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衛作業標准
⑴ 2016環衛工作總則
您好,2016年在縣委、縣政府的帶領下,全縣各項事業空前發展,取得了豐碩的物質成果。特別是城市建設快速發展,在建設全國文明縣城這一工作目標的統領下,我們環衛事業乘勢而上,取得了顯著的成績。現將2016年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市民監督、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1、在內部機構和人員調整上,大膽選拔人才,調整和壓縮管理人員,配強環節幹部,加強隊伍建設,合理調整人力資源,打破以往管理人員只能上、不能下的老觀念,進一步樹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機制,大膽決策,大膽使用政治素質好、業務熟練程度高、有一定管理經驗和群眾基礎牢的同志,帶動環衛工作的開展,使環衛隊伍建設具有突破性的一步。 2、截止到10月底,我單位將個人、各科、室、隊、場的服務公示牌、政務公開欄製作完畢,全部上牆粘貼懸掛。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歡迎廣大市民對我單位的各項工作情況和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舉報,給我們提意見和建議,出主意,講問題,幫助我們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 3、把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放在首位。進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單位內部《辦公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請銷假制度》、《車輛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暫行管理辦法和工作質量標准,加強了分層管理,使之更加完善,以制度促管理。為了加強內部管理,完善各種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不斷進行保潔制度改革,在實行"一掃兩保"的基礎上,採取"定人、定段、定責"等形式,加強監督,注重實效,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完善獎懲措施,定期考核,獎優罰劣。 二、加快環衛基礎建設,確保垃圾處理場二期工程早日投入使用。 垃圾清運處理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⑵ 《環境衛生管理與作業標准化手冊》武漢編的,哪裡能買到
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一些城市對市容市貌要求越來越高。同時設備和技術的不斷更新,讓環衛工作成為一個多工種結合的技術活。僅掃馬路這項工作,就涉及人工清掃、保潔、機械清掃、清洗和垃圾清運中轉等多個工種和環節。清掃保潔工具也是種類繁多,小到鏟子、鑷子、鋼絲球、噴壺、橡膠手套、抹布、拖把,大到噴霧炮、灑水車、洗掃一體車、隔屏清洗車等10餘種環衛特種作業車輛。
武漢市城管部門根據已出台的相關標准,結合實際工作需要編撰了《環境衛生管理與作業標准化手冊》。
主要內容
手冊共分為8個章節,介紹了道路清掃保潔、清洗保潔機械化、垃圾運輸、垃圾中轉、公廁管理等規程,以及應急保
⑶ 環衛工人標准工資一月多少錢
截止2020年7月,環衛工人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工資,一般來說,只要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就算不違法了。大多數環衛工人的工資都是一千多,不到兩千一個月。
環衛工人的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每人平均工作時間在8小時以上,且沒有休息天和節假日。環衛工人的工資待遇低,福利待遇差,單位能提供給環衛工人居住的房屋非常有限。環衛工人的工作環境惡劣,時有慘劇釀成。
(3)環衛作業標准擴展閱讀:
環衛工人的工作現狀
1、環衛工人的工作時間長,工作量大,一般凌晨4點就開始工作,下午5點才下班,早上跟中午吃飯休息一兩個小時,每日平均工作時間在10小時以上,且沒有休息天和節假日。
2、單位能提供給環衛工人居住的房屋非常有限。
3、環衛工人的工作環境惡劣,時有釀成慘劇。
4、環衛工人的社會地位低,環工常常遭人歧視,被辱罵,甚至被毆打致死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5、環衛隊伍女多男少,老齡化現象日趨嚴重。
6、環衛工人的受教育水平低,素質較低,法律意識、維權意識淡薄。
⑷ 市容環衛工作法律法規
各大新華書店應該有售的,如西單、中關村的新華書店。如果沒有的話,甘家口有個建築書店,去那裡看看,或者去海淀圖書城,那裡有專門的法律書店。如果都沒有的話,直接找城管部門,看他們有沒有賣的。
目前正在修訂之中,當前仍在使用的是2002年通過的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具體內容如下:
北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區、近郊區和遠郊區縣的建制鎮、開發區、風景名勝區。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全面規劃,配套建設,綜合治理。
本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分片負責、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 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是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部門。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市、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所屬的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和街道、鄉、鎮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負責日常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教育、文化、衛生、宣傳等部門,應當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的市容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維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不得妨礙、阻撓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對損害、破壞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任何人都有權勸阻和舉報。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推行環境衛生工作承包責任制,逐步實行環境衛生服務社會化和有償服務,提高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素質和服務水平,改善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條件,提高工資福利待遇。
第七條 對在本市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以及在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八條 各種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保持整潔、美觀和完好。
第九條 張掛標語、張貼宣傳品等,應當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並且書寫規范,字跡清晰,保持整潔。
第十條 設置的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牌匾等,應與周圍景觀諧調,整潔美觀,保證安全,及時修飾。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同意。
第十一條 設置戶外霓虹燈、燈箱、電子顯示牌等,應當保持功能完好。出現損壞或者燈光顯示不全等情形時,應當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第十二條 在市人民政府規定范圍內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者封閉陽台必須符合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規定圍擋。施工期間,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塵土飛揚、污水流溢、施工車輛車輪帶泥行駛。工程竣工後,對場地內的剩餘材料、工程棄土及其他雜物,應當及時清理干凈。
第十四條 在城市道路行駛的車輛,應當保持車容整潔。運輸流體和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紮、覆蓋,不得沿途泄漏、遺撒。
第十五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確因需要,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擺設攤點,必須徵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同意,並應當保持整潔,接受監督管理。
第三章 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應當符合國家和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准。
本市環境衛生質量標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條 城市環境衛生清掃保潔工作,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一)城市主要道路、廣場,由環境衛生專業單位負責;
(二)居住區、街巷胡同等地方,由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負責;
(三)公共場所、公共綠地、集貿市場、公路、鐵路沿線、河湖水面以及單位內部,由各管理單位負責;
(四)零散攤點,由從業者負責;
(五)公共廁所、單位內部廁所,以及垃圾收集站,由其產權單位或者管理單位負責。
第十八條 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及個體工商戶,應當按照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劃分的衛生責任區承擔清掃保潔責任,並簽訂環境衛生責任書。
衛生責任區的劃分標准,由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制定。
第十九條 城鄉或者行政轄區的接壤地區,由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各自管轄的范圍,確定責任單位或者責任人,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條 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從事各種作業產生的渣土、污泥、枝葉等棄物棄料,由該作業單位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負責清運干凈。
第二十一條 對易於孳生、聚集蚊蠅的場所,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消滅蚊蠅。
第二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發展城市燃氣,改變燃料結構;鼓勵和支持凈菜上市和回收利用廢舊物資;控制物品的無效包裝,增加標准包裝容器的比重,減少城市垃圾的產生。
對城市生活廢棄物,逐步實行分類收集、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
第二十三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按照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
清運垃圾應當做到日產日清、密閉運輸,並清運到指定的垃圾消納場所。
單位產生的垃圾,由單位負責清運。
第二十四條 單位或者個人因建設工程施工或者房屋修繕等產生的渣土需要清運的,應當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辦理渣土清運消納登記,並按照批準的時間、路線和要求,清運到指定的渣土消納場所。
第二十五條 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廢棄物,工業廢棄物和其他污染廢棄物,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妥善處理,不得倒入垃圾收集站和垃圾、渣土消納場所。
第二十六條 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貯(化)糞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統。不能排入城市污水系統的糞便,有關單位應當及時清掏,並實行密閉運輸,清運到指定的糞便處理場所。
公共廁所實行收費服務的,應當經過市環境衛生管理局批准,並取得收費許可證。未取得收費許可證擅自收費的,由當地物價檢查機構依法處罰。
第二十七條 本市垃圾、渣土、糞便消納處理場所,應當符合環境衛生、環境保護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和標准,並接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單位和個人使用消納處理場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標准交費。
第二十八條 單位或者個人承擔的清掃保潔和生活廢棄物的收集、清運等工作,可以委託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或者經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資質認定的服務公司代辦。委託代辦雙方應當簽訂協議,並認真履行各自的責任。
環境衛生專業單位和服務公司,應當遵守有關服務規程和標准,並接受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從事施工或者其他作業,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或者生活廢棄物清運的,應當事先報告當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並採取妥善處理措施後,方可進行。未採取處理措施的,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採取補救措施,所需費用由施工或者作業單位承擔。
第三十條 禁止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煙頭紙屑、食品包裝等廢棄物;
(二)亂倒垃圾、渣土、糞便、污水;
(三)在城區和近郊居民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
(四)在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塗寫、刻畫;
(五)其他有損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行為
第四章 環境衛生設施建設
第三十一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北京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專業規劃和分期實施計劃,制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定額指標。
第三十二條 城市危舊房改造,新建居住區、開發區和新建、擴建城市道路以及集貿市場等大型公共建築和場所,應當根據環境衛生設施建設定額指標的規定,配套建設垃圾收集站、公共廁所、環境衛生工作用房等設施。
前款所列建設項目的規劃方案,必須有市或者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參加審查。
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所需資金,應當納入建設項目總投資。
第三十三條 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審批:
(一)全市性、區域性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收集、轉運、消納、處理等環境衛生工程設施和清潔車輛保養、環境衛生工作用房的設計方案,經市環境衛生管理局審核後,由市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審批;
(二)公共廁所、化糞池等環境衛生設施的設計方案,經所在區、縣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審核後,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審批。
第三十四條 建設單位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應當按照批準的設計進行,保證工程質量。設計確需變更的,應當報原審批部門批准。
第三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參加建設項目的環境衛生設施的竣工驗收。驗收不合格的,應當限期改正後投入使用。
第三十六條 一切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必須配置垃圾收集設施。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規定設置廁所。確有困難的,經所在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可以使用公共垃圾收集設施和公共廁所,並按規定交納服務費用。
第三十七條 一切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除、移動或者停用公共環境衛生設施。因特殊需要必須拆除、移動或者停用的,應當報經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批准。需要拆除的,應當易地新建或者按重置價格給予補償後,再予拆除。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並處以警告或者罰款:
(一)未經批准張掛標語、張貼宣傳品的;
(二)在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上塗寫、刻畫的;
(三)在市人民政府規定范圍內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四)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不按規定圍擋、污水流溢、施工車輛車輪帶泥行駛,或者工程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場地的;
(五)運輸流體和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
(六)不按規定履行環境衛生清掃保潔義務的;
(七)隨地吐痰、便溺,亂扔瓜果皮核、煙頭、紙屑、食品包裝等廢棄物的;
(八)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清掏、清運垃圾、糞便、渣土以及污泥、枝葉等棄物棄料,或者渣土消納不辦理登記手續的。
對亂倒垃圾、渣土的,除責令清除和處以罰款外,並可責成責任人按照當地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的安排,清運垃圾、渣土。
第三十九條 在城區和近郊居民區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禽家畜的,責令其限期處理或者予以沒收,並處以罰款。
第四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改正,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處以罰款:
(一)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或者設置的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牌匾等,影響市容的;
(二)在城市道路范圍內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擺設攤點,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
(三)擅自拆除、移動、停用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或者修復,逾期未改正或者未修復的,處以罰款:
(一)戶外霓虹燈、燈箱、電子顯示牌等出現損壞或者燈光顯示不全的;
(二)未按市人民政府的規定,配套建設或者配置環境衛生設施的;
(三)配套建設的環境衛生設施驗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第四十二條 對損壞環境衛生設施的,責令其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並處以罰款。
盜竊、故意損壞環境衛生設備、設施,侮辱、毆打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拒絕、阻礙市容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執行職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本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或者市容環境衛生監察組織負責執行。具體處罰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處罰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四十五條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關於養犬的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七條 本條例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北京市環境衛生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2年4月26 日公布的《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⑸ 環保局和環衛所有啥區別
1、編制上的區別:環保局是行政單位,裡面上班的正常屬於公務員行政編制;環衛局是全額事業單位,裡面的正式工人都是事業編的。
2、職責上的區別:環保局就是環境保護局,環保局就是環境保護局,比如有的化工廠向長江里排污,就由環保局進行處罰;環衛所是負責清掃城市垃圾的機構,環衛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衛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3、名稱上的區別:自從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總局更名為環境保護部後,各地環保機構也有所改變,現在,四個直轄市的環保行政部門均為某某市環境保護廳,其他省、自治區的環保部門為某某省(或自治區)環境保護局,省級以下均為環境保護局。
⑹ 環衛日常作業模式怎麼寫
為切實提高城區環境衛生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市容環境,實現城區環境衛生全覆蓋、全時段、無縫隙的工作目標。根據國務院《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劃分范圍,明確事權
(一)城區環境衛生作業范圍
1、清掃保潔作業范圍及作業量
(1)市環衛所作業范圍:城區53條主次幹道。合計作業量92.34萬m2。其中:一級道路19條,作業量:49.2萬m2,二級道路15條,作業量:25.4萬m2,三級道路19條,作業量:18.1萬m2。
(2)城區辦事處作業范圍:城區53條主次幹道之外、本轄區內背街小巷、公共小區等,合計作業量109.4663萬㎡。其中:均州路辦事處31.8萬㎡,大壩辦事處22.8萬㎡,丹趙路辦事處24.3萬㎡,新港經濟開發管理處10.9萬㎡,三官殿辦事處19.7萬㎡。
(3)市交通局作業范圍:--公路城區段。合計作業量11.34萬m2。
(4)市水務局作業范圍:河及漢江河道城區段。合計作業量41.67萬m2。
(5)漢江集團作業范圍:集團轄區。
(6)市直機關工委所屬各單位作業范圍:市直各單位工作區、生活區。
2、垃圾清運、中轉和處置作業量
城區年收集、清運、中轉垃圾量約6.2萬噸。
(二)城區環境衛生作業標准
1、城區53條主次幹道環境衛生作業標准:
按照《國家城市道路清掃保潔作業標准》劃分為一、二、三級。
作業標准:按照國家標准執行
保潔等級 果皮(片/1000m2) 紙屑、塑膜(/1000m2) 煙蒂(個/1000m2)
一級路面 ≤4 ≤4 ≤4
二級路面 ≤6 ≤6 ≤8
三級路面 ≤8 ≤8 ≤10
清掃頻率:全天兩普掃;
保潔要求:五條延時保潔道路(人民路、丹江大道、均州一路,車站路、沙陀營路)全天巡迴保潔至22時,其它道路上午保潔7時至12時,下午保潔13:30分至18時;
水車沖洗、灑水作業要求:五條延時保潔道路全天兩沖洗兩灑水;其它一級道路沖洗每天不少於1次,二、三級道路沖洗每周不少於1次。
2、城區辦事處環境衛生作業標准:
(1)作業責任區內達到「五無」:無人畜糞便,無散露垃圾,無亂貼亂畫小廣告,無浮土積水,無樹枝雜草;
(2)作業責任區內達到「四凈」:路面凈,綠地凈,環衛設施凈,邊溝便道凈;
(3)作業責任區內達到「三根清」:牆根清,樹根清,燈桿根清。
二、以錢養事,費隨事走
(一)環衛所資金需求量
加大環衛清掃保潔公司化運作力度,具體測算和資金實際需求量均以招投標的測算和中標額為准。
(二)辦事處資金需求量
按照「核定作業基數、費用定額包干」的原則,以以獎代補方式,對城區辦事處環境衛生工作經費實行定額包干。定額包干總額為120萬元。其中:均州路辦事處40萬元,大壩辦事處38萬元, 路辦事處16萬元,三官殿辦事處14萬元,新港經濟開發管理處12萬元。
三、明確職責,強化監管
1、市建設局(環衛所)管理職責
(1)負責編制市環境衛生管理專業規劃及年度計劃,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管;
(2)負責城區主次幹道清掃保潔的監管考核;
(3)負責城區生活垃圾清運及處理;
(4)負責制定環境衛生質量考核標准及日常考核,監督執行行業標准及規范;
(5)負責城區環境衛生基礎設施、機械裝備配套建設及管理;
⑺ 什麼是質量標准化以及環衛工作的質量標准管理。有沒有新的評比辦法。
質量管理標准化概要
● 導入成熟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針對公司的專業狀況、以及資源和實施能力狀況進行二次導入,建立適合自身的質量管理體系
● 質量管理過程中的三要素(質量策劃、質量檢驗、質量改進)執行系統和方法須明確,並轉化成具體的可行的目標和守則
● 上層領導的支持是建立質量管理標准化制度的重要因素,質量守則中必須加入這一條,否則,質量管理體系將是不完整的
● 建立一批專業化強、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豐富的質量管理團隊
● 建立具體的、明確,標准化的質量執行方法、執行守則、執行團隊和執行職責,讓所有的質量活動都有據可依,有理可尋
● 必須將質量管理標准化體系納入公司的企業資源計劃中,依存予企業資源計劃
● 質量理念和質量方針要明確,且盡可能的做到適合公司、貼合客戶
● 建立完整的質量審核體系,包括內審和第三方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