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將在
A. 將依法治國確定為我國治國的基本方針是在哪一年
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1997年9月)
B. 提出將依法治國作為治國方路略的會議是哪個
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和中國共產黨的十五大報告中提出的「法治國家」概念,在以往黨和政府的文件和領導人的講話中從未出現過,是一個全新的概念。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依法治國」寫入憲法,從而使「依法治國」從黨的意志轉化為國家意志。
2002年11月,十六大報告從發展社會主義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
2007年10月,十七大報告提出,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將深入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列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2012年11月,十八大報告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確立為推進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對「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了重要部署。從此,依法治國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更為凸顯。
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後文簡稱「十八屆四中全會」)在北京召開,本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是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的中央全會。「依法治國」的貫徹執行,將進一步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有助於降低企業經營成本、提高效率,降低企業經營環境中的不確定性,而為實現四中全會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中國司法執法領域的投入預計將會大幅增加。
C. 十八屆四中全會將"依法治國"作為主題,有什麼特殊原因或時代背景
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
D. 將依法治國確定為我國治國的基本方針是在哪一年
黨的十五大報告第一次深刻闡述了依法治國的涵義,把依法治國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任務。
1999年3月,全國人大9屆2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正式把這一治國方略以國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確定下來。
E. 如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中將黨的領導落到實處
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憲法確立了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全過程和各方面。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歷史進程中,黨是最堅強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是最根本的保證,黨的作用是最大的法治優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法治實踐是最大的法治本土資源。黨的領導地位由憲法確立,這是歷史和人民的選擇,反映了黨帶領人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取得的成果。黨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領導核心,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根本政治保證。從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繫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從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到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建設法治中國的歷史經驗充分證明,只有在黨的領導下依法治國、厲行法治,人民當家作主才能充分實現,國家和社會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進,我們國家作為世界政治文明大國的最終崛起才有政治保障。一方面,要堅持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統籌依法治國各領域工作。另一方面,要改善黨對依法治國的領導,黨員幹部要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的實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即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人民當家作主,決定社會主義法治的性質、方向與內涵,社會主義法治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實現方式和手段。要以提高立法質量為重點,在立法過程中,要充分發揚人民民主,拓展人民有序參與立法途徑,強化面向人民群眾的立法論證、調研和評估,切實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在法律實施過程中,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則,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切實尊重人民群眾權利,保護人民群眾合法財產;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堅決糾正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要堅持公正司法,增強司法公信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F.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要建立什麼,真正做到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今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這個局開得好不好,關乎我們黨執政興國、人民幸福安康、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百年大計,關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從嚴治黨的整體戰略布局,關乎治國理政的法治基本方式和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全面貫徹落實。依法治國的開局,關鍵在全面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各項戰略部署。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緊緊抓住依法治權、依法治官這個關鍵,切實把權力關進法律和制度的籠子里。權力腐敗是法治的天敵,權力濫用是對法治的侵蝕和破壞。我們應當在深入開展制度反腐、法治反腐的同時,進一步推進反腐治權,從源頭上完善監督制約權力的法治體系和法律機制,用制度和法律管人、管權。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緊緊抓住尊重保障人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這個根本,切實堅持法治建設造福人民、保護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權利和自由,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共同富裕。法治是人民利益和幸福的保護神。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要維護和保障人民利益,讓每一個人享受到社會主義社會的公平正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應當在保障民生和社會立法方面有大動作,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方面有大舉措,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方面有大成效,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會建設方面有新局面。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緊緊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這些「關鍵少數」肩負著帶領人民群眾把依法治國各項部署落到實處的重任,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徹底否定人治,切實實行法治,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場中國共產黨發動和領導的深刻革命。法治革命的對象,是人治傳統作風、人治體制機制和極少數固守人治做法的領導幹部。如果領導幹部中的極少數不能認清形勢,不能積極投入依法治國的事業,甚至依然抱「權大於法」之殘、守「領導人意志就是法」之缺,就會成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障礙,必然要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緊緊抓住堅持黨的領導這個核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堅持黨的領導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根本保證,要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全過程各方面。各級黨委應當切實負起依法治國的領導之責、推進之責、協調之責、監督之責,不斷推進地方、部門和行業的法治發展。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緊緊依靠人民這個主體。在我國,依法治國不是依法治民。人民不是依法治國的客體(對象),而是依法治國的主體。依法治國是人民自己意志之追求,人民自己利益之保障,人民自己權利之維護,人民自己幸福之依託。因此,每一個公民不僅有尊重法治權威、維護法治秩序、恪守法律規范的義務,而且有參與依法治國進程、學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責任。
G. 什麼是依法治國,將依法治國載入憲法有何歷史意義麻煩告訴我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回種途件和形式答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上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政變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改變而改變。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規定表明,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群眾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方略寫入憲法,賦予依法治國方略以憲法地位,將加速投進法治,使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獲得憲法性的根本保障。
H. 中華人民共和國確立依法治國方針,必將寫入憲法是在什麼時期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也是我國1982年憲法的第三個修正案。在這個修正案中,一個非常重大的改變,就是把「依法治國」正式寫入了憲法,其第十三條修正案規定:「憲法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而把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或者更准確地說,轉變為國家的憲政目標。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決定,從此,從治理國家的模式上說,告別了我國數千年的人治模型。
答題不易望採納。
I. 中國共產黨什麼時候將"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立為治國的基本方略
是由1997年的抄十五大正式提出,襲1999年九屆人大最終確立的。
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的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1999年九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其作為憲法的第五條第一款。從而確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國方略的重大轉變。
J. 如何把依法治國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一要加強幹部法制教育。組織部門作為黨的重要職能部門,必須大力弘揚法治理念、倡導法治思維、引導形成法治意識。要著力發揮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職能,要全面學習、宣傳四中全會精神,組工幹部作為管黨員的黨員,管幹部的幹部,要在學習貫徹全會精神上作出表率。對科級以上幹部、基層黨員幹部、區級優秀人才進行法治教育培訓,形成常態化的幹部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制度。組織部門要精心制訂學習計劃,做到幹部、人才、黨員全覆蓋,真正使法治精神入腦入心。
二要依法發揮幹部任用管理職能。組織部門要嚴格執行新制定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斷優化幹部分析研判和領導幹部醞釀、推薦、考察、選拔、考核辦法,將依法治國的具體內容納入幹部選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要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並以此作為領導幹部選拔、獎懲、晉升、晉級的重要依據。
三要依法夯實基層組織建設。組織部門要著力發揮黨的建設工作職能,使每個基層黨組織都成為依法治國的堅強堡壘。要樹牢「法治思維」,要運用法治的思維和方法形成抓基層、抓黨建的導向。深入整頓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切實抓好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的整頓轉化。切實抓好村「兩委」換屆工作,狠抓基層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健全落實各項黨建工作制度和聯系服務群眾制度,將法治建設貫穿於組織工作聯系服務群眾全過程,形成黨員幹部依法辦事新常態,真正把黨的組織活力轉化為依法治國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