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
發布時間: 2020-11-27 16:33:08
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聯合出台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犯罪的意見》,為未
司法保護
2. 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系是不是犯法的
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少女發生性關系是犯法的,強行與滿十四周歲未成年發生性關系是犯法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規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2)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中規定:
針對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更要依法從嚴懲處:
(1)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系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
(2)進入未成年人住所、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
(3)採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實施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犯罪的;
(4)對不滿十二周歲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
(5)猥褻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實施強奸、猥褻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輕傷、懷孕、感染性病等後果的;
(7)有強奸、猥褻犯罪前科劣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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