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園區環衛
發布時間: 2020-11-28 08:48:19
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辦公地址: 長春市綠園區萬昌街1號。
長春市綠園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於2003年11月,主要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一)貫徹執行《長春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長春市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暫行規定》,對全區市容環境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和處罰。
(二)編制全區市容環境衛生專業規劃、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專業標准、規范;擬定全區環境衛生運行經費標准及區財政環境衛生資金安排建議。
(三)部署、落實、監督、指導全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四)負責本區街路(市管街路除外)戶外廣告、牌匾的審批;負責本區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負責全區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企業審批和全區環衛設施拆除、重建、重置補償審批。
(五)負責全區市容環衛設施設計施工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戶外廣告、牌匾、佔用道路、建築垃圾、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清掃、收集、運輸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全區戶外廣告牌匾設置費、臨時佔道費、垃圾處理費及城市衛生費的收取工作。
(七)負責環衛專項資金分配使用計劃,並監督其使用情況;負責管理環衛固定資產。
(八)負責局行政執法案件的行政訴訟、應訴;處理職責范圍內的投訴舉報處理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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