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含義。
簡而言之是指國家公務員按照法律規定的內容和程序辦事。行政在英語中,是治理、管理和執行事務的意思。依法行政是指各級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行政權力,管理行政事務的一種行為。法律是行政機關進行各種活動和人們對其活動進行評價的標准,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也是當今社會人民群眾及各類企事業單位、團體、組織對政府部門提出的要求,它是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二、行依法行政作用和意義:
1、依法行政是約束政府工作人員避免出現違法行政,以免對社會、人民造成嚴重後果,同時也是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保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對立統一的。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以法律為依據管理各種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法享受權力、履行義務,對那些不能夠正當行使權力和不能夠很好履行義務的人們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人員也必須依法管理各項事務,在行使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准繩,以事實為依據,必須用法律這把尺子衡量是非對錯,而不是施權者的主觀意識所決定。
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切實保障。我國是廣大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工作,只有依法行政才能體現「人民權力人民用」,「賦予權力為人民」的宗旨觀念。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以實現自己的利益保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權力最終目的是通過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依法行政才能保證國家行政管理人員在管理各類事務時不至於偏離「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這一航道。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的自由、財產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證。只有依法辦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才能保護該保護人群的利益,對那些不履行義務、違法亂紀的人嚴厲打擊,保證安定團結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於民的重要保證。依法行政和違法施政是處理一個問題的兩種相反的手段,前者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辦事,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出現徇私枉法現象的發生,減少處理問題中的糾紛和矛盾。同時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程,避免了處理問題走彎路,這將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5、依法行政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要保證。首先它是中國先進社會生產力的要求的具體體現。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提高綜合國力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目的,成功的經濟需要市場的驅動,市場驅動除了需要建立經濟類型的機制外,還需要建立負責和透明的政府系統,完善的法治標准,這樣才能有效地保證市場經濟中的公平競爭,因此,市場經濟從一定意義上講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越迅速發展,對法治化要求就越高。其次,依法行政是中國先進文化前進方向的具體表現。第三,依法行政是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保證。
② 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一、依法行政是中國歷史發展的必然。
在我國這樣一個歷史上封建統治時間較長、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不高、公民法治觀念較為淡薄的國家,要實現法治這一宏偉任務,就必須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認真總結我國法制建設的經驗教訓,積極借鑒其他國家正確的法治理論和成功的做法,大膽探索,勇於實踐,整體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這一復雜的系統工程。
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
「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略,已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依法治國的關鍵則在於行政機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
(一)從法治原則的角度而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環節。
依法治國的核心應該是立法機關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在這三者之中,依法立法是基礎,獨立司法是保障,依法行政才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據統計,改革開放20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了280多部法律,國務院制定了700多部行政法規,地方政權機關制定了4000多部地方性法規,其中大約有80%的法律法規是要由行政機關去貫徹落實的。因此,依法治國能否取得成效,主要取決於能否依法行政。必須加強依法行政的法制建設,使各級領導幹部在日常公共事務中嚴格做到依法辦事,做到政令暢通,執法如山,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這樣,依法治國的原則才能通過政府行為落實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
(二)從權力制約的角度來看,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法治的核心是有效地約束公共權力。依法治國的重點是依法治權,治權的重點又在於治行政權力,確保依法行政。依法制約國家機關的權力,依法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既是現代法治的宗旨,也是依法治國的價值取向。憲法賦予國家行政機關極其廣泛的權力范圍,幾乎涉及社會的各個角落。行政權是國家權力中最為活躍的權力,行政權最易膨脹,它最需要自由又最容易無度,最需要控制又最難以控制。這種無所不在的公共權力必然需要依法制約,也最需要公眾監督。從行政權力的性質來看,行政權力也是最難制約的,行政權與立法權和司法權不同,可以為被管理者設定義務,可以獨立實施行政處罰,在管理中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被濫用的可能性就大。因此,如何實現依法行政,應該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
(三)從民主政治建設的目標來看,依法行政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關鍵。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十五大確定的我國民主政治建設的目標。只有在整個社會范圍內形成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社會氛圍,領導幹部依法辦事,公民依法盡義務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法律法規能夠在國家和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得到普遍切實的遵守,才能實現依法治國。而要做到這一切,關鍵還在於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現代法治國家政府行使權力時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則。它反映了社會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的歷史進程。不奉行法治原則,談不上依法行政。人治與主觀隨意性相聯系,權力的行使由個人意志決定;依法行政與法治相聯系,權力的行使以人民制定的法律為依據和評判標准。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對於象我國這樣缺乏法制傳統的國家,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1.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
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將保證行政管理遵循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無庸諱言,行政管理范圍的寬闊和行政工作人員的眾多,作出背離為人民服務宗旨的行為,甚至侵犯公民合法權益的事,也時常出現。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些問題,只有依靠嚴格貫徹依法行政的原則。
2.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
依法治國的最重要的特點是這個國家一切活動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管理帶來的保障。依法行政能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有了統一性,才能有公平和公正。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產生社會不滿,甚至不穩定的重要因素。「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略,已被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而依法治國的關鍵則在於行政機關能否做到依法行政。所謂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管理公共事務必須由法律授權並依據法律規定。法律是行政機關據以活動和人們對該活動進行評判的標准。據統計,國家頒布的法律、法規,百分之八十需要行政機關去執行。行政機關的施政行為與公民息息相關,直接為公民所感受,因而行政機關能否依法辦事,對公民的榜樣作用也最強。然而,目前我國的行政執法現狀卻不容樂觀,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越權執法、執法犯法、徇私枉法的現象還時有發生。這種現象不僅損害了廣大公民的合法權益,而且極大地損害了法律的權威性,敗壞了政府在人們心中的形象。如何解決這些問題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而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
連續性與穩定性,同樣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市場經濟之所以必須是法治經濟,就是由於法治所帶來的統一性和連續性。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
3.保證提高行政效率
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這也一再為我國歷史所證明。不能將行政效率和依法行政對立起來。
4.保證對行政管理的監督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
要使監督取得成效,必須解決監督什麼和如何監督的問題,也就是需要有監督的標准和程序。所謂監督的標准,就是對行政行為是否違法的評判標准。而能夠提供是非評判的唯一標准,是法律;所謂監督程序,即進行監督要經歷哪些步驟、方式和時限。程序就是操作規則。遵循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才能保障監督順利、有效、正確地進行。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於一個轉型時期,人治社會應當逐步向法治社會過渡,而這種過渡的成功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依法行政的實現程度。實踐證明,實行依法行政,保障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才能避免首長負責制下產生的主觀隨意性和盲目性,實行依法行政,才能避免和減少各種行政違法行為及由此給公民、法人造成的損失,並有助於提高行政效率。
③ 政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及意義
重要意義:(1)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2)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3)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4)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④ 政府依法行政的意義[政治大題]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依法行政的意義:
1、人民角度: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
2、依法行政政府角度: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工作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3、依法行政社會影響: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切實推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4)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擴展閱讀
行依法行政作用:
1、依法行政是約束政府工作人員避免出現違法行政,以免對社會、人民造成嚴重後果,同時也是在公平、公正、公開的情況下保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二者是對立統一的。
2、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切實保障。
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以實現自己的利益保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權力最終目的是通過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依法行政才能保證國家行政管理人員在管理各類事務時不至於偏離「為人民服務」這一宗旨、這一航道。才能切實保障人民的自由、財產和安全。
3、依法行政是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證。
只有依法辦事,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進行,才能保護該保護人群的利益,對那些不履行義務、違法亂紀的人嚴厲打擊,保證安定團結的大局。
4、依法行政是提高政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取信於民的重要保證。
依法行政和違法施政是處理一個問題的兩種相反的手段,前者是指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辦事,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出現徇私枉法現象的發生,減少處理問題中的糾紛和矛盾。
5、依法行政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要保證。
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提高綜合國力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目的,成功的經濟需要市場的驅動,市場驅動除了需要建立經濟類型的機制外,因此,市場經濟從一定意義上講是法治經濟,市場經濟越迅速發展,對法治化要求就越高。
⑤ 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有什麼重要意義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針對當前政府履行職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深刻闡釋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務,對於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建設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2004年國務院發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確立了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此後又先後發布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有力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進程。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所謂法治政府,就是行政主體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這一方面要求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行使行政權力,防止權力任意擴張,行政行為的主體、許可權、依據和程序都要嚴格遵守法律規范,做到不越權、不濫權;另一方面要求政府全面履行法定職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方面職能都要履行到位,該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做到不缺位、不失職。同時,要有強烈的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積極回應社會公眾的需求和關切,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事不避難,敢抓敢管,切實履行好法定職能。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至關重要。
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總體上實現了有法可依。法治建設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要更加註重保證法律有效實施,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行政機關是實施法律法規的重要主體,我國80%以上的法律法規是由行政機關執行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法律實施的重中之重。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是各級政府的神聖職責。只有作為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者的各級政府充分發揮引領和表率作用,帶頭信仰法治、堅守法治,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做到所有行政行為都於法有據、程序正當,才能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使人們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形成全社會對法律的信仰,從根本上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實施。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關鍵時期。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在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的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就要求政府必須加快轉變職能,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最大限度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把精力主要放在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提供必需的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上,實現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政府具體哪些該放、哪些該管,可以行使哪些權力,應當承擔哪些責任,最終要通過法律形式予以明確。只有這樣,才能對政府與市場、社會的邊界作出清晰界定。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是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的迫切需要。
公信力和執行力是政府的生命力,也是執政黨執政能力的具體體現,關乎人心向背、事業興衰。當前,各級政府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與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期待相比還有距離。一些地方和部門還存在違法違規、失信於民、政令不暢、執行不力等突出問題。下決心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強調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政府只有自覺接受法律約束,行使法定職權,遵循法定程序,並承擔法定責任,才能樹立守規則、可信任的良好形象,形成穩定的社會預期,並有效引導其他社會主體的行為。同時,各級政府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主動性,全面履行法定職責,對上級的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執行,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全力以赴地解決,健全監督體系和問責制度,切實提高行政效能。
二、准確把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本要求。
堅持職權法定。職權法定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基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必須用法律法規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努力做到政府職權法授、程序法定、行為法限、責任法究。
堅持職權法定,首先要依法規范行政機關的職能和許可權,科學合理設置政府機構,核定人員編制,推進政府職責、機構和編製法定化,實現組織法定。《決定》明確提出,「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行政機關不得法外設定權力,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徵,是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的關鍵。但實踐中,行政機關在法律法規之外擅自設定權力的情況還比較突出,例如增加審批環節、增設審批事項、違法實行優惠政策、實行地方和行業保護等。因此,行政權力要嚴格實行「授予原則」。各級行政機關無論履行哪一項職能,從行為到程序、從內容到形式、從決策到執行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行政權力必須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內運行。
堅持全面履職。全面履職是處理好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系的核心環節。只有各級政府全面履行好法律賦予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才能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全面履行職能,必須繼續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釐清政府與市場邊界,讓政府更好歸位、市場更大發力、群眾更多受益。
全面履職要求各級行政機關積極依法履行職責,切實落實好依法作出的各項決策,維護好、實現好法律體現的意志和利益要求,不能只是被動履責或者消極行政。《決定》指出,「行政機關要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勇於負責、敢於擔當」。同時,各級行政機關還必須依照法治精神主動作為,嚴格在法律制度框架下實施行政管理。《決定》強調,「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當前,全面履行政府職能,還要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快建設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體系,更好發揮政府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作用。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市場監管,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安全生產、食品安全、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等方面的突出問題,維護經濟社會秩序。
堅持權責統一。權責統一是法治政府的內在要求。政府的權力是人民通過法律賦予的,要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權利與義務統一、職權與職責統一,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是現代責任政府的基本理念。把國家法律賦予的公共權力當作部門權力和個人權力,或者只行使權力不承擔責任的做法,都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堅持權責統一,要依法做到執法有保障、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侵權需賠償。它要求行政機關必須對法律負責,承擔因自身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產生的各種法律責任。有權必有責,有權要盡責,不允許存在無責任的權力;用權受監督,監督要全面,不允許存在不受監督的權力;違法要糾正,人員要問責,有健全的行政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有些地方和部門行政權力運行不透明,監督渠道不暢通,對行政權力的監督制約和行政問責失之於寬、失之於軟,有案不查、有錯不糾、有過不懲的問題還在相當程度上存在。這些問題不解決,就難以建成真正的責任政府。行政機關違法或者不當行使職權,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實現權力和責任統一。對缺位、越位、錯位的行政行為都要強化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不能讓制度成為紙老虎、稻草人。
堅持各級政府履行好各自職責。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的法律制度,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針對改革實踐中存在的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管理權責邊界模糊、職能錯位,中央與地方政府事權調整主要依據政策性文件,缺少法律約束力和權威性等問題,《決定》提出「推進各級政府事權規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層級政府特別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權法律制度,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為各級政府更好地發揮各自優勢、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指明了方向。
強化中央政府宏觀管理、制度設定職責和必要的執法權,就是要求中央政府在逐步減少微觀和具體管理事項的同時適度加強中央事權,將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關系全國政令統一、維護統一市場、促進區域協調、確保國家各領域安全的重大事務集中到中央政府,加強國家統一管理。中央政府進一步改善和加強宏觀管理,強化發展規劃制定、制度機制設計、全局性事項統籌管理、體制改革統籌協調等職能,促進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同時,強化中央在重要領域必要的執法權。
強化省級政府統籌推進區域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職責,就是要求把有關省域內居民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任務交給省級政府。強化市縣政府執行職責,就是要求強化市縣政府在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環境保護等方面執行職責,更加主動地採取措施,切實解決與人民群眾日常生產、生活直接相關的食品安全、市政管理、環境污染等突出問題,充分發揮市縣政府貼近基層、就近管理的優勢。通過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界定和明確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的事權,減少上級政府向下級政府授權的隨意性,切實保障各級政府在法治化軌道上開展工作。
三、保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主要任務。
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健全組織法制和程序規則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保障。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以規范和控制政府權力為核心的行政法律體系逐步形成,但總體來看,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還不完備。部門職責分工主要通過「三定」規定解決,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更多依靠政策調整,行政機關職能交叉、機構重疊、政出多門等問題依然比較突出;對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以外的行政行為尚欠缺程序規定,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較大。
因此,要按照《決定》關於「完善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法定化」的要求,將加快推進行政組織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設作為構建規范政府職能履行法律體系的重點,以法定化方式確定政府的權力來源和邊界、機構職責設置與人員配備,把各類行政行為運行的全部過程納入法治化軌道,為形成權職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提供製度保障。
實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決定》提出,「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目前,60個有行政審批事項的國務院部門已經公開了行政審批清單,全國省級、市級、縣級權力清單也在陸續公布。在已有工作基礎上,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要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梳理政府權力事項,明確政府權力邊界。
除了行政審批事項,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要對憲法和法律法規賦予的許可權、職權范圍和程序等進行全面梳理,明晰法定許可權和程序。這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前提和基礎。對存在權力交叉的事項,各級政府和同級不同部門之間要加強銜接協調,劃清許可權,明確責任。對超越法律法規范圍,通過紅頭文件違法設立的權力事項,應堅決予以取消。對違法實施行政權力的非行政主體,要堅決清理。對應該加強的行政權力也要加強,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齊推進、相協調。
2、編制政府權力清單,並向社會公開。
對政府及其部門的權力設定依據、實施主體進行審核確認,編製成目錄,向社會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政府權力清單之外的權力,一律不得實施,更不得違規新設。政府權力清單要根據法律法規的修改完善進行動態調整。
3、完善制度,規范政府權力運行過程。
對政府權力行使的程序、環節、過程、責任進行分解細化,並制定相應的政府權力行使標准、運行流程、監督制約制度,防止政府權力行使的隨意、異化和濫用。
健全監督問責機制。對政府權力的有效監督是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
①加強政府內部監督。行政機關內部應健全績效考核制度,科學合理設計考核指標體系,突出責任落實,考核結果作為工作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同時,健全相應的獎勵制度,對績效突出的部門和人員予以表彰。上級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
②加大政府信息公開。行政機關應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依法行政的重要內容,依法公開行使職權的依據、條件、要求、過程和結果,使行政權力公平透明運行,讓群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
③嚴格行政問責。要加強行政問責立法,依法規范和保障行政問責。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堅持有錯必糾、有責必問。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督促和約束行政機關和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
⑥ 如何認識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依法行政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的重要內容。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黨的領導假依法行政,領導幹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有利於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增強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從必要性上來說,我國法律從根本上來說既是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也體現對人民負責的原則。這是依法行政的根本,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從重要性上來說,它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變質。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⑦ 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意義是什麼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及其抄公職人員行使行政權力必須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
政府依法行政的意義:①政府依法行政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的基本要求。②政府依法行政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和自由。③政府依法行政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④政府依法行政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⑤政府依法行政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⑧ 結合實際,簡述依法行政的意義。
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最終目的就是要通過行政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是將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二是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法治國家的特點是一切社會活動在法治規范下具有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帶來的優點。有了統一,才能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相同條件下不同對待,不同條件卻相同對待,這種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引起群眾不滿的重要因素。連續性和穩定性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朝令夕改,「政策多變」,必將使人民群眾的活動無所適從,大大損害人民群眾創造性、主動性的發揮。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管理的統一和連續是不可缺少的條件。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三是保證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最重要的要求之一。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四是保證對行政管理監督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現代世界各國,行政機關大都是國家機關中權力最大,管理范圍最廣,人員最多,而且靈活性最高的機關。其管理的好壞,與公民、社會的利益密切相關。因此,對行政管理加強監督,法律、法規就是唯一的監督標准和監督程序,使行政符合法治的要求,防範和懲罰行政違法,避免行政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