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稅謀
Ⅰ 依法治稅國家一直在加強,為什麼還有偷稅漏稅現象出事
象這來種問題主要考察你的論述能源力和思維能力,沒有標準的答案!
我認為主要把下列幾點論述到了即可:
1、在市場經濟下,受利益的驅動,偷稅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
2、偷稅產生的原因:一部分是法制不健全,但是更主要的是缺乏依法納稅的意識和謀取非法經濟利益的驅動;
3、依法治稅是國家稅收制度的根本,也是維護市場秩序必須的規則;
4、我國依法治稅從整體來說,已經起到打擊偷漏稅的巨大作用。
5、隨著國家依法治稅的不斷深入和發展,偷稅現象必將越來越少!
Ⅱ 幫我找幾個關於祖國科技發達的資料
2004年,我國國防科技工業加快結構調整步伐,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實施人才興業戰略和開展先進軍工文化建設,武器裝備研製生產取得重要成果,軍工經濟保持快速健康增長,軍工民品發展勢頭強勁,改革與發展各項工作有序推進,為國防現代化和國民經濟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十大軍工集團全部實現贏利
國防科技工業曾經是國有企業中最困難的行業,經過幾年的努力,軍工經濟快速增長,運行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2004年全行業總收入、工業增加值和產品銷售收入分別比上年增長21.7%、26.8%和26.4%,全面實現了年初預期發展目標。十大軍工集團公司連續兩年實現盈利,軍工經濟總體增長速度比全國規模以上工業增長速度高出10個百分點,連續4年保持快速增長。
武器研製和重點工程取得進展
2004年,國防科技工業系統頑強拼搏,高新技術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取得重要成果。一批新裝備完成設計定型,多個型號的研製取得重要進展,多種裝備實現「批生產交付」,大大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
繞月探測工程於2004年全面啟動,總體進展順利。國防科工委成立了繞月探測工程領導小組,任命了工程及各系統「兩總人員」,組建了月球探測工程中心。目前衛星系統已轉入初樣研製,衛星和衛星有效載荷、運載火箭、發射場、測控、地面應用等五大系統全面展開,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正在按計劃推進。月球探測二、三期工程、大型飛機、百萬千瓦壓水堆核電站等重大工程的綜合論證工作也已全面展開,為盡快在重點領域實現突破奠定了基礎。
軍工民品發展邁上新的台階2004年軍工民用產業發展迅速,軍工高技術民品比重顯著增加。軍工系統全年民品銷售收入1676億元,同比增長26%。
船舶行業發展勢頭強勁,全年全國船舶工業造船完工量突破855萬噸,繼2002年、2003年分別達到417萬噸和641萬噸之後,船舶產量再次邁上一個新台階。骨幹船廠實現批量造船,VLCC超大型油輪、8000TEU集裝箱船、LNG液化天然氣船等高技術船舶設計建造有新的突破,造船效率和水平顯著提高。
秦山二期2號機組投入商業運營,秦山、大亞灣、嶺澳核電基地9個機組安全穩定運行,裝機容量達到700萬千瓦,全年發電50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5.1%。秦山二期、嶺澳核電站擴建工程和浙江三門、廣東陽江核電站建設前期工作已正式啟動。
航天系統全年圓滿完成「8箭10星」發射任務,長征系列運載火箭自1996年10月以來連續41次發射成功,衛星應用對經濟建設的貢獻不斷增加。我國自主研製的ARJ21新型渦扇支線飛機新增6架訂單,與巴西合資生產的ERJ145噴氣支線客機組裝生產按計劃進行,國產新舟60飛機又簽訂了20架飛機的生產銷售合同。軍工汽車、摩托車等傳統支柱產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持增長態勢,全年軍工單位汽車產銷量達到83.8萬輛;摩托車銷量達到366萬輛,同比增長27%。
對外開放合作成果豐碩
2004年,我國國防科技工業在拓展國際市場、開展國際交流合作方面成效顯著。繼出口巴基斯坦的恰希瑪核電站一期工程成功並網發電之後,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又與巴方簽訂了二期項目合同。中俄航天合作在實質項目開展方面成效顯著,中歐合作開展了地球空間雙星探測工程,這是我國第一次以自己的空間探測項目參與國際合作。
我國政府與巴西政府簽署了關於空間技術合作兩項補充議定書,雙方將繼續開展地球資源衛星02B、03星、04星的合作研製。新舟60飛機出口辛巴威,實現了國產民用客機出口零的突破,飛機轉包生產取得長足發展,HC120直升機生產線建成投產。北方工業公司與伊朗簽訂了德黑蘭地鐵四號線項目承包合同和地鐵系統機車車輛供貨合同,總金額8.36億美元,成為迄今為止我國最大的國際工程承包項目。
(據新華社北京2月2日電)
Ⅲ 怎樣當好基礎稅收管理員
稅收管理是保證稅收任務完成的最根本途徑,是保證稅收收入的重要環節,是整個稅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和諧征納關系的橋梁和紐帶,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展示稅務形象的重要崗位。本文就如何當好稅收管理員談談自己的看法。 一是做知法、懂法、用法的「明白人」。人常講「打鐵需先自身硬」,要想當好一名合格的稅收管理人員,知法、懂法,依靠法律武器指導工作是最根本要求,依法履行職責、依法行使權利,依法管理是職責所在,也是管理的「法寶」。要把依法治稅、文明執法作為稅收工作的靈魂貫徹始終,向納稅人提供法律服務、稅法咨詢是稅務人員,特別是稅收管理員最根本要求。因此,作為稅收管理員必須熟悉《稅收徵收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知識,能夠正確運用法律法規解決工作中所出現的各種矛盾,做知法、懂法、用法的明白人。 二是做釋難解疑、稅收宣傳的「帶頭人」。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並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其政治權力,運用法律手段,按照預定標准,向社會成員強制、無償徵收,而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形式。既然是強制、無償徵收。那麼,征稅與納稅兩者就是一對矛盾,解決征納矛盾,宣傳教育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作為稅收管理員必須首先樹立積極的宣傳理念,擔負起稅法宣傳的重任,克服「以罰代宣」的簡單行為,要積極採取多種手段進行稅法宣傳,讓廣大公民樹立起「以誠信納稅為榮,以偷逃稅款為恥;以按期納稅為榮,以拖欠稅款為恥」的思想,樹立起「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的道理。 三是做努力工作、吃苦耐勞的「勤快人」。 「腿勤、眼勤、嘴勤」是當好稅收管理員的基本要求。「腿勤」是做到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克服漏征漏管戶,及時了解納稅戶,准確掌握所轄區納稅戶的經營情況,為准確核定、調整應納各種稅款奠定基礎;「眼勤」是勤觀察,及時發現新開業戶、報停開業戶,督促其辦理有關手續,及時發現報停戶非法經營的情況;「嘴勤」是及時、隨時向納稅了宣傳有關稅收知識,講解新的稅收政策,發現問題及時給予解釋、解決,做到及時發現、正確掌握、正確解決,把各種違法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是做秉公辦事、嚴格執法的「黑臉人」。嚴格執法秉公辦事是每個執法者的准則,在大力進行稅法宣傳的前題下,要做到嚴格執法,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雖然依法納稅是每一個經營者應盡的義務,但是,要讓每個人都自覺納稅,卻不是件容易的事。為依法規范稅收秩序,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穩步、健康、持續發展。首先,要提高執法人員自身素質;其次要加大對偷稅的處罰力度;其三是要嚴格杜絕人情稅、關系稅、親情稅等現象的發生。在執法過程中要堅決做到「鐵面無私,六親不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實維護稅法尊嚴,增強依法履行職責的力度,樹立稅務人員的良好形象。 五是做以心為公、真誠服務的「熱心人」。納稅人在嚴格依法治稅的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一方面是將稅法宣傳到戶、稅法輔導進企業,把向納稅人送去一份溫暖、奉獻一片愛心、說一聲「你好!」、端上一杯熱茶,道上一句抱歉、純潔一份感情、送上一張笑臉作為向納稅人服務的內容之一,積極為納稅人提供良好的納稅環境。努力以優質的服務讓納稅人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要明確自身職責任務。新時期稅收管理員的職責任務主要包括對納稅戶的案頭管理和實地了解納稅戶情況、提供納稅服務和進行必要的核查,籠統地概括為「十管三不管」:
所謂「十管」,具體包括:
1.稅收政策宣傳送達、納稅咨詢輔導,幫助納稅人不斷提高辦稅能力;
2.掌握所轄稅源戶籍及變動,清理漏征漏管戶;
3.調查核實所管納稅戶生產經營、財務核算情況;
4.核實所管納稅戶申報納稅情況;
5.進行稅款催報催繳;
6.進行納稅評估和稅務約談;
7.對各類減稅、免稅、退稅、稅務行政許可審批等申請資料進行調查核實;
8.提出一般性涉稅違法違章行為糾正處理意見;
9.進行發票管理;
10.其他相關稅收管理工作。
所謂「三不管」是指稅務管理員除特殊情況外,不管稅款徵收,不管稅務稽查,不管稅務行政處罰。
再次,要具備一定的素質和能力。以人為本,從嚴治隊,大力實施「人才興稅」戰略,是做好新時期稅收工作這篇大文章的有力保證。稅收管理員作為這篇文章的主要作者之一,必須要具備一定的素質和能力,並且要不斷提高。筆者認為,新時期稅收管理員應具備以下四方面素質和四種能力。
四方面素質:一是政治素質。稅收管理員作為國家公務員,必須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理順、密切征納關系;堅持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模範遵紀守法,樹立清正廉潔的人民公僕形象;要刻苦學習,勤奮敬業,不斷加強知識積累和經驗積累。二是業務素質。要全面熟悉財稅業務知識,對在實際工作中經常運用的知識應該爛熟於心,運用自如。同時要加強對計算機、法律、外語、市場經濟理論等與稅收息息相關知識的學習,特別是計算機知識,必須要不斷學習,不僅要熟練掌握征管軟體的應用,還要加強對企業計算機記帳基本軟體的學習,弄夠較為熟練地檢查企業的電子帳簿,以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三是智力素質。智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稅收管理員對於涉稅問題的觀察、理解和思考。要注意培養和不斷提高自己的觀察力、記憶力和思考力。四是心理和身體素質。心理素質主要包括情緒的穩定性、團結協作的相容性、工作的獨創性、面對納稅人的謙和態度、心理的自我調適等。身體素質主要指人的體力和適應力,稅收管理員必須要具備健康的體魄和連續作戰的精力,能夠適應外部環境的各種變化。
四種能力:一是表達能力。稅收管理員首先必須具備表達能力,能夠將國家稅收政策規定、上級工作安排以及自己的思想、意圖或通過口頭、或通過書面准確地傳遞給納稅人和有關各方,這既是信息溝通的手段,也是情感聯絡的媒介。如語言表達不清,則日常工作難以維持。二是人際協調能力。在現實工作中,稅收管理員必須協調好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各職能部門、黨委政府、村街居委會等各方面的關系,減少內耗形成合力。要帶著感情做好群眾工作,以誠待人,切忌待人冷漠、自高自大、斤斤計較一已之私。三是時間安排能力。稅收管理員工作在最基層,上級安排的工作與自己想要做的工作多而繁亂,各項工作間也難免發生沖突,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合理安排時間,做到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時間的能力,首先表現為要珍惜時間,不浪費一分一秒;其次,要在最佳時間段完成最重要的工作任務;第三要有計劃分配自己可用的時間,把時間的分配和工作計劃結合起來。四是學習能力。當今時代是一個迅猛發展的時代,我們稅務幹部必須要緊跟形勢發展,不斷學習新知識、培養新觀念、開拓新視野;不僅學習書本知識和他人經驗,還要具備獨立思考和推斷能力。此外,稅收管理員還應具備一定的組織、指揮、決斷能力等。
最後,要加強監督制約和激勵考核。稅收管理員是一線執法人員,直接與納稅人打交道。俗話說,「常在河邊走,難免不濕鞋」。為了避免稅收管理員「濕鞋」,就必須對其加強監督與制約,同時要建立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稅收管理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此,一是要嚴格按照省局《業務工作規程》和《稅收執法崗位職責暫行規定》的要求,結合稅收征管質量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公務員年終考核,對稅收管理員進行全面、嚴格的考核與監督。經考核成績優秀的稅收管理員,給予適當的精神與物質獎勵;對不合格的稅收管理員,除批評教育外,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年終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待崗。從而讓廣大幹部職工樹立「無功即是過,無為就無位」的觀念,營造創一流業績的良好氛圍。二是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進一步規范稅收管理員的執法行為。三是探索實行稅收管理員能級管理制,開展一崗多能競賽活動,激勵稅收管理員努力工作。按照總局確立的「按人定崗、以崗定責、以責定酬」的能級管理原則,根據稅收管理員的工作業績、落實工作制度的情況、徵收管理的質量、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指標,來確定其等級,設立等級津貼,探索一條「看能力、重業績」的稅收人事制度改革之路。四是嚴格執行稅收管理員定期輪換制度和離崗審計制度,防止人情稅、關系稅等不廉現象的發生。
我認為當好稅收管理員要增強七種意識:
一、增強學習意識,做「真才實學」的稅收管理員。
學習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在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不斷前進的今天,有許多新知識,新技能需要我們去學習,作為稅收管理員,不論工作多忙,任務多重,也要千方百計擠出時間多讀書、多看報,特別是學好「科學發展觀重要思想和稅收法律法規、計算機應用等知識,要學有所得,學有所用,用以促學,學用相長,理論聯系實際,著力解決實際問題。
二、增強大局意識,做政府、領導、納稅人都滿意的稅收管理員。
「不謀全局者,不足謀一域」。稅收管理員的一切工作都要從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的大局出發,從大局中找准角色,圍繞經濟建設中心獨立自主地、創造性地開展各項工作,把廣大納稅人的積極性引導到經濟建設主戰場上來,利用稅務部門懂財務、接確面廣、信息靈的優勢,為地方經濟發展謀策略,提建議,積極投身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資工作,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快捷到位的服務。把心操在納稅人身上,把溫曖送在納稅人心上,把實事辦在納稅人急需上,把服務定在調動納稅人積極性上,以良好的社會效益嬴得政府滿意、領導滿意及納稅人滿意。
三、增強創新意識,做奮力進取的稅收管理員。
做一名稅收管理員,面對著形形色色的納稅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多,在具體工作中,一要克服消極畏難情緒,不能片面強調工作經費緊張,條件差、任務重、開展工作難等困難,而必須樹立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知難而進的思想,二要克服被動應付思想,不能靠上面推一推、動一動,撥一撥、轉一轉;必須樹立迎難而上、奮勇拼搏、努力進取的精神。特別在稅務部門很多新工作上,要敢想、敢做、敢為人先,敢於沖破傳統的做法。
四、增強發展意識,做符合時代要求的稅收管理員。
時代在進步,社會在發展,與時俱進也要體現在稅收管理員身上,稅收管理員要順應時代潮流,樹立符合時代要求的新觀念,也就是要樹立「一切為經濟服務,一切為發展聚財」的理念,既要當好執法者,也要當好納稅人合法權益的維護者,更要當好服務者。嚴格執行稅法,該收的稅應收盡收,不該收的稅一文不取,依法徵收,依率計征,切實保護好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要擺正與納稅人的位置,增進與納稅人的感情,深入到納稅人中間去,體驗他們經營的艱辛,傾聽他們的呼聲,了解他們的需求。真心誠意的為納稅人辦實事、辦好事、解難事。
五、增強法治意識,做依法治稅的稅收管理員。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今天,堅持依法治稅已成為各級政府、各級稅務機關、社會各界的共識,也極大地改善了稅收法制環境。大力推進依法治稅進程,必須打牢稅務人員依法治稅的思想基礎,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要以國家稅法作為指導稅收工作的唯一指針,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正確處理稅收領域的各種關系,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大力開展法制教育,增強法治意識,不斷提高廣大稅收管理員依法治稅的自覺性。
六、增強廉政意識,做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的稅收管理員。
稅收管理員作為基層一級的執法者,手中行使著一定的稅收管理權、徵收權、處罰權。但要使這國家賦予的神聖權力,用之有道,為民所用,為公所用,一定要做到依法、公開、公平、廉政。面對社會上的各種誘惑和考驗,要始終保持廉潔奉公、警鍾長鳴、不忘宗旨、永保本色。要向優秀的共產黨人學習,學習他們的崇高品德和優秀品格,始終保持公僕本色,做一名光明磊落、堂堂正正的稅收管理員。
七、增強奉獻意識,做腳踏實地埋頭苦乾的稅收管理員。
稅收管理員直接跟廣大納稅人打交道,有很多工作需要做。沒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忘我的敬業精神是干不好本職工作的,俯首甘為孺子牛,增強奉獻意識首先要幹事創業,對待工作要有一種夜不安枕、食不甘味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自加壓力,負重奮進,努力在工作中形成比干勁、比進取、比奉獻、比貢獻的氛圍。其次要淡泊名利,要注意抑制私慾,把精力和心思都集中到工作中來,干出成績來,接受組織和群眾的檢驗。再其次,要正確處理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的關系,要把國家的利益看得高於一切,對不應該得到的利益,決不得伸手索取。
Ⅳ 求一篇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講課稿(不要是論文形式的)
內容摘要:
稅務機關是國家授權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部門,近年來,稅務部門通過改革稅收征管體制,加強分權制,稅收執法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稅務人員職務犯罪的苗頭和傾向,如何有效地預防稅務人員職務犯罪,本文著重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述。
一、稅務職務犯罪的內涵和構成。1、稅務職務犯罪是指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稅收執法權或行政管理權,以犧牲國家或集體利益為手段,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2、稅務職務犯罪構成要件:(1)稅務職務犯罪的主體只能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或稅務機關依法授權的執行稅法的個人。(2)稅務職務犯罪的客體必須是國家稅收利益。(3)稅務職務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國家稅收利益受到一定損失,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4)稅務職務犯罪必須有明顯的主觀故意。3、稅務職務犯罪的內容:(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2)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二、稅務職務犯罪的原因探析。1、思想根源。2、體制、制度根源。3、法制根源。三、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對策。1、嚴格執行《征管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2、深化體制、制度的改革創新,強化權力制約,讓稅收執法權在規則內運行。3、強化立法的預防功能,夯實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法治基礎,實現以法治腐。4、深化稅務執法隊伍教育,強化基礎預防,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稅務機關是國家授權的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部門,是國家組織財政收入、實施宏觀調控、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部門之一,而且,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健全完善,稅收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近年來,稅務部門通過改革稅收征管體制,加強分權制約,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提高隊伍素質等一系列措施,使稅務部門的執法水平和執法質量有很大提高,但同時也出現了一些稅務人員職務犯罪的苗頭和傾向。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進一步規范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有效地預防稅務人員職務犯罪,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擬就此做一淺析。
一、稅務職務犯罪的內涵和構成
(一)稅務職務犯罪的內涵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其他社會團體、企(事)也單位中依照法律法規或組織章程等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條件所實施的違背職責要求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的總稱。現行《刑法》中規定的職務犯罪主要包括貪污受賄、敲詐勒索、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挪用公款、失職瀆職、私分國有資產等。
稅務職務犯罪分廣義和狹義兩種。廣義上的稅務職務犯罪是指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稅收執法權或行政管理權,以犧牲國家或集體利益為手段,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包括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其他社會團體、企(事)也單位中依照法律法規或組織章程等從事公務的人員都可能出現的犯罪行為,如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等。狹義的稅務職務犯罪,即嚴格意義上的稅務職務犯罪應指只有稅務工作人員才有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本文採用嚴格意義上的稅務職務犯罪概念(即狹義的稅務職務犯罪)。
(二)稅務職務犯罪的構成
稅務職務犯罪的構成是指刑法所規定的,決定某一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及其程度而為該行為構成犯罪所必需的主觀要件和客觀要件的有機統一。它是認定罪與非罪、此罪與彼罪的具體法律標准。根據現行《刑法》、《征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稅務職務犯罪的構成要件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職務犯罪的主體只能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或稅務機關依法授權的執行稅法的個人。各級稅務機關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應承擔本單位的相關責任。
2、稅務職務犯罪的客體必須是國家稅收利益。稅務職務犯罪的客體即法律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稅務職務犯罪所侵犯的客體就是國家稅收所調節的分配關系,具體表現為國家的稅收利益受到損失。
3、稅務職務犯罪的客觀方面是國家稅收利益受到一定損失,按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4、稅務職務犯罪必須有明顯的主觀故意。
(三)稅務職務犯罪的內容
根據現行《刑法》規定,只能由稅務人員構成的職務犯罪包括兩個罪名: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2、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指稅務人員在稅務人員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這三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二、稅務職務犯罪的原因探析
稅務職務犯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但究其根本原因則是稅收執法權的異化。職務犯罪從其政治學特徵來說,無一不是公共權力的異化,即公共權力的性質和功能的異化。可以說,無權力的異化和濫用,則無職務犯罪。而稅收執法權的異化主要是權力失控引起的。當前,導致稅收執法權異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思想根源
在目前較低水平的物質文化生活條件下,阻礙兩個文明建設的消極因素還大量存在,一些不良思想仍在腐蝕著稅務隊伍,成為稅務職務犯罪得以產生的社會思想基礎。一是封建特權思想仍在左右著一些稅務人員的行為和處事方法。特別的權力總是與特別的利益聯系在一起,由於受傳統特權觀念的影響,使得某些掌權者在對權力崇拜和唯恐失去權力而恐慌的心理狀態下,開始使權力的性質和功能異化,將用來為組織稅收和管理稅務隊伍的權力異化成為個人、親戚、朋友及小集團謀利益的工具。二是私有觀念的存在,以及資本主義腐朽、奢侈的生活方式的影響,誘發了部分稅務人員的貪婪心理。三是市場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使權力商品化、經濟化。權力可以出租獲利,對此,專家們稱之為「尋租理論」。由於稅務系統的各級領導者和業務人員,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的稅收執法權,在失控和約束不力的情況下,受錢權互惠效應的誘導,部分稅務幹部便會把手中的權力作為私有化了的商品進行交易。
(二)體制、制度根源
從社會學的角度分析看,人類的內部存在社會著兩種機制:一種是產生、誘發職務犯罪的機制;一種是抑制、預防職務犯罪的機制。而且,這兩種機制始終處於相互較量狀態。從建國初期到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由於「三反、五反、四清」等一系列群眾性運動的開展,使對職務犯罪的抑制機制強於誘發機制,稅務職務犯罪很少發生,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處於從以階級斗爭為中心向經濟建設為中心轉變、從人治社會向法治社會轉變、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特殊時期,國家管理中的一些體制和制度還不盡完善,使社會抑制職務犯罪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削減,從而增強了那些意志比較薄弱的稅務人員的僥幸心理和投機心理,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犯罪。一是財政體制缺陷。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支定收」的財政體制,導致稅收工作陷入「計劃或任務治稅」,在稅收工作中,主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將收入計劃作為考核、評價稅務機關工作的首要條件,當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相矛盾時,依法治稅反而服從於稅收計劃,致使收過頭稅、貸款繳稅、虛報虛收,或者有稅不收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干擾了依法治稅。二是稅務系統的體制缺陷。我國目前稅務系統實行垂直領導,導致上級難以有效監督下級,下級事實上「無權」監督上級;同時,在條塊分割狀態下,縣市級稅務部門自由活動的空間過大,容易引發稅收執法隨意性和權力濫用。三是權力體制的缺陷,主要表現為權力過分集中。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主要圍繞提高經濟效率進行了以放權為主的權力體制的改革,但傳統權力結構卻沒有相應調整,權力只是在集權的結構中大量下移,由上級的集權形成眾多的大大小小缺乏制約和規范的小集體、小單位甚至是個人的集權。四是稅制的缺陷,主要表現為稅負不均。由於稅率不等,評估標准掌握在少數稅務幹部手裡,他們憑藉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撈取個人好處;或以稅換賄,以賄減稅;或與納稅人相勾結,共同私分稅款、滯納金;或收人情稅、開人情發票等。
(三)法制根源
我國現行法制對預防稅務職務犯罪還存在許多缺陷:一是在預防環節的立法相當薄弱,缺乏超前性和預見性,對一般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以及一般稅收違法行為轉化為稅務職務犯罪的抑制性不強。如《監督法》、《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反貪污法》等均未出台。二是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對罰款規定的彈性過大,導致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和隨意性過大,為一些掌權者以權謀私提供可能。如「處欠繳稅款0.5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等模糊性界定。三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執法制約機制不夠健全。在稅務執法過程中,徵收、管理、稽查、審理、復議等執法環節名義上應當互相監督、互相制約,但由於保障機制不力,沒有人願意去負責任地實施制約或監督。稽查部門發現管理部門的違法犯罪行為或管理部門發現稽查部門的違法行為,一般沒有人願意指出、反映,審理或復議部門發現管理或稽查部門的錯誤,一般只是要求糾正,沒有單位或部門去追究責任,形成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人主義局面。此外,一些稅務人員(尤其是基層一線稅務人員)缺乏法律知識或法制觀念滯後,也是導致稅收執法權異化的重要原因。四是稅務部門內部制訂的某些規定製度與有關法律法規不盡一致,造成職務犯罪。
三、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對策
從上述分析看,在新的形勢下,要從源頭上預防稅務職務犯罪,減少稅務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應採取以下對策:
(一)嚴格執行《征管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稅務收征管法》是稅務部門最重要的執法依據。它根據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的精神,在擴大稅務機關執法許可權的同時,加大了對稅收執法權的監督和制約,明確規定稅務機關應加強內部監督並依法接受納稅人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因此,各級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征管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特別是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人的監督制約,最大限度地減少稅務行政、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和隨意性,避免濫用職權,滋生腐敗。
1、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實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依法治稅的具體要求,也是堵塞征管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的客觀需要。各級稅務機關的「一把手」,應為本單位的執法第一責任人,要將執法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一要按照管事的要求明確每一個稅收執法崗位和每一名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包括工作職責、辦事規則程序、許可權范圍、具體標准、處理時限等;二要在稅收徵收、管理、檢查、復議等各個工作環節中,明確部門和個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考核指標;三要通過CTAIS系統、金稅工程加強執法崗位責任制考核。同時,建立以執法過錯責任制為突破口,對稅務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產生的違法或者不當的稅收執法行為,尤其是人為造成納稅人稅負明顯不公等情況,實行執法任追究制直至過錯責調離執法崗位,以增強稅務人員嚴格執法的責任心,克服當前稅收征管改革中出現的「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弊病。
2、著力加強檢查監督,實現預防的關口前移。實踐證明,監督檢查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關鍵。稅收執法權異變害怕檢查,稅收執法中的腐敗害怕監督。一些單位的稅收執法環節中的瀆職侵權違法犯罪問題之所以時有發生,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沒有認真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監督。因此,各級稅務機關一方面要通過經常性的檢查,對稅收執法權的運行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權力運行到哪裡,對權力的規范和制約也就延伸到那裡,從而做到把問題盡可能地消滅在萌芽狀態;另一方面要針對稅收執法工作中容易發生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重點環節,大力加強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予以嚴肅查處,使稅收執法人員懾於法紀後果而不敢濫用稅收執法權。
(二)深化體制、制度的改革創新,強化權力制約,讓稅收執法權在規則內運行
當前,主要是針對那些容易產生腐敗、導致職務犯罪的環節,加快推進體制的改革和創新,健全依法行使權力的制約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防止權力的異化和濫用。體制創新的重點是限制職權,讓職權在規則內運行,其目的之一是對權力的合理配置,並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相互制約的權力運行機制,實現最佳的最有效的控制和預防職務犯罪。因此,在進行體制改革創新的過程中,應從制度安排、規則設計、具體操作等方面來科學設置和管理稅收執法權,實現控制、防止稅收腐敗和稅務職務犯罪的最佳的綜合效果。一是改革現行「以支定收」的財政體制,實現由「計劃或任務治稅」向「依法治稅」的轉變,只要稅務機關確實依法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和上級機關均應實事求是地調整收入計劃,嚴格做到依法治稅。二是完善稅收執法權力體制,強化制約監督,進一步落實「上收執法權、分解執法權、制約執法權、規范執法權」的要求。三是深化稅制改革,公平稅負,統一稅率,使不同所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從而消除滋生稅務職務犯罪的稅制因素。四是深化征管制度改革。對稅收稽查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行機構、人員、職責三個方面的明確分離,切實健全相互制約和監督的體系;推行辦稅公開制,完善評估標准,增強稅收執法權運作的透明度,減少稅務人員特別是基層徵收分局(所)長以稅謀私的籌碼。五是以機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為契機,在「精兵簡政」的同時,逐步實現「高薪養廉」的經濟保障機制,使稅務人員不想「貪」,也不必「貪」。
(三)強化立法的預防功能,夯實預防稅務職務犯罪的法治基礎,實現以法治腐
要實現預防職務犯罪的法治化,必須要加強預防的立法工作,把預防貪污腐敗作為立法的重要內容,通過修改、修訂、補充原有法律法規,創制新的法律,形成權力制衡、程序規范、責任明確、監督有力的預防法律體系,為積極預防提供堅實的法治基礎。當前,一是應加快《國家公務員法》、《政務公開法》、《反貪污賄賂法》等預防環節的立法,體現立法在預防職務犯罪方面的超前性、預見性,突出立法的預防功能。二是應加強對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有關預防職務犯罪內容的修訂和創制,使稅收執法權的運行程序、運行監督更加明確和具體,以便於操作,增強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如對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的罰款規定進行細化、量化,合理控制自由裁量權,鏟除滋生稅收腐敗的法制因素。三是在制訂內部的規章制度是要充分考慮其與相關法律法規的竟合,避免出現歧義或相互抵觸的地方。
(四)深化稅務執法隊伍教育,強化基礎預防,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是基礎。當前,對稅收執法人員應著力加強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要用黨和國家新一屆領導人務實、親民的作風來教育和啟發稅務人員,引導稅務執法人員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政績觀,正確把握權力觀,增強防範意識,避免職務犯罪。二是稅務職業道德教育。要教育稅務人員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增強事業心、責任感以及為納稅戶服務的觀念。三是法紀教育。要對徵收、檢查、管理、復議等各個環節的執法人員進行《征管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和新《刑法》以及其他涉稅法律法規的系統培訓,以提高稅務人員的執法水平,防止執法隨意性和權力濫用。
Ⅳ 關於地稅部門如何預防職務犯罪的思考求解答
職務犯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採取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手段而實施的犯罪。稅務職務犯罪是指稅務人員破壞國家的職務行為的管理活動,利用職務或崗位上的便利,進行違法活動,對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務,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依照《刑法》應受到刑事處罰的行為。預防職務犯罪是指職能部門和行政部門依託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按照「打防並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採取教育引導、制度監督、紀檢查辦和刑事責任追究等手段、措施,開展預防和打擊利用職務進行違法犯罪的一項系統化的工程。對於地稅部門來說,最主要的就是要按照黨紀政紀、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稅務總局、省、市局「兩權」監督要求,教育和監督並重,與預防職務犯罪的主要監督職能部門建立健全工作協作機制,主動接受檢察機關指導、監督,切實負起部門責任,推動預防職務犯工作經常化、制度化,逐步消除職務犯罪的土壤。
一、地稅部門職務犯罪的成因分析
地稅部門執法工作人員易觸犯的主要職務犯罪有:一是貪污受賄罪;二是瀆職罪。
(一)從主觀方面來看
1、沒有樹立和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自律不嚴。稅務執法工作處於征納雙方矛盾的熱點,是稅務部門權力相對集中的一項工作,面對當事人用請客送禮、行賄等手段拉攏時,少數地稅幹部理想信念淡化自律不嚴,經受不住物慾利慾的引誘和考驗,致使人生航向發生了偏離,導致把手中的權力作為撈取個人利益的資本。這些人中存在「三種心理」誤區:即不滿足心理、攀比心理、僥幸心理的誤區;在幹部的使用上存在「三重三輕」現象:即重業務、輕政治,重信任、輕監督,重使用、輕教育管理。
2、業務素質不能勝任繁重的執法工作需要。一方面,執法水平尚不能完全適應公正、嚴明、准確的稅收執法要求,導致超越許可權、違反程序、錯用法律條款的現象時有發生;另一方面,法紀觀念淡薄,知法犯法和徇私枉法,經不起腐蝕與誘惑,搞權錢交易,甚至直接參與涉稅犯罪。
3、官本位意識。有的幹部官本位意識強,只對別人講法,從不以法律己,只講職務,不講服務,導致職務犯罪發生。
4、極少數幹部法紀觀念淡薄,私慾強。《稅收征管法》中共有10條規定明確了不規范執法要承擔的行政或法律後果。少數幹部法制觀念淡薄,在具體工作中,不是依據事實和法律去履行職責,而是圍繞所謂的「關系」、「面子」、「情感」工作。
(二)從客觀方面來看
1、稅收法律法規存在較多缺陷。一是現行稅收法律法規都是一些單行的法律文書,不成體系,實際工作中大量使用的是由稅務機關制定的部門規章,程序簡單,變換頻繁,執法風險大。二是現行稅法過於概括、簡約,給稅法的解釋、理解和執行帶來較大的發揮空間。三是稅務行政處罰具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同類案件的處理差距很大,特別是行政處罰存在較大的隨意性。
2、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監督不力。權力監督制衡機制尚不完善,對地稅幹部擁有「兩權」的監督制度未真正落實到位或缺乏必要的制約,從而導致少數幹部濫用權力,以權謀私。
3、對規章制度執法落實不到位。缺乏深入細致的工作作風,檢查不深入,監控不嚴密,致使一些制度形同虛設,權力失控。表現在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檢查監督不夠。從地稅幹部違法違紀的案件分析,幾乎都暴露出規章制度得不到落實的狀況,比如益陽市赫山區地稅局的貪污挪用公款案件就是「一把手」失去監管的結果。
4、機制不健全,體制存在缺陷。權力的自由裁量彈性過大,還有的領導事前教育管理防範不夠,事後存在著好人主義、小團體主義和本位主義,報喜不報憂,或不重視自身修養,領導方法簡單,領導藝術不高,對幹部發生職務犯罪的不良苗頭不去重視和制止。
二、地稅部門預防職務犯罪對策思考
要遏制地稅部門職務犯罪現象的上升趨勢,打擊是懲治職務犯罪的治標措施,預防才是治本之策。人們往往關注打擊職務犯罪而忽視預防工作,懲治貪污腐敗,令人解氣,但更重要的是預防和減少職務犯罪的發生,以減少國家和人民群眾的損失,樹立地稅部門的良好形象。
(一)明確預防責任,實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領導責任制
地稅部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職責:一是制定和組織實施預防職務犯罪的工作計劃和措施,並列入年度考核;二是稅檢聯合開展預防職務犯罪教育;三是嚴格執行稅收法律、法規和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對容易發生職務犯罪的崗位和環節加強監督;四是認真查處職務違紀違法行為,對重大違紀違法情況及時報告,涉嫌職務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五是加強稅務和檢察部門協作,自覺接受檢察機關對預防職務犯罪工作進行經常性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在工作開展中,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按其分工各負其責,把預防職務犯罪工作列入單位負責人年度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
(二)強化教育引導,增強刑事責任追究意識
充分發揮教育在預防職務犯罪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廉潔從政和廉潔自律教育;加強稅收法紀教育,強化稅收執法的程序和實體觀;採取請進來和走出去的方法,集中開展《刑法》中有關瀆職犯罪刑事責任追究條款和最高檢察院關於瀆職犯罪立案標准有關規定的學習;運用各種案例開展預防職務犯罪的警示性教育,增強司法監督意識。
(三)多措並舉,強化監督管理
一是以貫徹《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行政監察法》為重點,切實加強對權力的監督制約;二是明確預防重點,主要是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行為,要建立稅收執法權行使關鍵部位和重點環節預防職務犯罪的監控制度,日常預防和專項預防相結合;三是構建監督網路,增強監督觀念,發揮檢察監督、黨紀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及群眾監督五項監督的作用,對幹部職工和納稅人提出的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有回復,有落實,增強監督的廣泛性和有效性;四是建立健全經常性執法檢查機制,法規部門結合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對全局執法工作進行檢查,稅政、征管、稽查等部門結合工作目標考核,不定期開展執法自查;五是積極探索行政執法監督提前介入的做法,建立已辦執法案件分析制度,與法規部門配合,嚴肅追究疏於管理、失職瀆職幹部的責任;六是開展廉政監察,進行廉政情況分析,監察部門定期對重點部門幹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進行督促,對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進行廉政監察;七是加大職務犯罪案件的查處和打擊力度,形成地稅幹部對職務犯罪「不想犯、不能犯、不敢犯」的自律機制。
(四)貫徹依法治稅要求,完善內部制約機制
一是在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方面,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辦法,實行崗位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增強地稅幹部的法紀觀念和責任意識;二是在規范辦稅程序方面,明確崗位許可權,規范辦稅程序,嚴格按程序辦事,以程序的完整、正義,保障稅收執法的規范;三是在嚴肅稅收紀律方面,完善稅收收入、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建立稅款入庫、退庫和稅收罰款入庫制度。對稅收資金運行實行全程核算和監控;四是在班子建設方面,全面建立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健全廉政談話制度、瀆職處罰制度、大事報告制度、個人財產登記申報制度、誡勉談話制度和述職述廉制度,加強對領導幹部的有效監督管理;五是在隊伍管理方面,從建立健全重要崗位規章制度入手,規范稅務執法管理崗位人員行為,對關鍵崗位的從業人員以及中層幹部實行定期崗位輪換制度,有效防止和及時發現潛在的職務犯罪苗頭;六是在工作績效考核方面,依託稅收信息化建設平台,對幹部職工的工作職責和范圍採集信息錄入電腦,將工作任務分解到月、細化到周、量化到天。使幹部職工明白自己該做什麼,如何去做,解決職責不清,責任淡化問題,規范執法行為,嚴格依法辦事,減少職務犯罪的土壤。同時,按照獎優罰劣原則,充分發揮責任考評的導向和激勵約束作用,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機制;七是在大要案件查處方面,細化稅案行政處罰標准,增強處罰剛性,規范自由裁量權。
總之,做好地稅部門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是遏制腐敗的治本之策,是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有效措施,是防範和減少職務犯罪,推動地稅事業科學發展的有效途徑。因此,要使地稅幹部正確認識手中權力的性質,牢固樹立依法行政的觀念,為進一步加強地稅幹部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築牢思想政治防線打下良好的基礎,使每個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地從思想上尊重、遵守法律,不闖「警戒線」,不碰「高壓線」。同時,預防職務犯罪要充分結合地稅工作實際,堅持「懲防並舉,教育為先,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堅持「加強領導、綜合治理、依法預防、服務大局、從嚴治隊」的原則,建立健全明確的責任機制,長效的教育機制,嚴格的制度保障機制,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嚴肅的懲治機制和科學的預警機制,才能有效建立地稅部門預防職務犯罪的牢固防線,杜絕地稅人員職務犯罪的發生。(來源:中國稅網)
Ⅵ 怎樣提高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時期的開局之年,也是區局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的起始之年。區局將以創建法治稅務示範基地為目標,規范權力運行、提高執法能力、強化行政監督,堅持法治化、規范化、信息化一體建設,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
認真總結「十二五」依法治稅工作成效。區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認真總結了「十二五」期間,我局法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與經驗:執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法治宣傳進一步深入、幹部隊伍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內部監督職能進一步顯現;抓謀劃,統領依法治稅工作思路、抓落實,提高依法治稅工作水平、抓創新,落實依法治稅工作機制。區局被評為湖北省首批法治創建活動先進單位。全面起動「十三五」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為扎實做好「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工作,區局制定了《蔡甸區國家稅務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分析了「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面臨的新形勢、新挑戰,明確了「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面臨的指導思想、工作任務、工作任務和措施,為區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指明了方向。研究制定開局之年依法治稅工作目標。區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省局、市局「十三五」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稅工作規劃,緊貼區局實際,研究制定了《蔡甸區國家稅務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明確年度具體工作目標、任務和舉措,為「十三五」時期依法治稅的開局奠定扎實的基礎。
Ⅶ 福清市地方稅務局的機構概況
福清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28日,局機關內設10個科室,基層設立17個徵收單位和1個稽查局,現有幹部職工165人(其中男性126人,女性39人;黨員144人),負責福清市范圍內14000多個納稅戶的稅費管征工作。2011年入庫各項稅收21.51億元,較上年增收5.72億元,增長36.22%,完成年度任務的116.6%;2012年入庫各項稅收28.52億元,較上年增收4.68億元,增長19.64%,完成年度任務的27.2億元的104.83%。
多年來,福清市地稅局始終堅持依法治稅勤聚財、從嚴治隊促提升、科技興稅謀跨越,積極融入地方經濟建設,切實規范稅收法制環境,為福清科學發展、跨越發展集聚了財力,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和諧可持續發展。在注重融入作為的同時,抓穩抓嚴依法治稅,抓緊抓好信息管稅,抓勤抓活人才強稅,抓實抓牢廉明興稅,推進了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取得新發展,在敢為人先、搏擊海西的創業征程中樹立了嚴格執法、文明服務的部門形象,先後獲得第十屆省級文明單位(2009年8月)、第十一屆省級文明單位(2011年12月),省級「五一」勞動獎狀(2009年)、福州市法制宣傳教育先進集體(2011年8月),福清市黨建工作先進單位(2010年)、福清市學習型黨組織(2011年)等榮譽。 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福清地稅人將以強烈的歷史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發揮稅收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職能作用,牢牢把握新時期稅收工作主題,大力弘揚「崇法尚德、服務至善、求是創新、和諧興稅」的福建地稅精神,奮勇開拓、銳意進取,勇於創新,再譜福清地稅事業的新篇章,為推動福清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做出新貢獻。
Ⅷ 堅持依法治稅 為統領,打造依法行政新常態
中國江蘇網2月13日訊 十八屆四中全會以後依法治國進入新常態,而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在稅收領域的集中體現,深入推進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是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必然選擇。為此,稅務部門應堅持以依法治稅新常態為指引,以建設「科學、規范、高效、廉明」的稅務機關為目標,牢記忠實履職、安全履職的要求,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推進依法治稅建設,奮力譜寫稅收法治新篇章。
要深刻領會依法治稅新常態的內涵。依法治稅的要求伴隨新常態而步入「升級版」,社會公眾和納稅人稅收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必然要求稅務部門打造高標准、法治化「稅收生態環境」。作為一種公共財產,稅收來源於納稅人,最終服務於納稅人,也經由法律體現納稅人的意志。因此,稅法變成了用來授予、規范和監督政府征稅權的法律,依法治稅成為稅收活動共同奉行的基本准則,成為征納雙方共同的內心認知,其成果也必須體現在稅務幹部法治意識、水平與納稅人稅法遵從上。
要堅持法治思維提升依法治稅能力。堅持以依法治稅理念統領稅收工作全局,堅持「法定職權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行政規則,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做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也不擾民,使各項工作始終沿著法治化的軌道運行。要健全和落實「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新進幹部初任學法、執法幹部法治輪訓、領導職務任前考法」制度,把稅收法律法規作為各類培訓班的必學內容加以強化。要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做到征納雙方法律面前義務地位平等。要強化規則意識,倡導契約精神,建設稅收法治文化,將稅收法治原則作為稅收行為先導,將法治要求運用於認識、分析、處理事項各環節,培育稅收法治思維整體生成。注重運用法治原理和法律規定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研究,通過實踐鍛煉,努力做到知行合一,提升依法治稅的能力和水平。
要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系統謀劃「法治稅務」建設規劃,加強對依法治稅工作的領導,領導班子要明確依法行政責任,學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帶頭遵法信法守法用法,堅決防止選擇性執法、隨意性執法。落實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嚴格按照法定許可權實施行政許可,建立涉及權力運行所有環節的制度規范。加大稅收執法督察力度,全面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規范執法行為和行政處罰裁量權。規范運用稅務稽查、稅收行政強制等執法手段,加大對涉稅案件的查辦和執行力度。全面落實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和稅收「黑名單」制度,聯合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積極營造依法誠信納稅的濃厚氛圍。堅持以公開為常態,拓寬行政公開范圍,推行稅收執法結果公開化控制,讓稅收執法權力在陽光下健康運行。
要完善制度建設保障依法治稅的落實。推行稅務重大決策和重大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制度,落實重大稅務案件集中審理制度,加快推進內控機制信息化升級版建設,進一步明確崗責體系,細化確定執法風險點,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橫向道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控體系。加強外部監督,主動接受人大、政協、司法、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及各種新媒體、特邀監督員和納稅人代表對稅收執法的監督作用。完善稅收政策執行情況反饋制度、基層聯系點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政策執行中的問題。對於征管質量、政策執行、納稅服務、稅務稽查、廉政建設等情況,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督查、跟蹤問效。建立健全獎懲並舉的法治考評機制,進一步完善稅收執法責任制,加大對執法過錯行為的懲戒力度,對於執法違法的行為,特別是玩忽職守、不作為的行為,以及亂作為、損害納稅人利益、破壞稅收公平正義的行為,堅決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相關領導責任。
Ⅸ 稅務機關如何預防瀆職侵權職務犯罪
稅務職務犯罪是指稅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利用自己所掌握的稅收執法權或行政管理權,以犧牲國家或集體利益為手段,為個人或他人謀取私利,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根據現行《刑法》規定,只能由稅務人員構成的職務犯罪包括兩個罪名: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稅款罪。指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應征稅款,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2、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指稅務人員在稅務人員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罪這三項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應受刑法處罰的行為。 一稅務瀆職侵權職務犯罪的原因探析 稅務職務犯罪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觀原因,也有客觀原因,但究其根本原因則是稅收執法權的異化。無權力的異化和濫用,則無職務犯罪。而稅收執法權的異化主要是權力失控引起的。當前,導致稅收執法權異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思想根源 一是封建特權思想仍在左右著一些稅務人員的行為和處事方法。特別的權力總是與特別的利益聯系在一起,由於受傳統特權觀念的影響,使得某些掌權者在對權力崇拜和唯恐失去權力而恐慌的心理狀態下,開始使權力的性質和功能異化,將用來為組織稅收和管理稅務隊伍的權力異化成為個人、親戚、朋友及小集團謀利益的工具。二是私有觀念的存在,誘發了部分稅務人員的貪婪心理。三是市場經濟發展所產生的負面效應,使權力商品化、經濟化。權力可以出租獲利。由於稅務系統的各級領導者和業務人員,或大或小,或多或少地掌握一定的稅收執法權,在失控和約束不力的情況下,受錢權互惠效應的誘導,部分稅務幹部便會把手中的權力作為私有化了的商品進行交易。 (二)體制、制度根源 一是財政體制缺陷。我國目前實行的是「以支定收」的財政體制,導致稅收工作陷入「計劃或任務治稅」,在稅收工作中,主要以組織收入為中心,將收入計劃作為考核、評價稅務機關工作的首要條件,當稅收計劃與依法治稅相矛盾時,依法治稅反而服從於稅收計劃,致使收過頭稅、貸款繳稅、虛報虛收,或者有稅不收等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干擾了依法治稅。二是稅務系統的體制缺陷。我國目前稅務系統實行垂直領導,導致上級難以有效監督下級,下級事實上「無權」監督上級;三是稅制的缺陷,主要表現為稅負不均。評估標准掌握在少數稅務幹部手裡,他們憑藉手中的權力,以權謀私,撈取個人好處;或以稅換賄,以賄減稅;或與納稅人相勾結,共同私分稅款、滯納金;或收人情稅、開人情發票等。 (三)法制根源 我國現行法制對預防稅務職務犯罪還存在許多缺陷:一是在預防環節的立法相當薄弱,缺乏超前性和預見性,對一般稅收違法行為的發生以及一般稅收違法行為轉化為稅務職務犯罪的抑制性不強。如《監督法》、《公務員財產申報法》、《反貪污法》等均未出台。二是現行稅收法律、法規中對罰款規定的彈性過大,導致稅收執法自由裁量權和隨意性過大,為一些掌權者以權謀私提供可能。如「處欠繳稅款 0.5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等模糊性界定。三是稅務部門內部的執法制約機制不夠健全。在稅務執法過程中,徵收、管理、稽查、審理、復議等執法環節名義上應當互相監督、互相制約,但由於保障機制不力,沒有人願意去負責任地實施制約或監督。稽查部門發現管理部門的違法犯罪行為或管理部門發現稽查部門的違法行為,一般沒有人願意指出、反映,審理或復議部門發現管理或稽查部門的錯誤,一般只是要求糾正,沒有單位或部門去追究責任,形成了「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好人主義局面。 預防瀆職侵權稅務職務犯罪的對策 從上述分析看,在新的形勢下,要從源頭上預防稅務職務犯罪,減少稅務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應採取以下對策: (一)嚴格執行《征管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 各級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要嚴格貫徹執行《征管法》,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執法監督,特別是對重點崗位、重點環節、重點人的監督制約,最大限度地減少稅務行政、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和隨意性,避免濫用職權,滋生腐敗。1、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推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實行稅收執法責任制是依法治稅的具體要求,也是堵塞征管漏洞、促進廉政建設的客觀需要。各級稅務機關的「一把手」,應為本單位的執法第一責任人,要將執法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人。一要按照管事的要求明確每一個稅收執法崗位和每一名稅收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包括工作職責、辦事規則程序、許可權范圍、具體標准、處理時限等;二要在稅收徵收、管理、檢查、復議等各個工作環節中,明確部門和個人工作職責,細化工作考核指標;三要通過金稅工程加強執法崗位責任制考核。同時,建立以執法過錯責任制為突破口,對稅務人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產生的違法或者不當的稅收執法行為,尤其是人為造成納稅人稅負明顯不公等情況,實行執法任追究制直至過錯責調離執法崗位,以增強稅務人員嚴格執法的責任心,克服當前稅收征管改革中出現的「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弊病。2、著力加強檢查監督,實現預防的關口前移。實踐證明,監督檢查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關鍵。稅收執法權異變害怕檢查,稅收執法中的腐敗害怕監督。各級稅務機關一方面要通過經常性的檢查,對稅收執法權的運行實施全過程監督,確保權力運行到哪裡,對權力的規范和制約也就延伸到那裡,從而做到把問題盡可能地消滅在萌芽狀態;另一方面要針對稅收執法工作中容易發生瀆職侵權違法犯罪行為的重點環節,大力加強執法監督和內部審計監督檢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予以嚴肅查處,使稅收執法人員懾於法紀後果而不敢濫用稅收執法權。 (二)深化體制、制度的改革創新,強化權力制約,讓稅收執法權在規則內運行。 一是改革現行「以支定收」的財政體制,實現由「計劃或任務治稅」向「依法治稅」的轉變,只要稅務機關確實依法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和上級機關均應實事求是地調整收入計劃,嚴格做到依法治稅。二是完善稅收執法權力體制,強化制約監督,進一步落實「上收執法權、分解執法權、制約執法權、規范執法權」的要求。三是深化稅制改革,公平稅負,統一稅率,使不同所有制企業享受同等待遇,從而消除滋生稅務職務犯罪的稅制因素。四是深化征管制度改革。對稅收稽查的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環節實行機構、人員、職責三個方面的明確分離,切實健全相互制約和監督的體系;推行辦稅公開制,完善評估標准,增強稅收執法權運作的透明度。五是以機構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為契機,在「精兵簡政」的同時,逐步實現「高薪養廉」的經濟保障機制,使稅務人員不想「貪」,也不必「貪」。 (三)深化稅務執法隊伍教育,強化基礎預防,提高拒腐防變能力 預防職務犯罪,教育是基礎。當前,對稅收執法人員應著力加強三個方面的教育:一是思想政治教育。要用黨和國家新一屆領導人務實、親民的作風來教育和啟發稅務人員,引導稅務執法人員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正確政績觀,正確把握權力觀,增強防範意識,避免職務犯罪。二是稅務職業道德教育。要教育稅務人員珍惜自己的工作崗位,時刻注意自己的形象,增強事業心、責任感以及為納稅戶服務的觀念。三是法紀教育。要對徵收、檢查、管理、復議等各個環節的執法人員進行《征管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行政訴訟法》和新《刑法》以及其他涉稅法律法規的系統培訓,以提高稅務人員的執法水平,防止執法隨意性和權力濫用(義縣地方稅務局高檯子地稅分局分局長邸曉軍)。通訊員:劉華金/錦州市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