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
❶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培訓網
內蒙古自治區人事人才培訓網是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培訓中心的網站。
內蒙古回自治區人事答培訓中心是內蒙古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屬事業單位,主要從事公務員培訓、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培訓及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聯系電話:0471—6961793,地址:呼和浩特新華大街63號原內蒙古政府院6號樓701-706
網址:http://nmghr.chinahrt.com/#
❷ 內蒙古自治區廳級單位副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工資標准
職務簡介
我國公務員的一種非領導職務,級別相當於領導職務的副科長(副鄉長、副鎮長)。
根據有關規定,「晉升科、處、司(廳)、部級副職和科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職務,應分別任下一級職務一年以上」。
[編輯本段]任職條件
副主任科員應具備中專、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任科員級職務一年以上。
❸ 內蒙古女廳官被逮捕的原因是什麼
內蒙古女廳官被逮捕的原因是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
據高檢網消息,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委副書記、政府市長許愛蓮(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許愛蓮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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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愛蓮簡歷:
許愛蓮,女,蒙古族,1971年7月出生,山東陽穀人,1993年12月入黨,1992年10月參加工作。學歷學位:全日制教育:大專,哲里木盟教育學院中文系中文專業;在職教育:內蒙古黨校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
1990.09—1992.07 哲盟教育學院中文系學習。
1992.10—1995.09 內蒙古自治區原通遼市永清街道辦事處婦聯主任、團委書記。
1995.09—1999.12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委組織部幹部科科員、干教科副科長。
1999.12—2000.07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委組織部干教科科長。
2000.07—2002.10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團委書記(其間:2001.03—2001.06在通遼市第二期中青班學習)。
2002.10—2003.12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紅星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3.12—2007.11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委常委、宣傳部長(其間:2004.10—2004.11清華大學現代經濟管理高級研修班學習)。
2007.11—2010.06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科爾沁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2010.06—2010.07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體育局黨組書記。
2010.07—2012.05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2011.03—2011.07在內蒙古黨校第20期中青班學習)。
2012.05—2012.06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經信委黨組書記。
2012.06—2013.01 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經信委主任、黨組書記。
2013.01—2013.03 內蒙古自治區科左後旗旗委副書記、代旗長。
2013.03—2015.01 內蒙古自治區科左後旗旗委副書記、旗長。
2015.01—2015.10 內蒙古自治區科左後旗旗委書記。
2015.10—2016.01 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黨組書記。
2016.01 內蒙古自治區滿洲里市委副書記、市長、黨組書記。
2020年1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公告,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許愛蓮被責令辭去代表職務,呼倫貝爾市第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接受其辭職。
❹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怎麼樣
簡介: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廳衛生監督所是衛生廳衛生監督執法執行機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處級單位,核定編制70名,於2001年10月18日正式組建成立。
注冊資本:483萬人民幣
❺ 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怎麼樣
簡介:內蒙古自治區第三醫院(內蒙古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位於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烏蘭察布西路23號,始建於1960年,共有兩個院區和一個康復中心,總佔地面積近20萬平方米,是一所精神病醫院,是內蒙古醫科大學精神病學與精神衛生學的臨床醫療、人才培訓與科學研究基地,先後榮獲「全國醫葯衛生系統創先爭優活動先進集體」、「內蒙古自治區文明醫院」、「全區優秀殘疾人之家」、「內蒙古自治區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內蒙古自治區青年文明號」、「內蒙古自治區最具愛心單位」、「呼和浩特市百姓滿意醫療機構」、「呼和浩特市社會扶貧結對子先進醫院」等榮譽稱號。
注冊資本:13507萬人民幣
❻ 內蒙古自治區新舊人口與計劃生育條列的區別
為了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決策部署和修改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3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對《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了第四次修改。新《條例》較舊版有以下變化:
1、取消晚婚晚育假
原《條例》規定,公民比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初婚者為晚婚。已婚婦女比法定婚齡推遲四年以上初育者為晚育。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產假三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十日。對晚婚晚育者還可以給予其他形式的獎勵。
新《條例》中取消了晚婚晚育假獎勵,明確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2、調整生育政策
新《條例》刪除了「全國人口在一千萬以下的其他少數民族公民,一對夫妻可以生育兩個子女」的內容。
新《條例》第十七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尊重達斡爾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公民的生育意願。
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胎:
(一)兩個子女中有病殘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不含復婚),再婚前合計生育過兩個及以上子女,再婚後未生育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不含復婚),再婚前合計只生育過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四)蒙古族公民,夫妻雙方均為非城鎮戶籍且從事農牧業生產,已有兩個子女均為女孩的;
(五)其他可以再生育的情形。
3、停發《獨生子女證》
按照「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新《條例》對獎勵政策延續、調整的內容和范圍作出規定,刪除了不符合新生育政策的有關內容。繼續對2016年1月1日前的獨生子女家庭給予獎勵和扶助。
新《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可以繼續享受下列獎勵:
(一)每月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農牧民獨女戶夫妻每月二十元以上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
(二)適當補助托幼費;
(三)退休時,夫妻雙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適當的獎勵。
旗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制定具體獎勵標准。
第一款所列獎勵經費按照下列辦法發放:
(一)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職工的獎勵費由所在單位發給;
(二)農牧民、城鎮無業居民等其他人員的獎勵費由各級財政設立專項經費分級負擔;
(三)流動人口的獎勵費由戶籍所在地負責。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後,自願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
新《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戶籍所在地旗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一次性發給相當於當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牧民人均純收入一倍至三倍的扶助金。
新《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符合本條例規定再生育的,停止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已經享受的獎勵不再退還。
4、優化計生服務與管理
新《條例》對生育登記服務制度進行了相應調整。
新《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在生育後六十日內到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生育登記。
符合本條例規定,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向戶籍所在地嘎查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提出申請,經蘇木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後,由旗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批准發給《計劃生育服務證》。核發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決定。對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新《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應當依法取得執業許可。
禁止任何未取得執業許可的機構和人員施行計劃生育手術。
為了一進步方便群眾辦證,結合婚育證明已進行電子化改革的情況,新《條例》對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規定作了相應修改,不再要求由當事人交驗、補辦紙質婚育證明,也不再要求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協助查驗流入人口的婚育證明,而是規定此項工作由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辦理。
新《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由其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納入當地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實行在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房產管理等有關部門綜合管理的體制。
新《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育齡婦女離開戶籍所在地前,應當憑合法的婚姻狀況證明和居民身份證件,到當地旗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免費辦理婚育狀況登記。
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流動人口現居住地旗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及時核查育齡婦女的婚育狀況,並告知其接受當地的計劃生育服務與管理。婚育狀況登記不完備的,應當由當地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向戶籍地查詢。
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向流動人口進行人口與計劃生育宣傳,並組織有關單位向育齡夫妻提供技術服務。
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生育前兩個子女的,經現居住地蘇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核查婚育狀況;核查無誤的,可以生育。
已婚育齡流動人口在現居住地生育第三個以上子女的,現居住地旗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除核查婚育狀況外,還須查驗其戶籍所在地以及其他居住地旗縣級人民政府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核發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核查無誤的,可以生育。
5、修改部分法規
根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條例》對原《條例》中的部分法律規定作了相應的修改。
新《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應當按照以下標准繳納社會撫養費:
(一)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可以再生育,但未領取《計劃生育服務證》生育的,按照計征基數的五分之一徵收社會撫養費;
(二)未履行婚姻登記手續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照計征基數徵收社會撫養費;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在生育後三個月內補辦婚姻登記手續的,免徵社會撫養費;
(三)超出本條例規定的生育數量多生育一個子女,夫妻雙方年總收入低於或者相當於當地計征基數標準的,按照計征基數的二至五倍徵收社會撫養費;高於計征基數標準的,按照計征基數的六至十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四)有配偶的一方與他人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按照計征基數的十至十四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不符合本條例規定多生育兩個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徵收社會撫養費。
違反本條例規定多生育的子女屬雙胞胎、多胞胎的,按照一個子女計征社會撫養費。
收養子女超出本條例規定生育數量的,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徵收社會撫養費,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的除外。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應當以子女出生上一年度旗縣級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年人均純收入為計征基數。夫妻雙方或者一方是城鎮戶籍的,以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計征基數;夫妻雙方是非城鎮戶籍的,以農牧民人均純收入為計征基數。
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在調查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的有關狀況時,有關部門和組織應當給予協助。衛生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對所調查的信息予以保密。
新《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人員,除繳納社會撫養費外,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其他人員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組織給予紀律處分。
新《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非法為他人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二)利用超聲技術和其他技術手段為他人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或者選擇性別的人工終止妊娠的;
(三)進行假醫學鑒定、出具假計劃生育證明的;
(四)偽造、變造、買賣計劃生育證明的。
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www.nmgwjw.gov.cn/doc/2016/04/06/85989.shtml
❼ 什麼是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單位
內蒙古自治區直屬單位就是由內蒙自治政府內部委派人員組成的一些行政或事業單位。
省直屬單位是指不列入省政府序列,但直屬省政府領導和管理的機關部門。比如省統計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等。
省統計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委員會 、省民族事務委員會、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國家安全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信息產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衛生廳、省審計廳、省外事辦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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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地勢由東北向西南斜伸,呈狹長形,全區基本屬一個高原型的地貌區,全區涵蓋高原、山地、丘陵、平原、沙漠、河流、湖泊等地貌,氣候以溫帶大陸性氣候為主,地跨黃河、額爾古納河、嫩江、西遼河四大水系。
截至2017年底,內蒙古自治區下轄9個地級市,3個盟,共有17個縣,49個旗,3個自治旗,11個縣級市,23個市轄區。
截至2017年末,內蒙古自治區常住人口2528.6萬人,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16103.2億元,第一產業1647.2億元,第二產業6408.6億元,第三產業8047.4億元,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實現63786元。
❽ 內蒙古、西藏、新疆各自的解放時間和自治區成立時間
內蒙古無解放之說,內蒙古自治區在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成立;西藏1951年5月23日解放,西藏自治區在1956年4月22日成立;新疆1949年解放,新疆維吾爾族自治區在1955年10月1日成立。
1、內蒙古
內蒙古無解放之說,該自治區的成立時間為1947年4月23日至5月3日。
1955年7月30日,將熱河省敖漢、翁牛特、喀拉沁旗和赤峰、寧城、烏丹縣劃歸自治區昭烏達盟。1956年4月3日,將甘肅省巴彥浩特蒙古族自治州和額濟納蒙古族自治旗劃歸內蒙古,增設巴彥淖爾盟,以原自治州和自治旗的行政區域為盟的行政區域。
1969年7月5日,將呼倫貝爾盟、哲里木盟、昭烏達盟分別劃歸黑龍江、吉林和遼寧三省;將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額濟納旗分別劃歸寧夏和甘肅,1979年5月30日又重新劃回內蒙古自治區。
2、西藏
1951年5月23日,西藏和平解放。
1959年西藏叛亂平定後,中央政府開始對西藏進行全面直接管轄。1956年4月22日,西藏自治區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拉薩舉行,正式成立西藏自治區。
3、新疆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1955年10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烏魯木齊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首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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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原因:
1、長期以來中國的民族分布以大雜居、小聚居為主。長期的經濟文化聯系,形成了各民族只適宜於合作互助,而不適宜於分離的民族關系。
2、我國人口、資源分布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只有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才有利於各民族的發展和國家的繁榮、昌盛。
3、自1840年以來,中國各民族都面臨著反帝反封建、為民族解放而奮斗的共同任務和命運。在共御外敵、爭取民族獨立和解放的長期斗爭中,中國各民族建立了休戚與共的親密關系,形成了互相離不開的政治認同。這就為建立一個統一的新中國,並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和社會基礎。
❾ 內蒙古醫科大學怎麼樣
簡介: 內蒙古醫科大學坐落於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醫學為主,集理學、管理學、工學、文學、法學於一體的多科性高等醫葯院校。學校成立於1956年,是新中國在少數民族地區最早建立的高等醫學院校之一,當時隸屬於國家衛生部,1958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管理。前身為內蒙古醫學院,2012年3月,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內蒙古醫科大學。 經過60年的建設和發展,內蒙古醫科大學為國家培養各級各類人才7萬余名,為自治區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科技創新、文化傳承、民族團結、邊疆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已成為一所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地方高等醫葯院校。2007年,學校順利通過國家教育部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被評為「優秀」等次。 學校現有金山校區、新華校區、錫林校區三個教學園區,總佔地面積1230141平方米,總建築面積453591平方米。其中,教學行政用房面積203636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35343.22萬元,各類圖書文獻105萬冊(種)。 學校設有基礎醫學院、葯學院、中醫學院、蒙醫葯學院、公共衛生學院、口腔醫學院、衛生管理學院(自治區衛生政策研究所)、外國語學院、計算機信息學院、護理學院(衛生技術學校)、思想政治理論教研部、實踐教學部、體育教學部、研究生學院、國際教育學院(對外合作與交流中心)、繼續教育學院等16個教學單位,有3所直屬附屬醫院、4所非直屬附屬醫院,8所臨床醫學院。在區內外設有實踐教學基地120個。其中,醫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基地50個、非醫學類專業實踐教學基地70個。 學校自1956年開始招收本科生,1978年開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獲得碩士學位授權資格,1999年獲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授權資格,2003年獲准成為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單位,2009年獲准成為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培養單位,從2005年起,先後與北京中醫葯大學、首都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葯大學聯合培養蒙醫學、中西醫結合、中醫內科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外科學、細胞生物學、中葯學等7個學科的博士研究生。2009年,學校被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確定為自治區博士學位授權立項建設單位。率先在全國建立了能夠同時培養本科生、碩士生、博士生層次齊全的民族醫學高等教育體系,形成了現代醫葯學、中醫葯學、蒙醫葯學高等教育「三位一體」的辦學特色。學校現有6個一級學科、47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9個本科專業。其中,基礎醫學、臨床醫學、中醫學、葯學、中葯學、護理學6個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為一級學科。本科專業中,蒙醫學、中葯學和蒙葯學被評為教育部第二類特色專業;蒙醫學專業被教育部批准為「本科教學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專業綜合改革試點之一。臨床醫學、中醫學、葯學、蒙醫學、中葯學、護理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口腔醫學、麻醉學、葯物制劑技術等13個專業為自治區品牌專業;組織學和胚胎學、病理解剖學、葯用植物學和生葯學、葯理學、病理生理學、中醫診斷學、生物化學、兒科學、外科學、蒙醫診斷學、天然葯物化學、基礎護理學、診斷學、醫學遺傳學、蒙醫療術學、葯物分析、護理學基礎、中醫內科學、葯物化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社區護理學、人體解剖學、口腔頜面外科學、蒙醫方劑學等40門課程為自治區精品課程。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14605人。其中,本科生10643人、專科生2325人、研究生1473人、留學生89人,民族預科生70人,中職生2173人,本科各專業面向國內28個省、市、自治區招生。 學校現有3個國家臨床重點專科——骨外科學、神經外科學和普通外科學,3個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重點學科——蒙醫學、蒙葯學、傷寒學,1個國家中醫葯管理局重點專科——蒙醫脾胃病學;有1個自治區優勢特色學科——中醫學(蒙醫學),病理學與病理生理學、眼科學、影像醫學與核醫學、外科學(普外、骨外)和民族醫學(蒙醫學)5個自治區重點學科,人體解剖與組織胚胎學、內科學(血液病)2個自治區重點培育學科,自治區臨床醫學領先學科7個,自治區臨床醫學重點學科7個。有自治區蒙醫葯協同創新培育中心、自治區腫瘤生物治療協同創新培育中心2個自治區級協同創新中心;有自治區中蒙葯重點實驗室、自治區醫學細胞生物學重點實驗室、自治區分子病理學重點實驗室、自治區分子生物學重點實驗室、自治區分子影像學重點實驗室5個自治區重點實驗室;有新葯篩選工程研究中心、動物臟器高值化利用生物活性肽工程實驗室2個自治區工程研究中心(實驗室);有分子與功能影像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治區數字轉化醫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2個自治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有生物醫學綜合實驗教學中心、形態學實驗教學中心、葯學基礎實驗教學中心、中蒙醫臨床模擬實驗教學中心、護理實驗教學中心、臨床技能培訓實驗教學中心6個自治區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其中,中蒙醫臨床模擬實驗教學中心被評為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蒙醫學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被評為國家級虛擬模擬實驗教學中心。內蒙古蒙醫葯博物館、內蒙古自治區衛生政策研究所、心血管研究所、骨科研究所設在我校。學校緊密依託蒙醫葯學院和葯學院的教學資源支撐、內蒙古國際蒙醫醫院的醫療資源支撐、內蒙古蒙醫葯博物館的館藏文獻資源支撐、蒙葯研究所和GLP實驗室的科技創新平台支撐,全力打造蒙醫葯學科與專業特色,使該學科成為學校的優勢特色學科,被自治區和國家中醫葯管理局評為重點學科,進一步鞏固了學校該學科在世界范圍內的領跑地位,2009年6月,蒙醫葯學被列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目前,國內僅有的2名該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烏蘭、阿古拉,均是我校的研究生導師。 學校現有專任教師926人。其中,教授220人,副教授211人,具有博士學位人員185人,碩士學位人員504人,專任教師中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教師的比例為74.41%。有碩士生導師513人,兼職博士生導師14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63人,國家和自治區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35人,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1人,自治區「新世紀3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72人次,自治區高等教育「111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選9人,自治區傑出人才6人,自治區草原英才創新團隊22個、自治區草原英才47人,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自治區師德標兵1人,自治區教學名師11人,自治區優秀教師8人,自治區教壇新秀8人,自治區重點建設專業2個,創建了1個國家級教學團隊和8個自治區級教學團隊,4個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和2個自治區高等學校創新團隊,學校著名蒙醫專家蘇榮扎布、吉格木德教授榮獲全國「國醫大師」榮譽稱號。 近年來,學校承擔各級各類科研項目1500餘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53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學校參與研究的科研成果榮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自治區科學技術獎76項(一等獎2項、中青年科技創新獎1項、二等獎31項、三等獎42項);自治區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政府獎11項(二等獎2項、三等獎9項)。獲得國家專利授權30項。其中,發明專利18項、實用新型專利10項、外觀設計專利2項。學校主辦的《內蒙古醫科大學學報》被教育部科技司評為「中國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確定為「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監測與控制》是中華預防醫學會系列雜志。 學校一貫堅持開放辦學的方針,重視與國內外高校的交流與合作。與北京大學、北京中醫葯大學、中國軍事醫學科學院、首都醫科大學、天津中醫葯大學等高等院校建立了長期的合作關系;與日本、美國、英國、澳大利亞、俄羅斯、蒙古、白俄羅斯、匈牙利等國家和地區的多所醫葯院校或科研單位開展了多層次、多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 內蒙古醫科大學作為一所地方高等醫葯院校,肩負著為民族地區培養應用型醫葯衛生高級專門人才,開展醫葯科學研究,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崇高使命。多年來,「內醫人」始終秉承 「博學、尚行、精誠、至善 」的校訓,不斷弘揚德才並舉、群英薈萃的治校理念,眾志成城,艱苦奮斗,頑強拼搏,開拓創新,努力開創內蒙古醫科大學美好的明天! (2016年5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