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法人被依法撤銷
❶ 法人的終止,依法被撤銷和解散,兩者區分不清
撤銷是因違法被處理。
解散自主行為。因公司章程,股東請求,或主管作為投資者決定解散。
❷ 企業法人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企業法人( )
按法律規定,企業法人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企業法人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相關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應當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❸ 企業法人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其他原因而進行清算時,企業法人()
很明顯 D
企業主體在清算的時候沒有消滅,但是只能進行清算。
❹ 3.當企業因依法被撤銷時,企業法人是()。
原法人
❺ 無論企業法人,還是非企業法人,因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進行清算,法人主體資格消滅不消滅
1、無論是企業法人還是非企業法人,在被依法撤銷,或者解散,或者宣告破產等進行清算後,法人主體資格消滅。
2、被依法撤銷是指相關國家機關根據法律規定,對違法成立的企業或者非企業單位予以注銷登記的行政行為;解散是指公司股東通過決議的方式,終止企業的經營,清算公司資產的法律行為;宣告破產是指法院依法對資不抵債的企業採取的強制清算程序。
《民法通則》
第四十五條 企業法人由於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一) 依法被撤銷;
(二) 解散;
(三) 宣告破產;
(四) 其他原因。
❻ 企業法人在什麼情況下視為終止
一、企業法人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歇業後,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對原企業進行清算,並以原企業的財產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關於清算責任人如何承擔責任。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歇業後,未按照規定成立清算組,法院變更有關清算責任人為被告的,應當判決清算責任人在判決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對原企業進行清算,並以清算後的財產承擔責任。清算責任人一般不承擔原企業債務的清償責任。
清算責任人對原企業具有虛假出資、注冊資金投資不到位或抽逃注冊資金的情形,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清算責任人佔有、侵吞、藏匿、轉移原企業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應當在其侵佔、藏匿、轉移、處分的財產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清算責任人對一個或多個債權人承擔的責任累計已經達到其應當承擔的數額限額的,對原企業的其他債權人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三、關於注銷保結人如何承擔責任。
保結人在《企業法人注銷保結書》中僅承諾對原企業未了債權債務負責處理,一般應理解為對被注銷企業的債權債務承擔清理責任,而非清償責任或對債務的擔保。如企業在被吊銷、撤銷或歇業後未經清算的情況下即被注銷,保結人應當承擔清算責任。故在訴訟中,一般僅應判令保結人在判決生效之日起被注銷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並以清算後的財產對債權人承擔責任。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歇業,經過適當清算程序對企業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而注銷。債權人以原企業所欠債務起訴保結人的,保結人應當舉證對原企業進行清算且已完畢的證據。對債權人的起訴,保結人應當以原企業剩餘的財產對債權人承擔責任。如原企業已無財產或現有財產不足清償的,保結人不承擔責任。
企業被吊銷、撤銷或歇業後,保結人對原企業具有虛假出資注冊資金投資不到位或抽逃注冊資金的情形,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保結人佔有、侵吞、藏匿、轉移原企業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應當在其侵佔、藏匿、轉移、處分的財產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保結人對一個或多個債權人承擔的責任累計已經達到其應當承擔的數額限額的,對原企業的其他債權人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保結人在《企業法人注銷保結書》中明確承諾對注銷企業的債權債務予以承擔或擔保,應當認定保結人受讓原企業債權債務或對原企業的債務進行擔保,實體處理上應按照債權債務轉讓或擔保作相應處理。
❼ 依照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當企業因依法被撤銷時,企業法人( ) A分立 B中止 C終止 D破產
C終止
❽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當企業因依法被撤銷時,企業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終止 D.破產 是終止還是中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四十五條 企業法人由於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一)依法被撤銷;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產;
(四)其他原因。
❾ 企業法人被依法撤銷進行清算後,還有沒有主體資格,什麼時候沒有主體資格
法人在清算階段,營業資格喪失,但法人資格仍然存在。
法人只有辦理的注銷登記後,其法人主體資格才會喪失。
❿ 法人的民事權利能不能被法院剝奪 法人民事權利能力於法人依法撤銷
民事權利能力,是民法賦予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從而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其中既包括民事權利又有民事義務。
民事權利,是指法律賦予民事主體所享有的、為實現某種利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可能性。
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主體人身的存在不可分離,民事主體不能轉讓或放棄,他人也無許可權制或剝奪這種民事權利能力。而民事權利不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民事主體可以依法轉讓或者放棄某項民事權利,也可以依法被限制行使或被剝奪其原享有的某項民事權利。
所以,國家不可以依法剝奪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可以剝奪的是民事主體原享有的某項民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