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縣的實施意見的修改
『壹』 針對依法治縣工作有什麼好的建議和意見
工作報告自己寫
『貳』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的意見內容
一、加強學習培訓,增強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
(一)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各級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幹部學法制度,採取政府常務會前學法、專題法制講座等多種方式,組織領導幹部有計劃地學習法律知識。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要舉辦2期領導幹部依法行政專題研討班,具體工作由政府法制機構承辦。
(二)建立領導幹部任職前的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要重視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識強,善於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優秀幹部。對擬任各級各部門領導職務的幹部,要把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情況作為任職前考察的重要內容,其中對擬任執法部門領導職務的要進行相關法律知識測試,凡有重大違法行政行為或者法律知識測試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完善公務員錄用考試制度。要把法律素質確立為公務員的必備素質,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科目中所佔比重。實行任職前的法律知識測試制度,對擬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工作的公務員,要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
(四)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對在職行政執法人員,由本級政府法制機構每年組織一次通用法律知識和新法律法規培訓考試,由政府部門每年組織一次專門法律知識培訓考試,凡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取消其執法資格,調離執法崗位。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二、創新工作機制,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一)改進政府立法機制。完善公眾參與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機制,制定政府立法計劃要多渠道徵集立法項目建議,起草、審查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要廣泛聽取公眾意見,並以適當方式反饋意見採納情況。推行政府立法聽證制度,凡涉及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都要組織聽證。所有政府規章草案都要通過政府網站、新聞媒體公開徵求意見。建立健全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凡涉及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以及專業性較強的立法項目,須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論證。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風險評估機制,對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要進行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政府立法協調機制,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導和協調作用。法規規章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起草部門在起草階段要聽取相關部門意見,政府法制機構在審查階段要對不同意見進行協調,經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要提出處理意見,報請本級政府決定。探索建立政府立法尤其是經濟立法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加強政府規章解釋工作。
(二)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認真實施《河北省規范性文件制定規定》,進一步完善規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產生直接影響的規范性文件,須經過公開徵求意見、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全面推行部門規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審查制度,政府各部門制定規范性文件,應當在簽發前報送本級政府法制機構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審查或者審查不合法的,不得發布實施。實行規范性文件公開發布制度,規范性文件要通過當地政府公報、政府網站、新聞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經政府法制機構合法審查的政府部門規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機構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向社會發布。各市、縣(市、區)、鄉(鎮)政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要按照規定時間和程序報上一級政府備案。規范性文件備案監督機構要定期向社會公布通過合法性審查的規范性文件目錄。
(三)建立規章、規范性文件評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堅持立「新法」與改「舊法」並重,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實施後,制定機關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對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及時修改或者廢止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和與上位法相抵觸、不一致的規定。從2011年開始,政府規章一般每隔5年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並向社會公布繼續有效和廢止、失效的政府規章目錄。實行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規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長不超過5年;標注「暫行」、「試行」的,有效期不超過2年。有效期屆滿規范性文件自動失效;需要繼續施行的,應當重新經過審查、決定和發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決策機制,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一)完善行政決策程序。各級各部門要通過修訂政府工作規則或者出台專門文件,進一步完善行政決策程序,明確重大行政決策的范圍,把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行政決策的必經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各級各部門作出重大行政決策前要將方案交本級政府、本部門法制機構或者組織有關法律專家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者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會議討論、作出決策。堅持政府法制機構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制機構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作用。各級政府都要建立法制專家咨詢機構。
(三)完善行政決策聽取意見制度。行政機關作出重大決策要廣泛聽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見,對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事項,要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對涉及本地區經濟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要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論證。要完善重大行政決策聽證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都要組織聽證。要科學合理地遴選聽證代表,保證聽證參加人的廣泛代表性。聽證活動要依法按程序公開進行,確保聽證參加人對有關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平等、充分的質證和辯論。聽證意見要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在聽取公眾意見和聽證中,對公眾意見的採納情況及其理由,要以適當方式反饋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各級各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建立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明確風險評估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資項目、重大公共設施建設、公用事業價格調整、企業改制、土地徵用、房屋拆遷、環境保護、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重點要對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進行評估。要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未經風險評估的,一律不得作出決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和責任追究制度。行政決策制定機關要通過抽樣檢查、跟蹤調查、評估等方式,加強對決策實施情況的評價,及時發現並糾正決策存在的問題,減少決策失誤造成的損失。要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決策規定、出現重大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要按照誰決策、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追究責任。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保障權力正確行使
(一)理順行政執法體制。要加大推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工作力度,2011年在所有設區市和部分縣(市)實行城市管理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並逐步向其他縣(市)推廣。繼續推進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行政執法職能較多的部門原則上只建立一個綜合執法機構,整合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執法爭議協調機制,縣級以上政府法制機構對行政執法部門之間存在的執法爭議,要積極協調解決,協調不成的及時提出解決意見,報同級政府決定。縣級以上政府要協調相關行政執法部門建立溝通協調機制,加強執法信息交流,實現資源共享。縣級以上政府要完善行政執法的財政保障機制,將行政執法機關履行法定職責所需必要經費統一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二)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行政執法部門要結合實際,依法細化執法流程,明確行政執法的每一個環節和步驟,完善行政執法告知、說明理由、迴避、調查取證、聽證、集體決定等制度。適時啟動我省行政程序方面的立法。進一步推進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在各級各類行政執法部門中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準制度。改進行政執法方式。行政執法部門及其執法人員要堅持文明執法,尊重執法對象的人格尊嚴,做到舉止文明,態度公允,用語規范。堅持管理與服務並重、處理與疏導結合,積極推行行政指導等柔性執法方式。加強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化建設,實現行政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和監督,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部門要建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記錄制度,健全行政執法案卷。縣級以上政府法制機構每年要組織一次行政執法案卷評查,並針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的意見。
(三)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行政執法職責,明確執法機構、執法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切實做到職責清晰、責任到位。縣級以上政府要把所屬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納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圍,定期組織評議考核,並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行政執法部門每年要對行政執法機構、執法人員的執法情況進行評議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獎勵懲處、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健全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法定職責,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受到損害,造成不良後果的,要嚴格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合法性審查制度。沒有依照《河北省罰沒財物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取得《罰沒許可證》的部門和單位,不得實施行政處罰行為。要認真貫徹執行《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執法必須持有省政府統一制發的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人員持有國務院垂直管理部門依法核發的行政執法證件的,要向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備案,參加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組織的法律知識培訓、考試,接受所在地政府法制機構的監督檢查。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級行政機關要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體制機制,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的主體、對象、內容、方式、程序,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外,都要全面及時准確地向社會公開。各級行政機關要指定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機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的發布機制,完善新聞發言人制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責任追究等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進一步拓寬辦事公開范圍。所有面向社會公開的政府部門都要進一步拓寬辦事公開領域,凡社保、醫保、低保、就業再就業、計劃生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涉農補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與人民群眾密切相關的管理和服務事項,都要全面實行辦事公開,依法公開辦事依據、流程和結果。要推行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逐步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網上公開運行。同時,要推動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全面推進辦事公開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務。
(三)創新政務公開方式。在繼續採用政府公報、政務公開欄、辦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基礎上,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的作用。進一步加強電子政務建設,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建好互聯網信息服務平台和便民服務網路平台。把政務公開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結合起來,推進行政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推行「並聯審批」、「聯合審批」和網上審批,讓人民群眾得到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務。
六、健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對行政行為的監督
(一)自覺接受監督。自覺接受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報告外,各級政府還要選擇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群眾切身利益和社會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主動向同級人大常委會作專題報告,每年年底要向同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自覺接受人民政協的民主監督,對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認真採納。自覺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監督,正確對待和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尊重並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判決和裁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鼓勵人民群眾對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檢舉。支持新聞媒體對違法或者不當行政行為進行曝光。對人民群眾檢舉的問題,接受舉報的行政機關要認真調查、核實,及時作出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對新聞媒體反映的問題,發生問題的行政機關要及時核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發生問題的行政機關不處理的,上級行政機關要責令其作出處理,並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強化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建立健全行政機關內部層級監督制度。要通過請示報告、執法檢查、審查批准、重大行政行為備案、評議考核等形式,加強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日常監督。進一步加強審計、監察等專門監督。當前,審計部門要著力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和預算執行審計、重大投資項目審計、金融審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加強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扶貧救災等公共資金的審計工作。監察部門要全面履行法定職責,積極推進行政問責和政府績效管理監察,嚴肅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責任。各級行政機關要支持配合審計、監察部門依法獨立行使監督權。
(三)堅決落實行政問責制度。縣級以上政府要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行政問責制度,並嚴格落實。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以權謀私、違法決策和制定發布規范性文件等行為,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違法行政案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七、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健全矛盾糾紛化解機制
(一)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行政復議法及其實施條例,切實加強和改進行政復議工作,努力將行政爭議化解在初發階段,解決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復議能力,健全行政復議機構,充實加強人員力量,確保復議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復議人員辦理。要健全行政復議人員資格制度,促進行政復議隊伍的專業化、規范化。要積極開展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探索相對集中行政復議審理工作。縣級以上政府要將行政復議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積極受理行政復議案件。加大對行政復議制度的宣傳力度,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行政復議渠道解決糾紛。各級行政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都必須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途徑。積極受理行政復議申請,對依法確實不屬於復議范圍或者應當通過其他途徑解決的事項,認真解釋,告知當事人法定解決渠道,決不允許簡單地一推了之。要創新行政復議申請方式,簡化申請手續,方便當事人提出申請。上級行政機關要加強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復議受理活動的監督,堅決糾正無正當理由不受理復議申請的行為。完善行政復議與信訪的銜接機制,對信訪中屬於行政復議范圍的糾紛,要及時引導當事人通過行政復議渠道解決。創新行政復議機制,切實提高辦案質量。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質證等手段辦案,查明事實、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決,對違法或者不當的行政行為,該撤銷的撤銷,該變更的變更,該確認違法的確認違法,該責令履行職責的責令履行職責,切實提高行政復議的公信力。要注重和解、調解方式的運用,促進當事人互諒互讓,達成協議,實現「案結事了」。
(二)積極做好行政應訴工作。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被起訴後,要按規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並指派法制機構或參與被訴行政行為調查、決定的工作人員出庭應訴。鼓勵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重大行政訴訟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必須出庭應訴。
(三)完善行政調解機制。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由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進一步加強行政調解工作。具有行政調解職能的部門要依法完善行政調解制度,規范調解程序。適時啟動我省行政調解立法工作。建立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機制,實現各類調解的有效互動,形成調解工作合力。
八、強化組織領導,確保推進依法行政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一)健全領導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將依法行政擺上重要位置,與經濟建設、社會管理等工作統籌部署、一起推動。各級各部門要建立以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的協調和領導。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議每年至少要聽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研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具體措施。
(二)精心組織實施。各級各部門要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和本意見的要求,對本地、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認真分析,找准薄弱環節,抓住突出問題,科學制定今後一個時期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規劃,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單位,每年還要明確重點,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認真扎實地推進依法行政。
(三)加強監督檢查。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上級政府部門要加強對下級有關政府部門推進依法行政情況的督促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要通報批評。要嚴格落實依法行政報告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要向本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政府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情況。要繼續深入開展依法行政示範創建活動,及時總結推廣經驗,充分發揮典型的示範帶動作用。
(四)強化考核考評。認真貫徹《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辦法》,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從2011年開始每年年底對所屬部門和下一級政府依法行政情況進行一次考核,並向社會通報考核結果。依法行政考核指標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根據年度考核結果,對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予以通報批評。省政府每年遴選若干個考核結果優秀的市、縣(市、區)政府,授予「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單位」;遴選若干個工作部門和單位,授予「依法行政先進單位」。
(五)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和隊伍建設。各市、縣(市、區)要進一步加強法制機構建設,使法制機構規格、編制與其承擔的職責和任務相適應。縣(市、區)政府可在政府機構限額內單獨設置,也可在縣(市、區)政府辦公室掛法制辦公室的牌子,配備必要的工作人員。鄉鎮和街道辦事處要有專人負責法制工作。要加大對政府法制幹部的培養、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視提拔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幹部。政府法制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要充分認識肩負的重要責任和新形勢新任務對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在推進依法行政中充分發揮綜合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
(六)營造良好法治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採取各種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精心組織普法活動,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增強公民依法行使權利、依法履行義務、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同時,廣泛宣傳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主要成效和經驗,營造推進依法行政的良好社會氛圍。
『叄』 黨組書記談如何加強依法治縣工作
一是明確目標,組織落實。自開展第二個五年依法治縣以來,絕大多數鄉鎮和部門建立健全了依法治理機構,不斷完善領導小組議事規劃及工作制度。大部分鄉鎮與村居簽訂了依法治理責任書,多數鄉鎮實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把手工程」,縣機關有一半以上的部門由一把手親自負責。不少鄉鎮和部門對普法依法治理的經費投入也逐年增加,如龍港和靈溪兩鎮今年投入依法治鎮的經費各為500萬元、230萬元,大部分鄉鎮採取了實報實銷的方式,在依法治理方面捨得投入。各鄉鎮的依法治鄉鎮工作基本上做到了黨委有決定、人大有決議、政府有規劃。許多大鎮還與所屬部門、村居簽訂了責任書,層層建立目標責任制,使第二個五年依法治縣工作形成了目標到基層、責任到個人、措施到一線的良好局面。
二是突出重點,強化普法。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能夠把法律普及教育作為依法治縣的一項基礎工作來抓,並根據不同的對象分層次、有重點地開展普法教育,努力使各類對象的學法工作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1、領導幹部帶頭學法。大部分鄉鎮和部門的領導能自覺接受法律知識教育,如黨委理論中心組學法、參加各法律知識培訓、組織本單位的法律知識講座、自學考試等,通過學法有效地提高了自身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組織部、人事局、普法辦積極推行公務員和一般幹部學法的「並軌制」,把公務員和一般幹部的學法納入各類培訓和任前考試之中,今年全縣組織3300多名公務員進行了《行政許可法》考試。現全縣已完成95%的幹部學法任務。
『肆』 如何做好我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意見與建議
如何在法治新常態下探索、實踐出法治宣傳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縱深開展,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和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是當前擺在各級普法主管機關和廣大普法工作者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和現實問題。為此,筆者就余江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從中探尋發現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一些對策和建議,以供參考。
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情況
(一)高位推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保障機制比較完善
我縣高度重視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堅持高位推動,成立了以縣委副書記為組長、四套班子分管和聯系的副縣級領導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普法教育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各司其職,「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機制落實到位,初步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和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完善考評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納入了綜治考核體系,把普法「軟任務」變成了「硬指標」。精心打造了普法講師團、普法聯絡員、法制副校長和法律服務團等四支普法隊伍,形成了一支由人民調解員、村「兩委」幹部、老教師、老幹部、大學生村官等組成的龐大農村法治宣傳教育隊伍,覆蓋全縣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網路體系形成。
(二)分類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初步顯現
我縣堅持以「法律六進」為載體,以普法重點對象為突破口,分類推進,整體推動「六五」普法規劃實施,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針對性和實效性不斷提升。在領導幹部層面,建立健全了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和科級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將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知識納入剛性學習和考試內容。進一步增強了全縣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和維護穩定的能力。在農村群眾層面,將法治宣傳教育納入了新農村建設總體規劃,在各新農村建設點建成了一批法治文化牆、法治文化路和法治文化苑,極大地豐富和拓展了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內涵和途徑。在學校學生層面,全面建立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長聘任制度,為全縣34所中、小學校選聘了40名法制副校長,明確要求每名法制副校長為學校師生上法制教育課每學期不少於2堂(次)。同時,把法治教育內容納入學校文化學習課程,逐步形成了法治教育的長效機制。在企業管理及務工人員層面,定期組織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者深入企業和工廠,為廣大的經營管理和務工人員開展法律知識講座和法律咨詢服務,有效提升了管理人員依法經營和務工人員依法維權的法律意識,營造了濃厚的企業法治文化;組建了縣工商聯(總商會)法律服務中心,為全縣各企業提供「法律體檢」服務,幫助預防和規避法律風險和漏洞,為企業健康、科學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突出特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亮點紛呈
近年來,我縣以創建法治余江、平安余江為目標,結合縣情和群眾群眾法律需求,積極創新法治宣傳教育方式和載體,豐富法治宣傳教育內容,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邁上新水平,2014年被評為「全國『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進縣」稱號。全方位打造法治文化陣地,在縣城精心打造了一條百米法制宣傳長廊,各鄉(鎮)30米以上法制宣傳欄普遍建成;依託縣廉政文化主題公園,增添法治名言警句、古今中外法治故事宣傳碑、法治雕塑和法治人物長廊,打造了集廉政、法治、休閑於一體的法治文化公園;以農村普遍建成的農民書屋為平台,積極介入、指導農民書屋設立法律圖書角,強化各類法律書籍的管理和分類,法律書屋工程建設逐步推進;在《余江報》開辟法治宣傳專欄,搭建普法簡訊平台,宣傳和推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亮點和特色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採取「試點先行、培育典型、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原則,在全縣樹立 「法治余江」建設示範點60個,覆蓋鄉鎮、機關單位、學校、企業、村、社區等8鍾不同類型單位,培育出了一批叫得響、立得住、推得開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創建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3個,創建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11個,命名表彰第一批縣級「民主法治示範村」6個,依法治縣和民主法治創建工作初見成效。
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原因
今年已是「六五」普法規劃實施的最後一年,回首近30年來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然而,問題也是仍然存在的,有長期以來沿襲的共性老問題,有隨著經濟社會形勢發展出現的新問題,同時也有思想認識和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問題。無論是什麼問題,都是必須要面對和解決的。
(一)思想認識上還有偏差
歷經30餘年遺留下來的「重經濟建設、輕法治教育」的慣性思維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少數領導在思想上不夠重視,行動上缺乏自覺性,往往是說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認為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開展了30來年,普及的法律法規已經夠了,沒有必要再開展下去了,再搞也是過形式,不會有什麼效果;還有的學法、用法意識不強,這在普法考試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代考、替考現象普遍存在,考試紀律觀念淡化;少數基層幹部甚至存在錯誤思想傾向,認為群眾學習的法律知識已經夠多的了,如果學的太多,反而不利於基層工作的展開,群眾工作將會越來越難做,所以送法、送政策的積極性不高,更多是敷衍了事。
(二)工作機制還不夠完善
總體上來講,在縣級層面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保障機制還是比較健全完善的,但是具體到各鄉鎮、機關單位和部門,各種各樣的問題還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必要的保障機制和措施普遍缺乏。比如:有的普法經費落實不到位,印發法治宣傳材料都沒有錢;有的組織機構不健全,具體工作無人做;有的印發文件了事,不檢查、不落實,工作流於形式,等等。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影響了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持續和深入發展。另外,法治宣傳教育考評機制還不夠科學,往往是以開了多少會、開展了多少活動、做了多少資料為依據,對於形式與效果是否能達到有機統一,效能最大化的問題考慮欠缺。同時,在年度綜治考評總分中所佔分值過小,難以引起主要領導的重視,導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力度不夠。
(三)宣傳模式還比較陳舊
當前我江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方式還比較落後,主要採取製作宣傳欄、發放宣傳單、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傳統媒介,必要的法治宣傳設施配備還不夠齊全,現代化和新型的宣傳方式運用還不夠廣泛。在法治宣傳教育內容學習上,主要是學習省、市編印的普法讀本,其中多為法治理論知識,條條框框,空洞單調無味,不便於記憶、理解,學法的積極性不高,從領導幹部和一般公務員來看,很多人甚至連「六五」普法普及哪些法律都不清楚,學習法律知識的時間少之又少;在農民工、外來務工和流動人員等特殊群眾方面還缺乏有效的宣傳方式,盲點和死角多,因不學法、不懂法而發生上訪、群體性事件的案例大量存在,嚴重影響了全縣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發展。
(四)隊伍力量還比較薄弱
縣依法治縣領導小組是全縣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構,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由於其是一個臨時性的組織機構,所以真正具體從事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只有縣司法局法宣股工作人員,人員偏少,力量單薄,其指導、協調、檢查和監督等職能作用難以得到有效發揮,深陷「小馬拉大車」的尷尬處境。另外,從鄉鎮來看,農村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點多、面廣,承擔該項任務的基層司法所普遍面臨人員不足,在11個基層司法所中,仍然有4個1人所,7個2人所,而且兼職過多,任務重、壓力大,因此往往是疲於奔波、窮於應付,工作難以深入開展。從機關機關單位和部門來看,雖然大部分都有分管領導和聯絡員,但是基本沒有專門從事法治宣傳教育教育工作的人員,而且人員變動頻繁,工作沒有連續性,甚至少部分連分管領導和聯絡員都沒有,遇到檢查就手忙腳亂,臨時抱佛腳,應付了事。從村、社區等基層組織來看,村(居)委幹部室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主體,但由於基層事務繁瑣,而且人數不多,精力有限,再加上自身法律素質不高,所以大部分基層幹部都不願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就是開展也只是過形式、走過場,收效甚微。
三、加強法治宣傳教育的幾點建議
(一)轉變工作理念,主動適應法治宣傳教育新形勢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由「法制」置換為 「法治」的這一重要表述,經歷了30餘年的探索和實踐,標志著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將從法律知識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邁進,法治宣傳教育不僅要對法律體系和法律知識進行宣傳,還要對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的法治教育實踐進行宣傳,更要加強對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突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培養。因此,傳統的上街咨詢、發放材料、設立展板等過於陳舊的「老三樣」宣傳手段,已經不能適應法治形勢發展的需要,必須要轉變工作理念,在深刻理解法治宣傳教育科學內涵的基礎上,准確把握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中的職責和使命,注重以人為本,從維護好、保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把法治宣傳教育全面拓展到全縣執法、司法和守法的全過程,創造性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弘揚法治精神,提升全民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 更好地發揮法治宣傳教育在全面推進法治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
(二)強化組織領導,健全完善法治宣傳教育保障機制
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關繫到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成敗,因此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普法工作者必須要引起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和保障機制,努力適應法治建設新常態。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形成相互配合,齊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要健全普法責任機制,扎實落實「誰主管誰普法、誰執法誰普法」機制,推動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和律師以案釋法制度。三是要明確納入「一把手」工程,實行「一票否決」,確保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經費和人員落實到位。四是要強化考核評估機制,把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納入年度個人考核內容,對普法考試連續兩年未達到合格以上的不得提拔重用;建立領導幹部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和公務員專業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努力提高各級領導幹部和廣大幹部職工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創新方式方法,提升法治宣傳教育針對性實效性
當前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律素質和法治觀念普遍提升,現有的法治宣傳教育手段和方法已遠遠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強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發展的瓶頸。因此必須要加大創新力度,不斷推陳出新,打造精品、樹立品牌,探索出一條適合縣情實際的特色發展路子。一是要積極拓展新型載體。電視、廣播、報紙和雜志是當前群眾獲取信息的主要途徑,可以在這些新型媒介上開辟法制宣傳專欄,辦成系列、辦出特色,把單向式的灌輸過程變為互動式的融合過程。比如:在《余江報》開辟法治專欄,定期刊發全縣各地、各單位、各部門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動態;在余江電視台開辦法治講座欄目,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典型案例通過以案說法的形式進行教育警示;開通普法手機簡訊平台,定期編撰法治小信息向全縣廣大手機用戶發送,等等。二是要鞏固深化基礎陣地。發揮好法治宣傳欄、櫥窗、LED顯示屏、法治文化公園和法律圖書角等傳統型基礎陣地作用,營造出濃厚的法治氛圍;創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把法治納入文化教育的必修課成,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長效機制;把法治宣傳教育納入新農村建設點總體規劃,在各新農村建設點普遍建立法治文化路、法治文化牆,寓法治宣傳教育於群眾日常生活、生產的方方面面。三是要注重群眾法律需求。在堅持開展各類法律宣傳日、宣傳周、宣傳月活動的同時,積極深入基層一線,注重聽取群眾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意見和了解群眾對法律的需求,落實「菜單式普法」模式,群眾需要什麼法律就宣傳什麼法律,做到有的放矢,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要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在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中,要把著力推進法治余江創建工作作為深化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途徑,積極構建法治余江的綜合評價體系,將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以及法治環境、法治意識和民生保障等內容納入考核內容,開展「法治單位」、「法治鄉鎮」、「法治村(社區)」、「法治學校」、「誠信守法企業」等「法治細胞」創建,加快法治余江建設進程。
(四)堅持固本強基,持續強化法治宣傳教育隊伍建設
法治宣傳教育是一項社會系統性工程,涉及面廣,涵蓋內容多,工作難度大。因此必須要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不斷壯大法治宣傳教育隊伍,提高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者的素質和能力,為深入推進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供人才支撐。一是要打造各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隊伍,比如普法講師團、普法聯絡元隊伍、法制副校長隊伍、法律服務團,等等,充分發揮這些人員的專業法律優勢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法律講座和法治培訓等活動,把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的運用參透到經濟社會生產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二是要提升法治宣傳教育隊伍的創新能力和意識,創造性地把法治宣傳教育與法律服務、人民調解、執法司法和文化建設等相結合,全面佔領法治宣傳陣地,引導法治輿論導向,不斷提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親和力、感染力和滲透力。三是要加強執法、司法隊伍的整體素質,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改善執法、司法環境,傳遞社會法治正能量,讓廣大人民群眾切身感受到法治陽光的溫暖,自覺做到學法、守法、用法。
『伍』 依法治縣認識和建議
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並依法取得專和行使其行政屬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程階段的必然要求。
『陸』 如何堅守法治底線,推進依法治縣戰略
結合本縣實際,找准重點,突破難點,全面啟動「法治地方」創建活動,加快推進依法治縣進程。
規范秩序,實施訴訪分離。該縣積極探索訴訪分離工作新路子。所有來信來訪群眾的基本情況都將進行登記,材料歸檔管理,與當事人商定初辦意見。之後,召集公、檢、法、司專家對涉法涉訴信訪案件進行梳理、會診、分流,辦理意見反饋當事人。凡會商會議認為可以進行協調的,由承辦的政法部門牽頭組織調解、備案。凡會商會議認為不能協調的或調解無效的由責任部門引導走司法程序。當事人仍不走司法程序的視同放棄。對「鬧訪」不聽勸阻者,給與訓誡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關口前移,規范項目監管。該縣將32個具有行政審批職能的部門全入駐行政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行政許可、行政審批事項等工作,服務項目、辦事程序、必備條件等「全透明」。針對有些政府投資工程存在設計漏項、圍標串標,監管重合法形式輕實際結果等問題,該縣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工程設計方案二次評審、工程預決算二次審計、工程材料詢價二次復核、工程竣工二次驗收、政府采購雙軌並行的「五個二」管理制度,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招投標監督管理新模式
陽光操作,規范執法服務。該縣明確公、檢、法、司執法的法律依據、執法程序、辦案各環節和結果,除依法不能公開的都要向社會公開,注重執法態度、執法方式。建立全方位的監督體系,把人大監督、行政和司法監督、黨內監督、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等有機地結合起來。
深化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體系,形成鄉鎮矛盾調處中心、村組矛盾調解室和群眾說事室,包括「法律六進」和訴調對接的化解矛盾糾紛的「多覆蓋」網路。凡能夠調解的就地化解,需共同調解的聯動調解,難以調解的積極引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努力做到矛盾「零激化」、「零上交」。
『柒』 全面推進依法治縣應從哪些方面入手
進行法律宣傳。
提高法律意識。
建立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