倫理學關於公正的論述,無非是兩種公正:其一是分配的公正;其二是交換的公正。
在前市場經濟時期,權威與權力機構的公正供給,是調節分配關系的主要杠桿。因為,在前市場經濟社會中,分配關系是最基本的社會關系,整個社會中的有形的或無形的、物質上的或思想文化等精神上的全部資源,都是依據社會的等級差別來進行分配的,雖然也存在一定的商品交換,但這種交換僅僅是對分配關系的補充。在這種條件下,操縱社會資源分配的機構或人,肩負著雙重公正的責任:首先,它應當是公正的執行者,在資源分配中堅持公正的原則;其次,它應當是公正的供給者,即在它的直接分配的再分配中維護社會公正,防止和消除破壞公正的分配行為。當然,在前市場經濟社會中,社會是分為等級的,人們之間基本的平等和自由是不存在的,就整個社會的范圍而言,是根本不存在社會公正的。但在不同的等級層面上,卻有著具體的公正要求。因而,在這一社會條件下的權威或權力機構及人,根據社會等級制的現實謀求等級的公正。比如,在封建社會以嫡親關系的親疏來進行分封,或以功勛著微的情況進行分封,都有著一個公正的問題。而在這種分封基礎上派生的各種各樣的分配行為,也必須合乎這個社會的公正的原則。而維護這一原則的機構及人也正是最終分配者權威或權力的代表。
在今天看來,在分配關系中是根本沒有公正可言的。但是,分配關系的存在本身就意味著分配秩序的存在,人們在何種程度上認同這種秩序,也就意味著在這種程度上認為它是公正的。易言之,分配秩序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種穩定的秩序,又取決於分配的公正性,分配中的任何不公正行為,都是對分配秩序的破壞。因此,在整個前市場經濟的歷史時期中,分配的公正都是以分配秩序為出發點的,是根源於分配秩序和服務於分配秩序的。至於它作用於人時所表現出的不公正,並不能成為衡量公正的標准。
市場經濟確立了人們之間的交換關系,而交換必然意味著交換主體間的平等和交換主體的獨立自由,沒有平等和自由的交換是畸形的、不健康的交換,是與交換關系的實質相疏離的。交換行為與交換行為的發生,無不是從屬於市場主體的趨利動機的。這種趨利動機在促成個別市場主體利益最大化的同時,必然包含著破壞平等和自由的沖動。所以,在市場之外存在一種用來維護交換關系的健康和保障市場主體的平等、自由的力量,是非常必要的。政府無疑是這種力量的載體,政府的公共行政在現代市場經濟中所發揮的基本作用就是通過在市場主體間主持公正而為其平等和自由提供保障。可以說,在現代社會,凡是一個國家的公共行政能夠提供這種保障的,這個國家的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健全的,因而經濟的發展就有可持續性,社會的繁榮就具有持久性。這種以維護市場主體的平等和自由為出發點的公正是「交換的公正」,是一種維護交換關系健康發展而作出的公正選擇。在這里,作為公正的供給者的政府,所關注的是交換關系的平衡不被打破,至於市場主體間的平等和自由只不過是服務於這一目的的手段。這就決定了提供公正的政府,必須尊重由於歷史原因而造成的市場主體不公正地位這一現實;必須承認市場主體依靠現有的不公正地位去以大欺小、以強凌弱行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必須接受社會經常性地付出慘重的代價和一部分人利益的實現以另一部分人的犧牲為代價等等事實。所以,交換的公正實際上是不公正的。
盡管交換的公正包含著不公正,但與分配的公正相比,已經是一個巨大的歷史進步。特別是交換的公正來源於市場經濟的要求,又為市場經濟中的交換關系的健康發展提供權力和權威的支持,從而推動了整個社會的進步。正是由於這種進步,使人的全面發展問題得以突出出來,並使政府在為社會提供公正時可以站在人的全面發展這一全新的出發點上。衡量社會進步,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指標,但最為根本的是要看能否造就「全面發展的個人」。對公共行政的考察也是這樣,既然為社會提供公正一直是公共行政的基本內容,那麼政府就沒有理由不在公共行政中追求真正的公正。只要堅持這種追求,那麼從分配的公正由於注重分配秩序和交換公正僅僅關注平等和自由所造成的不公正的教訓中,就不難發現人是社會的基礎。只有關注著人的全面發展,才能實現真正的社會進步。只有以人的全面發展為出發點,才能真正實現社會公正。因為,以人的全面發展為出發點,就意味著公共行政在提供公正的過程中必須基於這樣的思考:承認市場主體現存狀態不公正的現實,但這種不公正必須成為人的全面發展的動力而不是阻礙。在人的全面發展的過程中,現存的不公正應當呈現逐漸縮小而不是擴大的態勢。能否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是衡量公共行政是否公正的尺度。總之,這是一個動態的、發展的公正,是公共行政唯一正確的價值向導。
四、現實的原則:在發展與公正之間
鄧小平指出,發展是硬道理。對於這一論述,決不應作庸俗的理解,而是應當看作為社會主義社會中必須堅持的最基本的價值觀念,是一個屬於整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的終極價值尺度,任何一項事業都應遵循發展的原則,運用發展的尺度和根據發展的標准來作出行動的選擇。
社會歷史的發展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但是,近代歷史的加速發展表明,人類的主觀努力是可以促進和減緩歷史發展的步伐的。今天,人們越來越認識到,人們的利益要求等一切方面的需要,都是可以在社會發展中和通過發展來實現的。所以,人們更加積極地推動社會的發展。發展是當今社會運動的主題,可以說,在人類活動的一切領域,我們都可以看到自覺地推動社會發展的具體努力。而在一切推動社會發展的努力中,我們又都可以明顯地看到政府的蹤跡和公共行政的影響。因而,政府在社會發展中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從政治的領域到經濟的領域,從生產的領域到生活的領域,從國際到國內,政府無時無處不立足於社會發展的目標。另一方面,現代社會中自覺推動社會發展的任何一項活動都必然是組織起來的活動,而不是自發的活動,有誰能擔負起這種組織責任呢?當然是政府。所以,政府不僅在推動社會發展的主觀努力中,而且在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中,都是直接的動力源。
在政府自覺地推動社會發展的努力中,存在著一個最優化的問題。比如,在世界范圍內,存在著許多政府,這些政府在性質和規模上可以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但它們之間好壞優劣的差別應以什麼為標准呢?當然是要看誰在推動它所領導范圍內的社會發展中發揮的作用最佳。至於政府為什麼能夠表現出最佳業績,即實現公共行政的最優化?其答案就是一個公正問題,即制度公正和行為公正的總和。一個國家的制度或體制如果是根源於公正的思想文化體系,服務於公正的目標,政府結構自然而然可以獲得合理性的基礎,作為政府職能外顯的公共行政也就會在推動社會發展中實現行為最優化。反之,如果一個國家的制度或體制無視公正的問題,那麼其政府只是在極其偶然的情況下才能獲得較佳業績,而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則表現為推動社會發展的無能,甚至有可能成為阻礙社會發展的反動力量。所以,政府及其公共行政的最優化包含在它的制度和行為的公正性之中。只有當政府自覺地追求社會公正,它才能在推動社會發展方面表現出是一個高效的和強有力的政府。
在某種意義上,社會的發展與公共行政的公正是互為因果的關系。公正是在社會發展中或通過社會發展實現的,而政府是在公正的公共行政中獲得推動社會發展的力量的。政府為了使自己在推動社會發展的公共行政中高效和有力,就必須追求公正的實現;同樣,公共行政必須在社會發展運動過程中才會向公正的目標逼近。在此,它們之間是互為目標和手段的關系。但是,如果更進一步,自從人類社會有了政府以來,人們長期追求的是社會公正,而社會的發展是人類追求公正的衍生物,是從屬於對公正的追求的。所以,公正是存在著政府及其公共行政的整個政治社會的終極目標,只不過對這個目標的認識和促使這個目標實現的努力,需要在社會發展中來理解。
發展是當代社會的主題,人們在各個領域中建構發展理論,以及在社會整體結構的每一個層面上設計發展的方案。因而,發展問題是一個多領域、多層面的問題,有經濟的層面、政治的層面、文化的層面、生活的層面…… 在不同的國家,發展的側重點有所不同。但在實現方式上,大都是把著眼點放在經濟的發展上的。所以,考察政府業績的指標大都來自於經濟領域。也就是說,迄今為止,人們把經濟的發展作為社會發展的突破口。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社會發展與公共行政的公正之間的辯證統一關系受到了破壞,以致於公共行政失去了公正的航向。毫無疑問,經濟發展是社會發展的支撐點,離開經濟的發展來談論社會的發展純粹是一種空想,只有建立在經濟發展前提下的社會發展才是現實的發展。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中,可能會存在著經濟發展滯後條件下的其它各方面的發展,但那必定是暫時的,因為失去了經濟的根,一切都將是幻相。然而,這都不能成為用經濟發展來取代社會整體發展的理由。經濟發展只有從屬於其它更直接的目標才能有著正確的方向,這個目標就是馬克思所指出的「人的全面發展」。資本主義發展的歷史經驗表明:當經濟發展被確立為社會發展的基本內容時,可能會導致政治、文化以及整個社會精神生活質量的下降,導致人的畸形化和人與人之間剝削和奴役關系的惡化。就會出現人們常說的:「端起碗來吃肉,放下碗來罵娘」的情況。社會是人的社會,社會中的一切人為的努力都理所當然地是為了人,人受到了忽視的社會發展怎麼能稱得上有著正確方向的發展呢?
只有追求人的全面發展的社會發展,才能促進社會生活各個方面在協調、平衡的基礎上實現整體的進步。如果說經濟發展往往提出平等、自由的政治要求的話,那麼對人的全面發展的追求在一開始就超越了這種要求,直接向公共行政提出公正的要求。一旦政府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作為公共行政的目標,實際上就確立了社會發展與社會公正的合理性辯證關系,從而實現了公正與發展的一致性,公共行政也就會因此而成為完全公正的行政。政府以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就可以實現對個體目標和社會整體目標的系統整合。如前所述,當政府注重片面的經濟發展時,社會就會表現為個體的公正要求與社會整體的發展要求相疏離的情況。但當政府把對人的全面發展的追求放在公共行政目標體系的核心,關於個體的公正要求與整體的發展要求之間的疏離就不再存在,代之以政府以公正的努力來為造就「全面發展的個人」這一目標服務。
總之,人類的公正理想必須在社會發展中才能得以實現,而政府及其公共行政在自覺實現公正的努力中,必須把在社會發展的目標體系中突出人的全面發展的核心位置,才能做到公正行政,才能擔負起促使社會公正實現的使命。
『柒』 公共行政的特點是什麼
公共行政的特點:政治性、階級性、權威性、普遍性、目標取向、穩定性、變動性、預見版性。公共行政功能:管權制功能、引導功能、調控功能、分配功能。
公共行政管理是指政府特別是執行機關為公眾提高服務的活動,行政官員或行政人員在這種活動中主要是執行由別人(政治家)所制定的政策和法律,關注的焦點是過程。
程序以及將政策轉變為實際的行動,並以內部定向關心機構和人員以及辦公室的管理。盡管管理也包含行政的許多內涵,但有以最低的成本取得目標以及管理者為取得結果負責的內涵。
(7)公共行政的概念擴展閱讀:
行政職能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考察,從政府職責的領域看,有政治職能、經濟職能、文化職能、社會職能等;從政府職責所起作用的屬性看,有保衛功能、扶持功能、管理功能、服務功能等。也有學者從職能結構的角度,將政府職能區分為政治統治、社會管理、社會服務和社會平衡四大職能。
從管理過程的角度看,政府管理的不同類型的公共事務又有管理功能的相似性,如決策性功能、執行性功能、控制性功能、輔助性功能等。在這里,我們主要從前兩個角度加以考察,這樣能夠更好地理解政府扮演的社會角色。
『捌』 什麼叫公共行政環境
公共行政環境:是指直接或間接地作用或影響公共組織、行政心理、行政行為和管理方法與技術的行政系統內部和外部的各種要素的總和。
『玖』 公共行政管理的含義
第一,國家行政組織或公共行政組織是行政管理的主體,由於各國國家政治體制和行政體制各不相同,行政管理的主體也不同,用這種較為抽象的概念可以更多地概括它們的本質和共同點; 第二,行政管理的主體並不是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而是與立法、司法部門相對而言的行政執行部門或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它對執行憲法和各種政策、法律負有責任;第三,管理國家和社會公共事務突出了「公共」的特性,涉及到公共權力的運用、公共利益、公共政策、公共服務等問題。
公共行政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構,即行政機關。在我國,行政管理主體是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公共行政客體是國家事務、社會公共事務和行政機關的內部事務。行政管理活動的根本原則是依法管理。
『拾』 新公共行政學的概述
它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一批青年行政學者對傳統行政學提出挑戰而形成的「新」理版論。它強調公共權行政學以公平與民主作為目的及理論基礎,主張政治與行政、事實與價值關聯;重視人性和行政倫理研究,倡導民主主義的行政模式以及靈活多樣的行政體制研究。然而,由於「新公共行政學」缺乏概念和理論上的連貫性,並未最終生根立足,未能最終立足而取代傳統的公共行政學「範式」。
新公共行政學力圖擯棄傳統行政的權威主義和以效率為中心的取向,而試圖建立以公平為中心的民主行政。新公共行政認為應當研究與動盪不安時代,與公眾的日常生活和與公共行政管理者實踐相關的議題。它強調政治與行政的連續性,將道德價值概念注入行政過程,將社會公平注入傳統的經濟與效率目標;強調政府公平,對公眾需要負責而不是對公共機構負責,以及公共項目應當對決策和執行負責。它強調公民參與、政策制定、相關控制、分權授權、組織發展、顧客至上和民主工作環境。新公共行政所倡導的價值觀,如社會公平、代表制、回應性、參與和社會責任等,推動了公共行政的發展,在某些方面它為新公共管理的產生做了理論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