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依法辦事
一、領導幹部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和現代法治觀念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存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搞「土政策」的現象,關鍵在於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樹得不牢。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動和行為准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所系。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規賦予的,其許可權與職責緊密相連。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謀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繫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領導幹部在其法律地位上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求相符的,以及與其自身所處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以及生理心理素質等諸多基本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的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從內容上看,包括諸多方面、諸多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具備的就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思想觀念。現代法治觀念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觀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與人治、德治觀念的本質區別有嚴格的界定。若我國的領導幹部真正具備了以現代法治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則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更加完整,結構也更趨於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而且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觀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講,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因其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就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經過研討,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一觀點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依法辦事這一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在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中的具體表現。
⑵ 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哪些方面
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重點是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1、重視法治思維養成,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在學習和實踐中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
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社會比較缺乏法治傳統,一些領導幹部不習慣、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推動工作、解決問題。因此,必須重視法治思維的養成,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著力提高法治素養。一要牢固樹立法治信念。黨員幹部要從關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進一步深化對法治的認識,懷有對法治發自內心的認同和尊崇。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2、要加強法治學習培訓。
在法治已確定為黨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領導幹部不學法、不懂法,有的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知道,怎麼能當好領導?怎麼能保證不出事?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通過學習,知道法律授予了什麼權力,這些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權力行使的原則、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權力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等,提高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權力的素養。各級黨組織及其組織部門要加強法治教育培訓,把憲法法律列為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各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幫助廣大幹部切實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同時,要堅持把法治教育與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範。
3、要高度重視法治實踐。
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高,關鍵靠實踐。各級領導幹部在領導和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一定要撲下身子、躬身實踐,凡是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第一原則就是按法律辦事,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法治原理。同時,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線,注意剖釋個案,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從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 如何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根據《決定》的部署,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重點是做好以下三個方面工作:
1、重視法治思維養成,教育引導黨員幹部在學習和實踐中提高依法辦事的能力。
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社會比較缺乏法治傳統,一些領導幹部不習慣、不善於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推動工作、解決問題。因此,必須重視法治思維的養成,教育引導黨員幹部著力提高法治素養。一要牢固樹立法治信念。黨員幹部要從關系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關系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進一步深化對法治的認識,懷有對法治發自內心的認同和尊崇。要深刻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就是維護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就是捍衛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保證黨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實現。
2、要加強法治學習培訓。
在法治已確定為黨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今天,如果領導幹部不學法、不懂法,有的連基本法律常識都不知道,怎麼能當好領導?怎麼能保證不出事?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通過學習,知道法律授予了什麼權力,這些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權力行使的原則、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權力需要承擔什麼責任等,提高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序行使權力的素養。各級黨組織及其組織部門要加強法治教育培訓,把憲法法律列為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把法治教育納入各級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幫助廣大幹部切實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同時,要堅持把法治教育與道德建設結合起來,引導廣大黨員幹部自覺做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範。
3、要高度重視法治實踐。
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高,關鍵靠實踐。各級領導幹部在領導和推進依法治國的過程中,一定要撲下身子、躬身實踐,凡是想問題、作決策、辦事情,第一原則就是按法律辦事,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法治原理。同時,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線,注意剖釋個案,善於總結經驗教訓,從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⑷ 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權力,什麼,依法辦事
黨章明確要求,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黨分憂、為國幹事、為民謀利。」領導幹部是掌握權力的關鍵少數,要做到依規用權、依法用權、秉公用權、廉潔用權,處理好公和私、情和法、權和責的關系。
正確行使權力,必須依規用權。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黨紀嚴於國法。領導幹部首先要在黨紀黨規范圍內,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紀律、規矩意識,依規履職,依矩用權。
要常思權力從哪裡來、該怎麼用,做到有令則行、有禁則止,自覺用黨紀黨規約束和規范用權行為,決不能超越黨紀黨規搞我行我素、自行其是。只有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接受紀律條規的制約,克服和抵制違紀違規行為,權力才會回歸為民的本質,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4)領導幹部依法辦事擴展閱讀
正確行使權力,必須廉潔用權。廉潔自律是用權的底線。各級領導幹部要把好廉潔從政這道關,擔起廉政建設這份責,永葆共產黨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要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自覺抵制金錢、物慾、美色的誘惑,做到一身正氣、一塵不染。
要立家規正家風,切實加強對家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管教、提醒和約束,不優親厚友、厚此薄彼,不為「小圈子」「自己人」「身邊人」利益而打「擦邊球」「越紅線」,不借公權謀私利。自覺接受社會各方面監督,堅決防止暗箱操作現象,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⑸ 如何提高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增強依法辦事能力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指出:「提高黨員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黨員幹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實踐者,要自覺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 」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是我國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邁向現代文明國家的當然路徑。無論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還是化解社會矛盾和解決糾紛、制約權力和保護權利,都需要大力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法治思維是指一定主體以法治理念為基礎,運用法律規則、原則、價值和精神對相關問題進行分析、判斷、綜合、推理以致形成結論,作出決定的思維模式。法治思維主要包括合法性思維、法治至上思維、體系性思維、程序性思維、證據性思維等。合法性思維主要指領導幹部在做出決定時首先要想一想自己作為決定的主體是不是合法,作出決定的程序、依據、證據等是不是合法,合法就可以做,不合法就不能做。法律至上思維主要指領導幹部在決定時要把法律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法律至上包括外部至上和內部至上。所謂內部至上,是指法律體系內部有自己的等級,下位法服從上位法,最終服從於憲法。所謂外部至上,是指當法律與道德、習俗及政策等規范發生沖突時,法律規范為最高的效力,需要優先遵從。體系性思維是指法律是一個體系,既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憲法法律,也包括國務院、有立法權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還包括國務院組成部門、有立法權的地方政府制定的部門規章和政府規章。正是因為法律是一個體系,所以領導幹部在作為決策時要通盤考慮,不能僅盯著某一個法,既要看到上位法,也要考慮下位法;既要考慮一般法,也要考慮特別法。程序性思維要求領導幹部在做出決策和決定時,不僅要考慮實體法,還要考慮符不符合程序法規定。證據性思維是指領導幹部在做出決策和決定時,要基於證據所支撐的法律事實,沒有證據就沒有法律事實,沒有法律事實也就不能形成正確的推理和判斷。
依法辦事是指領導幹部按照法律規定的措施、辦法、路徑對待和處理相關問題而形成的方法與模式。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是一個內在思維和外在實踐的關系。法治思維更多是一個內在思維活動,而依法辦事則是外在的表現形式。依法辦事最核心的內涵就是按照法律規定的措施、辦法和路徑來對待和處理相關問題。如領導幹部在做出決策和決定時,相關法律法規對決策和決定的職權、程序、方式、時限有明確的規定時,嚴格遵守這種規定就是法治方式。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時限、措施等,就是法治方式。法治方式可分為宏觀與微觀兩種。宏觀的法治方式如:對國家而言,依法治國就是其法治方式,對執政黨而言,依法執政就是其法治方式;對各級政府而言,依法行政就是其法治方式。微觀的法治方式主要指在具體的立法、執法、司法和行政決策過程中,相關立法、執法、司法和行政人員能否嚴格依照法律所規定的主體、程序、時限、方式等去立法、執法、司法和做出行政決策。
盡管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巨大成就,但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依法處理政務的能力與民眾日益增長的依法治國的需求之間還存在相當大距離。現實生活中,一些領導幹部個人意志至上、法治觀念淡薄,常常習慣於憑個人意志來管理經濟與社會事務,甚至干預正常的執法和司法活動。可以說,當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如何大力提升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的能力迫在眉睫。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和實踐,努力提升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法治思維是一個邏輯思維過程,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維影響下的行為方式。當然,不管是法治思維還是法治方式都不是與生俱來的,都需要通過後天不過學習、培訓、實踐才能形成。只有通過學習,才能真正懂得法治在人類社會治理模式的優越性,才能真正知曉何為合法性、何為法律至上、何為法律程序等。只有在掌握法治的特點和相關內涵的基礎上,再通過培訓、實踐,才能進一步培養法治思維、提升法治思維,並在法治思維引領下運用法治方式。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中指出「堅持把領導幹部帶頭學法、模範守法作為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憲法法律列入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內容,列為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必修課。 」
二是健全法治制度,用制度倒逼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與法治方式的能力。學習、培訓和實踐對於提高領導幹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當然很重要,但這些路徑必定主觀性強,具有很大的自我依賴性,如果沒有一定的制度支撐,其效果也許並不明顯。所以當前還需要建立、健全相關法治制度,用制度來倒逼領導幹部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如健全領導幹部出庭應訴制度。通過規定領導幹部出庭應訴,讓領導幹部切身感受何為法律至上思維、何為程序性思維、何為體系性思維、何為程序性思維,也讓領導幹部通過訴訟明白,如果在工作中沒能很好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在訴訟中需要承擔敗訴的後果。再比如,健全、完善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制度。重大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制度主要指黨政機關在重大決策前,必須由相關法制機構對重大決策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只有審查通過時,才能形成重大決策。此種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本身就是對領導幹部決策時是否運用法治思維,是否符合法治方式的全面審視和檢驗,此種合法性審查的全面審視和檢驗本身起到倒逼領導幹部必須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行重大決策。
三是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能力納入領導幹部政績考核,列入幹部考察范圍。在中國,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和幹部考察內容向來是引領領導幹部工作的標桿,一直都是幹部能力提高的燈塔。如果把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法治指標作為政績指標體系的重要內容,把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為幹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各級領導幹部一定會高度法治工作,高度重視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培養。對此,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已有明確要求,即「把法治建設成效作為衡量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納入政績考核指標體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幹部重要內容,在相同條件下,優先提拔使用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幹部。對特權思想嚴重、法治觀念淡薄的幹部要批評教育,不改正的要調離領導崗位」。 (作者單位:安徽省委黨校法學部)
作者:作者單位安徽省委黨校法學部
⑹ 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權力什麼依法辦事
《黨章》第三十四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黨內員的各項容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⑺ 如何提高黨員領導幹部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一要當好學復法的表率。學法制是守法用法的基礎。作為領導幹部必須注重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
二要領會好憲法要義。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三要強化法治理念。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領導幹部要在紛繁復雜的工作事務中有所超脫,應當化繁為簡,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復雜的利益關系,找出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及其之間的法律關系,結合實際形勢作出符合法律規定與社會效果的科學決策。
四要注重法治實踐。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升,關鍵靠實踐。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須撲下身子,躬身實踐。
五要遵法守法。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
六要認真對待監督。從很大程度上講,衡量領導幹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標準是如何對待監督。
⑻ 怎樣提高幹部依法辦事的能力
提高黨員幹部依法辦事能力,關鍵在於領導帶頭。一個單位能否堅持依法行政,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幹部。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法律法規的學習擺上議事日程,納入理論學習和專業學習之中,形成制度,抓好落實,把對法規制度的學習作為幹部知識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成考核使用幹部的一個條件來衡量,把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作為幹部能力素質的重要方面來對待,使領導幹部不斷增強法制學習的自覺性、責任感、緊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對領導幹部個人而言,一是要帶頭學法,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持之以恆,以自己的模範行動營造濃厚的學習風氣,激發大家的學習熱情,形成群眾性學習法律法規的良好局面。二要帶頭依法辦事,始終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懂得自己手中的權力越大,肩上的擔子越重,要慎用手中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依法辦事。三要帶頭嚴格守法,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自覺接受法律規范的約束,以法律法規為標准規范自己的行為。
⑼ 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哪些方面
一要當好學法的表率。
學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礎。作為領導幹部必須注重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通過學習,了解法律授予了什麼權力,這些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權力行使的原則、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將承擔什麼責任等。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必須把法治教育作為培訓重要內容,幫助受訓學員切實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
二要領會好憲法要義。
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決定》強調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所以領導幹部要更多地讀憲法、懂憲法,將憲法規定轉化為工作能力,將憲法精神轉化為工作習慣。
三要強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領導幹部要在紛繁復雜的工作事務中有所超脫,應當化繁為簡,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復雜的利益關系,找出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及其之間的法律關系,結合實際形勢作出符合法律規定與社會效果的科學決策。
四要注重法治實踐。
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升,關鍵靠實踐。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須撲下身子,躬身實踐。凡是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務必按法律辦事,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法治原理、法治精神,同時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線,善於剖麻雀、析個案,注意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從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要遵法守法。
總書記強調,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麼做,上層怎麼做,領導幹部怎麼做,全黨都在看。如果領導幹部對待法律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下級以及群眾對待法律也將陽奉陰違,久而久之法律權威就會喪失殆盡,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就會落空,領導權威也將在此過程中不復存在。
六要認真對待監督。
從很大程度上講,衡量領導幹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標準是如何對待監督。美國法學家富勒將道德分為「內在道德」與「外在道德」兩個方面,其中的「外在道德」指的是法律制度規范約束引導下形成的習慣行為。毋庸置疑,這種外在的道德約束與內在道德的最大區別是監督的力量。法律不同於道德,前者是剛性的、強制的、明確的、外在的,後者是柔性的、自覺的、模糊的、內化的。所以領導幹部法治素養的要害在於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以及依據法律規定產生的專門監督、黨內監督、公民監督、社會監督等,用外在監督促進內在遵守法律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⑽ 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利,什麼,依法辦事,清正廉潔
《黨章》第三十四條 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專條所規定的黨員屬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系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