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稅的指導意見
Ⅰ 如何推進稅收現代化建設與依法治稅
西城、豐台兩區國稅局與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中央財經大學專稅務學院院長湯貢亮、屬中國稅務報總編輯劉佐等專家學者共同探討稅收工作法制化的具體措施,交流依法治稅的改革路徑。
劉劍文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目標、五大體系和六項任務,在推進依法治稅和稅收工作法制化的過程中,要緊密結合《決定》內容,打造依法治稅新常態。他進一步指出,人民群眾不再是依法治稅的被動受體,而是權力主體和最終歸宿,依法治稅要從權力本位走向權利本位,從治民之法走向治權之法。
湯貢亮表示,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案》,其中就提出財稅體制在治國安邦中始終發揮著基礎性、制度性、保障性的作用。因此,要擺正立法與改革的關系,把深化財稅改革和依法治稅作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關鍵環節。
中國稅務報總編輯劉佐則提出在推進依法治稅的過程中,要在進一步完善各種稅收實體法的同時,增強稅法與其他法律的相關性。他同時表示,稅收法制化應建
Ⅱ 實現依法治稅的重要措施
一、改革與完善稅源來監控措施及稅收源計劃的制定和分配辦法,提高其科學性、准確性
二、加強教育培訓力度,全面提高全系統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素質
三、繼續落實「四垂直」,深化征管改革,為依法治稅打下堅實的體制基礎
四、加大稽查力度,增強執法剛性
五、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增強自我約束能力
六、加強稅法宣傳,優化依法治稅環境
七、要緊緊依靠各級黨政人大支持,建立完善的協稅護稅網路
Ⅲ 怎樣提高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時期的開局之年,也是區局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的起始之年。區局將以創建法治稅務示範基地為目標,規范權力運行、提高執法能力、強化行政監督,堅持法治化、規范化、信息化一體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
認真總結「十二五」依法治稅工作成效。區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總結了「十二五」期間,我局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與經驗: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法治宣傳進一步深入、幹部隊伍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內部監督職能進一步顯現;抓謀劃,統領依法治稅工作思路、抓落實,提高依法治稅工作水平、抓創新,落實依法治稅工作機制。區局被評為湖北省首批法治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全面起動「十三五」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為扎實做好「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工作,區局制定了《蔡甸區國家稅務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分析了「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明確了「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面臨的指導思想、工作任務、工作任務和措施,為區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指明了方向。研究制定開局之年依法治稅工作目標。區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局、市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緊貼區局實際,研究制定了《蔡甸區國家稅務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舉措,為「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的開局奠定扎實的基礎。
Ⅳ 如何貫徹落實 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指導意見
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以下簡稱四中全會《決定》)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形成姊妹篇。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稅收領域的集中體現,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在稅收工作中的全面貫徹。只有堅持依法治稅,才能順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新形勢,才能有效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和需求個性化、訴求多元化、信息網路化的新變化,才能為稅收改革和發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有力推動稅法體系完備規范、稅制體系成熟定型、服務體系優質便捷、征管體系科學嚴密、信息體系穩固強大、組織體系高效清廉,真正在法治軌道上有序推進稅收現代化。
(二)直面問題,清醒認識緊迫形勢。改革開放以來,稅務系統推進依法治稅取得了明顯成效,明確提出依法治稅是稅收工作靈魂、依法行政是稅收工作生命線和基本准則,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執法行為逐步規范,管理方式日趨科學,法治保障持續加強,法治正從一種治稅手段發展成為稅收治理的基本方式。
同時,必須清醒看到,與四中全會《決定》要求相比,與經濟社會發展趨勢相比,與實現稅收現代化目標相比,與廣大納稅人期待相比,稅收法治建設還存在許多不適應、不符合的問題,主要表現為:稅收法治觀念不強,一些稅務人員特別是少數領導幹部法治觀念淡薄、依法治稅能力不強,部分納稅人依法納稅意識較弱、稅法遵從度不高;稅法權威性不足,稅收立法級次和立法質量有待提高,制度建設存在一定的部門化傾向,有些制度的針對性、可操作性、確定性較差;依法治稅工作體制機制運行不暢,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工作機制沒有實現規范化、常態化,內部協同推進依法治稅的合力尚未形成,一些重要的依法治稅制度機制有待建立和完善;執法規范化程度不高,執法不嚴、隨意執法、選擇性執法現象在一些稅務機關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執法監督的體制機制不能很好適應形勢發展需要,依法行政信息化建設相對滯後,權利保護制度機制不夠完善,權利救濟渠道不夠通暢;稅收法治環境不良,一些地方干預稅收執法,脫離實際對收入任務層層加碼,沖擊稅收法治建設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同時政府部門協同治稅、社會主體共同治稅的制度體制機制尚未有效建立。這些問題,違背法治原則,損害納稅人合法權益,妨礙稅收事業科學發展,必須切實加以解決。
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是稅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稅務系統必須站在歷史和大局的高度,勇於擔當、奮發有為,更加自覺地實行依法行政,更加扎實地推進依法治稅,讓依法治稅生命線深深紮根全系統。
Ⅳ 如何推進稅務系統依法治稅
西城、豐台兩區國稅局與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回學院院長湯貢亮答、中國稅務報總編輯劉佐等專家學者共同探討稅收工作法制化的具體措施,交流依法治稅的改革路徑。
劉劍文認為,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個目標、五大體系和六項任務,在推進依法治稅和稅收工作法制化的過程中,要緊密結合《決定》內容,打造依法治稅新常態。他進一步指出,人民群眾不再是依法治稅的被動受體,而是權力主體和最終歸宿,依法治稅要從權力本位走向權利本位,從治民之法走向治權之法。
湯貢亮表示,今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案》,其中就提出財稅體制在治國安邦中始終發揮著基礎性、制度性、保障性的作用。因此,要擺正立法與改革的關系,把深化財稅改革和依法治稅作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關鍵環節。
中國稅務報總編輯劉佐則提出在推進依法治稅的過程中,要在進一步完善各種稅收實體法的同時,增強稅法與其他法律的相關性。他同時表示,稅收法制化應建
Ⅵ 如何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方法
一、旗幟鮮明地堅持黨的領導,確保社會主義法治正確政治方向 《決定》開宗明義,把「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列為首要原則,把「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作為重要任務部署,闡述了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的關系,強調堅持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體現了堅持黨的領導地位和發揮黨的政治保證作用的高度統一。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大特色、最本質特徵就是黨的領導。
二、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依規管黨治黨建設黨國有國法,黨有黨規。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既要求黨依據憲法法律治國理政,也要求黨依據黨內法規管黨治黨。鄧小平同志指出:「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依規管黨治黨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只有把黨建設好,國家才能治理好。 黨規黨紀是管黨治黨建設黨的重要法寶。擁有一整套黨內法規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的一大政治優勢。
三、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 《決定》強調,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從中國實際出發,汲取中國傳統文化精華,實現法律和道德相輔相成、法治與德治相得益彰。 要吸收中華民族修齊治平的文化營養。
四、從嚴治黨、嚴明黨紀,堅定不移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xx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改進作風、堅定不移懲治腐敗,旗幟鮮明、態度堅決、意志品質頑強、領導堅強有力。但是,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遠在路上,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一刻不可放鬆。
五、強化「不敢腐」氛圍,逐步實現「不能腐」「不想腐」。xx總書記強調,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抓緊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機制。當前,要加大正風肅紀、嚴明紀律、懲治腐敗力度,使之「不敢腐」。誰在這樣的形勢下還敢頂風違紀,誰就要為之付出代價!懲是為了治,要綜合施策,加大治本力度。
Ⅶ 依法治稅的如何做好
一是加強宏觀稅收政策調研,推動新型稅收立法體制的建立。我國稅制改革的任務相當艱巨,稅收基本法和中央、地方主體稅種等實體法都未完成立法。因此,稅制的健全完善,稅收宏觀調控作用的發揮,稅收工作的規范、創新,經濟和稅收領域中一系列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都有賴於對宏觀經濟和稅收問題的調查研究。法規工作人員要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把調查研究作為自身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入調研,積極獻言,從理論和實踐上回答建立新型稅收立法體制的各種問題,推動科學規范的稅收立法體制盡快建立。
二是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推進依法治稅,必須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稅務幹部隊伍。為此,要始終堅持以人為本,實施人才興稅戰略,建設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熟練、作風優良、執法公正、服務規范的地稅幹部隊伍。首先,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定期法制培訓制度,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其次按照注重綜合素質、提升執法能力、創新培訓方式、實施全員培訓、促進終身學習的要求,形成多層次、多渠道、大規模的培訓工作格局,培養大批法律、經濟、稅收和計算機復合人才。同時,加強地稅行業文化建設,強化理想宗旨教育,提高廣大地稅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再次,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制工作機構,充實專門法律人才,充分發揮各級地稅法制機構在依法治稅工作中的職能作用。
三是強化稅法宣傳,優化稅收工作環境。提高全民的納稅意識,實現依法治稅,需要全體稅務人員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們要在總結多年稅法宣傳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堅持與時俱進,不斷創新宣傳的形式,開展全方位、立體化、多層次、多形式的活動,切實增強宣傳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實效性;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制度,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完善考核評估、監督檢查、工作激勵等制度,推進法治教育的經常化、制度化;要緊密圍繞地稅工作大局,根據工作實際,把憲法、市場經濟法律法規、行政法律制度作為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通過深入持久的普法活動,不斷增強全民依法納稅意識,優化稅收工作環境。
四是建立健全執法監督機制,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解決依法治稅問題,最根本的措施就是強化執法監督。在現行征管機制下,各級地稅法制機構和人員要充分發揮執法監督機制內在的自我糾錯、自我完善的作用,建立完善對稅收執法行為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的日常監督機制。事前環節,著力在加強對稅收規范性文件管理上下功夫;事中環節,堅持和鞏固重大稅務案件審理工作;事後環節,充分發揮復議、應訴和執法檢查的功能。在嚴格內部監督的基礎上,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廣泛接受外部監督,提高執法的透明度。同時,積極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按照稅收執法權行使的內在規律,以法律法規賦予稅務機關的職責和權力為依據,分解崗位職責,建立嚴密科學的崗責體系;明確工作流程,細化工作規程;實施綜合評議考核,把上下考核、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內外評議、人評與機評有機結合起來,形成規范合理的考核制度;嚴格過錯責任追究,切實做到賞罰分明,獎懲適當。以確保稅收執法權依法運行,使全體地稅幹部真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共同將依法治稅工作不斷推向深入。
Ⅷ 依法治國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依法治稅:「新」在觀念 「常」在落實
「依法治稅」是隨著1997年依法治國基本方略而確立的,其標志是1998年國務院下發《國務院關於加強依法治稅嚴格稅收管理許可權的通知》。客觀地說,這一方針雖然提出已久,但一些領域和部分機關仍然沒有對其形成准確認識,在實踐中未能全面有效貫徹,呈現稅收法律供給明顯不足、可操作性不強和執行狀況不佳的狀況,甚至局部產生按指標征稅而非依法征稅的現象。筆者認為,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大格局下,應當著力打造依法治稅的新常態。
新常態之「新」在於觀念。過去,社會上有一種觀念認為,依法治稅就是征稅機關要按照法律來征稅,稅法是政府用來管理納稅人的法律。而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大背景下,市場主體「法無禁止即可為」,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稅法變成用來授予、規范和監督政府征稅權的法律。作為一種公共財產,稅收來源於納稅人,最終服務於納稅人,也經由法律體現納稅人的意志。對此,全會公報專門強調「堅持人民主體地位」。這啟示我們,人民群眾不再是依法治稅的被動受體,而是權利主體和最終歸宿。申言之,依法治稅觀念之「新」,就在於從權力本位到權利本位,從管理到法治,從治民之法到治權之法。
新常態之「常」在於落實。有人認為,現在的核心任務是加快稅制改革,優化稅制結構,稅收法治是第二位的。對此應看到,依法治稅不能只停留於觀念和口號,而應當成為稅收活動實際奉行的日常准則。推進依法治稅和深化稅制改革並不矛盾,二者應當是協同推進、一體兩面的統一過程。一方面,依法治稅是改革要實現的目標。相比服務於經濟市場化的1994年稅制改革,本輪稅制改革的目標是治理現代化,因而完善法治自然是改革的題中之義。另一方面,改革要在依法治稅的框架下進行。全會公報明確指出:「實現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立法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這表明「改革突破法律」的做法將告終結,法治將成為稅收乃至整個社會生活的常態。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語境下重提依法治稅,雖然語詞未變,但卻在立場、內涵、范圍和要求上都向前邁進了一大步。法諺有雲:「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裡。」全會公報也提出:「法律的權威源自人民的內心擁護和真誠信仰。」依法治稅的終極目標,就是要讓稅收法治成為信仰,成為征納雙方共同的內心認同。在此基礎上,就可以消解納稅人的對抗情緒與稅收焦慮,內在地提升其稅法遵從,營造合作、互動的稅收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