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污染物
① 環保稅:應稅污染物包括哪些
《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
② 環保稅的稅率是多少
環保稅是按照從量計征的方法,沒有固定稅率,是按照環保稅法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稅額幅度為每污染當量1.4元至14元,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和調整,可由各地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法定稅額幅度內決定。
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4類應稅污染物。具體應稅污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環境保護稅的繳納:
稅法規定,納稅人應當向應稅污染物排放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環保稅。
環保稅按月計算,按季申報繳納。不能按固定期限計算繳納的,可以按次申報繳納。
根據稅法,納稅人應當自季度終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按次申報繳納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繳納稅款。
(2)應稅污染物擴展閱讀
下列情形,暫予免徵環境保護稅:
(一)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機動車、鐵路機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動污染源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三)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相應應稅污染物,不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的;
(四)納稅人綜合利用的固體廢物,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
(五)國務院批准免稅的其他情形。
前款第五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百分之三十的,減按百分之七十五徵收環境保護稅。
納稅人排放應稅大氣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濃度值低於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百分之五十的,減按百分之五十徵收環境保護稅。
③ 什麼情況需要繳納環保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第五條 依法設立的城鄉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准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
④ 計算環境保護稅時,應稅污染物的計稅依據如何確定
環境保護稅法草案將現行排污費收費標准作為環保稅的稅額下限,規定:大氣污染物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水污染物為1.4元;固體廢物按不同種類,稅額為每噸5元至1000元;雜訊按超標分貝數,稅額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於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依照該法規定徵收環境保護稅,不再徵收排污費。
考慮到各地情況差異較大,草案中授權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在《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規定的稅額標准基礎上,上浮應稅污染物的適用稅額,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備案。
(4)應稅污染物擴展閱讀
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該規定表明:不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不繳納環境保護稅;居民個人不屬於納稅人,不用繳納環境保護稅。
與現行排污費制度的徵收對象相銜接,環境保護稅的征稅對象是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等4類應稅污染物。具體應稅污染物依據稅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的規定執行。
⑤ 環保稅征稅范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繳納環境保護稅。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環境保護稅法的總體思路是由「費」改「稅」,即按照「稅負平移」原則,實現排污費制度向環保稅制度的平穩轉移。法律將「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寫入立法宗旨,明確「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納稅人,確定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為應稅污染物。
在稅收征管方面,環境保護費改稅後,徵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環保部門配合,確定了「企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同時,環境保護稅收入全部作為地方稅收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
(5)應稅污染物擴展閱讀
第六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當期應稅固體廢物的產生量作為固體廢物的排放量:
(一)非法傾倒應稅固體廢物;
(二)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第七條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計稅依據,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摺合的污染當量數確定。
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當期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產生量作為污染物的排放量:
(一)未依法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或者未將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與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
(二)損毀或者擅自移動、改變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
(三)篡改、偽造污染物監測數據;
(四)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稀釋排放以及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方式違法排放應稅污染物;
(五)進行虛假納稅申報。
⑥ 《環保稅法》即將實施,哪些企業需要繳納環保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規定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
第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6)應稅污染物擴展閱讀:
以下情形不繳納或予以免徵:
1、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一項
2、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環境保護稅法第五條第二項。
3、農業生產(不包括規模化養殖)排放應稅污染物的(暫予免徵)
達到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規模標准並且有污染物排放口的畜禽養殖場應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參考資料: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
⑦ 哪些納稅人需要繳納環境保護稅,應稅污染物的排放當量應如何計算
《環境保護稅法》第二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內和國管轄的容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法繳納環境保護稅。《環境保護稅法》第八條規定,應稅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當量值數,以該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污染物的污染當量計算。具體計算方法由納稅人根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應稅污染物的監測要求,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第十條規定對應的方法計算。
⑧ 哪些情形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
根據《中華人來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自下列情形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於直接向環境排放污染物,不繳納相應污染物的環境保護稅:
(一)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向依法設立的污水集中處理、生活垃圾集中處理場所排放應稅污染物的;
(二)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在符合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設施、場所貯存或者處置固體廢物的。
(8)應稅污染物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根據《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管理規定》:
第五條 排污單位必須如實填寫《排污申報登記表》,經其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後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注冊,領取《排污申報登記注冊證》。 排放污染物的個體工商戶的排污申報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
排污單位終止營業的,應當在終止營業後一周內向所在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注銷登記,並交回《排污申報登記注冊證》。
⑨ 什麼是環保稅
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環保稅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護和改善環境,減少污染物排放,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環境保護稅。
第三條本法所稱應稅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環境保護稅稅目稅額表》、《應稅污染物和當量值表》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雜訊。」
⑩ 環保稅對哪些污染物征稅
據報道,自2018年1月1日,中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正式實施,這也意味著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台。
其中,工業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建築施工雜訊,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網友紛紛表示,希望環保稅可以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