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案例分析
⑴ 近期水污染的案例分析
....... 這一部分我不太了解額~對不起
⑵ 環境保護案例分析 挺長 請耐心看 謝謝
一、案情簡介
某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從事草甘膦原粉和草甘膦水劑生產加工的企業。2008年6月7日,市環境監察支隊檢查發現,該公司新建的年產6000噸草甘膦(制劑)技改項目(屬應由省廳審批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環保部門審批同意、需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的情況下,主體工程即於2008年5月28日擅自投入正式生產。經檢測,其標排口總磷濃度為0.524mg/l,超過GB8978-1996《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一級標准(Tp:0.5mg/l)。經調查,該企業新建項目曾因未報環評擅自建成投產,於2006年5月被省環保部門查處,2006年11月被依法處以責令停產並處罰 款19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在企業如期繳納了罰款,該項目停止了生產,但生產設施和設備尚未拆除。為此,省環保部門對此專門製作現場勘察筆錄並拍照取證,證實責令其停止生產的處罰已執行到位,並予以結案。但據了解,該公司在省環保部門作出行政處罰後,雖委託環評單位做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但在環評文件尚未上報環保部門審批,配套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尚未驗收合格的情況下,受經濟利益驅使,擅自恢復生產,且廢水超標排放,周邊群眾反映強烈。
二、處理結果
市環保局認為,該公司新建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經環保部門審批、需配套的環保設施未經驗收,主體工程即投入正式生產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依法作出責令其新建的年產6000噸草甘膦(制劑)技改項目立即停止生產,並處罰款50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討論問題
1、本案是否適用2008年6月1日開始施行的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
2、本案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罰」原則?
3、行政處罰的主體是否准確?
4、行政裁量是否適當
⑶ 人類污染黃河的案例
黃河是西北、華北地區的生命之泉。前不久,記者從青海省出發,途經甘肅、寧夏,到達內蒙古,行程3000多公里,親眼目睹了黃河中上游水污染的現狀和日益加劇的危害。調查中記者發現,盡管黃河流域各地都採取了一些治污措施,但目前黃河仍面臨著工業污染治理舉步艱難,生活污水和農業退水污染加重的狀況,污染形勢依然十分嚴峻。
「苦水」幹流:近40%河段的水質基本喪失水體功能120多萬市民只能飲用苦水
今年年初,黃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組織專家組,對黃河水污染的狀況及危害進行了量化分析,發現黃河幹流近40%河段的水質為劣五類,基本喪失水體功能。隨著經濟發展,黃河流域廢污水排放量比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多了一倍,達44億立方米,污染事件不斷發生。黃河上游的絕大部分支流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中下游幾乎所有支流水質長年處於劣五類狀態,支流變成了「排污河」。
烏梁素海總排干是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境內通向黃河的一條主要排污渠道。記者看到在這條總排乾的沿線分布著許多造紙、焦化等企業,這些高污染企業規模大小不一,一旦環保設施停運或本身就無處理設施,大量污染物就會直排入黃河,影響下游供水安全。
今年年初,黃河包頭段遭遇空前嚴重的以揮發酚為代表的污染,揮發酚、氨氮等超標幾倍到幾十倍,由於包頭市生產生活的主要水源來自黃河,120多萬市民只能硬著頭皮飲「苦水」。記者在包頭市環保局上報國家局的信息中看到,造成這次黃河揮發酚污染的主要來源是烏梁素海總排乾的排放,而氨氮的污染主要來自寧夏和包頭。
「禍首」沿黃:重點污染源偷排現象仍比較嚴重「十五小」、「新五小」企業點多面廣,很難根除
工業污染一直是黃河水污染的「禍首」。從青海,經甘肅、寧夏,至內蒙古,黃河沿岸能源、重化工、有色金屬、造紙等高污染的工業企業林立,產生出了包括COD(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金屬、高錳酸鹽指數以及揮發酚等在內的大量污染物。由於環保設施投入大,運轉成本高,沿黃重點污染源偷排現象仍比較嚴重,而一些「十五小」、「新五小」企業點多面廣,很難根除。
在甘肅白銀市采訪時,當地環保部門的幹部引導記者查看了橫穿城區直入黃河的東大溝,這條天然排洪溝現在成了排污溝。人還未下車,溝里的污水散發出的惡臭撲面刺鼻,河道里的紅色酸性廢水緩緩流淌著,旁邊的支岔小溝還不時注入小股綠色的水流,河溝灘上的土壤被污水侵蝕,呈現出了金屬銅色。白銀市環保局的幹部介紹說,東大溝的沿線有八九家污染企業,包括生活污水在內,每天有近5萬立方米廢水排入黃河,其中最大的污染源來自於白銀有色金屬公司冶煉廠,這家運轉了40多年的銅冶煉老企業,設備嚴重老化,雖經國家、甘肅省有關部門多次限期治理,至今沒有效果,現在每天還有8000多立方米的酸性廢水直排黃河,廢水中銅、鉛、鋅、砷等重金屬含量超出國家標准幾十倍到上千倍。「白銀區原來最主要的居民飲用水水源地位於東大溝下游,距離入黃口僅有200多米,現在這里的水因為凈化後水質難以達標,已經停止向城市供水。」環保幹部憂郁地說。
「消亡」現狀:生活污水和「農業污染」呈現加重趨勢烏梁素海湖已經瀕臨消亡
在沿途調查中記者發現,除工業污染外,生活污水和過量施用化肥、農葯造成的「農業污染」目前也呈現加重趨勢,所佔比例不斷上升。同時,沿黃一些城市沿河亂堆、亂倒生活垃圾,加劇了黃河河段的污染。
日趨嚴重的黃河水污染,嚴重破壞了黃河生態系統,導致河道中的水生物瀕臨滅絕。上世紀五十年代蘭州市雁灘灘邊遍布紅柳、蘆葦,棲息斑頭雁、高原山鶉等十幾種水鳥,如今這些鳥種已沒有了蹤跡。上世紀六十年代初,黃河甘肅段生長的魚類大大減少,有些已經絕跡。就連蘭州人引以為自豪的蘭州特產青白石白蘭瓜,近年來也因澆了受污染的黃河水而品質下降。
據甘肅省環保局統計,黃河甘肅段年排放廢水2.37億噸,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已達到了1.41億噸,佔到廢水排放總量的59.5%。黃河流經甘肅四座城市,目前僅有蘭州市有4座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僅有15.8萬噸。而且蘭州市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只有每立方米0.2元,全市所收的污水處理費也只能維持一座日處理10萬噸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甘肅省環保局局長趙偉民介紹說,作為黃河唯一穿城而過的省會城市,目前蘭州市的污水管網普及率只有12.2%。較小的污水處理和收集能力遠不足以處理日益增加的城市污水排放量,致使黃河沿岸排污管、排污溝密布,大量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黃河。記者發現,這一問題許多沿黃城市都普遍存在。
污染加重的黃河,不僅影響了沿河地區的工農業生產,更為嚴峻的是直接危及了生態環境和沿黃百姓的飲水安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境內的烏梁素海是黃河流域最大的淡水湖,現在每年有5億立方米的廢水注入湖區,其中排入黃河有0.5億立方米。記者在烏梁素海看到,水體已呈現醬黑色。由於工業廢水,特別是農葯、化肥含量很高的農業退水注入湖區,使水域的富營養化加劇,水草、蘆葦瘋長,湖區明水面萎縮,湖底抬升加快。
巴彥淖爾市環保局局長楊介中介紹說:「烏梁素海水質目前基本處於劣五類,昔日的漁場現在已有19種魚類滅絕。2002年,找到的一條最大的魚還不足3兩重。如果不盡快採取措施治理,不僅危及黃河,而且這塊重要的濕地也會在20到40年間消亡。」
「毒水」水質:近百畝小麥引溉了污水後被燒死村民飲水後常拉肚子
湟水河是黃河上游的一條重要支流,在青海省境內流長約300公里,流域集中了青海省60%以上的人口和大部分的工農業生產。然而,由於近年來工業廢水和城鎮生活廢水的排放量逐年加大,年排放量已達到近2億立方米,湟水河的水質污染急劇惡化。特別是進入西寧市後的各河段,枯水期水質基本在五類或劣五類。2002年,青海省海東地區平安縣東庄村的近百畝小麥,引溉了污染的湟水後被活活燒死。正在田頭澆地的東庄村村民王成發告訴記者:「現在引湟水澆地,先要看河道里的水,水多了才敢澆,水少了灌進地里,苗子准燒死。」
在甘肅省靖遠縣靡灘鄉,村民們長期飲用的是經過簡單沉澱的黃河水。村民們說,鍋里經常有白色的沉澱物,飲過水後常拉肚子,洗過臉後皮膚龜裂起皮。「這個水鹹得人吃不成,沏出來的茶鹹得喝不成。河流里漂著黑乎乎的東西,看著像有油。」村民陶國才說。
記者在寧夏石嘴山市黃河水廠采訪時了解到,從2001年開始由於黃河水質急劇下降,水廠的處理難度不斷加大。水裡的氨氮、揮發酚等含量過高,消耗了大量用於殺菌的氯,水廠不得不將加氯量由原來的處理每升水使用0.15毫克增加到4毫克左右,而用於澄清、處理有機物的葯料也在成倍增加。去年和今年春天這家水廠還曾兩次被迫停止處理。水廠副廠長張玉和說:「枯水期最嚴重的時候,感覺就是在處理污水,即使目前處理過的水,口感還是比較差,有時還有些怪味。現在大約有7萬多人在飲用這樣的水,今後水廠的供水范圍還將不斷擴大。」
黃委會寧蒙水文水資源管理局局長鈔增平說,黃河污染問題也到了應引起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高度重視的地步了。
作者:肖敏馬維坤侯德強
來源:北京青年報 編輯:謝玲
九五」期間「三河三湖」的治理僅僅是拉開了我國水污染防治的序幕。在大規模治理「三河三湖」的同時,必須看到,黃河、長江的污染問題也到了非治理不可的程度了。黃河這個中華民族的搖籃,他養育了人類,也無數次地給人類帶來災難。如今,由於人類活動的作用力,使黃河的環境問題日趨嚴重。1999年,在黃河流域的114個重點監測斷面上,V類和劣V類水體分別為70%和56.2%,黃河主要支流的污染更為嚴重,而且黃河的污染主要來自支流。目前,黃河水量少,自凈能力弱,水環境處於危機之中。在西部大開發中,黃河流域的經濟發展將進入較快增長時期。黃河的水污染必然使沿岸的水資源短缺「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