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壹』 海水水質標准gb3097-97還在執行嗎
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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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與中國環境影響評價有關的法規、技術規范和標准有哪些
提供一些 注意相關法規的時效性和區域性,另外,環評工程師考試有四本教材,一本法律法規、一本導則標准,這兩本書你可以看看,基本囊括了一個環評工作者所需掌握的基本法規及標准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3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5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6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7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8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9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0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3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14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15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16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水沙治沙法
17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18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19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評價法
20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2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23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24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25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26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27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8 機動車輛允許雜訊
29 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試行草案)
30 衛生部84衛防字16號 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
31 國務院國發(1984)97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防塵防毒工作的決定
32 生活飲用水衛生標准 GB5749-1985
33 生產性粉塵作業危害程度分級 GB5817-1986
34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35 對外經濟開放地區環境管理暫行規定
36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37 塵肺病防治條例
38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39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40 城市區域環境振動標准
41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污染防治管理規定
42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
43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程序
44 建築施工場界雜訊測量方法 GB/T12524-1990
45 廠長經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格認證規定
46 鐵路邊界雜訊限值及其測量方法
47 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 GB12523-1990
48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
49 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50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51 建築卷揚機安全規程 GB13329-1991
52 柴油打樁機安全操作規程 GB13749-1992
53 振動沉拔樁機安全操作規程 GB13750-1992
54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
55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實施條例
56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
57 輕型汽車排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58 汽油車怠速污染物排放標准
59 車用汽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60 汽油車燃油蒸發污染物排放標准
61 汽油車曲軸箱污染物排放標准
62 柴油車自由加速煙度排放標准
63 汽車柴油機全負荷煙度排放標准
64 城市地下水開發利用保護管理規定
65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66 易燃易爆化學品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67 起重機械危險部位與標志
68 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
69 城市供水條例
70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71 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
72 海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73 自然保護區土 地管理辦法
74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暫行條例
75 環境空氣質量標准
76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國家標准 GB/T16180-1996
77 取水許可監督管理辦法
78 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
79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80 包裝廢棄物的處理與利用通則
81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82 建築工程消防監督審核管理規定
83 關於推行清潔生產的若干意見
84 鐵路環境保護規定
85 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的廢物接收准則
86 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
87 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規定
88 加強長江船舶垃圾和沿岸固體廢物管理的若干意見
89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標准
90 國際清潔生產宣言
91 關於加強重點交通干線、流域及旅遊景區塑料包裝廢物管理的若干意見
92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93 包裝資源回收利用暫行管理辦法
9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95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
96 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
97 鐵路建設項目水土保持工作規定
98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99 以雜訊污染為主的工業企業衛生防護距離標准
100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01 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
102 在用汽車排氣污染物限值及測試方法
103 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范 (JGJ130-2001,J84-2001)
104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1)
105 輕型汽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2)
106 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107 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108 關於有效控制城市揚塵污染的通知
109 全國道路化學危險貨物運輸專項整治實施方案
110 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JGJ33-2001,J119-2001)
111 生活垃圾焚燒污染控制標准
112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准
113 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114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准
115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
116 混凝土外加劑中釋放氨限量
117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118 汽車加速行駛車外雜訊限值及測量方法
119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20 國務院352號令 使用有毒有害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
121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22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123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
124 柴油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25 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126 衛生部 84衛防字60號職業病范圍和職業病患者處理辦法的規定
127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128 職業病報告辦法
129 工業企業廠界雜訊標准
130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131 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133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
134 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 GB3096-1993
135 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136 重大事故隱患管理規定
137 危險廢物鑒別標准
138 汽車定置雜訊限值
139 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40 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
141 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檢察規定
142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體廢物污染長江水域管理規定
143 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44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
145 關於劃分高污染燃料的規定
146 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
147 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48 開發建設項目水土 保持設施驗收管理辦法
149 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准
150 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管理辦法
151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技術要求(試行)
152 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153 城市污水處理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154 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TB10401-2003
15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JTJ076-95
156 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JGJ59-99
157 爆破安全規程 GB6722-1986
158 環境雜訊測量方法 GB/T3222-1994
159 遼寧省道路交通管理實施辦法
160 大連市環境保護條例
161 大連市外來勞務工管理條例
162 大連市建築市場管理條例
163 大連市機動車輛尾氣污染綜合防治的有關規定
164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防治機動車輛雜訊污染的通告
165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在全市推廣使用無磷洗滌用品的通告
166 大連市交通管理處罰規定
167 遼寧省城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
168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控制城市社會生活雜訊污染的通告
169 大連消防若干規定
170 遼寧省沿海地區污水直接排入海域標准
171 大連市環境保護條例
172 遼寧省消防條例
『叄』 污水處理站的排放口有相關設計標准碼
1.1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國家《環境保護圖形標志》標准、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的基礎性工作之一,目的是為了促進排污單位加強經營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環境監理執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調、一收費」的職責,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科學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應遵循便於採集樣品,便於計量監測,便於日常現場監督檢查的原則。
1.4 本《要求》適用於一切排污單位排污口的規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范圍
2.1 一切向環境排放污染物(廢水、廢氣、固體廢物、雜訊)的排污單位的排放口(點、源),均需進行規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可分步進行。試點期間的整治范圍應不少於轄區內已開征排污費單位的50%,並應遵循以下四項原則(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為主,兼顧整治廢氣、固體廢物、雜訊排放口(點、源)。
2.4 以整治重點污染源為主。對列入國家和省、市級重點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首先進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總量控制指標的12種污染物(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化學耗氧量、石油類、氰化物、砷、汞、鉛、六價鉻和工業固體廢物)的排污口為主。
2.6 為體現試點的原則,要分別選擇不同類型、不同行業、不同規范、不同隸屬關系的排污單位的排污口進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技術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確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3.1.3 應設置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
3.1.4 列入重點整治的污水排放口應安裝流量計。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裝三角堰、矩形堰、測流槽等測流裝置或其他計量裝置。
3.2 廢氣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組織排放的廢氣。對其排氣筒數量、高度和泄漏情況進行整治。
3.2.2 排氣筒應設置便於采樣、監測的采樣口。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要求。
3.2.3 采樣口位置無法滿足「規范」要求的,其監測孔位置由當地環境監測部門確認。
3.2.4 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的,應加裝引風裝置,進行收集、處理,並設置采樣點。
3.3 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的整治
3.3.1 一般固體廢物應設置專用貯存、維放場地。易造成二次揚塵的貯存、堆放場地,應採取不定時噴灑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體廢物等危險廢物,應設置專用堆放場地,並必須有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等防治措施。
3.3.3 臨時性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也應根據情況,進行相應整治。
3.4 固定雜訊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廠界雜訊超出功能區環境雜訊標准要求的,其雜訊源均應進行整治。
3.4.2 根據不同雜訊源情況,可採取減振降噪,吸聲處理降噪、隔聲處理降噪等措施,使其達到功能區標准要求。
3.4.3 在固定雜訊源廠界雜訊敏感、且對外界影響最大處設置該雜訊源的監測點。
第四章 排污口立標、建檔要求
4.1 排污口立標要求
4.1.1 一切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必須實行規范化整治,按照國家標准《環境保護圖形標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規定,設置與之相適應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2 開展排放口(源)和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規范化整治的單位,必須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定點製作和監制的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3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設置位置應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或采樣點較近且醒目處,並能長久保留,其中:雜訊排放源標志牌應設置在距選定監測點較近且醒目處。設置高度一般為: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上緣距離地面2米。
4.1.4 重點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以設置立式標志牌為主;一般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可根據情況分別選擇設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標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提示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排放劇毒、致癌物及對人體有嚴重危害物質的排放口(源)或危險廢物貯存、處置場,設置警告性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
4.1.6 環境保護圖形標志牌的輔助標志上,需要填寫的欄目,應由環境保護部門統一組織填寫,要求字跡工整,字的顏色與標志牌顏色要總體協調。
4.2 排污口建檔要求
4.2.1 各級環保部門和排污單位均需使用由國家環境保護局統一印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規范化排污口標志登記證》,並按要求認真填寫有關內容。
4.2.2 登記證與標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簽發給有關排污單位。登記證的一覽表中的標志牌編號及登記卡上標志牌的編號應與標志牌輔助標志上的編號相一致。編號形式統一規定如下:
污水WS-×××× 雜訊ZS-×××××
廢氣FQ-×××× 固體廢物GF-×××××
編號的前兩個字母為類別代號,後五位為排污口順序編號。排污口的順序編號數字由各地環境保護部門自行規定。
4.2.3 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根據登記證的內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檔案,如:排污單位名稱,排污口性質及編號,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種類、數量、濃度,排放去向,立標情況,設施運行情況及整改意見等。
4.3 排污口環境保護設施管理要求
4.3.1 規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關設施(如:計量裝置、標志牌等)屬環境保護設施,各地環境保護部門應按照有關環境保護設施監督管理規定,加強日常監督管理,排污單位應將環境保護設施納入本單位設備管理,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4.3.2 排污單位應選派責任心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兼、專職人員對排污口進行管理,做到責任明確、獎罰分明。
『肆』 水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安裝技術規范 怎麼理解
HJ/T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監測方法》HJ/T75-2001《火電廠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GB/T16157-1996《固體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GB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9078-1996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223-1996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WPB3-1999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HJ/T47-1999煙氣采樣器技術條件HJ/T48-1999煙塵采樣器技術條件GB11/237-2004冶金、建材行業及其它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HJT212-2005污染源在線自動監控(監測)系統數據傳輸標准ZBY120-83工業自動化儀表工作條件GB50093—2002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SDJ9-87電測量儀表裝置設計技術規程NEMA-ICS6工業控制設備及系統的外殼GB50054-1995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7-1994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
『伍』 水庫水樣分析常規檢測指標有哪些
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
水質-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水質-甲基肼的測定(對二甲氨基苯甲醛分光光度法)
水質-pH值的測定(玻璃電極法)
水質-氨氮的測定(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水質-銨的測定 (水楊酸分光光度法)
水質-銨的測定(納氏試劑比色法)
水質-銨的測定(蒸餾和滴定法)
水質-鋇的測定(電位滴定法)
水質-鋇的測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水質-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N-(1-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
水質-苯並(a)芘的測定(乙醯化濾紙層析熒光分光光度法)
水質-苯系物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水質-吡啶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水質-丙烯腈的測定(氣相色譜法)
水質采樣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 技術規定
水質分析方法國家標准匯總
『陸』 為何要修訂《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
據報道,環境保護部近日印發《固定污染源煙氣(SO2、NOX、顆粒物)排放連續監測技術規范》(HJ 75-2017)國家環境保護標准。
但是由於環境管理要求的逐步加嚴和廢氣污染治理技術的迅速發展,現行的HJ/T 75-2007標准對自動監測設備的技術指標要求已經難以滿足需要,隨著排污許可制和排污費改稅的推進,排污單位需要說明自身的排污情況,並對自動監測數據質量負責。
希望更多的環保規范可以不斷的發布和實施!
『柒』 什麼叫《水污染物排放限量值》第一時段一級標准》
你的來問題比較寬泛源,可參照《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的要求。目前,在一些行業,有新的國家標准,如《鋼鐵工業水污染排放標准》GB13456-201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18918-2002,《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21900-2008,等等。主要看你所確定的技術領域,你也可以參考《水污染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HJ/T92-2002的要求。最有效的辦法,你可以進入環保部官方網站,查閱現在正在執行的有關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國標或行業標准文件。以上回答不知對你有否幫助。
『捌』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的介紹
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Requirements for Monitoring of SurfaceWater and Waste Water(HJ/T 91-2002 2003-01-01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十一條「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建立監測制度、制訂監測規范」的要求,制定本技術規范。本規范規定了地表水和污水監測的布點與采樣、監測項目與相應監測分析方法、流域監測、監測數據的處理與上報、污水流量計量方法、水質監測的質量保證、資料整編等內容。 本規范規定了污染物總量控制監測、建設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應急監測的基本方法。
『玖』 屠宰場污水排放口需要安裝在線監控嗎
只要是排放口都要安,如果不是總排放口應該不需要,工廠里的生活污水一般都是跟生產廢水綜合處理後排放吧。
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總量監測技術規范》中指出:比例采樣器是一種專用水質自動采樣器。同時總量監測方式要求:日排水量大於或等於500噸、小於1000噸的排污單位,使用連續流量比例采樣,實驗室分析混合樣,或以每小時為間隔的時間比例采樣,實驗室分析混合樣。日排水量大於或等於1000噸的排污單位,流量比例采樣或時間間隔采樣方式與自動在線監測系統配合使用,逐步實現自動在線監測。《廣東省地方標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也規定在排污口應設置排放標志、污水水量裝置和污水比例采樣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