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共衛生 » 請依法行政

請依法行政

發布時間: 2021-03-05 01:50:12

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法治(Rule of law)要求政府在法律范圍內活動 ,依法辦事;政府和政府工作人員如果違反法律 ,超越法律活動 ,即要承擔法律責任。法治的實質是人民高於政府 ,政府服從人民。因為法治的「法」反映和體現的是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法治不等於「用法來治」(Rule by law) 。「用法來治」是把法單純作為工具和手段 ,政府運用「法」這一工具和手段來治理國家 ,治理老百姓。單純「用法來治」的實質是政府高於人民 ,人民服從政府 ,因為政府以治者居 ,人民被視為消極的被治者。

依法行政的基本含意是指政府的一切行政行為應依法而為 ,受法之拘束。德國行政法學者認為依法行政原則包括三項內容:(1)法律創制。指法律對行政權的運作、產生絕對有效的拘束力 ,行政權不可逾越法律而行為; (2) 法律優越。指法律位階高於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命令 ,一切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與法律相抵觸 ; (3) 法律保留。指憲法關於人民基本權利限制等專屬立法事項 ,必須由立法機關透過法律規定 ,行政機關不得代為規定,行政機關實施任何行政行為皆必須有法律授權,否則 ,其合法性將受到質疑。 日本學者認為 ,依法行政在具體制度形式上體現為三項要求:(1)建立議院內閣制、議會制的民主主義 ,通過國會對行政進行政治限制; (2) 在這一前提下 ,行政立法、行政處分和行政程序中 ,存在著立法優先的要求或者立法的統制問題 ;(3)通過法院對行政進行司法方面的事後救濟 ,而不限於行政監察之類的行政內部監督

在我國 ,依法行政原則主要包括下述要求:
首先 ,依法行政的「法」,包括憲法、法律、法規、規章。但在所有這些法的形式中 ,憲法的效力最高 ,法律的效力高於法規 ,法規的效力高於規章。在下位階法的原則、內容與上位階法發生沖突時 ,執法機關應適用上位階法而不應適用與上位階法相抵觸的下位階法。依法行政首先要求依憲法、法律行政 ,法規和規章只有符合憲法、法律的規定時 ,才能作為
行政行為的依據。
其次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政府不嚴格按法律規定辦事 ,不嚴格依法律規定行政,就不是法治政府。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依法的明文規定行政。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依法的原理、原則行政。這是因為 :其一 ,法律的具體規定是有限的 ,而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是無限的。特別是現代社會 ,需要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越來越廣泛 ,越來越復雜 ,法律不可能對每一項社會關系和社會事務都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從而 ,法律不能不給政府的行政留下大量的自由裁量空間。對於自由裁量行為 ,依法行政對政府的要求是依據和遵守法的原理、原則 ,如公開、公正、公平、誠信、信賴保護、考慮相關因素和不考慮不相關因素等[10 。其二 ,法律規定是受法的原理、原則支配的 ,法的原理、原則不僅指導立法 ,即指導法律的制定 ,而且也指導執法、司法 ,即指導法律的執行和法律爭議的裁決。因此 ,政府實施行政行為 ,包括實施行政立法、行政執法、行政司法 ,都不僅要依據法的規定 ,而且要依據法的原理、原則。否則 ,如果行政只拘泥於法的文字 ,拘泥於法的具體規定 ,機械依法 ,其行為就可能背離法的目的 ,產生負面的社會效果。其三 ,法律規定適用於社會事實是需要解釋的。在很多情況下 ,具體法律規定的涵義並不是十分明確的和唯一的。在法律規定涵義不十分明確 ,人們對之存在多種理解的情況下 ,執法者如何確定相應法律規定在具體情境中的涵義 ,就必須依據法的原理、原則。否則 ,政府如果可以脫離法的原理、原則而隨心所欲地解釋法律 ,其就不再是法治政府而是專制政府了。
第三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依法律規定行政,而依法律規定行政又首先要求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政府不嚴格按照行政管理法規定的范圍、條件、標准和限度辦事 ,自然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依行政管理法的規定行政。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依行政組織法和行政程序法的規定行政。行政組織法規定政府的職責、職權。政府違反行政組織法的規定就會越位(即政府內部越權) 、錯位(即政府外部越權) 、缺位 (即政府不作為) 。行政程序法規定政府行為的方式、過程、步驟 ,政府違反行政組織法的規定就會導致專斷和濫用權力。可見 ,依法行政既要求政府依法定行為規則行政 ,還要求依法定職權和依法定程序行政。
第四 ,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對行政相對人依法實施管理。因為「行政」的基本涵義就是管理 ,沒有依法管理自然談不上依法行政。但是 ,依法行政不僅僅要求政府對行政相對人依法管理。依法行政還要求政府自身守法 ,要求政府依法提供服務和依法接受監督。政府守法是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因為法治首先是依法治官 ,依法規范政府和政府公職人員的行為 ,而不是首先 ,更不是僅僅依法治民 ,只規范行政相對人的行為。至於政府依法提供服務和依法接受監督 ,乃是政府依法行政的題中應有之義 ,因為行政意味著管理 ,而管理在法治社會則意味著服務;依法行政意味著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執行公務 ,而依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執行公務則意味著接受人民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實施的監督。政府脫離人民的監督 ,其權力就必然被濫用 ,人民的意志就必然被蹂躪 ,人民的利益就必然被侵犯。

在加強黨的先進性建設、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條件下,堅持和實行依法執政,需要從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研究以下幾個問題。
1.依法執政是什麼意義上的原則?依法執政是執政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要執政原則,但它主要是作為一項政治原則,還是同時作為保障和規范執政行為的法治原則?如果依法執政主要是作為一項政治原則,它的指導地位是崇高的,它的權威性是極大的,但比較抽象。如十二大黨章規定的"黨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就主要是一項政治原則,具有很強的政治指導性。又如,依法行政是一項重要的法治原則,它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的行政行為有一系列的具體要求和規定,具有明確而具體的可操作性。如果依法執政不僅是一項政治原則,同時也是作為保證我們黨的執政地位、規范執政行為的法治原則,就應當由憲法對其做出原則性規定,並由法律法規對各種類、各層級的執政行為做出明確實體性和程序性規定,以保證依法執政得到具體實施。
2.依法執政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是什麼?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過去以政策、文件和領導人的講話執政而言,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是執政的法律規則或法定程序的問題,解決從人治向法治轉變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如何保障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規范執政行為而言,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就是如何建立和完善法律規范體系和法律程序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是針對提高執政能力的問題,那麼它所要堅持的主要是思想教育、制度機制、行為規范等的問題;依法執政如果針對黨政關系,那麼它所要解決的主要是執政黨與國家政權機關相互關系中的職能、權力和體制等問題。我認為,依法執政要綜合解決上述四個方面的問題,而關鍵是要保證黨的領導,解決我們黨長期執政的執政能力、執政方式以及執政的權威性、合法性等問題。
3.依法執政的主體是誰?毫無疑問,中國共產黨作為執政黨是依法執政的主體。這種主體具有獨占性、排他性的特點,因為它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新型政黨;因為中國不搞兩黨制、多黨制。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各地省委、市委等都是依法執政的主體。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是:各級黨委、黨委的有關部門(如組織部、宣傳部、政法委等)、黨組、相當級別的黨員領導幹部,它們能不能作為依法執政的主體,享有依法執政的各項權力和權利,承擔依法執政的相關責任和義務?與此相關的問題是,它們在什麼條件下構成依法執政的主體?
4.依法執政的具體法律依據是什麼?目前我國憲法、立法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國營工業企業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國防法、工會法等籠統地規定了共產黨領導的相關內容。對於執政黨的各種主體而言,應當具體依據哪些法律依法執政?對此有兩者意見。一種意見認為,可考慮制定一部《政黨法》(或者叫做《政黨活動法》),以調整和規范執政黨與參政黨的關系、執政黨與國家政權機關的關系、執政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關系、執政黨與人民的關系。對於是否制定中國的政黨法,我的傾向性意見是否定的。因為,其一,外國制定政黨法是以實行兩黨制或多黨制為前提條件,我國實行的是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政黨制度,不具備制定政黨法的前提。其二,其他國家制定政黨法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調整政黨關系、控制政黨行為、規范政黨活動、防止政黨破壞憲政體制。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宗旨、任務和先進性,決定了它沒有任何自己的私利,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先進政黨,我國不需要制定一部以防範共產黨為宗旨的政黨法。當然,我們黨堅持和實行依法執政,應當重視研究國外政黨法的理論與實踐問題。
另一種意見認為,執政黨領導國家和社會的執政行為,應當以我國的現行法律體系為依據;在國家政權機關中擔任職務的黨員幹部,應當依照法律履行其法定職責。而執政黨內部的管理和建設活動,則以執政黨黨內的"黨規黨法"作為依據。這就要求,執政黨內部的規范體系與國家的法律體系兩者之間應當保持一致,不能存在沖突和矛盾。如果出現沖突,應當有協調解決的程序和機制。
5.依法執政在制度設計上如何處理好幾個重要關系?在執政黨的政策與國家憲法法律的關繫上,應當堅持憲法和法律至上,強調重大決策與立法的緊密結合和協調統一。在執政黨與人大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人民至上,強調執政黨通過國家政體來實現領導和執政。在執政黨與行政機關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依法行政,強調人大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在執政黨與司法機關的關繫上,應當堅持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在執政黨與參政黨的關繫上,應當強調依法執政和依法參政,堅持一切政黨組織和社會團體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違法執政是否承擔和怎樣承擔法律責任?社會主義法治堅持權利與義務相一致、權力與責任相統一的原則。法定權力越大,法律責任也就越重。違法執政是否承擔和怎樣承擔法律責任,這個問題與依法執政的主體相關聯。享有執政權力的主體,如果實施了違法執政的具體行為,產生了違法後果---例如某個地方黨委或其部門(組織部---用人失察、政法委審批個案)的決策或決定出現重大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時,應當怎麼辦?其一,這種違法執政是否需要承擔責任?承擔的是政治責任還是法律責任,或是兩種責任都要承擔?其二,如果違法執政的決策是黨委集體做出的,由誰具體承擔法律責任?其三,違法執政的主體應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還是違憲責任?其四,應當由哪個機關依照什麼程序來追究違法執政的法律責任?這些都需要在理論與實際結合的基礎上,加以研究解決。

㈡ 如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

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重要方面。本屆政府組成以來,認真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按照執政為民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要求,突出強調實行科學民主決策、堅持依法行政、加強行政監督三項准則,並認真貫徹落實,取得明顯效果。國務院制定並印發《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確立了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認真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切實減少和規范行政許可事項,推進政府職能的轉變和行政管理方式創新。地方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按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堅持把依法行政作為政府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基本方式,不斷加強制度建設,推進科學民主決策,規范行政行為,強化行政監督,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明顯提高。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依法行政的狀況還不能完全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與人民群眾的願望相比,仍有較大差距。必須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步伐。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要重點抓好以下方面: 一是推進政府改革和自身建設。貫徹落實《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依法界定和規范政府在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方面的職能。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體制創新、機制創新、制度創新和管理方式創新。 二是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工作。要以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統領,加強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健全社會保障、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強社會事業建設、推進社會事業發展,加強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深化改革開放,完善市場主體、市場交易、市場監管法律體系,加強環境治理保護,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等方面的制度建設。堅持以人為本,尊重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和制度建設的內在規律,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擴大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范圍,確保制度建設的科學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完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及時受理和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出的審查有關法規的建議。對違反上位法規定、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以及相互"打架"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該廢止的及時廢止,該修改的及時修改,該撤銷的堅決撤銷。 三是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大力推進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加快健全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政府決定相結合的行政決策機制,完善行政決策聽證、專家論證、責任追究等制度,切實做到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確保行政決策真正體現科學發展觀,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堅決防止隨意決策、違法決策,搞各種形式的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除情況緊急的外,作出決策前必須經過聽取意見、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三個環節。提請決策時必須有社會公眾意見、專家論證意見、合法性審查意見以及決策建議。否則,行政機關不得作出決策。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外,行政決策事項、依據和結果要公開。 四是嚴格行政執法。按照職權法定、權責一致的原則,規范行政執法主體,明晰職責許可權,切實解決多頭執法、多層執法和不嚴格執法的問題。積極推進綜合執法試點,繼續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探索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制度。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保障制度。堅決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或者搞人情執法、隨意執法。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亂罰款和亂收費,堅決糾正下達罰沒收入和收費指標的做法。進一步完善執法聽證程序、規范聽證行為,防止濫用自由裁量權。強化行政執法責任,確保法律、法規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得到有效執行,做到令行禁止、政令暢通。堅決糾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錯誤做法。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應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公正處理。 五是切實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行政復議是解決行政爭議的重要渠道,具有方便群眾、快捷高效、方式靈活等優勢。各級政府都應把行政復議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在解決行政爭議、化解人民內部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機關內部。抓緊制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提高行政復議效能。加強行政復議能力建設,切實解決一些基層政府行政復議能力偏低、人員不足等問題。 六是提高公務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各級行政機關應加強對公務員的法治教育和培訓,切實提高公務員的法律思維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今後應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所佔的比重。公務員特別是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要帶頭學法、懂法並嚴格執法、依法辦事。認真做好"五五"普法宣傳教育,大力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導人民群眾通過法定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訴求、解決問題,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國研室提供)

㈢ 請說明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性
A、有利於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力和自由。
B、有利於加強廉政建設,保證政府及其公職人員不變質,增強政府的權威。
C、有利於防止行政權力的缺失和濫用,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D、有利於帶動全社會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

㈣ 依法行政的意義

依法行政的內涵與意義
行政(on)一詞,在英語中是
治理、管理和執行事務的意思,行政與施政是同一詞。在我國古代《左傳》中就有「行其政令」、「行其政事」之說。馬克思對行政曾做出過科學的定義,即「行政是國家的組織活動」。作為行政法意義上行政的概念,是指行政主體行使國家行政權的行為。根據我國政權基本結構和內部分工,國家活動的組織即行政主體主要是國家各級行政機關。
依法行政,就是各級行政機關依據法律規定行使行政權力,管理國家事務。法律是行政機關據以活動和人們對該活動進行評價的標准。依法行政是對各級行政機關提出的要求,也是反映市場經濟對政府活動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是歷史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我國到八十年代未提出依法行政的原則,決不是偶然的,這是政治、經濟以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的結果。就現代法治要求而言,一方面,各級政府機關要以法律為武器管理國家事務,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依據法律享受權力,履行義務,對不正當行使權力和不很好履行義務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追究法律責任。另一方面,管理者也必須依法管理,在行使管理權力時,必須以法律為准繩,必須在法律授予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的要求和程序管理國家事務。法律要約束被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同時也要約束管理者自己。在這兩者的統一中,管理者依法辦事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管理者根據法律規定進行管理,實際上也就是要求被管理者嚴格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有了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依法行政,才可能會有公民的嚴格遵守法律。沒有對管理者的要求,就無法對被管理者提出要求。因此,行政必須納入法治的軌道,嚴格依法行政,這是各級政府機關行政必須遵循的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的確立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是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人民需要行政機關,人民授權行政機關行使行政權力,最終目的就是要通過行政管理,為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人民通過權力機關制定法律,表達意志,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就是將保證行政管理為人民服務的目標,使行政管理不致偏離航道。二是保證行政管理的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法治國家的特點是一切社會活動在法治規范下具有統一性、連續性和穩定性,這同時也是依法行政給行政帶來的優點。有了統一,才能有公平和公正。否則,在相同條件下不同對待,不同條件卻相同對待,這種社會的不公正、不公平是引起群眾不滿的重要因素。連續性和穩定性是社會穩定的重要條件,朝令夕改,「政策多變」,必將使人民群眾的活動無所適從,大大損害人民群眾創造性、主動性的發揮。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管理的統一和連續是不可缺少的條件。要保持行政管理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也只有依靠依法行政。三是保證提高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最重要的要求之一。依法行政,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決策,依照法律規定執法,以保證行政管理符合國家和人民的要求,避免不公、錯誤和違法,減少糾紛和矛盾。同時,按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遵守法定的操作規則,都將大大提高行政效率。四是保證對行政管理監督有統一的標准和程序。現代世界各國,行政機關大都是國家機關中權力最大,管理范圍最廣,人員最多,而且靈活性最高的機關。其管理的好壞,與公民、社會的利益密切相關。因此,對行政管理加強監督,法律、法規就是唯一的監督標准和監督程序,使行政符合法治的要求,防範和懲罰行政違法,避免行政不當。

㈤ 簡述依法行政的含義和基本要求是什麼

依法行政是指國家的一切行政管理活動都必須嚴格依法進行。首先,行政管專理的依據是法律。憲法、法規屬、行政法規。地方法規和不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規章,都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活動的依據。沒有法律依據的行政管理行為是不合法的。其次,法律是社會的規范,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的相對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都要按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法律不是管理者管別人的工具,所有人和組織,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三,依法行政的主體是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是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要求。它不是依法治國的全部內容。依法治國,建立法治國家是全社會的事情 ,要求所有公民、法人、國家機關和社會組織都要嚴格遵守體現人民意志的至高無上的法律。但是,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要求建立法治國家,行政機關依法行政,首當其沖。國家的法律除一部分由法院、檢察院實施外,都要由行政機關負責實施,行政機關不依法行政,國家就無法治可言。

㈥ 什麼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內容,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要求。
基本要求:
1、合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
2、合理行政;
3、程序正當(公開行政管理內容,嚴格按照法定程序);
4、高效便民;
5、誠實守信;
6、權責統一(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具體措施:加強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質量,嚴格規范執法行為;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行政管理體制。

㈦ 依法行政6個基本原則

法律知識
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內容
來源:找法網
2020-11-03 19:25:33
閱讀數:1856
導讀
行政法並不是單指一部法律,而是各類法律、行政法規等規范性文件的一個合稱,但是行政法擁有六個基本原則貫穿整個行政執法過程。因此接下來將由找法網小編為您介紹關於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內容及其相關方面的知識,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應的問題。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內容
行政法基本原則是指導和規范行政法的立法、執法以及指導規范行政行為的實施和行政爭議的處理的基礎性法則,是貫穿於行政法具體規范之中,同時又高於行政法具體規范體現行政法基本價值觀念的准則。

(一)依法行政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或稱合法性原則,是各國行政法的共同理念或基本原則,其基本含義在於行政機關和其他行政公務組織必須依法行使行政權或者從事行政管理活動。

其要求為:職權法定(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其他組織的行政職權,必須由法律予以規定或授予);法律優先(又稱為消極的依法行政,行政活動均不得與民意代表機關制定的法律相抵觸,即法律優先於行政);法律保留(又稱積極的依法行政,具體是指行政機關的行為必須有明確的法律授權,法律無明文授權即無行政);

(二)行政合理性原則
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主體不僅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范圍內實施行政行為,而且要求行政行為要客觀、適度,符合公平、正義等法律理性。

其要求為:比例原則(適當性--對行政行為的目的所作的要求,即行政行為的作出要適合於目的的實現,或者說不得與目的相悖離、必要性---為達成目的面對多種可能選擇的手段,須盡可能採取對人民利益影響最輕微的手段、衡量性--又稱狹義比例原則或平衡原則,指手段應按目的加以衡量);平等對待(行政主體應平等對待行政相對人;國家應平等對待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正當原則(系指行政主體在作出行政行為時,應當符合一般的道德標准與生活價值觀。或者說,應當符合人們公認的「情理」標准。)

(三)程序正當原則

程序正當是指行政機關在作出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益的決定,尤其是不利決定時,必須遵循正當、公開的程序。具體要求為:行政公開(行政過程公開透明也是預防行政主體恣意、濫權和腐敗的有效手段);程序公正(在救濟程序領域,程序公正的基本要求有兩個: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受到不利對待時應當給予其陳述和辯護的機會);公眾參與(信息公開透明、充分保障公眾的參與機會、給予當事人陳述與申辯的機會)

(四)誠信原則
誠實信用,基本內涵主要包括誠實守信和信賴保護兩個方面。具體為:

1、誠實守信:

行政主體不得為了自身的利益、欺騙行政相對人,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初衷和目的。

政府在制定法律、政策、決定和作出承諾前,必須充分考慮各種復雜的情形,聽取多方意見,在慎重考慮的基礎上作出決定。

行政主體必須依法行政,不得任意反悔。

法治要求法律規范具有穩定性與連續性、可靠性與可預測性。

行政活動應具有真實性與確定性。行政主體作出行政活動,應出於真實的目的和意圖,意思表示真實、准確,真實性不只適用於行政法律行為,也應包括行政事實行為,如咨詢、信息提供等。虛假、錯誤的行政行為造成公民合法權益損害的,行政主體負有賠償義務。

2、信賴保護

信賴保護原則指人民基於對國家公權力行使結果的合理信賴而有所規劃或舉措,由此而產生的信賴利益應受保護。

信賴前提:須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以及信賴值得保護

具體要求:行政行為一經作出,非有法定事由並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撤銷、廢止或改變,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既得利益和合理期待。

(五)高效便民原則
高效便民,是指行政機關應依法高效率、高效益地行使職權,最大程度地方便人民群眾,從而更好地服務於人民和實現行政管理的目標。

具體要求:

1、高效原則,即以最低成本在最短時間內創造出更多的成果。

2、便民原則:是指民眾能夠方便獲得行政主體提供的公共服務。

(六)監督與救濟原則
1、所謂監督原則,即監督行政的原則,是指有權國家機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或其他組織的行政活動有權進行監督與問責。基於「權責一致」和「有權力必有監督」的要求,監督原則主要包括監督與責任兩個方面的內容。

監督主要表現為:

(1)自覺接受「他律」監督。

(2)加強行政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

責任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行政機關有責任依法行使職權。

(2)對違法、不當行為及其他造成公民或組織權益損害的行為應當承擔責任。

(3)問責。

2、救濟原則

處於行政相對人地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救濟權利,主要包括申請行政復議權、提起行政訴訟權、要求賠償權或補償權以及救濟過程中的相應權利等。這些救濟權的行使及實現,在我國主要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與補償等制度來保障。

㈧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
依法行政原則是對行政機關及其行政公務人員從事行政管理專活動的基本要求屬和根本准則。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規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依法行政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的有機統一。
2.必須把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政府工作的出發點。
3.必須維護憲法權威,確保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
4.必須把發展作為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堅持以人為本和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
5.必須把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有機結合起來,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
6.必須把推進依法行政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轉變政府職能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開拓創新與循序漸進的統一,既要體現改革和創新的精神,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分類推進。

7.必須把堅持依法行政與提高行政效率統一起來,做到既嚴格依法辦事,又積極履行職責。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