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考試中心
A.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單位嗎它出具的文憑有法律效力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是國家事業單位,隸屬於國務院國家事業管理局。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是主管單位,全國衛生人才考試中心是下屬單位,考試中心負責命題、閱卷、監考等相關工作,委員會負責行政工作分工不同。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主要負責我國中醫對海外發展的接軌。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是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的下屬機構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是國務院國家事業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該單位是中國健康行業全球化發展代表機構,
未來全球健康發展依該單位標准為標准。
B.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 發的針灸師證能行嗎
已經詢問過國家衛健委,國家人社部等相關單位,根本查不到這個單位信息,所以是虛假單位,騙子公司搞的,賣假證的,切勿上當!
C.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這個單位是否國家承認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這個單位國家是不承認的。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自稱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民政部登記管理",具有行業人才教育管理職能的全國性機構。
2018年3月7日,北京市民政局接群眾舉報,反映「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涉嫌存在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違法行為。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屬於違法社會組織,於2018年4月被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公安局予以取締。
(3)國家衛生考試中心擴展閱讀:
1、為醫葯衛生保健行業開展各類人員專業培訓與服務,適時舉辦專業研修ifi和技術培訓班,不斷提高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素質.開展國際、國內醫葯技術、學術交流與合作。
2、進一步提升我國醫葯技術研發水平;組織醫葯與中醫葯新技術、新產品科研研討、學術交流、展覽展示等,為醫葯保健行業提供專家研討、技術論證、交流推廣等項服務。
3、主辦、承辦成果論證會、組織相關社會活動和公益活動,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推廣、健康義診,愛心捐贈等,宣傳、推廣先進的健康理念,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和上級協會委託的其他工作。
D.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屬於國家衛生部下屬單位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考試中心不屬於國家衛生部下屬單位。
E.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單位嗎它出具的文憑有法律效力嗎
該組織是非法組織,不是國家承認的合法單位,其出具的文憑沒有法律效力,現已被取締。
北京市民政局於2018年3月7日接群眾舉報,反映「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涉嫌存在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立即開展立案調查。經查,該「委員會」對外聲稱是在民政部登記成立的全國性組織。
為了擴大影響,「委員會」還虛構了「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全國衛生人才專家評審組」等名頭。
(5)國家衛生考試中心擴展閱讀
該「委員會」辦公地址位於北京市豐台區馬家堡西路15號,設有名為「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委員會」的網站(網址為http://nfps.org.cn),其網站域名備案使用了合法社會組織北京中西醫慢病防治促進會的信息,其負責人張金生是北京中西醫慢病防治促進會的副理事長。
北京市民政局正對與該非法社會組織相關聯的北京中西醫慢病防治促進會進行調查處理。
參考資料
非法社會組織被依法取締 - 中央人民廣播電台網站
F.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頒發的資格證國家承認嗎
偽裝成國家機構的普通民營培訓學校,發的證是廢紙。
G.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的技術服務專門機構,成立於,是國內最早建立的全國性專業考試機構之一。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專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等專項考試 的考試設計、命審題、考務管理和統計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醫學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專業人員培訓,組織考試用書編寫,負責國家醫學考試試題庫建設。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全國性考試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
2、負責衛生行業各類專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全國衛生系統外語水平考試等專項考試的考試設計、命審題、考務管理和統計研究工作。
3、承辦外籍人員來華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格考試。
4、參與研究衛生行業考試的制度建設、標准制定和政策性研究
5、組織協調醫學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專業人員培訓,組織考試用書編寫,國家級醫學考試試題庫建設。
6、組織開展醫學考試領域內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7、向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考試工作的技術服務,承辦醫學成人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有關考試。
8、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承辦國內外有關機構委託的考試工作、業務人員培訓和技術咨詢。
H.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是國家承認的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證書國家承認。
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
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適用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8)國家衛生考試中心擴展閱讀:
衛生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具備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二)報考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資格者,除應具備(一)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的學歷資歷。
報考葯(護、技)士者,需具備相應專業中專以上學歷。
報考葯(護、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中專畢業,從事葯(護、技)士工作滿5年;
2、大專畢業,見習期滿1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
3、本科畢業,見習1年期滿;
4、研究生班結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者。
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的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已與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並軌,考試不開考。
I.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屬國家衛生部屬下單位嗎
全國衛生人才專業技術考試中心不屬於國家衛生部屬下單位,是非法社會組織。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2018年2月23日公布最新一批未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中國美麗鄉村產業發展委員會」、「國際奧林匹克智能機器人協會」、「全國產業創新研究院」
「中國汽配用品市場協會」、「中國KTV協會」、「中國古玩研究院」、「中國白癜風醫學協會」、「 國家職業資格鑒定中心」等40家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在列。其中包括全國醫葯衛生人才專業技能考試中心,它出具的任何證書都是無效的
(9)國家衛生考試中心擴展閱讀:
國家衛生部直屬機構有:
1、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
2、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3、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
4、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衛生部新聞宣傳中心)
5、衛生部統計信息中心
6、衛生部幹部培訓中心(衛生部黨校)
7、衛生部衛生發展研究中心
8、衛生部項目資金監管服務中心
9、衛生部北京醫院
10、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
11、中日友好醫院
12、衛生部機關服務中心
13、國家醫學考試中心
14、健康報社
15、人民衛生出版社
16、衛生部醫院管理研究所
17、衛生部國際交流與合作中心
18、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19、衛生部醫葯科技發展研究中心
20、中華醫學會
21、中華預防醫學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全國醫葯衛生人才專業技能考試中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