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如何依法行政
(1)涵義不同。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其內容主要有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制觀念;督促、支持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加強和改進黨對政法工作的領導,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地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逐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為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提供法制保障。 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簡單地說,依法執政,涵蓋立法、執法、守法、法律監督、法制改革等內容,而依法行政只涉及執法的要求。
(2)主體不同。依法執政的主體是執政黨,依法行政的主體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員。
(3)內容不同。依法行政的「政」,應為政務之「政」,即國家權力部門賦予的行政工作,依法行政要求的是各級行政機關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其應負的行政職責;依法執政的「政」,則為政權之「政」,即組織和領導國家政權,它要求執政黨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不能凌駕於民意之上。
(4)原則不同。按照《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決定》,依法執政的原則是總攬全局、協調各方;依法行政的原則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前者相對更加宏觀,後者相對更加具體。
B. 最新領導幹部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領導幹部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和現代法治觀念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存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搞「土政策」的現象,關鍵在於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樹得不牢。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動和行為准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所系。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規賦予的,其許可權與職責緊密相連。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謀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繫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領導幹部在其法律地位上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求相符的,以及與其自身所處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以及生理心理素質等諸多基本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的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從內容上看,包括諸多方面、諸多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具備的就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思想觀念。現代法治觀念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觀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與人治、德治觀念的本質區別有嚴格的界定。若我國的領導幹部真正具備了以現代法治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則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更加完整,結構也更趨於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而且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觀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講,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因其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就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經過研討,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一觀點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依法辦事這一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在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中的具體表現。
C. 如何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領導幹部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和現代法治觀念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存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搞「土政策」的現象,關鍵在於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樹得不牢。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動和行為准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所系。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規賦予的,其許可權與職責緊密相連。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謀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繫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領導幹部在其法律地位上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求相符的,以及與其自身所處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以及生理心理素質等諸多基本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的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從內容上看,包括諸多方面、諸多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具備的就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思想觀念。現代法治觀念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觀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與人治、德治觀念的本質區別有嚴格的界定。若我國的領導幹部真正具備了以現代法治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則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更加完整,結構也更趨於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而且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觀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講,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因其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就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經過研討,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一觀點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依法辦事這一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在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中的具體表現。
現代法治最終表現為一種符合現代社會文明的法律秩序,法律秩序是法律規范施行和適用的結果。從這個角度看,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自己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一個重要使命,是在自身樹立現代法治觀念的基礎上,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即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使社會生活各個方面都能形成有序化的狀態,即形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律秩序。在此過程中,領導幹部還必須同時具備依法為國家服務的法律意識。因為按現代法治的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都依法享有自己的權利,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權利的實現,義務的履行,責任的承擔,必須有依法制約公共權力的法律秩序。因此,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自己在職務行為中行使的公共權力,是凝結著全體人民公意的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領導幹部行使公共權力的行為,也必須有法律上的界限,不能是無限的,更不能公權私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領導幹部必須明確自己手中執掌的公共權力,不僅僅是治理國家,調控社會的工具,而且更是服務社會,保護每個社會成員享有自己權利的手段之一。領導幹部不僅是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國家管理者,而且是依法辦事的社會服務者,和與其職權相應的法律責任的承擔者。我國的各級領導幹部只有具備了與上述現代法治要求相一致的法律意識,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秩序的形成才有希望。
二、加強學習,切實提高依法辦事的本領,推進依法行政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面對時代發展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必須努力提高領導幹部的綜合素質和領導水平。
我國確立依法治國方略、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已有多年,公民的法制意識、維權意識大為提升,與之相比,一些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卻停滯不前,反而落在了群眾的後面。現在這種情況已不少見:某個部門作出了一項決定,但民意普遍反對,媒體也提出不同聲音,最後倒逼政府不得不改變原先的決定。究其原因,是少數領導幹部在思想觀念上、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差距,不習慣依法辦事,感到憑法規辦事不如憑習慣辦事方便,遇事查法律法規不如憑老經驗順手,所以出現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現象;有的抓工作隨意性大,管理沒有嚴格的章法,甚至把脫離實際的一些規定視為所謂「嚴要求」、「高標准」。顯然,學好法律法規的確是擺在各級領導幹部面前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如何提高黨員幹部依法辦事能力,關鍵在於領導帶頭。一個單位能否堅持依法行政,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幹部。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法律法規的學習擺上議事日程,納入理論學習和專業學習之中,形成制度,抓好落實,把對法規制度的學習作為幹部知識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成考核使用幹部的一個條件來衡量,把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作為幹部能力素質的重要方面來對待,使領導幹部不斷增強法制學習的自覺性、責任感、緊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對領導幹部個人而言,要帶頭學法,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持之以恆,以自己的模範行動營造濃厚的學習風氣,激發大家的學習熱情,形成群眾性學習法律法規的良好局面;要帶頭依法辦事,始終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懂得自己手中的權力越大,肩上的擔子越重,要慎用手中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依法辦事;要帶頭嚴格守法,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自覺接受法律規范的約束,以法律法規為標准規范自己的行為。
推進依法行政,責任在黨,關鍵在領導幹部。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大量執政資源的「一把手」,恪守依法治國的理念,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是提高執政能力、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點在於樹立法治理念。推進依法行政,既是一個歷史過程,也是一個現實過程,但首先是一個觀念上的革新過程。因此,領導幹部要樹立堅定的法治理念,以信念上的堅定帶動行為上的自覺,以行為上的自覺維護法治的尊嚴。要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游離於法紀之外,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以及如何做,杜絕領導行為「缺位」、「錯位」和「不到位」。
第二,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關鍵點在於嚴格依法辦事。對領導幹部而言,依法行政並不是簡單地要求在工作生活中遵紀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求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依法辦事。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的時候,領導幹部都要想一想是否存有法律依據、是否合乎法定程序。無論在何時、何地、何人,都不因位高權重而無視法律,不因人情干預而踐踏法律,不因一知半解而曲解法律,確保一切領導行為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對不依法辦事、不依法行政的行為,也要旗幟鮮明地予以堅決制止,嚴肅處理,營造良好的行政環境和執法氛圍
第三,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突破點在於自覺接受監督。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監督對防止權力濫用、遏制腐敗滋生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台上講台下不講、人前講人後不講、對下講對上不講、對人講對己不講等種種弊端,自覺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的監督。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掌權思源,用權為民,置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於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對群眾的批評意見,要歡迎而不能反對,要鼓勵而不能打擊,要親近而不能疏遠,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防患於未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其他同志的意見,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
D. 如何增強領導幹部法律意識,提高行政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採取有力措施,切實提高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提供了隊伍保證。
一是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及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領導幹部學法用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實施意見》,建立健全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法制講座、法律培訓、自學法律、重大事項決策法律咨詢、法律知識考試考核等一系列制度,不斷推進領導幹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規范化。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領導帶頭參加多種形式的法制教育培訓,學習憲法、法律和法規的規定;積極參加全市領導幹部依法執政理論研討活動,認真撰寫法制論文,不斷增強法律意識,提高法律素養,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貫穿於行政管理的各個環節。2007年7月,特邀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在市人民會堂作了《物權法》專題講座, 300餘名領導幹部聆聽了講座。各縣區探索推行了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如淇縣糧食局局長轉任環保局局長時,縣人大常委會對其個人單獨進行了法律知識考試。市委黨校堅持把法制教育納入黨校培訓計劃,在每年舉辦的領導幹部培訓班中均開設了法律課程,切實提高了廣大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
二是強化對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和管理。一是加強依法行政知識培訓。2004年以來,組織兩級政府法制機構人員和部分市政府部門法制機構負責人,參加了全省政府法制骨幹培訓班、全省依法行政示範單位創建工作座談會、全省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座談會、全省行政復議工作研討會等一系列培訓和交流活動。在組織參加上級培訓的基礎上,我市也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積極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市政府法制辦舉辦了行政執法人員培訓班以及《河南省行政執法責任追究試行辦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各類培訓班32期,發放法律書籍2萬余本,組織廣大行政執法人員學習了行政許可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等20餘部重點法律法規。各縣區、市政府各部門也結合各自實際,利用網路、圖書閱覽室、電教室等各種陣地,採取集中學法與個人自學相結合、撰寫學法論文與開閉卷考試相結合等多種形式,積極開展法制教育,做到了學法有計劃、有內容、有時間、有登記、有檢查。市公安局成功舉辦了全市公安機關「優秀訴訟代理人」選拔賽,並先後組織全市1433名民警在公安幹校進行網上法律知識考試,在公安信息網上開通了「法制在線」欄目,組織業務骨幹通過在線討論解答民警法律咨詢,有效服務了基層執法實踐。衛生、工商、稅務、財政、葯監、國土、勞動、環保等單位,也分別舉辦了各種類型的法律知識和執法培訓班,全面提高了廣大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法律素質和執法水平。二是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的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健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對擬上崗行政執法的人員進行相關法律知識考試,經考試合格的授予其行政執法資格、上崗行政執法。進一步整頓行政執法隊伍,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資格的人員履行行政執法職責。2008年,對全市各級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人員持證情況進行了全面統計、清理和信息採集;9月底,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全市4000餘名行政執法人員信息錄入上網和公布工作,強化了對執法人員的社會監督。
三是加強市政府法制機構自身建設。一是實行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通報上周工作完成情況,安排部署下周工作任務,互相交流,共同探討,解決問題。二是明確工作流程。無論是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審查,還是行政執法監督、涉法事項的辦理,都結合崗位職責體系明確了工作流程,有效減少了不同環節之間的滯留,保證了各項工作有條不紊地開展,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強化學習培訓。堅持周五下午學習制度,組織學習了上級有關文件、重點法律法規,特別是對新頒布實施的法律法規做到必學。積極組織參加上級舉辦的各類學習培訓活動,進一步提高了政府法制機構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為優質高效完成各項工作任務打下了堅實基礎。
E. 領導幹部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方面要發揮怎樣的示範和帶頭作用
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
加快行政機關職能轉變
加強和改進制度建設
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
強化權力制約、權力監督
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領導
F. 實行依法行政,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對嗎
當然正確。
實行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責任在政府,關鍵在領導。
內用群眾的話說:「領導容重視就不難。」政府領導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具有雙重性,既是組織者,又是實踐者,是行政權力規范的首要對象。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進程中,各級政府首長從自身做起,帶頭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引領並推動了法治政府建設不斷邁上新台階。
G. 如何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形成法治思維定勢。
1、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加強法治建設對於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的重大意義,全面理解法治建設與經濟建設、法治思維與權力行使、依法行政與依法治權的關系,不斷增強法治建設的使命感、緊迫感和責任感。
2、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治理念。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公平正義,以人為本、以法為尊、保護人權、依法治權等法治理念,不斷追求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公開的法治價值,使領導幹部能自覺用法治理念思考問題、分析問題,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推動工作,自覺而堅定地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3、領導幹部要形成運用法治的思維定勢。法治思維定勢,就是思維主體在運用法治思維時的一種心理定勢和法律價值趨向。領導幹部遇到問題和矛盾時,選擇運用法治思維,還是行政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解決問題,就是一個思維定勢的問題。領導幹部形成運用法治思維的定勢,就是讓選擇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自發的一種心理需求和思維選擇,養成依法履職、依規辦事的良好習慣。
(二)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教育,充實幹部隊伍法治思維知識儲備。
1、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內容上,要注重加強針對性和實用性。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能力的提升,關鍵在於法律素養的提高和法律知識的儲備。從現實情況看,苛求領導幹部像法律工作者一樣,系統掌握法律體系,熟練使用法律條款,准確把握法律關系,是難以實現的。首先要認真學習憲法和憲法性法律,理解國家制度的基本內容、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和國家權力運行的規則,特別要重視對法律基本原則的學習。其次要熟練掌握業務工作中涉及的基本法律法規、各種法律關系及法律程序,成為熟悉業務工作的行家裡手,再次要加強法律基礎理論、法律邏輯、反腐倡廉、平安中國、綜治維穩等社會法治知識的學習和更新。
2、在在領導幹部法律學習方式上,要注重加強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斷創新法治教育培訓方法,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學法用法長效機制。要通過初任培訓、中心組學習、法治講座、專題交流、學習考試等多種形式,使法律知識、法治意識、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內化為領導幹部的自覺意識和精神修養,外化為依法執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領導幹部要不斷提升法律思維運用能力,豐富法治思維實踐途徑。
養成法治思維不是簡單的學習法律知識,而是要注重優化領導幹部知識結構的同時,提高其依法思考、依法決策、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一是領導幹部在法治實踐中,要善於發揮法治的引導、規范、保障、懲戒作用,切實做到依法化解社會矛盾、依法預防打擊犯罪、依法規范社會秩序、依法維護社會穩定、依法發展市場經濟。二是要運用法治思維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表達訴求,鼓勵人民群眾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法治方式解決矛盾糾紛,實現定分止爭,維護法治機制、法治權威,努力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圍。三是要把握多種法治思維方式的綜合運用和價值判斷,依法決策正確處理好政治思維、經濟思維、道德思維與法治思維的相互關系,使問題得到合情合理、合法合規的解決,實現決策科學化。
H. 實行依法行政治國如何堅持黨的領導
「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要素,三者是內在統一、不可分割的整體。這其中,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11月9日,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潘小剛向記者解讀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時,旗幟鮮明地闡明了自己的觀點。
潘小剛認為,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共產黨是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而人民當家作主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本質和核心,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都是為了實現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黨的領導和人民當家作主的法治保障。過去,黨的政策形成以後,一般無需法律化就可以直接執行。近年來,黨的執政方式的一大轉變就是凡屬重大的政策都要法律化,通過立法程序,由人民選出的代表反映人民的意見和建議,把人民的意志與黨的意志融合在一起,通過法律的載體表達出來,從而實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因此,嚴格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就是在執行黨的相關政策。
「現在有種觀點,刻意把黨的領導與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間的關系機械地割裂開來,甚至對立起來,這是極其錯誤的。也正因為如此,我們更加需要強調堅持黨的領導,否則,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就會偏離正確方向。」潘小剛舉例說,如衡陽破壞選舉案的發生,正因為當時嚴重弱化甚至缺失了黨對人大代表選舉工作的領導,致使選舉紀律、國家法律形同虛設。反之,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湖南省委堅決按照中央精神和中央批準的總體方案,依法依紀對案件進行全面徹查和嚴肅處理,從而使相關涉案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的嚴肅處理,黨紀國法尊嚴和權威得到有力維護。事實證明,堅持黨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地方立法碩果累累,行政管理體制、司法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服務型政府建設逐步推進,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近年來,我省在法治湖南建設方面取得的成就,無一離不開省委的堅強領導。潘小剛認為,堅持黨的領導,不是一句空的口號,必須按照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要求,把它貫穿到黨領導立法、保證執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等各個環節。一方面,要堅持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確保黨的主張貫徹到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依法執政,自覺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