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
㈠ 依法治國的內涵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含義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也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群眾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方略寫入憲法,賦予依法治國方略以憲法地位,將加速推進法治,使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獲得憲法性的根本保障。
依法治國,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內容,其本質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㈡ 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基本內涵有哪些
第一,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群眾。首先,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決定的。社會主義國家是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正如我國憲法所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國家的一切權力都屬於人民,治理國家的權力當然也屬於人民。其次,這也是由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決定的。社會主義民主本質上就是人民當家作主。既然是由人民當家作主,當然就只能由人民依法治國。再次,這還是由人民的地位所決定的。在社會主義國家,人民成為了國家和社會的主人。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就表明了人民群眾在治理國家上的地位和作用。
第二,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權力和公共事務。國家權力必須依法而治。依法治國必須體現為人民群眾的依法治權。公共事務則是一個統稱,在現代社會中,首要的公共事務就是國家事務,其次是經濟文化事業,再次是社會事務依法治國,在根本上就是要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第三,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法律制度。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法律制度,而不能是其他的任何事物。從法律制度的含義上講,依法治國,首先就是要依照憲法來治理國家。其次,還必須遵守和服從其他法律制度。法制是一個整體,如果其中的某一個方面或者某一個制度甚至某一個規范被違反,都將涉及整個法制的效力,都會損害整個法制和法治的權威。所以,我們說依法治國必須在嚴格遵守憲法的前提下,還應該遵守其他所有的法律。依法治國的根據是整個法律制度的總體而不是其中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第四,依法治國的方式是多種而可行的。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人民,人民有權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來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對於人民治理國家的途徑和形式,必須予以足夠的法律保障,使人民能夠通過這些途徑和形式來實現自己的主體權力和權利。如果對於人民治理國家和社會的途徑和形式限制過多,就必然會限制人民民主,使人民民主形同虛設,人民依法治國的權力就會在實際上被取消。人民管理國家和社會的途徑和形式不僅是多種多樣的,而且還應當是切實可行的,這是由社會主義國家依法治國的本質所決定的。因為社會主義國家的依法治國在本質上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體現,是人民民主的要求。
第五,依法治國的目的在於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最終的目的在於實現人民民主。依法治國,就是要通過保證國家各項工作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在依法治國的歷程中,我們必須深刻理解人民民主才是法治的歸屬,才是依法治國的歸屬。依法治國在政治上的目標就在於實現人民民主。
㈢ 簡答依法治國的含義及意義
依法治國的含義:
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
而依法治國的意義有以下六點:
1、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2、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3、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4、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6、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3)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㈣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和要求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 要求 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就是要求國家生活、社會生活的基本方面都納入法律的軌道,接受法律的調控和處理。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和進步,社會結構和社會利益關系日趨復雜化,國家和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越來越需要運用法律手段進行組織和調控。法律不再是單純的解決糾紛和維護社會治安的手段,而成為組織和改革社會的重要工具。法治國家的形成過程,其實就是法律功能日益擴展,並且大規模地向社會結構的各個方面和層次滲透的過程。具體說來,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應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強立法工作,完備法律體系 完備法律體系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首要環節。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過程,首先是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改革開放二十年來,我國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發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規,初步形成了以憲法為核心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社會生活等方面已基本上有法可依。但同時,我們必須看到立法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首先,法律體系尚不完備,許多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政黨法》、《監督法》、《新聞法》等尚未制定出來。其次,已有法律普遍存在著嚴重「老化」情況,急需修改完善。再次,有些法律的質量低,漏洞多,缺乏超前性,修改頻繁,法律壽命短。最後,同一層次不同層次的法律法規之間還存在相互沖突的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要實現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一戰略目標,就必須切實轉變立法思想,大力加強立法工作。 (1)正確認識法律數量和質量的關系,從主要依靠提高法律數量轉變到提高法律質量來完善法制的軌道上來。過去,人們常常認為,在立法方面,「有比沒有好,快搞比慢搞好」,其實,這種觀點並不正確。「法律泛濫不僅會貶低法律的價值,而且還敗壞法律的質量」 。關鍵並不在於法律的數量,而在於法律的質量。 (2)要轉變「立法宜粗不宜細」的立法思想,堅持立法力求嚴密細致的原則,注重法律的可操作性。 (3)要轉變「成熟一個制定一個」的立法思想,從全局出發,有步驟.有規劃.有預見地開展立法工作,使法律體系的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相適應。 二、嚴格依法辦事,樹立憲法和法律極大的權威 有了完備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並不會因此而自然而然地實現法治。「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憲法和法律得不到切實有效的遵行,無異於一紙空文。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關鍵就在於樹立憲法和法律至高無上的權威。 1、中國共產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 政黨政治是現代政治的基本特徵。在西方競爭性政黨體制下,執政黨若有法不依、濫用權力、專橫腐敗,必然會招致選民的拋棄。政黨之間的競爭迫使執政黨奉公守法,兢兢業業,忠誠地為百姓謀福利。在中國,共產黨處於長期執政的地位,其執政地位幾乎不受任何外來的挑戰和影響。黨作為我國政治生活的核心,直接領導立法、行政、司法等各項工作。黨是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領導者和組織者,黨的領導是實現依法治國根本保證。黨模範地遵守憲法和法律,自覺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就能夠極大地推動依法治國方略的落實。反之,黨不遵守憲法和法律,就不能保證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和司法機關的司法公正,依法治國最終不能實現。 2、各級政府必須依法行政 建立法治國家最直接的目的就是規范和限制政府權力。在人治國家中,民眾必須守法,政府可以不守法。在法治國家中,民眾應當守法,但政府必須首先守法。從西方國家法治產生和發展的歷史來看,法治一開始是作為政府的對立物而出現的。法治「首先是指和專斷權力的影響相反的正規法律的絕對的無上的或超越一切的權力,它防止政府方面的專斷權、特權甚至廣泛的自由裁量權。」 依法行政要求, (1)行政機關應當嚴格依照法定的許可權來從事行政行為,「無法律即無行政」,嚴禁超越法律行使職權。 (2)行政機關在行使法定職權,從事行政活動時,必須嚴格依法辦事。這里的「依法」,既包括依實體法,也包括依程序法。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廢。星鑒於長期以來「重實體、輕程序」的傾向,強調行政行為應當遵守法定程序在今天乃至今後顯得尤為重要。 3)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3、司法機關必須嚴格、公正司法 司法是匡扶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在現代社會,法治的實踐狀態在很大程度上體現在司法上。立法只不過是將紛繁復雜的人類行為歸納抽象為一般的、普遍的、非人格化的規范,而司法則是將這些抽象的規范運用於具體的案件中,賦予具體的個案真正實體化的規范效果。因此,司法對法律的適用是最為有效的,也是最為關鍵的。相當多的社會公眾,甚至把司法理解為法治的全部內容。美國學者范德比特指出,「在法院而不在立法部門,我們的公民最初接觸到冷峻的法律邊緣……如果他們失去了對法院工作的尊重,則他們對法律和秩序的尊重將會消失,從而會對社會構成極大的危害。」 公正,是對司法的基本要求。惟有司法公正,國家法制才有權威,社會才能安寧穩定,人民才有最後的依靠;司法不公,則必然導致冤無處伸,理無處訴的情況,社會將完全喪失對法律的信任,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將成為一句空話。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二者相互依賴,缺一不可。實體公正以程序公正為前提,程序公正以實體公正為依歸。沒有實體公正,程序公正就會毫無價值,而沒有程序公正,實體公正就會成為泡影。 三、增強全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法治社會的形成和發展,不僅意味著法律向社會結構的各個方面和層次的擴張和滲透,而且意味著法律是人們生存和發展的必備知識和技能,是人們用於創造新型社會的重要手段。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一項基礎性工程。美國著名法哲學家和法律史家伯爾曼指出,「確保遵從規則的因素如信任、公正、可靠性的歸屬感,遠比強制力更為重要。法律只在受到信任,並且因而並不要求強力制裁的時候,才是有效的,依法統治者無須處處都仰賴警察。……總之,真正能阻止犯罪的乃是守法的傳統,這種傳統又植根於一種深切而熱烈的信念之中,那就是,法律不僅是世俗政策的工具,而且還是生活終極目的和意義的一部分。」 如果沒有現代法律觀念,沒有公民對法律的普遍信仰,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圍就不能形成,法治就不可能實現。而要增強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就必須堅持不懈地進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傳,使人人知法,懂法,樹立正確的法律價值觀,「真正使人人懂得法律,使越來越多的人不僅不犯法,而且能積極維護法律。」
㈤ 簡述依法治國科學內涵
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
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深刻理解依法治國的科學內涵,應注意把握:依法治國的主體是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也就是黨領導人民實行依法治國。依法治國的客體是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
依法治國就是要保證對所有這些事業、事務的管理工作都要依法進行。依法治國所依的法,最重要的是憲法和法律。我國憲法和法律體現了黨的主張和人民利益、人民意志的統一。
(5)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擴展閱讀:
全面依法治國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依法治國被納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一系列開創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提出,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邁進新時代、開啟新征程、譜寫新篇章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和科學行動指南。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重大任務。
《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頒布實施,確立了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奮斗目標和行動綱領,法治政府建設進入「快車道」。《民法總則》頒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日益完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堅持全面依法治國
㈥ 論述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和要求
依法治國理念的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准,樹立法高於人、法大於權的觀念。依法治國理念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涵:
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這一原則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即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郡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
第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這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維護法律權威,必須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准則的觀念;維護法律權威,必須首先維護憲法權威;維護法律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的統一和尊嚴;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
第三,嚴格依法辦事。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嚴格依法辦事,就是要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要求必須做到職權由法定、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
㈦ 論述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
依法治國理念基本含義是依據法律而不是個人的旨意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實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確立以憲法和法律為治國的最具權威的標准。樹立依法治國理念,需要准確把握以下三個方面的基本內涵。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是我國憲法明確規定的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具有三個方面的含義:
首先,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我國憲法第三十三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現實生活中,有的習慣於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對不同身份的人給予差別待遇。這種思想和做法實際上是封建等級觀念的殘余。
其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憲法和法律是人民利益的體現,反映了人民的意志。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得享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將自己凌駕於黨、國家和人民之上。那種認為自己高人一等,法律只管民,不管官;只管別人,不管自己,將自己視作法律之外的「特殊公民」的思想,從根本上背離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任何組織和個人的違法行為都必須依法受到追究。我國憲法第五條明確規定:「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違法者必須受到追究是法律尊嚴的重要體現,也是法律權威的重要保障。在一個社會中,如果有人違了法卻能逍遙法外,那麼,法律在社會公眾心目中就不可能樹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二)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
法律權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嚴、力量和威信。樹立和維護法律權威,是實施依法治國方略的迫切需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確立法律是人們生活基本行為准則的觀念。在一個社會中存在著許多不同的社會規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習慣、宗教規范等等,都對人們的日常行為起到一定的規范和約束作用。但是,必須明確,在一個實行法治的社會中,法律是對人們的社會生活起著最基本的、同時也是最有力的規范和約束作用的准則。整個社會和全體公民都必須樹立法律意識,自覺將法律作為指導和規范自身社會活動的基本行為准則。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首先維護憲法權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是中國共產黨執政興國、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制保證,具有最大的權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權威的淵源和保障。因此,維護法律權威首先要維護憲法權威。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一個有機統一的整體,任何法律、法規、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觸,地方性法規不得同全國性法律相抵觸。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是法律權威的重要標志。當前,有的地方和部門從保護本地區、本部門的利益出發,制定和實施一些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法治原則的「土政策」、「土辦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對策」,不僅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也嚴重損害了法律的權威與尊嚴,必須堅決反對和有效制止。
維護法律權威,必須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過執法司法來實現,法律的權威也要通過執法者的權威來體現。因為在社會上一般人心目中,執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著法律權威與尊嚴。樹立執法部門的公信力,需要從兩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國社會公眾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責眾」、「只要有理怎麼鬧都行」等不講法制的傳統觀念,從嚴執法,對一切違法行為嚴肅處理,以維護法律的嚴肅性,樹立執法者的權威;另一方面,執法者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切實解決執法和司法不公的問題,提高執法部門的公信力,讓執法司法行為令人信服,用公正贏得權威。
(三)嚴格依法辦事
這是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區別於人治的重要標志。對於一切國家機關特別是專門履行執法、司法職責的政法機關來說,嚴格依法辦事意味著以下四個方面的含義:
職權由法定。職權法定是法治的重要原則,也是嚴格執法的合法性基礎。職權法定原則要求,執法機關的權力必須來自法律具體而明確授予,執法機關必須在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內履行職責。
有權必有責。即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有權必有責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行使權力要對所引起的法律後果負責,法律授予了權力,同時也就意味著賦予了責任;二是被法律賦予了權力而不去行使或者行使不到位,就是不盡職、不作為,就是失職瀆職,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政法幹警都必須堅決克服那種權力在我手,想用就用、想不用就不用、想怎麼用就怎麼用的錯誤觀念和做法,既要慎用手中權力,還要用好手中權力。
用權受監督。權力必須受到監督是一切法治社會遵循的一條重要原則。我國憲法第二十七條明確規定了一切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都要受到監督的原則。政法機關掌握著與公民人身、財產以及其他權利密切相關的執法大權,這種重要權力一旦被腐蝕濫用,將直接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因此,政法機關的權力必須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整個行使過程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
違法受追究。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權威與尊嚴的重要體現。在現實生活當中,對執法者的違法行為依法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要建立起對執法犯法者的嚴厲追究機制。只有執法者的違法行為都毫無例外地依法受到追究和懲罰,才能給整個社會樹立依法辦事的良好示範。
㈧ 法治的基本內涵是什麼
法治的基本內涵為:
1、法治作為一個動態的或能動的社會范疇,其基本的意義是依法辦事。
2、現代法治的精髓是依法辦事。
3、人人平等地依法辦事是法治的要求和標志。
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社會主義法制(法治)四個缺一不可的要素.這四個要素的實質是依法辦事。
5、法治不是單純的法律秩序。
6、不是任何一種法律秩序都稱得上法治狀態,法治是有特定價值基礎和價值目標的法律秩序,即是有價值規定性的社會生活方式。
(8)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擴展閱讀:
在中國這樣一個14億人口的大國,要實現政治清明、社會公平、民心穩定、長治久安,最根本的還是要靠法治。法治建設推進得越持久、越深入,其成效就會成倍放大。
政法機關是黨領導下的執法司法力量,行使的是國家權力,服務的是人民群眾,在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進程中發揮著特殊重要作用。
要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不動搖,緊緊圍繞建設法治中國的總目標,以構建公正高效權威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為重點。
切實將加強法治建設貫穿於政法工作全過程,帶頭嚴格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肩負起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者、實踐者的重任。
要把嚴格執法、公正司法作為基本要求,嚴格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履行職責、行使權力,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的統一、尊嚴和權威。
要把以人為本、公平正義作為靈魂,緊緊抓住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訴訟法律制度,規范執法司法行為,進一步提升執法司法公信力。
要把促進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作為重要目標,深化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努力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圍。
㈨ 論述依法治國的含義及基本內涵和要求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人民民主、法制完備、樹立憲法法律權威和權力制約。
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㈩ 依法治國的基本內涵和要求是什麼
依法治國方略
(1)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2)基本內涵: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3)根本目的: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因為我國的憲法和法律是共產黨領導人民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體現,所以,依法治國就是按照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治理國家。
(4)要求: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確保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要進一步完善法律監督體系,加強執法監督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
(5)依法治國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的統一。①在我國,法律把黨和人民的意志上升為國家意志,並賦予其人人必須遵守的法律效力。②依法治國是在黨的領導下進行的。中國共產黨是始終堅持和保證人們當家作主,也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決定力量。而實行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在於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③我國的法律是黨領導人民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它代表全國人民的利益。服從法律、依法辦事,就是服從黨的領導,遵從人民意志,維護人民利益和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和自由。④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活動。這就是把黨的領導納入法制軌道,實現由過去主要和直接依靠政策治理國家向主要和直接依靠法律治理國家的轉變。
(6)必要性和重要性:①依法治國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發展生產的客觀要求。②依法治國是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③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社會主義文化健康發展的法律保證。④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