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文明執法依法辦案
如何進一步提高基層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工作水平
景縣人民檢察院 劉聰
基層檢察院是全部檢察工作的基礎,是檢察機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與紐帶,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公平正義的第一線平台。其規范化執法水平不僅體現了檢察機關規范執法的總體水平,還直接關繫到檢察工作的社會公信度和群眾公認度。
一、端正執法理念,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政治理念。
檢察機關工作人員要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時刻牢記自己手中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要為人民謀利益。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最高執法工作標准,真正樹立社會主義的人權保障觀念,自覺保護法律賦予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真正樹立起既重實體公正、又重程序公正的觀念,用公正合法的程序辦好每一件案件。實現嚴格公正執法,牢固樹立法制意識,增強法治觀念,嚴格依法辦事,高舉法律武器、保障人民利益,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提高執法水平,規范執法行為,文明執法。
二、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自覺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強化黨員意識,增強黨性觀念,提升文明素養,從嚴要求自己。自覺遵守高檢院「六個嚴禁」、中政委、高檢院、省院、市院一系列規定,做到令行禁止。堅守職業道德,堅持客觀公正、秉公辦案,不偏不倚、不枉不縱,做到自省、自重、自警、自勵,時刻保持在金錢、美色、利益等誘惑面前的清醒頭腦,自覺抵制和排斥各種司法腐敗行為,准確把握社會不良風氣帶給幹警的影響和困惑,有針對性地開展廉政思想教育,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在幹警思想上構築廉潔自律的堅固防線,嚴格落實工作制度,認真按照規定辦事,切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凈,引導檢察隊伍樹立清風正氣。
三、加強監督制約,提高規范、公平、公正、文明執法的能力。
監督是最好的防腐劑。加強對檢察機關監督是確保檢察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必然要求,是提升檢察機關執法水平的重要舉措。要努力構建符合檢察執法活動規律的內外監督制度,保證執法活動的正確實施。
(一)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度,強化內部執法監督。
加強對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廉潔自律情況的監督,通過領導幹部廉潔自律、政務公開和民主評議行風等多種形式,使黨政「一把手」更好更正確地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建立案件質量評審委員會,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瑕疵案件或錯案;全面落實巡視督察、幹部選拔監督、敲警鍾日等制度,嚴肅用人紀律;建立基層院檢察長工作情況動態監督制度,真正把強化自身監督與強化法律監督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拓寬監督渠道,強化外部監督。
邀請黨委政府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評議活動,把幹部置於人民群眾評議監督之中,充分發揮群眾的監督作用。群眾監督是最基本的監督,只有接受群眾監督,才能真正做到為民謀利,與民為仆,因此要加強信訪舉報工作、設立舉報箱、舉報電話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鼓勵、動員群眾積極參與,加大民主監督力度。召開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人士代表座談會,登門走訪人大代表,通報工作情況,徵求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檢查開放日制度」,深化檢務公開工作,讓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同時讓人民群眾更多地了解檢察機關,更好地監督檢察工作。積極推行人民監督員制度,加強對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的監督。
四、大力加強規范化建設,以規范執法促進作風改進。
樹立正確的執法作風是正確執法的重要保證。規范執法是檢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檢察人員要堅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深入群眾傾聽呼聲,不斷學習和反省,認真學習中央、省、市有關轉變工作作風的文件規定,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信心和決心,繼承和發揚黨的優良傳統,淡泊名利,勤政為民,不斷強化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宗旨意識、執法為民意識,端正執法理念,實現工作作風的大轉變。
檢察機關全面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引導廣大檢察人員堅決服從黨的領導,堅定政治信念,教育和引導廣大檢察人員始終堅持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始終做到黨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義在心中。
2. 如何提高公安民警法制思維和依法辦案能力
強調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要求公安機關必須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強化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觀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觀念、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觀念,不僅要推進依法行政,做到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還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處理各種復雜問題,善於運用法治手段化解社會矛盾,善於運用法律法規維護社會秩序,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根據公安機關執法實踐,重點要強化「四個理念」,實現「四個統一」。
一、樹立嚴格執法理念
強化職權法定、嚴格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依法履職與依法治權的有機統一。重點抓好三個方面: 首先,法定職責必須履行到位。其次,執法權力必須依法行使。第三,執法者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率先垂範。
二、樹立文明執勤理念
牢固樹立規范執法、文明執勤的理念,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規範文明的執法形象,不僅有利於增進人民群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更有利於促進法律在人民心中樹立尊嚴和權威。 在處理敏感案、事件時,要把法律的剛性和執法的柔性結合起來。在執法辦案時,要把打開「法結」與打開「心結」結合起來。
三、樹立公正執法理念
牢固樹立平等對待、公正執法的理念,努力實現維護法律權威與維護公平正義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要堅持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第三,要堅持正確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權。
四、樹立保障人權理念
牢固樹立執法為民、保障人權的理念,努力實現社會維穩與公民維權的有機統一。
首先,要更加自覺地把尊重和保障人權放在各項執法辦案的首位。其次,要更加註重在社會管理中體現服務為先。第三,要更加註重在維權中實現維穩。
3.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執法
1、強化服務意識,嚴格執法,維護法律尊嚴。意識指導實踐,做好新形勢下公安執法工作必然要求我們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牢固樹立「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執法思想,堅持執法無小事,細節系大局,要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貫穿到執法辦案全過程,堅持以法為據,以理服人,牢固樹立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服務意識,堅決克服就辦案而辦案、機械辦案的傾向,要從大局出發,從長遠著眼,執法想到穩定,辦案想到發展,切實做到依法辦案與服務發展相統一;要針對當前執法活動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進一步細化各類執法標准,嚴密執法程序,規范執法行為,切實從源頭上減少和杜絕執法的隨意性,推動各項公安業務工作和經濟社會全面發展。
2、強化法治意識,規范執法,全面促進執法規范化。執法規范化是執法質量的保證,執法質量是公安機關的生命線,而執法質量的高低,取決於執法行為的規范與否。因此,加強公安機關執法規范化建設,大力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是當前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這就要求我們在執法辦案中,必須做到程序與實體並重,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事實是靠證據來證實的,而證據必須依靠嚴密的法定程序去搜集獲得,才能保證證據的合法性和真實性,真實合法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只有程序規范,才能保證實體合法。只有將全部公安執法活動納入規范化,以法為據、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規范執法語言和動作,有效避免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違反程序、不作為、亂作為,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執法為民。
強化大局意識,公正執法,維護公平正義。公平正義是時代的呼喚,人民的期盼,更是執法工作的價值追求。我必須站在維護全社會穩定的大局上,公正執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如果執法者不站在維護全社會和諧穩定的立場,公平公正執法,該處罰的不處罰或者同事不同罰,甚至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社會就會失去了最起碼的公平正義,就會引發大量社會矛盾,破壞和諧穩定的良好社會環境。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的矛盾凸顯期,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各類社會矛盾頻頻發生,因勞資糾紛、醫患糾紛、環境污染、征地拆遷等問題引發的矛盾呈多發局勢,短期內難以根本扭轉,對行政執法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時,隨著我國民主法治建設深入推進,人民群眾法律意識、權利意識日益增強,對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要求也越來越迫切。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緊緊圍繞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這一著眼點、著力點,牢牢把握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這一執法工作生命線,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增強執法素養、提高執法水平,堅定不移地做社會公平正義的促進者、社會和諧穩定的維護者,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3、強化人權意識,文明執法,保障人權。文明執法,熱情服務,營造和諧的人際關系,是時代的主旋律,是公正執法的根本。文明執法就是要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堅決糾正簡單、粗暴執法的問題,用群眾信服的方式執法辦案,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使執法辦案獲得理解和支持,在執法辦案中展現警察隊伍的良好素質,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切實轉變服務態度,大力提高服務和執法質量,堅持以人為本,體現人文關懷,尊重保障人權。做到語言不粗俗、行為不粗暴、態度不蠻橫,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盡可能融法、理、情於一體,切實解決「法了事不了、案平情不平」的問題,將執法與群眾關系的矛盾向有利方向轉化,贏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使執法真正達到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機統一。
4. 論述檢察官如何公正執法
檢察官作為執法的主體,就必須具備執法者應有的職業素質和修養。而檢察官的職業素質包括知識結構、法學理論基礎、執法水平和個人修養。
個人修養就是個人認識、情感、意志、信念、言行和習慣的修煉和涵養,是個人經歷自我認識、自我解剖、自我教育和自我提高的過程後所達到的一種境界。個人修養包括道德修養、文化修養、黨性修養、職業道德修養等。
一、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必須加強自身文化修養。
所謂「文化」,是人文文化與科技文化各學科的總和。所謂「修」,乃吸取、學習,為的是打下知識體系的基礎。所謂「養」,是在「修」得的知識基礎之上的提煉、批判、反思乃至升華。
文化修養總的來說,則是對人文文化、科技文化中的部分學科有了解、研究、分析、掌握的技能,可以獨立思考、剖析、總結並得出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的一種能力。只修不養,是只知道死讀書的獃子。只養不修,則是熱衷於主觀臆想的狂人。
具有較全面的知識體系,在學習中思辯,不斷完善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這就是文化修養的核心和標志。
檢察官的文化修養是一具長期的過程。
1、作為檢察官要加強學習,積累知識。
人文知識、科技知識、現代經濟知識、社會管理知識、法律法規知識都要廣泛涉獵和認真學習,不斷積累和豐富學科知識,改變自己的知識結構,為執法辦案奠定堅實的基礎。要改變檢察官知識結構單一,只學習和注重法律法規知識而忽視人文、社科和現代經濟、管理方面的知識,努力成為業務精通、學識淵博的專家型、復合型人才。
2、作為檢察官要在學習中不斷實踐、總結和提高。
學習的目的是為了實踐和運用。在實踐中才能知道不足 ,在實踐中才能發現問題,在實踐中才能解決具體問題。通過實踐才能積累經驗,總結教訓,發現不足,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古人雲「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就是這個道理。通過學習--實踐--再學習--再實踐的反復過程,學以致用,不斷提升自身的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
3、作為檢察官要通過學習加強自身的品行修養。
檢察官作為法律的執行者,就要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現代執法理念,恪守「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職業道德規范。
忠誠就是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事實和法律,忠於人民檢察事業,恪盡職守,樂於奉獻。忠誠是檢察官的政治本色。
公正就是崇尚法治,客觀求實,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覺維護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公正是檢察官的職業准則。
清廉就是模範遵紀守法,保持清正廉潔,淡泊名利,不徇私情,自尊自重,接受監督。清廉是檢察官的基本品德。
文明就是嚴格執法,文明辦案,剛正不阿,敢於監督,勇於糾錯,捍衛憲法和法律尊嚴。文明是檢察官的工作作風。
4、檢察官文化修養的終極目標就是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這對檢察官公正廉潔執法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世界觀也叫宇宙觀,是人們對整個世界以及人與世界關系的總的看法和根本觀點。世界觀建立於一個人對自然、人生、社會和精神的科學的、系統的、豐富的認識基礎上,它包括自然觀、社會觀、人生觀、價值觀、歷史觀、物質觀、運動觀和時空觀。世界觀不僅僅是認識問題,還包括堅定的信仰和積極的行動。
作為檢察官就要樹立社會主義世界觀,堅定共產主義理想信念,與時俱進,科學發展,並為共產主義事業奮斗終身。
人生觀是人們在實踐中形成的對於人生目的和意義的根本看法,它決定著人們實踐活動的目標、人生道路方向,也決定著人們行為的價值取向和對生活的態度。人生觀是世界觀的重要組成部分,受到世界觀的制約。
作為檢察官就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人生觀,牢記宗旨,不辱使命,秉公執法,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
價值觀是基於人的一定的思維感官之上而作出的認知、理解、判斷或抉擇,也就是人認定事物、辨別是非的一種思維或價值取向,從而體現出人事物一定的價值或作用。
作為檢察官就要樹立公平正義的價值觀,崇尚法律、客觀求實、淡泊名利、執著追求,做一個維護社會公正正義的法律人。
二、檢察官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必須堅持基本的執法准則。
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的檢察官,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就要堅持「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秉承公正、嚴格、規范、文明、廉潔的執法准則。
1、公正是執法的價值追求。
培根《論司法》中有一句名言:「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公正是現代司法的根本追求和最基本原則。我國的憲法和刑事訴訟法都明確規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要求我們執法者對每個公民都一視同仁,公正處理。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的後果就是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損害黨委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和聲譽,導致廣大人民群眾對司法機關的強烈不滿,影響社會和諧穩定大局,不利於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
2、嚴格是執法的基本原則。
無論是舊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制原則,還是新的「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法治原則,都將嚴格執法作為基本的法治原則。
嚴格執法包含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遵從法律規定。在執行法律時,必須堅持有法可依,也就是以法律為依據。法無明文規定不違法,執法必有據。二是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在具體適用法律時,既不對法律條文規定進行隨意擴充,也不對法律條文規定任意限制,必須堅持立法本意。要准確把握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界限,正確適用法律,該寬則寬,當嚴則嚴,絕不允許將違法行為上升為犯罪加以處罰,也不允許將犯罪降格為違法而處理。
3、規范是執法的最大保障。
只有規范才能促進公平公正。規范就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方法、步驟、時限等開展執法辦案和刑事訴訟活動。規范包括程序規范、行為規范和語言文字規范等。
程序規范就是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開展執法辦案活動,不得變通或者省略某個訴訟程序或環節。作為檢察官就是要遵循《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規則》和《檢察機關執法辦案工作基本規范》的規定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行為規范就是執法辦案行為要遵循法律法規等禁止性規定,不得損害當事人的權益,損害檢察機關的形象。具體地講,就是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中紀委、中政委、高檢院有關執法辦案的禁止性規定,如嚴禁暴力取證、違法使用偵查措施,執行「八要八不準」、「九條硬性規定」、「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八項禁令」等。
語言文字規范就是文明用語、規范用語、專業用語和准確表達。在執法辦案中,不得語言粗俗,對當事人進行人身侮辱;不得詞不達意,導致歧義和費解。在製作法律文書時,要正確引用法律條文和使用專業術語,准確表述有關事實和證據。
4、文明是執法的根本要求。
文明與野蠻是相對的。文明執法就是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執法為民的理念,在執法中充分尊重人權,尊重法律和遵循執法程序,客觀公正處理案件。文明總是伴隨人類社會的進步而進步,同時更是人類社會進步的標志。司法在進步,文明更是成為現代司法的必然要求。封建司法制度中的暴力與野蠻,在歷史長河中幾乎滌盪殆盡,取而代之的是文明和理性。但在現代司法中,總是有人或多或少地將暴力與野蠻運用於執法辦案中,這不僅僅是司法陋習,更是對法律和人權的無視。作為檢察官,就要尊重法律、尊重人權,公正文明執法,理性平和執法。
5、廉潔是執法的職業操守。
「公生明廉生威」,是明清許多官吏引以自戒的座右銘,這也應成為我們法律人的畢生信條。作為檢察官,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中,不僅要公正執法,更要廉潔執法。廉潔是檢察官的基本品德,也是職業操守。恪守清廉本色,方能公正執法。以權謀私、錢權交易的結果就是對法律的褻瀆,必然導致司法不公。作為檢察官就要守得住清貧,耐得住寂寞,經得起誘惑,不講私情,不枉法律,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以忠誠之心,護法律之威。
三、檢察官文化修養與公正廉潔執法的關系。
文化修養是檢察官公正廉潔執法必備的基本素質。
執法活動是一個適用法律、審查判斷證據並運用邏輯推理得出結論的復雜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不僅要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學理論,還要涉及其他社科知識,如刑事科學技術、偵查學、心理學、邏輯學等。這些知識就需要我們的檢察官通過日常的學習來積累,並在實踐中加以運用。如果我們的檢察官不加強學習,掌握執法辦案必備的知識、理論、技能,不通過自身的文化修養提升其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就不具備基本的執法辦案能力,當然也就不可能執好法、服好務了。
文化修養是檢察官公正廉潔執法的基本保障。
文化修養是個人修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們的檢察官通過文化修養,不僅提升了其分析、判斷和邏輯思維能力,也在文化修養中確立和完善了其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明確了人生道路方向,明白了做人的原則道理,讓自己明是非、辨真假、知廉恥、守禮義、講誠信,堅守道德和法律底線,確保公正廉潔執法。
公正廉潔執法促進檢察官加強文化修養。
作為檢察官,必須增強法律、文化等綜合素質,努力使自己成為精通法律、高質辦案的專才,善於溝通、辦事公道的通才,精力旺盛、智勇雙全的幹才。為此,檢察官就要堅持學習,增強法律素質。要積極參加各種業務、技能培訓,努力提高自己立足職能服務發展能力、審查證據打擊犯罪能力、發現線索突破案件能力、敢於監督糾正違法能力、注重調研開拓創新能力。要加強自學,不斷充電,增強文化素質。樹立終身學習理念,少交際,多讀書,把學習現代經濟、科技以及文學、哲學、歷史、藝術等作為本分,憑借廣博知識,在各種法律關系、非法律問題錯綜交織的檢察活動中理出頭緒,正確處理案件,解決具體問題。
公正廉潔執法是提升檢察官文化修養的重要途徑。
公正、嚴格、規范、文明、廉潔的執法准則,就要求我們的檢察官要不斷加強學習,提升自己的文化素質和個人修養。檢察官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就必須要學習相關的知識、法律、制度、准則及其立法精神、法制歷史、法律淵源、文化背景等,以法律和制度來規范執法活動,以紀律和規章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既促進了檢察官的學習,也提升了自身的修養。因此,公正廉潔執法也是檢察官加強文化修養的重要途徑。
文化修養與公正廉潔執法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過程。
檢察官在執法辦案中會遇到方方面面的問題,在解決這些問題的過程中,必然促使我們的檢察官去學習相關的知識,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途徑,總結執法辦案的經驗教訓,這既是一個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一個學習提高的過程。在學習中實踐,在實踐中學習,周而復始,不僅提高了執法辦案水平,也加強了自身的文化修養。
5. 如何提高檢察機關公正廉潔執法能力
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在總結政法維穩工作經驗教訓基礎上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檢察機關重中之重的任務.在三項重點工作中,公正廉潔執法是關健和根本,是檢察工作的生命線,是檢察機關強化法律監督、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基礎;也是提高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徑,那麼如何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切實樹立檢察機關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良好形象呢?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作起,以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一、始終堅持思想政治建設領先,在強化公正廉潔執法理念上取得新進步 檢察機關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公正廉潔執法方面理應從嚴要求,帶頭做好.檢察機關要堅持以人為本,對隊伍嚴格教育、嚴格管理、嚴格監督、嚴格要求,扎實推進領導班子和檢察隊伍廉政建設,著力打造一支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的高素質檢察隊伍. 一是加強檢察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使幹警自覺築牢思想防線.要始終堅持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思想和執法理念,廣泛開展「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創建學習型檢察院」活動,堅持深入開展忠於憲法和法律的忠誠教育,大力培育、牢固樹立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執法的新理念,始終保持執法者應有的理性,始終以平和的態度對待群眾,始終做到語言文明、行為文明、作風文明,始終遵循執法辦案程序和執法行為規范,著力增強檢察職業道德意識.同時教育幹警「不該吃的堅決不吃,不該要的堅決不要,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政治上的安全比職務晉升更為重要」、「每個人都不能因一時貪念,給自己的人生留下隱患,給單位和同事留下遺憾,給家庭和後代留下傷害」等,明確要求幹警冷靜算好「違法違紀成本帳」、「人生價值帳」兩本帳,使幹警築牢公正廉潔執法的道德底線. 二是突出領導班子建設.強化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認真落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領導幹部述職述廉、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談話等制度,推行領導幹部問責、領導幹部廉政檔案等制度,促進依法決策、民主決策、科學決策. 三是強化思想理論建設.加強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長效機制建設,繼續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職業道德、紀律作風等教育,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制發展道路. 二、積極開展檢察幹警執法培訓,在提高公正廉潔執法能力上取得新進步 一是加強正規化崗位培訓.以提高把握運用法律政策能力、群眾工作能力、信息化實戰應用能力、突發事件處置能力、輿情應對和引導能力等為重點,切實抓好檢察機關領導素能、執法一線檢察官專項業務、新進新任人員崗前任職、崗位技能等各項培訓工作,著力解決說不清、寫不明、辯不過的問題. 二是加大檢察教育培訓力度.實行檢察人員參加上級院集中輪訓機制,確保領導幹部參加各類方式培訓,使每名檢察人員在四年檢察教育培訓周期內至少到上級院參加培訓一次.充分利用庭審觀摩、疑難案例研討、公訴人辯論競賽、析案明理、案卷展評、崗位練兵、集中培訓等手段,積極開展崗位練兵和業務競賽活動,加強對全體幹警進行經常性的執法業務培訓. 二是高度重視檢察人才培養工作.以參加省院法律碩士研究生班和上級院優秀公訴人、優秀偵查員、優秀偵查監督能手等業務尖子、辦案能手評比為重點,大力培養中青年骨乾和高層次人才,力爭使更多優秀幹警進入全市、全省檢察機關檢察業務專家、優秀公訴人、優秀偵查員、優秀偵查監督能手、檢察理論人才行列. 三是狠抓司法考試專項培訓,打造司法考試培訓品牌.要堅持把司法考試作為教育培訓工作的重中之重,始終做到「思想認識、工作措施和責任考核」三落實,通過加強參加省院專項培訓、先進典型引導、落實保障服務措施等提高司考通過率. 三、突出強化自身監督制約,在提高執法公信力上取得新進步 檢察機關以強化自身監督為核心,深入推進「陽光檢務」,自覺接受外部監督,著力加強自身監督制約和執法規范化建設,確保檢察機關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公信力. 一是以執法辦案為重點,構建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在檢察機關實行偵監、公訴部門由不同的領導分管,對自偵案件的立案實行「雙報批、雙備案」制度,對自偵案件的不捕、不訴實行報上一級檢察院批准制度,自2009年開始又對所有自偵案件的批捕上提一級,以此加強縱向辦案部門間的相互監督制約,確保嚴格執法;同時強化對自偵、自查案件各環節的監督制約;對扣押凍結款物開展專項清理,完善管理機制,實行查扣部門和處置部門的分離、相互監督制約,以此橫向加強各線條、各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和相互監督制約關系.在查辦案件過程中,嚴格落實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規定,進一步規范幹警的執法辦案行為. 二是完善和規范接受外部監督的工作機制.檢察機關要加強同人大代表聯系,加強同政協聯絡,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監督.繼續深化人民監督員工作,對直接立案偵查的職務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決定、擬撤案、擬不起訴的案件全部進入人民監督員監督程序.同時也要聘請檢察聯絡員,對執法辦案活動進行監督,並收集和反饋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及黨風廉政情況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密切了檢察機關與社會各界的聯系,自覺接受監督. 三是深入推進「陽光檢務」,廣泛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通過開展以「聽民聲,察民意,解疑難,辦實事,保穩定,促發展」為主題的檢察官下基層、進社區走訪活動,進一步改進作風,密切檢群關系,暢通人民群眾監督檢察工作的渠道.通過「陽光檢務」,深入推進檢察機關辦案工作的透明公開,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詢系統,專人負責錄入檢察環節辦理案件的實時信息,方便案件當事人及其辯護人、代理人、近親屬查詢案件辦理情況,依法保障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接受當事人的監督,規范自身執法行為,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提升人民群眾滿意度. 四、突出強化法律監督,在推進公正廉潔執法上取得新進步 強化法律監督,既是憲法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責,也是推進公正廉潔執法的有效途徑.檢察機關要切實加強對執法司法不公不廉的監督,始終堅持敢於監督、善於監督、依法監督、規范監督,努力構建公正廉潔的政務環境和司法環境. 一是堅決打擊職務犯罪,推進反腐倡廉.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不斷加大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的打擊力度,通過開展各個專項活動和訴訟監督,嚴肅查處執法不嚴、司法不公背後隱藏的職務犯罪案件,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中,檢察機關要嚴格執行黨內請示報告制度,主動加強與紀委、監察等執法執紀部門的協作配合,形成打擊合力,始終堅持保證辦案質量、遵守法定程序、注重辦案效果,確保辦案力度、質量、效率和效果統一. 二是不斷強化訴訟活動監督,維護司法公正.檢察機關始終要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為監督的重點,全面加強對刑事訴訟、民事審判、行政訴訟和刑罰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有效保障司法公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控申科要建立健全依當事人申請予以公開制度和重信重訪案件公開聽證制度;偵監科、公訴科、反貪局、反瀆局、民行科要完善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積極推行檢察文書說理制度;偵監科、公訴科要建立健全不捕、不起訴、不抗訴案件答疑說理制度,確保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落到實處. 三是積極開展職務犯罪預防,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要堅決貫徹落實積極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不斷鞏固和完善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的預防工作機制,加強社會化大預防網路建設,著力在構建全社會廉政文化方面有所作為,使公正廉潔執法成為司法執法人員的自覺行為、良好習慣.不斷探索新形勢下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方式方法,與相關行政執法單位建立了刑事司法與行政執法相銜接工作機制,形成預防合力;建立了預防職務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成立宣講團和宣講隊,深入機關和學校開設預防講座,不斷深化預防宣傳教育效果. 公正廉潔執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是我們司法執法機關共同的責任,更是服務社會、造福人民、功德無量的民心工程.我們要以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為核心,大力加強檢察職業道德建設,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真正使檢察機關成為公正廉潔執法的先行者,成為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者.
6. 關於檢察機關關於打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環境的思路做法經驗及建議
在全國政法機關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是黨中央為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而作出的重大部署。檢察機關深入學習實踐以「依法治國、執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為核心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必須緊緊圍繞「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這一檢察工作的主題,真正做到「內化於心、外踐於行」,使公平正義的精神和價值通過法的運用、實施,在執法辦案實踐中得以實現、彰顯和弘揚。 一、守護法的靈魂,使公平正義貫穿於執法活動全過程 執法活動以公平正義作為價值追求,是現代法治國家的基本標志。司法工作是各類社會關系以及矛盾和沖突的調解器,既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實現、維護和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執法不公,損害的不僅是執法者的形象和信譽,而且破壞法制的根基,破壞社會的價值標准和公民對法律的信任基礎。因此,在執法活動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都要緊緊圍繞維護公平正義這個主題。 檢察機關肩負著法律監督的重任,准確理解和把握公平正義的精神實質,克服檢察人員認識上的偏差,堅持公平公正,嚴格依法辦事,提高辦案質量。要堅持實體公正與程序公正並重,在執法中既講辦案結果的正確性,又講辦案過程的合法性,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事;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中,既要重視監督實體違法,也要重視監督糾正程序違法。要以公正執法為核心,以專業化建設為方向,不斷提高檢察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恪守「忠誠、公正、清廉、嚴明」的檢察職業道德,在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的進程中追求公平正義目標的實現。 二、突出工作重點,進一步強化法律監督機關的職能 當前,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既處在重要戰略機遇期,也處於人民內部矛盾凸顯、刑事犯罪高發、對敵斗爭復雜的時期。社會管理、經濟管理等領域的新情況不斷出現,各種社會矛盾必然以訴訟形式不斷進入司法渠道。打擊犯罪、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任務十分艱巨而繁重。 檢察機關必須對當前的形勢保持清醒認識,加強法律監督能力建設,著力提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的能力和運用司法手段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必須立足於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能,把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作為服務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根本途徑,牢牢把握「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主題,按照「加大工作力度、提高辦案水平和質量」的總體要求,在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中充分體現法律監督屬性。一是加大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力度,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二是認真履行查辦職務犯罪職能,努力營造廉政勤政的良好風氣。三是進一步加強訴訟監督,維護法律尊嚴。 三、增強服務意識,堅持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憲法地位和國家公權的本質屬性,決定了檢察執法活動必須立足本職服務大局,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和部署,確定服務重點,改進服務措施,提高服務的針對性和時效性。 堅持執法辦案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是檢察機關服務大局的關鍵所在。在辦案中,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好三個關系: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好嚴格執法與服務大局的關系。在具體辦案中,既要嚴格執行法律,依法辦理案件,又要防止孤立辦案、就案辦案,把嚴格執法與「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結合起來。要正確把握和處理好打擊與保護的關系。嚴格區分民事經濟糾紛、一般違法行為、改革探索中的失誤和執行政策中的偏差等與犯罪的界限,支持改革者,保護創業者,懲治犯罪者。要正確把握和處理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關系。執法辦案,就是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案,維護法律的權威與尊嚴,既不能由於追求社會效果而忽視辦案的法律效果,也不能因為追求辦案的法律效果而忽視執法活動的社會評價與導向作用,要盡力做好相關工作,使執法辦案取得更好的社會效果。 當前,檢察機關要重點開展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積極參與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依法打擊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促進現代市場體系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依法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著力營造有利於自主創新的法治環境,促進創新型國家建設。依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的犯罪,促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依法打擊各種侵害農民利益、危害農業生產、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犯罪,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造公平公正、安定有序的環境。 四、堅持改革創新,進一步完善執法規范化的保障機制 堅持改革創新,不斷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強對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是實現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剖析執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以及一些典型案件,絕大部分都與執法不規范有著直接的重要聯系。執法工作的特點和面臨的任務,要求我們必須高度重視保障機制建設。 近幾年來,檢察機關在執法規范機制建設方面,建立了規范辦案程序、加強監督制約、保證辦案質量、促進辦案安全的一系列相關制度和機制,如執法辦案業務流程、偵查一體化建設、主訴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民行抗訴書說理改革、普通程序簡化審、偵查訊問同步錄音錄像等,較好地發揮了機制規范應有的保障功能。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必須不斷深化檢察改革,進一步完善執法規范化保障機制,針對執法中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崗位和環節,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制度規范體系,通過嚴格的流程管理、過程式控制制、科學考評,把各項檢察工作納入更加規范有序的軌道。 根據中央政法委的統一部署,今年執法規范化建設要重點加強包括執法責任體系、執法質量和效率考評體系、執法監督體系、執法工作信息化和教育培訓長效機制的建設,同時要進一步落實執法工作保障。結合本地檢察工作實際,當前要著力研究落實好幾個方面的工作:要進一步明確執法質量和效率的評價標准、范圍、質量界定、評查結果運用等問題。結合完善辦案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探索把辦案責任監管、辦案責任考評、錯案責任追究與完善各項執法業務流程規范相結合的方法和措施;抓住責任落實和責任考核、責任甄別、責任追究等重點環節,細化具體的規范標准,全面建立執法工作考評檔案,將執法質量和效率考評結果與政治榮譽、經濟利益、職務升降緊密掛鉤。要進一步完善內外部監督制約機制。重點強化對初查、撤案、不批捕、不起訴以及採取強制措施等容易發生問題的環節的管理和監督,以及對辦案一線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在繼續加強與兄弟政法部門的配合,自覺接受執法制約監督的同時,拓寬接受人大監督的途徑,深化檢務公開制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在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中轉變執法作風,不斷規范執法活動。要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認真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的決定》中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工作保障機制的各項政策措施,加大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科技強檢步伐,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供有力保障。
7. 如何做到依法公正文明執法
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應做到:
1、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 明確具體操作流程,重點規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 行政徵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嚴格執行重大執 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
2、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
細化、量化行政裁 量標准,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 設和信息共享,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
3、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執法監督, 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干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 懲治執法腐敗現象。
4、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加強黨內監督、人 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 督、輿論監督制度建設,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運行制約和 監督體系,增強監督合力和實效。
5、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是強化對行政權力制約的重點
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 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 部流程式控制制,防止權力濫用。
完善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 督,改進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監督,建立常態化監督制度。完善糾錯問責機制,健全責令公開道歉、停職檢查、引咎辭職、 責令辭職、罷免等問責方式和程序。
6、完善審計制度,保障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
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幹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 實行審計全覆蓋。強化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領導。
(7)檢察機關文明執法依法辦案擴展閱讀:
嚴格是執法基本要求,規范是執法行為准則,公正是執法價值取向,文明是執法職業素養。
講法治必先講規范,促公正必先訂規范,執法行為沒有準則規范,就會導致執法隨意性、損害執法公信力。
規范執法是法治建設的題中要義、執法行政的關鍵環節、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的核心保障。必須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基本原則,依法打擊處理各類違法犯罪,不斷提升群眾安全感。
按照標准化、流程化、精細化的要求,自覺規范權力運行,規范執法行為,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把制度建在法治的籠子之下。
從容易發生問題的執法環節入手,重點圍繞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行政檢查等執法行為,不斷規范執法流程,完善執法程序,堵塞執法漏洞,用規范的制度「捆住」不作為亂作為的「手腳」。
針對執法中存在的濫用自由裁量權、同事不同罰、處罰畸輕畸重等顯失公正問題,科學合理地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准,規范裁量范圍、種類、幅度,防止出現「選擇性執法」、「傾向性執法」。
有效杜絕執法不公、隨意執法問題產生,確保在規范的制度面前沒有特權、不分親疏、人人平等,不敢亂作為、不能亂作為,人人都享受法治社會公平公正的陽光。
8. 檢察工作如何實現公平正義
A 檢察機關如何維護公平正義
一、公平正義是一個歷史范疇,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不同的社會形態下體現出不同的時代內涵和特徵。公平正義的時代內涵:
(一)權利義務公正
(二)機會公正
(三)程序公正
(四)效益公正
(五)資源分配公正
(六)社會保障公正
二、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公平正義是衡量法治實現程度的重要標尺。社會主義社會是以公平為基本特徵,以正義為最終價值的社會。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就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的理想境地是經濟富足、政治進步、文化昌明、社會和諧,這些目標的實現都有賴於社會公平正義價值的統領。法治作為社會關系的調整器,它以公平正義作為價值尺度,以法律的規范性、強制性和穩定性為特點,通過立法和法律實施等活,調整社會關,平衡社會利,整合社會資源,維護法律秩序,達到構建和諧社會的目的。
三、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工作的根本任務
我國憲法規定設置人民檢察機關,並把檢察機關確立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專門承擔法律監督職能,是我們黨和國家為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而採取的重大憲政舉措,法律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職責,也是檢察機關的立身之本。執法辦案是檢察工作的基本內容和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基本形式,檢察法律監督的職責是對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實行監督。一方面監督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正確履行法律賦予的權力,嚴格依照法律追訴各類犯罪,運用法律武器制裁各種嚴重違反法律的犯罪行為,另一方面實行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以及民事行政訴訟監督,糾正訴訟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保障法律適用的合法性和正確性。二者的宗旨就是維護司法公正。
(一)當前存在問題
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要求檢察幹警必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要發揮好法律監督職能、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效果。然而在新的形勢和任務下,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能力還不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具體表現為在執法思想上,服務意識,大局意識不強,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的主動性不夠;在執法觀念上,存在重實體輕程序,重打擊輕保護的觀念,存在不按程序辦案、輕視人權、執法不文明的現象。在執法行為方面,執法水平不高,辦案質量不高。這些問題反映了少數檢察幹警(包括領導幹部)思想政治素質、業務素質低,宗旨意識不強,沒有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和執法觀,也反映了檢察隊伍整體素質、執法觀念、執法水平還不完全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工作力度還有待加大,執法能力和辦案質量還有待提高,隊伍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還需大力加強。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能力建設,影響了檢察機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職能的發揮。因此,堅持與時俱進,強化職能,全面公正履行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神聖職責,已經成為檢察機關刻不容緩的首要任務。
(二)如何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
1、加強隊伍建設
法律要靠人去執行。只有建設高素質的隊伍,才能保證辦案出於公正,不為金錢所惑,不為關系所迷,不為人情所動,不為權勢所屈,敢於頂住來自各個方面的干擾,堅持公道、正派、正義,從而維護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因此,建設一支政治堅定、公正廉潔、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的檢察隊伍是確保公正執法的根本。
加強隊伍建設,教育是基礎。必須強化檢察官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意識,從思想上解決好究竟代表誰的利益,為誰辦案,為誰執法,為誰服務的問題。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的影響和侵蝕,在思想上築起一道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線,做到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法為民所執,自覺廉政執法。與此同時,要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提高幹警的執法水平,造就一支專家型的檢察官隊伍,保證法律監督正確、及時的實施,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加強隊伍建設,制度是保證。要著力於制度建設,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一是建立統一執法規范制度。使案件偵查、審查的每一個環節嚴格依法進行,摒棄隨意執法和主觀臆斷,使案件得到公正合理的解決。二是建立統一的監督制度。如錯案責任追究制,廉政制度,偵查案件跟蹤監督制度等。三是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如完善檢察官的考核、晉級、提拔、獎懲制度,使檢察隊伍管理真正走上規范、民主、科學的軌道。
加強隊伍建設,監督是關鍵。權力失去監督必然導致腐敗。消除司法方面的腐敗現象,確保公正執法,必須強化檢察院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而且要把功夫下在內部監督機制和自我完善上,同時,要主動接受黨委領導,人大監督,社會監督,群眾監督,新聞輿論監督,並形成制度。
加強隊伍建設,改革是動力。對檢察官、書記員、司法警察、行政公務員實行分序列管理,以利於隊伍的穩定和專業化建設,建立公開競爭、擇優、汰劣的運作機制。實行競爭上崗、崗位輪換、雙向選拔、分層聘用、上下交流、綜合測評等制度,充分調動幹警的積極性,確保公正執法。
2、嚴格執法,依法辦案,維護司法公正
嚴格執法,依法辦案是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公正的主要手段。嚴格執法必須明確和堅持:一是不論什麼人都必須依法辦事,不管其手中的權力有多大,違反法律就一定要受到追究;二是不論什麼人違法犯罪都必須按同一法律標准處理;三是不論什麼權力都必須依法行使,受法律約束,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代替法律的規定,干預法律的執行,阻礙法律的實施。
依法辦案是公正執法基本的要求,最具體的體現。依法辦案,既包括依照實體法,也包括依照程序法。司法公正包括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兩方面。從司法活動的本質來說,其追求的最終目的是社會的公平正義。訴訟法體系的建立,本身說明司法本身具有強烈的程序性特點,程序即訴訟的規則,程序公正是實體公正的必要保障,只有依據程序進行的訴訟才是真正法律意義上的訴訟。
實體和程序是實現法的正義的兩種法律制度上的設計。實體是解決案件處理公正的標准,程序是解決案件處理的正當流程和秩序,兩者不可偏廢。但是由於這是這兩套法律制度,所以它們共同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過程中,就不可避免地產生矛盾,也就是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之間的矛盾。為了追求目的,有的時候就會不擇手段,從而導致刑訊逼供、違反法律程序行為成為難以克服的痼疾。兩者出現了矛盾和沖突,怎麼辦?實體正義必須通過程序正義來實現,不允許在程序之外實現實體正義。雖然有時不按程序也可能會取得實體公正,但是由於潛在著一種有礙公正的因素,影響了真正意義上的公正。
程序正義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線,是維護司法公正的最低標准,也是現代刑事法治的起碼要求。連程序都做不到公平,還談何司法公正!即使實體公正了,也不是完全的公正。因此,當代檢察官必須牢固樹立程序正義理念,強化程序意識,注重訴訟程序,嚴格按照程序辦事,逐漸形成一種程序優先、注重程序的思維方式,這樣才能真正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3、加大監督力度
當前,執法不嚴是執法工作中突出的問題,檢察機關必須全面強化法律監督職能,通過懲治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以及全面履行審查批捕職能、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職能、監所檢察職能、民事行政檢察職能等,加大刑事立案監督、偵查監督、刑事審判監督、刑罰執行監督、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監督的力度,用夠用足法律賦予的監督職權,形成完整的法律監督體系,切實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促進嚴格執法,維護司法公正。要抓住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突出問題。加強法律監督,要重點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執法不嚴問題;糾正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問題;要糾正有罪判無罪、重罪輕判、輕罪重判等問題;糾正不依法交付執行,超期羈押以及違法辦理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等問題;要做好對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的抗訴工作,解決執行中的地方保護主義、部門保護主義等突出問題。要不斷總結監督工作的經驗,完善監督手段,規范監督程序。把黨內監督、國家法律監督、群眾民主監督、新聞輿論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以達到司法公正目標的實現。
總之,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檢察職能的共同的價值追求,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應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通過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障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