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的公共安全
『壹』 公共安全,什麼是公共安全
1、(遵守)公共秩序; 2、(注意 )公共安全;3、(保護 )公共財產;4、(愛護 )公共環境。
『貳』 什麼是社會公共安全
社會公共安全:指的是恐怖事件、城市火災、瘟疫傳染病(如SARS等)、群體性暴力事件、政治性騷亂、經濟危機及風暴、商品安全、糧食安全、水安全、金融安全、網路安全、重大交通事故……等等社會公共安全問題,這些人味災害的殺傷力給生存者難以磨滅的痛苦記憶和心理壓迫。公共安全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遭受到殘酷的考驗和嚴峻的挑戰,人們對公共安全的現在和未來充滿沉沉的顧慮和重重的憂患。
在老百姓既要秩序井然和安全保障又要方便快捷的公共社會生活活動中,公共場所的安全力和防範力受到老百姓的高度重視和普遍質疑,系統措施的完善和先進設備的採用呼聲日高。
當今世界,許多公共場所根本沒有採用身份的安全認證來防範人為災害,機場、邊境海關採用的也僅僅是單一的身份安全認證,例如生物特徵護照和身份證等。單一的身份安全認證已經凸現不安全的嚴重隱患,恐怖分子何以順利進入美國製造滅絕人寰的911災難?完全拜假證件如假護照、假身份證以及非己有或借用的證件所賜,假證件在單一的安全認證系統中很容易矇混過關,假冒身份是犯罪分子的慣用伎倆,是罪魁禍首。
『叄』 簡述什麼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破壞公共安全的行為是指故意或過失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隨著人流、物流、資金流的大規模暴漲,社會治安動態化的特徵日益突出,人民群眾對110報警服務工作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在110報警服務實踐中,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譬如報警電話號碼過多不便記憶、三台分設容易重復浪費、各自接警難以發揮整體效能等等,直接影響和制約了110報警服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為此,公安部提出,從2004年起,用三年時間,將全國市、縣級公安機關110、119、122「三台合一」,以110為龍頭,建立一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指揮系統,實現統一指揮、快速反應。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現代警務發展的必然要求。現代警務機制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建立一個動態社會環境下有效控制違法犯罪的打控架構,做到以動制動,以快制快。而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堅持集中統一指揮,決不能政出多門,令出多頭,分散指揮。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符合我國的國情。110、119、122三台分設,容易造成重復投入、重復建設,客觀上易導致人、財、物的浪費,使得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公安經費矛盾更加突出,這顯然不符合當前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實施「三台合一」,有效整合各方面資源,集中力量建設110,不失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上乘之策。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當前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客觀需要。突發公共事件主要是指那些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由於突發性使然,突發公共事件往往很難做到事前有效預防,這就要求必須做好事後應急處置,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公眾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損失。
作為政府應急機制建設中的重要一環,110在與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動,協調處理一些突發公共事件特別是緊急求助事務方面做了大量實踐,積累了不少經驗,也為建立應急機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礎。目前,國內不少大中城市正在謀劃以110為依託,構建城市應急指揮處置機構。實行「三台合一」,完善應急聯動體系,對於政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更好地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動,無疑具有重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對於公眾來說,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起碼,當人們今後遇到火災、交通事故的時候,再也不用為打119、122還是110費心思了,這一點也凸現了對公眾的人文關懷。
『肆』 什麼公共安全填詞語
遵守 注意 保護 愛護/保持
海洋 翅膀 源泉 方向盤
『伍』 什麼是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公私財產的安全。破壞公共安全的行為是指故意或過失危害不特定多數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隨著人流、物流、資金流的大規模暴漲,社會治安動態化的特徵日益突出,人民群眾對110報警服務工作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在110報警服務實踐中,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譬如報警電話號碼過多不便記憶、三台分設容易重復浪費、各自接警難以發揮整體效能等等,直接影響和制約了110報警服務工作的進一步發展。為此,公安部提出,從2004年起,用三年時間,將全國市、縣級公安機關110、119、122「三台合一」,以110為龍頭,建立一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指揮系統,實現統一指揮、快速反應。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現代警務發展的必然要求。現代警務機制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建立一個動態社會環境下有效控制違法犯罪的打控架構,做到以動制動,以快制快。而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堅持集中統一指揮,決不能政出多門,令出多頭,分散指揮。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符合我國的國情。110、119、122三台分設,容易造成重復投入、重復建設,客觀上易導致人、財、物的浪費,使得本來就捉襟見肘的公安經費矛盾更加突出,這顯然不符合當前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實施「三台合一」,有效整合各方面資源,集中力量建設110,不失為一條符合我國國情的上乘之策。
建立集中統一、快速高效的應急處置機制,是當前有效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客觀需要。突發公共事件主要是指那些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重大社會影響,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由於突發性使然,突發公共事件往往很難做到事前有效預防,這就要求必須做好事後應急處置,以最大限度地控制和降低突發公共事件給公眾生命財產帶來的嚴重損失。
作為政府應急機制建設中的重要一環,110在與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動,協調處理一些突發公共事件特別是緊急求助事務方面做了大量實踐,積累了不少經驗,也為建立應急機制奠定了一定的基礎。目前,國內不少大中城市正在謀劃以110為依託,構建城市應急指揮處置機構。實行「三台合一」,完善應急聯動體系,對於政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更好地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聯動,無疑具有重大的推動和促進作用。對於公眾來說,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起碼,當人們今後遇到火災、交通事故的時候,再也不用為打119、122還是110費心思了,這一點也凸現了對公眾的人文關懷。
『陸』 什麼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涉及的范圍
所謂公共安全,是指社會和公民個人從事和進行正常的生活、工作、學習、娛樂內和交往所需要的穩定容的外部環境和秩序。所謂公共安全管理,則是指國家行政機關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共安全各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以及社會各項活動的正常進行而做出的各種行政活動的總和。
涉及范圍:
公共安全包含信息安全,食品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公眾出行規律安全、避難者行為安全,人員疏散的場地安全、建築安全、城市生命線安全,惡意和非惡意的人身安全和人員疏散等。
公共安全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
『柒』 什麼是大公共安全
所謂大公共安全理念,抄就是綜合安全理念,就是為社會公共安全提供時時安全、處處安全的綜合性安全服務。所謂社會公共安全服務保障體系,就是由政府發動、政府組織、社會各界(絕不是公安部一家、更不是公安部執法部門內部的某一機構)聯合實施的綜合安全系統工程(硬體、軟體)和管理服務體系。公眾所需要的綜合安全,不僅包括以防盜、防劫、防入侵、防破壞為主要內容的狹義「安全防範「,而且包括防火安全、交通安全、通信安全、信息安全以及人體防護、醫療救助防煤氣泄漏等諸多內容。
『捌』 什麼公共秩序,什麼公共安全,什麼公共財物
(遵守 )公共秩序,
( 注意)公共安全,
(愛護 )公共財物,
(保護 )環境等
都是社會公德的基本要求
『玖』 刑法中的公共安全只的是什麼啊
目前刑法學界關於公共安全的內涵界定的各種觀點,都狹於我國刑法關於危害公共安全具體罪名的立法精神。我國刑法規定的公共安全的內涵應當是指「不特定或者多數人的生命、健康、財產安全,重大公私財產安全,重大生產安全,公共生活安寧以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認定標準是兩個方面的有機結合:行為本身的高度危險性和行為危害結果「不特定」或者「多數」的客觀可能性。這種判斷標準是行為無價和結果無價的相互結合。
『拾』 公共安全是指什麼
精華答案妨害公共安全行為,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故意或者過失地實施了可能妨害不特定多數人的人身及公私財產安全的行為。其特徵是: 1. 妨害的對象是公共安全。既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財產安全; 2. 妨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情節較輕、未造成嚴重後果,尚構不成犯罪; 3. 主觀上即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行為主體即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 違反妨害公共安全-安管理行為包括: (一) 非法攜帶、 存放槍支、彈葯或者有其他違反槍支管理規定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二)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使用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三)非法製造、販賣、攜帶匕首、三棱刀、彈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四)經營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違反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五)組織群眾集會或者文化、娛樂、體育、展覽、展銷等群眾性活動,不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六)違反渡船、渡口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 (七)不聽勸阻搶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載或者強迫渡船駕駛員違反安全規定,冒險航行,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八)在鐵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壩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礙物,損毀、移動指示標志,可能影響交通運輸安全,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九)設置、使用民用射擊場,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十)未經批准、安裝、使用電網的,或者安裝、使用電網不符合安全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