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佔用公共走廊通道
Ⅰ 房子被開發後,原房主還佔用公共過道怎麼辦還說是人家的地方
這個最好去當地的社區進行調解,否則就只能去法院了。
Ⅱ 業主在門口走廊放鞋櫃,佔用消防通道,請問物業該怎樣
這個一般是通知業主及時解除,如果不服從的,直接搬走
Ⅲ 商品房公共過道被其他業主佔用如何維權 商品房公共過道被其他業主佔用如何維權
關鍵時刻找媒體!!!!
樓主不是會廣州的吧
怎麼說的跟我這樓的一模一回樣
我在答中山二路
這家搞裝修搞了四五天,炒得我們要死
結果通道也被他們占為已有了,在門外三米遠再裝了個門
重新劃定了自己的「勢力范圍」
哈哈,真油菜
Ⅳ 小區業主佔用走廊消防通道整改通知書怎麼寫
告知書
某業主,某為走廊消防通道,用於火災逃離、救助等,事關全體居民安危,請自接到告版知書起及時改正不權當行為。如不接受我們將向有關部門投訴,要求強制清理。
某小區業主委員會
Ⅳ 業主佔用公共通道及消防通道該如何處理
聯系要求物業介入協商,協商不成,撥打火災隱患舉報投訴電話96119,向消防局96119服務中心向上報專問題,向當屬地公安消防部門或派出所進行舉報。
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如鞋櫃、鞋、自行車、玩具等。在公共區域堆放物品,不僅影響美觀,且產生的異味極易招惹蚊蟲、滋生細菌,影響健康,給鄰里帶來無盡煩惱,同時具極大消防安全隱患,這些都很容易引起火災事故的發生。
(5)業主佔用公共走廊通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如有違反本規定,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Ⅵ 【法律咨詢】有關房屋公用走道佔用問題
根據《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專權利。業主屬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辦法 》第十三條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進行涉及審查主要內容的修改時,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據此,如果你要變更建築設計,特別是共用的管線設計,須報請原設計部門批准,經批准後方可按批準的方案實施。
退一步講,你要佔用共用的樓道部分(雖然你認為沒有妨害別人正常通行),也須本樓的共有人同意,你私自變更熱水器位置是不合理的。
建議你和樓內住戶協商解決。
Ⅶ 我們小區有一位業主購買了一整層房屋 ,把他裝修成了寫字間, 裝修的時候把他的那一層的公共過道佔用了。
不可以佔用的,你可以到物業去反應情況。
Ⅷ 過道佔用違法嗎
《物權法》有規定,建築區劃內的電梯、過道、水箱、自行車存車處等屬於業主共回有的公共場答所、公用設施。如業主所佔用的空間屬於公共場所,則違反了
《物權法》,即使有與開發商私自簽定的協議也是無效協議。
由物業公司召開業主大會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也可向市房產局開發辦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Ⅸ 業主違規佔用公共走廊,物業公司怎麼處理
第一次,電話通知業主整改
第二次,書面通知業主整改
第三次,敲版門要求業主現場整權改
三次過後,業主依然不予整改的,物業可以報警處理,並在居委會、片警的監督下,將侵佔走廊的業主物品臨時轉移存放,並通知業主自行取回。
如果是用建防盜門、搭建違章建築等手段侵佔公共區域,物業可以上報建設主管部門及城管部門,由建設部門和城管部門派出執法機構予以拆除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