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方略提出時間
『壹』 如何簡述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抄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貳』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兩種治國方略的關系是怎樣
1 、「法治」與「德治」相互配合和支持
「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控制、促進社會發展所必不可少的兩種手段,他們密切聯系、相互支持,共同推促著社會的進步。作為一種他律,法律的主要功能在於「懲惡」,而「揚善」則主要應依靠道德的自律來進行,因而在「勸善」方面,法律有著自身先天的缺欠與不足,需要道德來加以支持。同時,法律的創制和運作也必須要以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為指導。同樣,「德治」也離不開「法治」的支持與配合。道德作為一種規范,主要是依靠社會輿論、風俗習慣和人們的內心信念來推動的,其軟弱與蒼白無力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某些嚴重違反社會基本道德規范的行為,客觀上也必然要求運用法律來加以制裁。在此種意義上,守法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法律所維護的是最基本、也是最低限度的社會道德。
2 、「法治」與「德治」有著共同的精神――秩序
除了上述兩點之外,「法治」與「德治」的聯系還表現在,二者有著共同的精神――秩序。
「法治」與「德治」都以維護一定的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為使命。秩序是「法治」與「德治」存在的價值基礎,又是二者可以同步並舉的理論依託。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可以說,「法治」與「德治」之所以能夠存在和為人們所認同並可以成為並駕齊驅的兩種治國理論和模式,主要就在於它們能夠給人們帶來秩序。秩序意義在於,它是人類得以生存和發展的前提和保障。因此,一旦脫離了秩序這一前提,無論是「法治」還是「德治」都將會失去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需要以穩定的社會秩序和團結的政治局面為前提。這兩者的實現都既離不開法律也離不開道德。法律可以利用其背後的國家強制力保證政治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可以合理的配置各種資源,及時解決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人民內部的各種矛盾和糾紛;可以有力的打擊各種危害國家和社會的顛覆和破壞活動。而道德則可以利用其內在的意識制約力來防止各種邪惡思想的產生,防止社會混亂;可以限制人們的某些慾望,減少其利益沖突,以加強人們的團結,增強其凝聚力;還可以對法律的創制和實施提供有力的支持、配合和協調。可見,「法治」與「德治」都是實現國家穩定和長治久安的需要和保障。
「法治」與「德治」的這種辯證關系客觀上要求我們要「努力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思想道德體系,把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結合起來。」
『叄』 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歷史時期,為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制定的重要治國方略,只有弄清和把握其辯證關系,並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實現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的偉大戰略。
「德治」與「法治」二者之間既是相互區別,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依法治國」是一種相對而言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它要求在一個國家和社會中實行「法的統治」,依法治理國家,依法管理社會。而「以德治國」則是在提高社會道德水平的基礎上努力使進步道德精神貫徹在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切活動中,使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的一切活動都符合和體現進步道德的要求。
法律和道德歷來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兩種手段。實現法治的目標,實現「善法之治」的社會理想,法律的制定必然要受到道德因素的制約。法律應以完善道德為目的,必須以最基本的道德標准作為基礎才能不失其存在的社會根基。同時,法律又以其所獨有的穩定性、強制性、程序性等特徵,在社會控制的過程中發揮著道德無法替代的作用,並促進道德的進步。法律與道德的這種辯證統一關系主要表現在兩個大的方面:
一方面,依法治國需要以德治國為基礎。法律的制定以及整個法律制度的建設,都必須以一定的道德作為基本價值取向,必須符合道德的要求。道德對法律的這種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第一,道德是立法的基礎。重要和基本的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主要來源之一。法律的產生源於道德規范,並且主要是吸納了調整社會關系的最重要、最基本的道德規范。可以說,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第二,道德是法治的價值取向。法律規范與道德規范的價值目標是一致的,良好的道德規范的目標就是懲惡揚善、伸張正義,而法律正是以國家強制力來實現上述目標,促使人們的行為符合社會道義的要求。因此,道德規范是法律規范的整個參照系數。第三,道德是執法的基礎。法律規范不可能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能否公正地、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執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證據採集方面的權力,能否恰當地運用這一權力,更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第四,道德是守法的基礎。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權利是現代法治的核心,如何將法定權利兌現成為現實權利取決於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與權利意識相對應的義務意識,也是公民的自覺和自願意識相關聯。這種自覺和自願意識便屬於道德的范疇。第五,德治是法治的有益補充,道德可以解決法律無法解決的許多問題。一般來說,法律只是規定人的行為正當性的最低標准。但是人的許多行為是無法通過法律來規定的。因此,只有通過道德來調節人們的這部分行為。
另一方面,以德治國需要以依法治國為保障。由於道德現象本身的多元性和多層次性,就使得社會道德總是處在相互沖突和相互矛盾的混亂中。要使一定社會中佔主導地位的、代表社會發展方向的道德及其反映人民共同利益要求的道德,在社會上得到廣泛的接受和普及,就必須要有一種強制性的力量作為推廣和普及的手段。法制就是這樣一種行之有效的手段。法制的實施總是把與之相應的主要道德規范和道德原則,直接用法律規范的形式給以確認或吸收,從而以法律的手段使這些道德規范和原則在社會上得到推廣和普及。同時,法制的實施總是運用國家強制力量來禁止和打擊與其道德精神不一致的「惡」的行為,從而「凈化」社會風氣,提高社會的「道德」水平;總是能夠把識別好與壞、是與非的標准顯著地昭示給廣大人民,起到提高人民道德認識水平的明顯作用;能夠通過法律條文的廣泛宣傳和實施,充分體現其規范、協調、指導、教育、懲戒等社會功能,從而促進道德規范的養成、道德意識的覺醒、道德理想的實現。尤其是在出現道德評價失當,價值取向紊亂,道德教育扭曲變形,道德生活不甚理想的狀況下,要強化道德風氣、樹立道德精神,更是需要發揮法制這個硬約束機制的作用。因此,法制的實施不僅是道德建設的重要支柱和巨大推動力量,而且是加強道德建設、提高社會道德水平的主要途徑。
『肆』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如何
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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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的原因:
1、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對古今中外治國經驗的深刻總結。
我國既有久遠的法制傳統,又有厚重的道德傳承。從孔子提出「寬猛相濟」,到孟子提出「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荀子提出「隆禮重法」,到漢代董仲舒強調「陽為德,陰為刑」。
從唐代提出「制禮以崇敬,立刑以明威」,到宋元明清時期一直延續德法合治,都體現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治國之道。從世界范圍看,凡是社會治理比較有效的國家,大都堅持把法治作為治國的基本原則,同時注重用道德調節人們的行為。
2、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一大優勢。
經過長期實踐探索,我們走出了一條自己的法治道路,法治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這條法治道路內涵十分豐富,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法治、德治兩手抓、兩手硬。
立足當前、面向未來,要把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行好,最關鍵的就要堅持走我們自己的法治道路,發揮好這條道路的鮮明特色和突出優勢。這就要求我們更好地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切實推進以德治為基礎的法治建設、以法治為保障的德治建設。
3、堅持法治和德治相結合,也是現實的迫切要求。
當前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階段,要應對前所未有的矛盾風險挑戰,從根本上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應當清醒看到,我國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要解決好這些問題單就法治論法治是不夠的,必須著眼全局、系統謀劃,特別要立足我國歷史傳統和現實國情,重視加強道德教育和思想引導,著力培植人們的法律信仰和法治觀念。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法安天下 德潤人心
『伍』 簡述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陸』 如何看待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A 如何看待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建設法治國家,堅持依法治國是核心,同時也要堅持以德治國。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必然選擇。
一、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是核心
治國方略問題是指導國家治理與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方針問題,它帶有全局性、長遠性與根本性。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務,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規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社會主義國家的法律是廣大人民群眾意志的體現,法律具有高於一切的決定性作用。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堅持依法治國的基本要求。
二、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以德治國是基礎
以德治國就是要積極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社會主義思想道德體系,並使之成為全體人民普遍認同和自覺遵守的規范。道德先於法律而產生,其覆蓋面又廣於法律。道德在人類社會中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其他一切社會規范莫不受道德規范的制約。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必須以以德治國為基礎。
道德是立法的基礎。依法治國所依據的法,必須是反映人民意願和社會發展客觀規律的法,是合乎理性、正義、公平觀念的法。要制定這樣的法律,從參加人員、制定過程到法的內容,都必須以正確的思想道德觀念為指導,充分考慮道德因素和道德標准。
道德是執法的基礎。公正執法是法治最重要的內容。社會關系是復雜多變的,而法律具有一定的滯後性和僵硬性,且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模糊性。現實中,執法者還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和證據採信方面的自由心證權。因此,能否公正、准確地把握立法宗旨,恰當地運用好這些權力,公正執法,就取決於執法者的素質,取決於執法主體的道德能力,如果執法者的素質低,濫用權力,就會出現執法不公的情況。
道德是守法的基礎。大多數人對法律的認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礎。外在的法律規范必須轉化為大多數人的內心自覺。當大多數人對某一法律不屑一顧時,該法律就會成為一紙空文。在正常社會里,道德水準的高低與守法自覺性的強弱成正比。守法的自律心態是法律他律性目標實現的基礎。
三、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是必然選擇
法律與道德作為上層建築的組成部分,都是維護社會秩序、規范人們思想和行為的重要手段,它們互相聯系、互相補充。法治以其權威性和強制手段規范社會成員的行為。德治以其說服力和勸導力提高社會成員的思想認識和道德覺悟。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應該緊密結合,統一發揮作用。
總之,依法治國是以德治國的重要保障,以德治國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基礎。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在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中,必須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二者缺一不可。
『柒』 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與以德治國的關系
(1)依法治國是最根本的治國方略,以德治國是在依法治國的基礎上,對人們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
(2)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二者本質上是一致的,但屬於不同范疇。前者屬於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後者屬於政治建設、政治文明。
(3)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互促進。依法治國方略的充分實現,有利於社會主義道德的推行,社會主義道德水平的普遍提高又必然促進社會主義法治的有效實現。
『捌』 以德治國和依法治國相結合的治國方略是什麼
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以胡錦濤總書記為代表的黨中央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理論創新。
主要內容表現為五個方面
1.依法治國
2.執政為民
3.公平正義
4.服務大局
5.黨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