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依法
Ⅰ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臨下列哪種情況時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臨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於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徵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1)法院依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有權提起訴訟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承受其權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提起訴訟。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葯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致使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應當向行政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Ⅱ 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各種社會力量的法外干預這體現了哪一項原則
法院依法獨來立行使審判權,源不受各種社會力量的法外干預這體現司法獨立的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四條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六條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
(2)法院依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由合議庭或者法官一人獨任審理。合議庭和法官獨任審理的案件范圍由法律規定。
第三十條合議庭由法官組成,或者由法官和人民陪審員組成,成員為三人以上單數。合議庭由一名法官擔任審判長。院長或者庭長參加審理案件時,由自己擔任審判長。審判長主持庭審、組織評議案件,評議案件時與合議庭其他成員權利平等。
Ⅲ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什麼什麼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
」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行政訴訟法》第七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依法實行合議、迴避。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並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3)法院依法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為依據。地方性法規適用於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並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參照規章。
Ⅳ 檢察院依法終結和法院依法終結意思是一樣嗎
意思是不一樣的,檢察院依法終結,是在起訴前就認定沒有罪的,或者是按照法律規定終結的
法院依法終結,那就是最終的審判結果,那就叫終結,所以說意思是不一樣的
Ⅳ 由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並由特定機關執行的強制方法,有哪些
判處死刑的,由法院執行;判處監禁刑罰的,由看守所、監獄執行;判處緩刑、決定假釋、批準保外就醫的,由司法行政部門執行;金錢給付義務及行為履行的,由法院執行。
Ⅵ 檢察院依法終結和法院依法終結意思是一樣嗎
申請國家賠償,檢察院回復是已經依法終結,意思是你不具備國家賠償的條件,不予賠償。法院凍結了你的銀行卡也是這個意思。
Ⅶ 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缺席判決的情形有哪些
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2.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
3. 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4. 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5. 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