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懲治社會
⑴ 依法懲治的意思
按照法律懲治犯罪。
⑵ 我國依法從嚴懲治腐敗有什麼樣的重要意義
反腐倡廉是每一個國家和政府任何時期都高度重視的問題,是關繫到一個政權和民族生死存亡的嚴重政治斗爭。同時,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也需要反腐倡廉整體工作所提供的逐漸凈化的立法環境。
反腐倡廉可以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社會基礎、群眾基礎、政治保障和精神支撐,並有助於推動建設和諧世界。反腐倡廉要解決的核心問題就是要通過預防和懲治腐敗,規范從政行為,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和民主權利不受侵害,使社會秩序規范有序,社會精神風貌健康向上,人與人之間和睦相處。因而,反腐倡廉工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有著積極的重要作用。反腐倡廉有利於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物質基礎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創造更多的社會物質財富,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基礎。
反腐敗斗爭關繫到黨的生死存亡,關繫到我國社會主義的前途和改革開放事業的成敗。中國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和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我們黨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保持清正廉潔,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從而我們黨和國家事業興旺發達。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在改革開放和發展市場經濟條件下,某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中產生了腐敗現象,如果任其蔓延,就會使黨變質、國變色,人民民主專政國家毀於一旦。因此,要保證黨不變質、國不變色,改革開放順利進行,就必須懲治腐敗。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項關系黨和國家乃至民族大業的長期系統性工程,只有將其納入社會主義法制軌道,才能形成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鏟除腐敗行為生存的空間和土壤。隨著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層次、寬范圍的不斷推進和發展,必將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和立法保障,任重道遠的廉政法制建設工作在正確的思路和周密的規劃下也必將迎來一個新的春天。
⑶ 如果不依法嚴懲的話,我們是不是該疑惑中國是不是法制社會
這個是不能這么說的,困為縱觀世界法治歷史,歷來都是先有犯罪後有法律的,只有危害產生了,人們才可能量體制定法律去懲戒犯罪。
⑷ 人民法院依法懲治違法犯罪人員說明了什麼
說明法律是公民權利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守護神,違反法律要受到制裁
⑸ 怎樣正確認識法治與懲治的關系
我們現在是法治社會,例如規定不能闖紅燈。
要懲治肇事逃逸的人,給予多少多少年坐牢。
⑹ 依法如何嚴懲
聽說賴昌星真有可能要回國了,至少他的前妻已經先走一步,自動歸案。回想過去這么多年,中方或者派人直接找他談判,或者和他在加拿大對簿公堂,又或者利用外交途徑游說加國有關單位,始終沒法把他帶回受審。問題究竟出在哪裡呢?依據加拿大司法單位的說法,主因是貪污重犯在中國有可能判死刑,而加拿大是個沒有死刑的國家。其實中國政府也曾公開承諾絕對不會把賴昌星送上刑場,但加拿大那邊就是不相信。不只不信,在他們看來,這種承諾本身就說明了中國的司法有問題:假如你的司法真是公正而可信的,你又怎能在審判之前就先斷言被告不會被處以極刑呢? 從這個「軍規22條」(catch22)式的詭局,我想起了許多官員常常放在口邊、許多媒體常常用在筆下的四個字:「依法嚴懲」。 一些官場和媒體的常用語就跟口號一樣,聽起來十分正式,稍作分析便知道漏洞重重。只是這種語言有麻痹大腦的作用,聽得多說得多,習以為常,大家很容易就會久而不覺其怪,絲毫不察其中的矛盾甚至荒謬。「依法嚴懲」就是一個好例子了。遇上重大罪案,有些官員想也不想就說「我們一定會依法嚴懲那些歹徒」;發現重大弊端,有些報刊的社論會呼籲當局「必須依法嚴懲涉事人員」。大家說得如此順口,似乎完全沒意識到「依法」與「嚴懲」是不能這么簡單就接起來的。 如果真正依法,一個嫌犯怎可能連審都還沒審,便知道他一定有罪,而且還會被重判嚴懲?如果真正依法,一個嫌犯就算肯定獲罪,我們也絕不可能在開庭之前便斷定他得到的處罰必定是嚴厲的。簡單地講,「依法」就不可能「嚴懲」。有些官員甚至在還沒捉到疑犯之前,便對媒體預言那些罪大惡極的傢伙一定會被「依法處以極刑」,這就更令人不知該從何說起了。 「依法嚴懲」這個說法其實是運動年代的遺留物,那時候法治不彰,公平審訊只是幻想。而法庭,與其說是查明真相的地方,倒不如說是面向革命群眾的舞台。它不是用來搞清楚一個人究竟有罪沒罪的場合,而是個揭露罪犯惡行,羞辱他教訓他,然後定罪量刑的教室。在那個年代,一個人在被押上法庭以前就已經是罪人了,而刑罰的分量和方式也早在審訊之先便已大致確定。審訊只不過是把這些東西組合起來,將抽象刑律應用在具體個人身上的程序。這就叫做「依法嚴懲」了。 必須考慮它在語用上的含義。一是昭告天下,我們懂法律了,而且尊重法律法制;大家可以放心,我們絕對不會隨隨便便捉人,草草率率判刑,一切有根有本,非常正當。二是讓社會安穩,讓大家知道作姦犯科的傢伙一個也跑不掉,而且都得嚴厲懲治。既要人認識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又要人感到中國如今已經是個法治國家,所以我們才會沿襲「依法嚴懲」這個古怪的說法,直至今日。 由於中國曾經經歷過一個「無法無天」的時代,而且法制建設也還處於現在進行式的狀態,有待完善;所以害怕別人說我們不講法律不重法治,便是我們的集體無意識里的一種憂慮了。難怪「依法」幾乎被說成了口頭禪,常見各級公務人員動不動就用「依法」修飾任何動詞任何語句,深怕別人以為他們行事有不依法不合法之嫌。可「依法」說得多了,我們就很容易忘記它的確切意義,弄出「依法嚴懲」以至「依法處以極刑」這類句式,使人以為中國式的依法就是還沒捉到人更還沒開庭,就已能未卜先知地斷定疑犯難逃嚴懲。
⑺ 《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及司法解釋
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回七年以上有期答徒刑,並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徵: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幹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⑻ 對法院的違法犯罪,個人依法懲治法院可以嗎
1、不可以。
2、公民復並制非法國家司法機關,沒有執法許可權。但是公民可以搜集相關司法機關工作人員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證據,將其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的譴責,並將其告發於當地檢察機關的申訴控告科,要求其依法調查認定相關法院工作人員涉嫌犯罪的事實,並依法追究其責任。
3、如果問題所描述的情形屬實,可以理解受害人的心情,但是,每一個公民必須遵守法律,如果因有人違法,任何公民都認為自己可以代表法律懲治違法甚至犯罪者,那麼這個社會的秩序便盪然無存,一切是與非、對與錯均應交由法律來判定及追責,這方能體現「依法治國」的價值觀念。
⑼ 國家防範丶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什麼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第十五條 國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維護中專國特色社會主義屬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健全社會主義法治,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機制,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的各項權利。
國家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或者煽動顛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竊取、泄露國家秘密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境外勢力的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