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壹』 幾幾年憲法修改增加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
1988年的憲法修正案增加規定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規定轉讓,在1988年,憲法第十條第四款修改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在1988年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和憲法修正案。
(1)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貳』 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在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土地使用權受到限制,只能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轉讓。
『叄』 宅基地不能買賣,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這是什麼意思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看到這條規定時,很多人表示不理解,一會說不能轉讓,一會又說可以轉讓,到底是怎麼回事呢?下面我們來了解下。
(3)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必須與合法建造的住房一並轉讓
長期以來,對於土地及地表建築物在法律上的關系我國一直採用嚴格的“房地一致”原則,即"房隨地走"、"地隨房走"的模式。所以像單獨轉讓宅基地使用權這種情況是不存在的。
(4)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我國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如果在集體已有住房和宅基地,那就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了,轉讓行為應認定無效。
『肆』 土地的所有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可以轉讓嗎
在我國,土地抄的所有權只有兩種形式:(一)城鎮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二)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土地的所有權不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但是土地的使用權可以轉讓,
補充:《憲法》第十條 第四款規定 「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即土地所有權禁止轉讓,只有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望採納!
『伍』 憲法規定土地的什麼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5)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權由國務院代表國家行使。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
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義務,並有權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檢舉和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條 在保護和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以及進行有關的科學研究等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陸』 土地的()可以依法轉讓
首先要明白我國復的土地基本制度制:我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或歸集體所有;個人或單位無權獲得土地所有權;個人或單位徵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
因此,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但是如果是房屋,則是房屋的(所有權)可以依法轉讓,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
若是在西方大多數國家,土地是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個人或單位具有永久所有權,除非政體垮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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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村長是否有權干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
國家實行土地政策30年不變。
農民擁有土地30年的使用權。
農民轉讓土地的使用權,村長無權干涉。
『捌』 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但具體問題需要具體分析,如下: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
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
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戶登記。
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玖』 在我國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嗎
可以的,只要辦理了土地使用權證,使用期限屆滿之前都是可以轉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