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法信訪
① 如何做好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工作
分類處理,讓解決訴求的法定途徑更加清晰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2013年,中央下發了《關於依法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的意見》,明確實行訴訟與信訪分離制度,基本釐清了行政體系信訪與司法體系信訪之間的界限。2014年下半年開始推進依法分類處理工作,進一步在行政體系內部釐清信訪與其他法定途徑的界限。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及2015年到2017年國務院《關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部門分工的意見》都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
按照中央要求,國家信訪局會同國務院法制辦按照「系統抓、抓系統」的思路,牽頭37個中央部委共同推進這項工作。按照「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的原則,推動兩批9家中央單位開展試點,多次召開會議安排部署。目前,37家中央部委公布了依法分類處理清單,30個省份的省直部門出台了細化清單,26個省份出台了分類處理工作規程,大部分省份已經在市縣層面推開了這項工作。為了更好地指導和推動各地各部門做好這項工作,國家信訪局經過調研論證和反復修改,出台了這個《規則》,目的是總結提煉前一階段推進依法分類處理工作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明確工作機制、規范工作程序,增加可操作性,確保工作進一步落實落地。
對屬於職責范圍內的訴求,有權處理機關應當根據訴求的具體情況,按照三類程序處理:第一類為依法履職程序。對屬於申請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履行保護人身權或者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應當依法履行或者答復。第二類為其他法定程序。對屬於《信訪條例》以外的其他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調整范圍,能夠適用其他法律、法規、規章或者合法有效的規范性文件設定程序處理的,應當適用相應規定和程序處理。第三類為信訪程序。對不屬於以上情形的,適用《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處理。
為了保證有權處理機關能夠做好分類處理的工作,《規則》以《信訪條例》規定為依據,對有權處理機關內部的工作機制進行了細化。規定了內部會商和爭議解決機制,賦予內設信訪工作機構跟蹤處理進展,並將處理結果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以及進行督辦並提出追責建議等職責。
依法分類處理工作流程具體有6個環節:
一是專門信訪工作機構甄別處理。屬於已經、正在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解決的訴求,不予受理並告知向有關機關提出;屬於分類處理范圍的信訪訴求,轉送交辦至有權處理機關並可以提出分類處理的建議。
二是確定有權處理機關。專門信訪工作機構以外的行政機關,收到轉送交辦或者信訪人直接提出的訴求,要根據職責范圍進行甄別,屬於本機關職責范圍的,本機關就是有權處理機關,應當受理;屬於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轉送至有權處理機關;既不屬於本機關職責范圍,也不屬於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不予受理。對於上級機關或信訪工作機構轉送交辦的訴求,不屬於本機關和所屬下級機關職責范圍的,收到的行政機關可以提出異議。
三是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受理。經過內部會商、爭議協調等,確定適用其他法定途徑受理或者適用信訪程序受理,並告知信訪人。
四是有權處理機關適用不同程序辦理,做出行政處理或信訪處理意見。
五是通過信訪復查復核糾正分類錯誤。復查(復核)機關發現應當適用信訪程序以外其他法定途徑而未適用,以信訪處理代替行政處理,以信訪處理意見代替行政處理決定或者行政履職行為的,應當區分情況,撤銷或者變更原信訪處理(復查)意見。
六是甄別再次提出的信訪訴求。以同一事實和理由提出同一訴求的不再重復處理,提出新的事實和理由的再次分類處理。同時,為了保證分類處理的准確性,《規則》還規定了重大、疑難、復雜訴求的協調辦理程序和專業力量參與的工作機制。
② 如何推進法治信訪建設
一、培養法治思維和法治意識,在信訪理念上凸顯精準
一是加強社會宣傳和自我教育。要進一步強化信訪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利用廣、電、報、刊及各方面的宣傳陣地,大力宣傳《信訪條例》等信訪法律法規及引導信訪群眾依法維護權益。信訪部門要充分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媒體等宣傳平台,堅持實行報刊廣電並舉,網上網下互動,平面立體同步,內宣外宣共鳴,充分利用接待場所、報刊、網路等平台,對群眾重點宣傳依法逐級走訪、訴訪分離、陽光信訪等改革舉措。司法行政、法制等部門要堅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教育作為長期基礎性工作,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法律工作者要在日常工作中開展各類程序法、實體法的宣傳,引導群眾依法、理性、有序表達訴求,使公眾逐漸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護法」轉變,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環境,在整個社會培育法治文化、樹立法治信仰。
二是積極培育信訪法治文化。加強信訪法治文化建設,推動法治文化與信訪文化融合發展,努力培育以「忠誠、為民、法治、奉獻、擔當、自信」為核心的信訪工作價值理念。要通過對處理違法信訪行為等典型案例的宣傳教育,以案析理、以案說法,有效震懾違法,努力營造依法、理性、有序信訪的良好社會氛圍。堅持把宣傳政策法律和教育引導貫穿於依法治訪的全過程,注重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導,實現執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三是推廣律師進村、進社區制度。鼓勵律師等社會力量作為第三方介入矛盾調處、代理訴訟、維護權益,減少群眾信訪成本,把矛盾和問題化解在基層。進一步深化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制度,發揮好法治宣傳、法律咨詢、矛盾調處的作用。
二、堅持依法定位和釐清邊界,在信訪受理上實現精準
一是找准信訪工作定位。信訪工作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職責范圍內的工作,守土有責;職責外的事,堅持「誰家的孩子誰抱走」。要進一步壓實有權處理單位責任,切實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確保群眾合理訴求及時就地得到解決。
二是落實法定途徑優先。按照法定途徑優先原則,進一步明確信訪與訴訟、行政復議、仲裁等法定途徑的受理界限,研究制定具體詳細、相互銜接、操作性強的運行規則,健全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對涉法涉訴信訪事項,一律交政法機關按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實行依法終結,對已經窮盡法律程序、裁定為終結決定的,一律依法進行終結,堅決維護法律權威。
三是強化法律引導。在信訪接待窗口增設法律咨詢服務,做好法規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引導信訪人優先選擇法定途徑解決問題。建立疑難復雜信訪事項的預審與溝通機制,法院、法制辦、信訪等部門以例會形式,定期對案件分流、辦理、協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討,及時對工作進行調整優化,確保「分流由法定、救濟有渠道」。
三、夯實規范辦理和依法解決問題,在辦理上突出精準
一是堅持依法依規解決問題。對法律和政策有明確規定符合解決條件的,依法依規解決到位,不欠法律賬、政策賬,決不花錢買穩定。努力提升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的能力,將信訪問題化解在基層,化解在源頭。
二是強化初信初訪辦理。按照國家信訪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初信初訪辦理工作的辦法》的要求,明確信訪工作機構和有權辦理機關的首辦責任,規范初信初訪辦理流程,切實提高信訪首辦環節的工作質量和效率,努力減少群眾重復訪和越級訪。
三是強化信訪事項規范辦理。扎實規范信訪業務基礎工作,在信訪事項的受理、辦理、答復、送達、錄入等環節下功夫,以「三嚴三實」的要求規范信訪業務基礎,確保程序規范、依法依規、檔案齊全。
四是積極探索把「陽光信訪」納入網格化工作平台。發揮好網格員收集信息、排查矛盾、疏導情緒、化解矛盾的作用,把網格打造成基層信訪工作的基礎平台。
五是依法化解信訪積案。在處理信訪積案問題上,特別是情況復雜的涉法涉訴案件,在堅持法律判決的前提下,盡力解決信訪人合理訴求,實現息訴罷訪。
六是依法按政策解決群體訪案件。在處理涉及人數較多的群體訪案件時,堅守法律政策底線,決不為了解決個人或少數人的問題而突破法律政策規定、亂開口子,也不迫於信訪維穩壓力而無原則地遷就不合法的訴求。
四、落實依法終結和暢通出口,在退出機制上體現精準
一是實現訪訴無縫對接。訪訴分離必須處理好訪訴分離制度與暢通信訪渠道的關系,做到「訴訪事項有分離,權利救濟無死角」。一方面,要暢通訴訟等法定渠道和平台,讓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司法機關要進一步提高司法和執法水平,使法定渠道更快捷、更順暢、更公正,推動矛盾和問題的順利解決,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在具體案件的甄別上,標准要統一,訪訴要銜接。標准要統一是指司法機關、行政復議機關和信訪部門之間對訴與訪的判斷標准要統一,不能各行其事。訪訴要銜接,即各國家機關和信訪部門在處理可能屬於涉法涉訴事項的信訪請求時,要做到無縫對接,避免「踢皮球」。
二是完善終結退出機制。要依法依規受理、辦理信訪事項,不斷提高信訪辦理質量,進一步加強復查復核工作。對訴求已解決到位,但信訪人仍不息訪息訴的,要進一步加大聽證工作力度,公開公正公平進行處理,處理結果及時公布,接受社會輿論監督,積極推動信訪事項依法終結工作,使之從信訪工作程序中有序退出,解決進口不設限,出口不暢通的問題,避免信訪事項堆積沉澱。(轉自湖北省信訪網站)
③ 如何做好信訪工作 推進依法治國
1、強化法律在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中的權威地位
2、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保障合理合法訴求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結果
3、信訪部門和有關各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法律和《信訪條例》,全方位落實信訪工作法治化要求。
4、加強法治的社會宣傳和自我教育。信訪部門要充分利用來訪接待場所、報刊、網路等平台和信訪工作實踐,加強對群眾和社會的法治宣傳和引導。
5、嚴格執行信訪事項受理的規定。要根據《信訪條例》的規定積極受理信訪事項。
6、認真落實依法逐級走訪的規定。《信訪條例》規定,「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
7、努力增強信訪工作的規范性和公信力。《信訪條例》是信訪工作的程序法。
8、健全無理信訪的評定和退出機制。
9、深入推進依法治理。信訪不是制度體系之外的「粥棚」。
10、切實規范信訪秩序,嚴肅處理違法上訪行為。
11、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④ 如何正確有效依法信訪
信訪人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等相關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上述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
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
⑤ 如何依法分類處理信訪訴求
依法,正當合法的信訪受法律保護!
⑥ 如何用法治手段開展信訪維穩工作
各級各部門要堅持以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精神為統領,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理念,樹立依法做好信訪維穩工作理念,主動適應新形勢、新變化、新要求,不斷探索新思路、新方式、新手段,進一步增強工作的前瞻性、主動性、針對性,提高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和信訪維穩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堅持深化改革,依法治理,建立健全協商、風險評估、矛盾糾紛排查、信訪與調解聯動等新機制,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要堅持問題導向,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深入推進依法逐級走訪,著力打造「陽光信訪」,扎實做好重點疑難案件化解工作,依法維護信訪秩序,形成解決信訪維穩突出問題的法治導向。要繼續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積極推行網格化服務,善於運用信息化手段,構建常態化、長效化的聯系服務群眾機制,打牢信訪維穩工作的基層基礎。
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信訪維穩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擔負起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政治責任,為做好信訪維穩工作提供堅強保證。要加強輿論宣傳,創新宣傳教育方法和輿論引導方式,做好新形勢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加強隊伍建設,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增強信訪維穩隊伍的公信力、執行力和戰鬥力。要加強檢查考核,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落實,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省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⑦ 如何實現信訪法治化
一是信訪人採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根據信訪事項的性質和管轄層級,到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上一級機關設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場所提出;
二是對跨越本級和上一級機關提出的來訪事項,上級機關不予受理,並引導來訪人以書面或走訪形式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機關提出,同時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下級有關機關;
三是在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中,首先收到的機關先行受理,不得推諉。所謂本級機關,是對來訪事項有直接管轄權的機關。
請採納
⑧ 如何推進信訪制度法制化進程
信訪工作是黨和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新時期群眾工作的一個重要平台,在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社情民意、著力促進社會和諧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國家信訪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以探索創新的精神,不斷健全體制機制,全力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1至10月份,全國信訪形勢總體平穩,信訪總量同比下降2.1%,並呈現出「信升訪降」的良好趨勢。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改革信訪工作制度,實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這對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我們深化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確了任務。
第一,進一步暢通和拓寬信訪渠道。暢通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是保障公民申訴權利,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聯系的重要舉措。按照方便群眾及時就地反映訴求的原則,認真負責地做好辦信接訪工作,切實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大力推廣民生熱線、視頻接訪、綠色郵政、網上信訪、信訪代理等做法,構建快捷高效的群眾訴求表達新通道。在市、縣兩級全部實行責任部門聯合接訪,實現信訪事項的「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辦理、一攬子解決」。推行律師參與接訪、心理咨詢疏導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進問題解決。實行網上信訪受理制度,建立以互聯網為依託的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國網上信訪受理平台,引導群眾多上網、少走訪,讓「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路」,逐步把網上信訪作為解決信訪問題的主渠道。國家信訪局今年7月1日起,全面放開網上投訴受理內容,取得初步成效,受到社會和群眾的廣泛好評。建立健全人民建議徵集制度,引導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工作獻計獻策。
第二,依法規范信訪工作。深入踐行法治理念,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訪工作的能力,不斷提升信訪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依法規范信訪工作內容。各級信訪部門嚴格按照《信訪條例》規定辦理信訪事項,嚴格實行信訪與訴訟分離,把涉法涉訴信訪納入法治軌道解決。信訪部門對涉法涉訴事項不予受理,並告知信訪人依照規定程序向有關機關提出,或及時轉同級政法機關依法辦理,切實維護司法權威。嚴格規范信訪工作行為。依照《信訪條例》規定的程序和期限,認真登記、受理、辦理信訪事項,並及時答復信訪人。引導群眾依法逐級反映訴求。嚴格落實《信訪條例》關於「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積極引導群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逐級表達訴求,不支持越級上訪。配合法制部門對《信訪條例》貫徹落實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剖析原因、提出建議,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進一步實施好《信訪條例》,推進信訪工作法制化。
第三,大力推行「陽光信訪」。全面推進信訪信息化建設,建立「網下辦理、網上流轉」的群眾信訪事項辦理程序,將接訪、辦信、督查督辦、網上投訴等全部信訪事項都在網上流轉,把受理、辦理和結果等通過網路公開,實現信訪事項的「可查詢、可跟蹤、可督辦、可評價」。建立「信訪事項辦理群眾滿意度評價體系」,把辦理群眾利益訴求的工作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今年11月1日,啟動了群眾滿意度評價試點工作,從明年1月1日起全面推開。建立信訪聽證制度,對疑難復雜信訪問題進行公開聽證,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法律工作者及其他社會知名人士參加聽證會,通過陳述、質證和辯論、評議、合議,進一步查明事實、分清責任,找准適用依據,作出公正處理;聽證過程向群眾公開,聽證結果向群眾公示,增加信訪工作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信訪公信力。
第四,全力推動信訪問題有效解決。把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作為信訪工作的核心,努力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分類研究群體性利益矛盾,對訴求合理的,向決策機關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議,推動問題解決,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信訪問題的發生。堅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疏導等辦法,解決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繼續開展以市、縣為重點的領導幹部接訪下訪,通過採取定期接訪、重點約訪、專題接訪、帶案下訪、下基層接訪等方式,促使各級領導幹部做到工作重心下移、關口前移,面對面做好群眾工作,直接聽取群眾意見、汲取群眾智慧,有針對性的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統籌督查督辦信訪事項,整合資源和力量,加大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力度,重點協調化解「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和「人事分離、人戶分離、人事戶分離」的「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以及久拖不決、涉及面廣、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重大疑難信訪突出問題;採取專項督查和聯合督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問題的跟蹤督查和問效,提高督查督辦工作效率。依據《信訪條例》,規范、有序地開展信訪事項復查復核工作,實現已終結信訪事項的有序退出。
⑨ 如何推進群眾依法信訪,依法維權,依法處置歷史遺留問題
推進群眾依法信訪,依法維權,信訪工作人員應遵循:感情原則;研究原則;及時原則;特殊原則;大局原則。
依法處置歷史遺留問題需要做到:加強領導,落實領導責任,強化齊抓共管;完善信訪公開聽證評議機制;強化各級司法機關接受群眾告訴、申訴及處理案件的責任和能力,由司法機關承辦歷史遺留問題,依法解決;依法規范歷史遺留問題信訪工作秩序;對反映的問題有理或部分有理,但以種種理由提出過高要求的,要明確告知政府政策底線、確保處置政策一致性,盡快打消其無理的念頭;引入第三方介入化解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