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考試
網上報名:
1、考生在網上填報個人報名信息。考生確認、保存報名信息後,系統提示「報名成功」。
2、考生可以在4月中旬前,憑借「個人證件編號」及個人密碼,登錄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網站查詢、修改個人報名信息。
3、考生確認填報信息無誤後,可以列印《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
現場報名:
考生持所列印的《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暨授予醫師資格申請表》,按照所在考點的具體要求,進行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核,提交書面報名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書等),交費,拍照(或導入數碼照片),並確認個人報名信息。
(1)公共衛生考試擴展閱讀:
一、報考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
第九條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 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 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並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2. 公共衛生 中級職稱考試 如何准備
考前准備:購買相對應的教材、了解考試大綱、再買些練習題或者題庫軟體學習。努力點還是比較容易過的。
公共衛生中級職稱考試:為適應我國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與衛生部共同組織實施了公共衛生中級職稱考試。衛生部人才交流中心負責報名、資格審核等全部考務工作。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國家中醫葯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和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分別負責西醫、中醫、計生部分專業的命題、組卷工作。考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一般在五月中旬舉行。
一、公共衛生中級職稱考試范圍
(一)適用人員范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準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醫療、預防、保健、葯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以下簡稱「技術」)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范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葯學、護理、技術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全科醫學專業起點為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置: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置「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2015年度臨床醫學以及中葯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等73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均採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45個專業的4個科目採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取得方式
(一)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二)臨床醫學和預防醫學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即取得初級資格。
(三)從2010年度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級資格將增加輸血技術初級(師)和輸血技術中級兩個專業類別。2011年衛生資格考試新增「神經電生理技術」的兩個級別考試;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三、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
根據衛生部規定的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培訓管理辦法,確認培訓定點單位及培訓教師。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可按自願的原則報名參加培訓。
四、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用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3. 公共衛生執業醫師的考試科目與內容
一、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實踐技能考試重點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決公共衛生及其相關臨床醫學問題的能力。
二、綜合筆試大綱分為基礎綜合、臨床綜合和專業綜合三部分。
基礎綜合:考核的內容是公共衛生執業醫師工作中必須掌握的基礎醫學、法律法規、倫理、心理和人文學科的基礎理論、概念、原則等。科目:生物化學、生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葯理學、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臨床綜合:與公共衛生密切相關的臨床知識,著重加強了常見病、多發病及傳染病臨床知識和技能的考核要求。考核的內容以系統、疾病的分類來劃分。科目:症狀與體征、疾病。
專業綜合:考核的內容是考生綜合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處理實際問題的能力。科目:流行病學、衛生統計學、衛生毒理學、環境衛生學、勞動衛生與職業病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婦女保健學、兒童保健學、學校/青少年衛生學、社會醫學、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歷年試題與報考資料:www.nmce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