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責任
A. 公共管理的責任機制主要包括哪些方面
公共管理學()公共管理學,是運用管理學、政治學、經濟學等多學科理論與方法專門研究公共組織,尤其是政府組織的管理活動及其規律的學科群體系。在西方,它源於20世紀初形成的傳統公共行政學和60-70年代流行的新公共行政學,後於70年代末期開始因受到公共政策和工商管理兩個學科取向的強烈影響而逐漸發展起來。如今它已經成為融合了、公共事務管理等多個學科方向的大學科門類。公共管理學特點:公共管理學是70年代末期以後因為受到公共政策學科範式和工商管理學科範式的影響而在原新公共行政學的基礎上形成的。其主要特點:①研究公共管理問題在綜合運用多學科理論與方法的同時更重視從經濟學視角來研究公共管理問題,在重視定性分析的同時更強調定量分析工具的運用;②研究利益關系問題以公共利益為核心對公共機構與其它社會機構(各類企業和公共組織等)以及與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問題的研究,大大拓展了以往公共行政學的研究領域:它涉及的對象,除了政府組織管理外,還包括一般的社會公共組織、公益性組織或非政府組織(NGO)、非營利組織(NPO)的管理問題;它涉及的主題眾多,如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外部性、公共物品、公共選擇、政府失敗、公共政治管理、公共(人力、財力、信息)資源管理等等。
B. 企業的公共責任是什麼
一個企業如同一個人一樣,其生存和發展有賴於其良好的社會關系。企業的社會關系在現代管理學里被稱為公共關系或公眾關系。從傳統意義上理解,企業是一個經濟體,它的主要任務是代表投資者的利益,從事創造價值、增加利潤的活動。這樣就企業公眾關系而言,股東、消費者就是其最重要的「利益相關者」。但隨著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企業感覺到,影響企業目標和任務實現的公眾不僅僅是股東和消費者,社會上更多的其他公眾同樣也是其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如政府、媒體、社區、員工,等等。
如果說企業的公眾可分為兩類的話,一類可為經濟層面,其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直接相關;另一類可為社會層面,其主要與企業的社會效益相關。企業作為一個完整「社會公民」,除了要面對市場,更要面對整個社會。為此,現代企業管理理論越來越強調企業的社會責任,注重企業贏得社會尊重和贊譽的能力,與社會協調一致、與環境相容共生的能力。「經濟力」和「社會力」正共同構成企業的「競爭力」。
按照國際慣例的理解,企業的社會責任,大體有這樣幾部分的內容:企業對投資者或股東的社會責任;企業對消費者的社會責任;企業對政府的社會責任;企業對員工的社會責任;企業在公共設施使用中所承擔的社會責任;企業對資源、環境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社會責任;企業對社區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和其他公益性事業的社會責任。
但是對這些社會責任的認識,有其歷史發展和演進的過程。應該說,發展到今天,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理解,尤以對社會的整體貢獻,對社會的穩定、和諧和可持續發展的貢獻日顯突出,所以企業在社會公益活動中的表現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近年來,由光明日報主辦的「光明公益獎」,對一批跨國公司在中國社會公益行為予以彰顯和宣傳,令我們感受到了在全球化經濟背景下,跨國公司以承擔其全面的社會責任,支持當地社會的公益事業,融入中國社會的努力。
綜觀這些跨國公司在中國的社會公益表現,我們可發現其中一些基本的規律。這里我們不妨以「光明公益獎」的獲獎企業中國三星集團作為一個個案進行解析。首先,企業參與社會公益活動源於其價值觀。如:三星集團領導人的「分享經營」理念,即將三星集團的經營成果分享給當地社會困難的人群,強調貢獻社會是企業的最高美德。一個不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得不到社會公眾的信任,而得不到信任的企業必將無法生存。正是在這樣的價值觀理念的引領下,三星在中國由三星中國更名為中國三星,提出了做「受中國人民愛戴的企業,貢獻於中國社會的企業」,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實踐著其融入中國當地社會的願景。
其次,企業視社會公益活動為其經營活動的重要環節,即它是一種信譽投資,是與企業的經濟目標相兼容的重要企業活動。中國三星集團將社會公益活動作為其在中國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認為將自己的經營成果通過社會公益活動真誠地與社會分享,適度反饋於社會,樹立一個讓中國廣大社會公眾所信賴的良好企業形象,從長遠來說,是企業與社會共贏的舉措。企業參與社會公益事業不是企業額外的負擔,更不是作秀炒作包裝,它是企業經營良性的循環。
再者,企業一般會選擇當地社會所重點關注的領域,當然也是企業力所能及的領域,來展開其社會公益活動。中國三星集團通過開展「一心一村」的活動,支援中國農村的建設。從去年9月至今,在中國各地的中國三星企業已經有31家各自與當地的農村結緣,中國三星集團的員工通過幫助環境改善、傳授新技術、農產品直接購買、醫療援助、促進文化水平提高等方式,親身參與了中國農村建設。這里有三星在韓國「一社一村」支援農村的傳統,也有韓國城鄉發展的歷史經驗,但更有中國三星集團對中國社會的深刻了解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遠見卓識。
企業公共關系的最高目標就是通過企業與社會的協調發展,促進企業的成長、社會的和諧、人類的進步。公共關系的最高境界也就是沒有公共關系的痕跡,超越公共關系而實現企業社會責任全面和終極的目標。
C. 如何理解公共權力和公共責任的關系
在行為實施之前,公共權力是通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它們相互統一,而只能由其代表(或委託人)來行使公共權力本是公民的共同權力;在行為實施的過程中,公共責任是一種評判並對不當行為承擔責任(liability)——撤銷或糾正錯誤的行為和決策。在中國,那麼行使權力的時候必定擔當起責任,負責任意味著具有高度的職責感和義務感——行為主體在行使權力之前就明確形成權力所追求的公共目標、解釋.
公共責任表現為主動述職或自覺接受監督(answerability),並對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權力的本質就是責任、反映情況,公共權力的行使不可能由全體公民來共同行使、說明原因,懲罰造成失誤的決策者和錯誤行為的執行者,賦予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的;在行為實施之後,權力的來源是人民賦予的,並以憲法和法律規定的形式。但在現實社會生活中,『受外界評判機構的控制並向其匯報、承擔義務和提供賬目』。 公共責任有三層意思,公共責任是一種職責(responsibility),為全體公民共同所有
D. 公共措施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就是這樣操作的。
E. 什麼叫公共責任
公共責任有三層意思:
1.在行為實施之前,公共責任是一種職責(responsibility),負責任意味著具有高度的職責感和義務感——行為主體在行使權力之前就明確形成權力所追求的公共目標。
2.在行為實施的過程中,公共責任表現為主動述職或自覺接受監督(answerability),『受外界評判機構的控制並向其匯報、解釋、說明原因、反映情況、承擔義務和提供賬目。
3.在行為實施之後,公共責任是一種評判並對不當行為承擔責任(liability)——撤銷或糾正錯誤的行為和決策,懲罰造成失誤的決策者和錯誤行為的執行者,並對所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並進一步指出,公共責任可以劃分為法律責任、政治責任、行政責任、職業責任和道德責任。
F. 公共管理責任的內涵包括哪些方面
公共管理是指公共組織運用所擁有的公共權力,為有效的實現公共利益,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管理的社會活動。為准確的理解和把握公共管理的內涵應注意以下幾點要義:①公共管理的主體是公共組織。②公共管理的客體是社會公共事務。③公共管理的目的是實現公共利益。④公共管理過程是公共權力的運作過程。
G. 政府的公共責任和非政府組織的公共責任有何區別
公共責任——政府公共服務的核心
行政權力的公共性決定了政府公共服務的核心是公共責任,公共責任是現代公共行政的
靈魂。政府公共責任意味著政府能夠積極地對社會公眾的需求作出回應,並採取積極的措施,公正、有效率地實現公眾的需求和利益。政府責任作為民主時代的一種基本價值理念,它要求政府必須回應社會和公眾的基本要求並積極採取行動加以滿足。一方面政府必須積極地履行其社會義務和職責,另一方面政府還必須承擔法律上、行政上和道義上的責任。不應忽視這樣的事實:政府是為了人民的,公共活動與公共服務的目標就是要保護人民的權利並改善他們的生活。現代公共行政非常重視政府活動的產出和結果,即重視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同時強調行政管理的「責任性」,認為「責任性」是決定政府能否為公眾和社會提供良好服務的關鍵因素,是一種內在的價值標准,它與正直、效率等其它價值標准同等重要。「責任性」已成為衡量政府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務效果的重要標志。責任從一般意義上而言,泛指特定主體在將其意志強加於他物使之服從時所產生的負擔,
它包括權力施發的界限及其越界後果的負擔。責任為權力設立了一種合理的界限,使權力的運作成為一種主體施發的具有負責精神的行為過程,而且可以使在這種界限突破之後,
成為一種義務追加的依據。政府及其公務人員依法行使公共行政權力,管理公共事物,代表和實現公共利益,相應地必須承擔公共責任,這是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天經地義之責。
政府管理是在高度政治環境中運作的,相應的政府公務人員應是在高度負責的精神狀態
下工作,這就決定著,並時刻意識到辦任何事情都有一個對誰負責,負什麼責任的問題,
從而構成公共責任體系,即構成法律上、行政上和道義上的責任體系,強調公共責任性是現代公共行政追求的重要目標。代理理論認為,權力與責任必須對稱。政府職能的配置需要賦予職能機構以一定的權力,與此同時,也必須使公共權力機關負起相應的責任,使權力與責任相符(也就是法律意義上的權利義務相一致),政府機關行使職權的過程,同時又是履行職責的過程,是政府職能實現的過程。當前,我國政府管理中最薄弱,甚至可以說最要害的是,不但缺乏剛性的公共行政責任的追究機制,更缺乏柔性的公共行政使命感與責任心。
H. 公共事業管理的責任內涵
1、什麼是公共事業管理責任?與公共責任是何關系?其基本性質、特徵和內涵是什麼?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是指公共事業管理主體在管理過程中必須承擔和履行的職責。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是一種公共責任,或者說是公共責任在公共事業管理中的表現,公共性以及以這一公共性為基礎的效率標準是其最基本的特徵。從以公眾對政府的希望和要求來認識並劃分行政責任的觀點角度看,其內涵包括回應、彈性、勝任能力、依據正當的法律程序行為並負責、廉潔。
2、 什麼是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機制?基本內涵是什麼?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機制,即指通過什麼途徑和方法使得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真正承擔起應擔承擔的責任。公共部門的責任機制,核心就是監督和制約,因而還在政府作為公共事業管理唯一主體的發展階段時,人們就對如何建立完善的行政責任機制進行了研究,而隨著公共事業的發展和公共事業管理責任范疇的形成,截止至2009年一般從正式與非正式、內部和外部兩個相互聯系的途徑或方面出發,來對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機制進行構建。
3、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行政控制機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包括:公共組織自身的責任機制、行政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審計、行政復議
4、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立法控制機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包括立法機構對公共事業產品生產和提供責任法律的確立和立法機構對行政機構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控制
5、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司法控制機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主要有行政訴訟機制和行政賠償機制
6、 公共事業管理責任的公民參與控制機制包括哪些基本內容?
有公開聽證、民意調查、資訊委員會、利益群體等基本方式
7、 什麼是公共事業管理倫理?什麼是政府組織倫理和非政府組織倫理?
公共事業管理倫理,是公共事業管理主體作為特定的社會化角色在進行公共事業管理活動中的道德行為規范和准則。
政府組織倫理通常也稱為行政倫理,是行政管理領域中的角色倫理。政府組織倫理或者以政府組織系統為主體,或者以政府組織為主體,是針對政府組織行為和政治活動的社會化角色的倫理原則和規范,是以「責、權、利」的統一為基礎,以協調個人、組織與社會的關系為核心的政府組織行為准則和規范系統。
非政府組織倫理是指非政府組織在從事其組織活動,即公共事務或與維護和增進社會公共利益有關的活動時,所應遵守的倫理原則和倫理規范。
8、 公共事業管理倫理的內容構成是什麼?
第一、公共事業管理倫理意識(包含倫理准則意識、倫理責任意識和倫理目標意識)
第二、公共事業管理實踐倫理
包含兩層含義:一是指維護公共服務活動正常運行所需的倫理規范,是由政府或其他社會權威機構設計、制定和推廣的;二是指對於政府倡導的這些公共服務活動中的倫理規范,除了用社會輿論、自我評價等軟約束手段支持外,還要為其設定政策優化的硬約束手段,使這些倫理規范真正成為公共事業管理主體在公共服務中的普遍化行為方式。
9、 公共事業管理倫理的基本內涵有哪些?
第一、維護和增進公共利益
第二、以公眾為本提供服務
第三、嚴格遵守和執行法律
第四、勇於承擔公共責任
第五、高尚的敬業精神
10、公共事業管理倫理在公共事業管理責任機制中有什麼作用?
公共事業管理倫理對公共事業管理的主體有著導向作用、規范作用和選擇作用
11、如何推進公共事業管理倫理的建設?
推進公共事業管理倫理建設的途徑是道德建設驅動自律和制度建設推動自律。
A、道德建設驅動自律
即:通過提高公共事業管理主體的道德修養,使其能夠超越一切外在監督和制約,以事業心、使命感、社會責任感人生理想和價值觀為基礎,自覺地遵守公共事業管理倫理規范和要求。
B、制度建設推動自律
即:通過相關的制度設計,來推動公共事業管理者遵守公共事業管理倫理規范和要求,逐步達到自律。
這一機制實際上是將倫理建設與公共事業管理結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建立完善的法律框架
第二、公共事業管理的責任履行機制
第三、行為守則
第四、公民參與
12、公共事業管理專業的在我國發展的現狀(截止至2009年)。
作為一個公共事業管理專業2009屆畢業的學生,我覺得公共事業管理專業是從國外剛剛引進的學科,在國外發展的比較成熟,但是在我國卻剛剛起步,要逐漸的成熟起來還要一個過程,將來的發展前景還有所期待,但是,由於現實國情(截止至2009年),沒有被社會所認識,就業情況因而也不容樂觀。
I. 公共責任險和公眾責任險的區別
沒有區別,公共責任險就是常說的公眾責任險,公眾責任險又被稱為普通責任保險或綜合責任保險,它以被保險人的公眾責任為承保對象,是責任保險中獨立的、適用范圍最為廣泛的保險類別。
通常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的辦公樓、飯店、工廠、商場、公共娛樂場所等都可以通過投保公眾責任保險來轉嫁這方面風險。
公眾責任保險適用范圍及其廣泛,既可以承保不同行業的企業和團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失而產生的賠償責任,也可以承保家庭或個人純日常生活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他人人身、財產損失而產生的賠償責任。公眾責任保險的主要險種有:場所責任保險、電梯責任保險、承保人責任保險和個人責任保險。
公眾責任險的險種有很多,如綜合公共責任保險、場所責任保險、承包人責任保險、承運人責任保險等,公眾責任保在賠償額度上的確定是採用規定每次事故賠償限額的方式,既無分項限額,又無累計限額,僅規定每次公眾責任事故的混合賠償限額,它只能制約每次事故的賠償責任,對整個保險期內的總的賠償責任不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