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環境環衛
1. 市容環境衛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的城市工作、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內,一切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三條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國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五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把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並組織實施。
城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積極推行環境衛生用工制度的改革,並採取措施,逐步提高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六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公民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尊重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阻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履行職務。
第七條國家鼓勵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技術,提高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水平。
第八條對在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二章城市市容管理
第九條城市中的建築物和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對外開放城市、風景旅遊城市和有條件的其他城市,可以結合本地具體情況,制定嚴於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建制鎮可以參照國家規定的城市容貌標准執行。
第十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保持建築物的整潔、美觀。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搭建或封閉陽台必須符合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十一條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
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二條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設施,應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並維護和保持設施完好、整潔。
第十三條主要街道兩側的建築物前,應當根據需要與可能,選用透景、半透景的圍牆、柵欄或者綠籬、花壇(池)、草坪等作為分界。
臨街樹木、綠籬、花壇(池)、草坪等,應當保持整潔、美觀。栽培、整修或者其他作業留下的渣士、枝葉等,管理單位、個人或者作業者應當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因建設等特殊需要,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的,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五條在市區運行的交通運輸工具,應當保持外型完好、整潔,貨運車輛運輸的液體、散裝貨物,應當密封、包紮、覆蓋,避免泄漏,遺撒。
第十六條城市的工程施工現場材料、機具應當堆放整齊,渣士應當及時清運;臨街工地應當設置護欄或者圍布遮擋;停工場地應當及時整理並作必要的覆蓋;竣工後,應當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
第十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章城市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八條城市中的環境衛生設施,應當符合國家規定城市環境衛生標准。
第十九條城市人民政府在進行城市新區開發或者舊區改造時,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生活廢棄物的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境衛生設施,所需經費應當納入建設工程概算。
第二十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市居住人口密度和流動人口數量以及公共場所等特定地區的需要,制定公共廁所建設規劃,並按照規定的標准,建設、改造或者支持有關單位建設、改造公共廁所。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配備專業人員或者委託有關單位和個人負責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有關單位和個人也可以承包公共廁所的保潔和管理。公共廁所的管理者可以適當收費,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對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公共廁所,城市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改造。
公共廁所的糞便應當排入貯(化)糞池或者城市污水系統。
第二十一條多層和高層建築應當設置封閉式垃圾通道或者垃圾貯存設施,並修建清運車輛通道。
城市街道兩側,居住區或者人流密集地區,應當設置封閉式垃圾容器、果皮箱等設施。
第二十二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拆除環境衛生設施;因建設需要必須拆除的,建設單位必須事先提出拆遷方案,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三條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主要街道、廣場和公共水域的環境衛生,由環境衛生專業單位負責。
居住區、街巷等地方,由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專人清掃保潔。
第二十四條飛機場、火車站、公共汽車始末站、港口、影劇院、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體育館(場)和公園等公共場所,由本單位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五條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劃分的衛生責任區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六條城市集貿市場,由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人清掃保潔。
各種攤點,由從業者負責清掃保潔。
第二十七條城市港口客貨碼頭作業范圍內的水面,由港口客貨碼頭經營單位責成作業者清理保潔。
在市區水域行駛或者停泊的各類船舶上的垃圾、糞便,由船上負責人依照規定處理。
第二十八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生活廢棄物的收集、運輸和處理實施監督管理。
一切單位和個人,都應當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
對垃圾、糞便應當及時清運,並逐步做到垃圾、糞便的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
對城市生活廢棄物應當逐步做到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
第二十九條環境衛生管理應當逐步實行社會化服務。有條件的城市,可以成立環境衛生服務公司。
凡委託環境衛生專業單位清掃、收集、運輸和處理廢棄物的,應當交納服務費。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條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有計劃地發展城市煤氣、天然氣、液化氣,改變燃料結構;鼓勵和支持有關部門組織凈菜進城和回收利用廢舊物資,減少城市垃圾。
第三十一條醫院、療養院、屠宰場、生物製品廠產生的廢棄物,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公民應當愛護公共衛生環境,不隨地吐痰、便溺、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
第三十三條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市的市區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的,須經其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第四章罰則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這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
(二)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
(三)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街道的臨街建築物的陽台和窗外,堆放、吊掛有礙市容的物品的;
(四)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的;
(五)不履行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或者不按規定清運、處理垃圾和糞便的;
(六)運輸液體、散裝貨物不作密封、包紮、覆蓋,造成泄漏、遺撒的;
(七)臨街工地不設置護欄或者不作遮擋、停工場地不及時整理並作必要覆蓋或者竣工後不及時清理和平整場地,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
第三十五條未經批准擅自飼養家畜家禽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限期或者予以沒收,並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二)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
第三十八條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附屬設施的,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除責令其恢復原狀外,可以並處罰款;盜竊、損壞各類環境衛生設施及其附屬設施,應當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侮辱、毆打市容和環境衛生工作人員或者阻撓其執行公務的,依刑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作出處罰決定機關的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自接到處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拆。期滿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治安管理處罰不服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一條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未設鎮建制的城市型居民區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三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條例制定實施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條例由國務院城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條例自一九九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發布部門:國務院發布日期:1992年06月28日實施日期:1992年08月01日(中央法規)
2. 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跟環保局是一個系統嗎
不是的。單獨的系統。
環衛局是政府下轄的機關單位,是各級政府市容環境衛生的職能部門,如果是地級市的話,其級別就為正處級單位。各市環衛局為行政單位(機關單位)其人員編制為公務員編制。其下屬單位多為事業單位。
環衛處就是隸屬於環境衛生管理局的公用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是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與管理。環衛處下設環衛所、清運隊、監察隊、收費辦、綜合修理所等部門。
3. 中國環境衛生最好的十大城市
中國宜居城市排名2017
中科院發布《中國宜居城市研究報告》中,重慶首次成功躋身全國宜居城市前十。
10. 重慶
重慶,簡稱渝,位於中國西南部,是中國直轄市、國家中心城市 、超大城市、國際大都市,長江上游地區經濟、金融、商貿物流、科技創新和航運中心, 西南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最大的工商業城市。
9. 深圳
深圳,簡稱「深」,廣東省省轄市、副省級市、國家區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深圳是中國改革開放建立的第一個經濟特區,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窗口,已發展為有一定影響力的國際化城市。
8. 廈門
廈門,別稱鷺島,簡稱鷺,福建省省轄市,副省級市,計劃單列市,是國務院批復的中國經濟特區,東南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風景旅遊城市。
7. 珠海
珠海,廣東省地級市,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東南沿海重要的風景旅遊城市。珠海是全國唯一以整體城市景觀入選「全國旅遊勝地四十佳」的城市,中國海濱城市。2013中國城市可持續發展指數報告珠海綜合排名全國第一,珠海為新型花園城市;珠海屬國家新頒布的「幸福之城」,有「浪漫之城」 的稱號。
6.信陽
信陽市,位於河南省南部,東鄰安徽,南接湖北,為三省通衢,是江淮河漢間的戰略要地,豫南政治、經濟、文化、教育、交通中心,鄂豫皖區域性中心城市。
信陽山水秀麗,氣候宜人,素有北國江南,江南北國之美譽,是中國著名的宜居之城、旅遊之城、創業之城,也是全國唯一一個連續五年入選「中國十佳宜居城市」的地方。
信陽自古以來人傑地靈,英雄豪傑輩出,孕育過戰國四公子之一的春申君、楚國名相孫叔敖、北宋宰相司馬光、上將許世友、政協主席鄧穎超等著名歷史人物。
境內有馳名中外的中國四大避暑勝地之一的雞公山、「中原第一湖」南灣湖、國家地質公園金剛台,唐、明兩朝國廟靈山寺等著名旅遊景點。
那麼,宜居城市中,TOP5又是那些城市呢?
TOP1:威海
威海是山東省下轄的一個地級市,位於膠東半島最東端,北東南三面瀕臨黃海,北與遼東半島相對,西與煙台市接壤。威海市是全國投資硬環境40優城市,也是全國綜合經濟實力50強城市。2003年10月6日獲得聯合國人居獎的中國城市。2009年5月7日被評選為國家森林城市。
TOP2:珠海
珠海是珠江三角洲南端的一個重要城市,位於廣東省珠江口的西南部,東與香港隔海相望,南與澳門相連,西鄰新會、台山市,北與中山市接壤。
珠海是中國的五個經濟特區之一,陸地面積有1701平方千米,戶籍人口102.65萬,是廣東省人口規模最小的地級市。珠海為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新型花園城市;珠海屬國家新頒布的「幸福之城」,所以在中國有「浪漫之城」的稱號。
TOP3:金華
金華市位於浙江省中部,為省轄地級市。東鄰台州,南毗麗水,西連衢州,北接紹興、杭州。南北跨度129公里,東西跨度151公里。
金華歷史悠久,風景秀麗,有著名的雙龍洞等名勝。金華的氣候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四季分明。
TOP4:惠州
惠州市位於廣東省中南部,地處低緯度,北回歸線橫貫全市。雨量充沛,陽光充足,氣候溫和,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年降水量2200毫米,年平均氣溫22度,7、8月份惠州降雨較多,9、10月份天氣晴朗。全市陸地面積1.12萬平方公里,占珠江三角洲經濟區的四分之一。
TOP5:台中
台中市,台灣五大直轄市之一,位於台灣中部,北與苗栗縣、新竹縣接壤、南臨彰化縣、南投縣、東隔中央山脈與宜蘭縣、花蓮縣相鄰,西臨台灣海峽。面積約2215平方公里,人口達268萬,是台灣人口第三多的都市行政區。
4. 如何完善城市管理及改善城市環境衛生
1、加強城市管理首要前提在於提高認識。由於諸多因素,目前,在城市管理中,由於認識不到位,表現出在工作上水平、力度、效果參差不齊。為此,必須要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繁榮與市容的關系。城市的生存與發展,是千年大計,任何片面強調經濟效益,忽略環境效益的做法都是政治上的短視、經濟上的短視,城市管理是一種有形投入形成的無形資產,是一種潛在的社會生產力,這已經成為當前經濟界和城市領導階層的共識。應該看到繁榮與市容本身就是相互作用,相互促進的。我們應做到既要繁榮城市,又要美化城市,使城市在良性循環軌道上持續發展。二是近期與長期的關系。城市建設和管理看起來是「面子」工程,是有一定的階段性,但其效果往往超出時空限制。有些工程開始時往往不被人們理解,但是歷經時日,其功效顯現出來後,人們對此就會贊譽不絕。這種認識過程可能是幾年,也可能是十幾年。三是投入與產出的關系。沒有投入就沒有產出,這是一個很普通的經濟原理。我們應該看到城市建設和管理所形成的環境效益必須會帶來經濟效益,城建投入必然會推動經濟增長,這已經為發達城市的經驗所證實。
2、加強城市管理的必要基礎是設施建設。縱觀整個城市經濟社會有機實體,它在人的控制掌握下,進行著宏大復雜的物質交換、能量流通及信息傳輸。城市的供水排水、道路橋梁、公共交通、煤氣熱力、園林綠化、環境衛生、郵電通訊、供電輸電、防災救災等公用工程和公用設施,承載和支持著城市,使城市得以成為有機實體,發揮其應有的功能。這些是城市的基礎,被人們稱之為「城市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載體。完善配套的基礎設施是現代化城市的重要標志。因此,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是搞好城市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必要基礎。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上,要有戰略眼光,要從長計議,要真投入。要克服建設與管理脫節,重地上輕地下、短期行為的傾向,逐步提高整個城市管理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
3、加強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徑在於標本兼治。城市管理中的難點、熱點都是與社會問題聯系在一起的,只有總攬全局、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才能使城市環境取得長久效益。這方面應做好以下幾項工作:第一,城市發展要強化規劃管理。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龍頭,要在規劃建設過程中認真研究和保留自己的地理風貌、建築品味、文化傳統、經濟特色。同時必須依法加強集中統一的規劃管理,做到「三權」不放,就是規劃審批權、用地審批權、建設項目審批權不能分散,更不能層層下放。要注意規劃的科學性,不科學就會帶來無休止的調整和浪費。第二,必須維護規劃的權威性和完整性,對那些危及城市安全、破壞城市環境,嚴重影響城市總體形象的工程該停的停、該拆的拆、該罰的罰,改變目前規劃控制不嚴、管理不到位、違章建築、佔道經營嚴重、環境衛生無人過問的狀況。集貿市場要強化規范管理,本著疏堵結合、改善條件、嚴格管理的原則和攤點要入市、入群、入點、入規四個要求,調整、完善市場的布局。要把安排下崗職工就業納入政府行為,拓寬就業門路,逐步減少下崗待崗人員佔道經營的狀況;動員地處鬧市的虧損企業把閑置的車間改為小商品市場,利用圍而未建的工地和單位內部廣場設置一些有特色的節假日市場。第三,環境衛生要強化源頭管理。要實行垃圾袋裝,合理設置街道的果殼箱,盡量減少垃圾中轉的環節,防止垃圾二次污染。第四,道路交通要強化綜合治理。要結合新城開發、舊城改造,新建、拓寬街道盡可能形成「城外成環,城內結網,環網相連,路路相通」的交通格局。一是市區中心人流量大的道路一定要實施限流、分流。二是要削減城區的計程車總量,人力車、摩托車必須控制,大力扶持公共交通。三是要整治佔道停車,查究違章運行,並長期堅持下去。
4、加強城市管理的內在動力在於以人為本。市民素質是塑造城市形象的主要因素。首先,在城市管理諸多因素中,人是起主導作用的根本要素,城市發展、進步,是人的積極作用結果,城市衰退、消亡,也主要是人的消極作用造成的結果。其次,「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基本原則是決定城市政府引導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根本依據。市民既是城市管理的主體,又是城市管理的客體,既是出發點,又是落腳點。動員人民群眾的積極參與,是我國搞好現代城市管理的重要方法和基礎,它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優勢。其三,提高市民素質是城市管理從源頭抓起的關鍵所在,這是城市管理的治本之策。「城市之魂在於文化品位,城市之形在於建築品味,城市之秀在於綠化品味,城市之美在於人的品味」。一個城市漂亮與否,除了要有良好的自然環境,人的素質是至關重要的條件。我們始終要堅持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最大限度調動全體市民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一是用「以人為本」的思想發動市民積極參與城市管理;二是用「以人為本」的思想抓好市民的文明教育;三是用「以人為本」的思想規范市民的行為。只有整個城市市民的法制觀念、環境意識、道德情操、審美能力適應了現代城市的管理要求,也就從根本上解決了城市管理的動力問題。
5、加強城市管理的重要保證在於依法治市。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依法管理城市是加強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目前,建設部門有三大法:《規劃法》、《房地產法》、《建築法》,交通部門、工商部門、公安部門也都有大法,要依據這些法律法規,認真實施依法治城、依法治市。首先是依據法律繼續做好建章立制、依法管理的問題。目前,各個城市都想了不少辦法,出台了自己的政府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基本解決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問題,關鍵是要嚴格執法,不能手軟,只有「鐵心硬手」,才能做到「得心應手」。其次是完善機制,強化監督。一是行政監督,就是要利用市容、公安、工商、衛生、城管等專業隊伍進行督察。二是群眾監督,就是聘請一些熱心公益事業、政治覺悟高、身體素質好的離退休幹部職工作為社會義務監督員,對城市管理中的不文明現象進行監督。三是輿論監督,這是當前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利用新聞媒體對當前城市管理中好的風尚大力贊揚,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熱點、難點,特別是老大難問題要堅決曝光,並進行跟蹤報道。
6、加強城市管理的關鍵在於領導重視。「面貌變不變,領導是關鍵」。領導高度重視了,辦法也多,力度也大,效果也好。當前,在領導層當中要克服三種情緒:一是畏難情緒,即感到「投入難、執法難、協調難、長效難」;二是自滿情緒,即認為「自比有進步,橫比差不多」,都是彼此彼此,兄弟水平;第三是厭煩情緒,即覺得「治理年年搞,年年老一套」,搞疲了。這三種情緒如不克服,城市管理要深入下去必然是句空話。在加強領導的同時,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分清條塊之間、條條之間的職責,是搞好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環。為此,加強城市管理要做到四有,即「組織領導上有班子、機構編制上有牌子、議事日程上有位子、推動工作上有點子」。要建立高效、合理、動態發展的城市管理網路。城市管理要實行「建管分開、建管平行、管理實體」以及「二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路」的管理體制。具體內涵是:在堅持集中統一的前提下,通過理順建設職能和管理職能的關系,合理調整分塊,理順條塊關系,強化城區屬地管理等功能,加強城區、街道辦事處、居委會的管理職能,朝著「統一規劃、分級管理、重心下移、以塊為主、條塊結合、條條保證、權責一致」的方向邁進,由部門行業管理轉向綜合管理,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
5. 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包括什麼
街道,廣場,公廁
6. 誰知道為什麼要搞好市容環境衛生嗎
市容環境是構築城市形象框架的基石,它美化著城市形象的外觀,展示著城市形象的整體,肩負著凈化城市環境,服務城市經濟發展使命,是城市發展的重要基礎,也是展示城市現代化水平、提升城市綜合功能的關鍵。其地位和作用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其他方面所不可替代的。
市容環境衛生在城市中的重要性
市容環境衛生工作是城市建設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創造良好市容環境,對城市美容,改善投資和生活環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干凈的市容環境是構築城市形象的基石。城市形象由其環境衛生、文化氛圍、道路網路、園林綠化、建築、雕塑等所組成。在這個相互滲透關聯的框架體系中,環境衛生是最基礎的。道路需要保潔,綠化需要護理、建築及雕塑等需要一塵不染,城市美容不歡迎「牛皮癬」等等。在這些支撐和展示城市形象的元素中,全離不開環境衛生,它是任何城市建設和管理部門所不可替代的。
良好的市容環境既是美化城市形象外觀的主體,又是展示城市形象整體的視覺。花招枝展的園林綠化、絢麗多彩的城市燈光、高低錯落的建築物體、甚至五光十色的戶外廣告,都是城市「亮起來」的外觀主體,而只有環境衛生,才真正被稱為城市美容工程。在眾多的工作職業中,也只有環衛工人被譽為「城市美容師」。因此,市容環境衛生的各項基礎設施,在整個城市建設和管理中佔了相當的比重,成為影響城市形象外觀的主體。也正因此,市容環境衛生成為了市民遊客透視城市形象的視覺。這種重要性在現代城市的未來發展中,將顯得越來越突出。
亮麗的市容環境是擦亮城市形象的窗口和名片。再美、再現代化的城市都必須依靠市容環境衛生的工作去維護。歷史文化名城、國家園林城市、旅遊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創建環保模範城等等,都離不開它。它是反映一個城市形象好或差的窗口,是一張顯示城市現代文明程度高與低的名片。
7. 環衛局是干什麼的
環衛局主要負責管委會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工作,不會收取門面內部衛生費用。環衛局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地方環衛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
負責管委會排污費和超標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負責管委會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
負責管委會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環境衛生行政執法檢查。
承辦管委會和各級相關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7)城市環境環衛擴展閱讀:
環衛局是政府管理下的市容環境衛生的職能部門,各市環境衛生管理局為行政單位(機關單位)其人員編制為公務員編制。其下屬單位多為事業單位。
環衛處就是隸屬於環境衛生管理局的公用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城市環境衛生設施運營與維護、城市環境衛生監督、城市環境衛生作業與管理。環衛處下設環衛所、清運隊、監察隊、收費辦、綜合修理所等部門。
參考資料:網路-環衛(保)局
8. 開展城市環境衛生整治工作有什麼重要意義
1、城市環境衛生整治是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需要。
當前經濟發展環境已成為決定和影響一個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關鍵因素。抓發展必須抓環境,抓環境就是抓發展。加強城市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優化城市功能,實施城市品牌戰略,開發城市無形資產,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城市作為對外開放的主要窗口,它的外在形象對投資者的影響至關重要。我們無論出差還是外出考察,都可以發現,凡是對外開放、招商引資搞得好的地方,其城市管理也是一流的,硬體建設是一個地區的骨架,那麼市容環境就是城市的「外衣」,對一個地區的初步了解,往往就取決於這件「外衣」是不是美觀大方。
2、城市環境衛生整治是順應民意的需要。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群眾對改善生產、生活環境的願望也越來越迫切。雖然多年來我們在這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仍存在著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比如佔道經營、秩序混亂、亂停亂放等多方面,群眾對這些問題是很有意見的,與人民群眾的要求還有差距,也說明加強城鎮管理工作勢在必行。
3、城市環境衛生整治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需要。
政府部門要充分認識城市衛生整治與管理,尤其是在城鄉結合部區域內管理與整治更要加強,要從治理和完善基礎設施入手,加強宣傳教育鄙棄不良習慣的影響,堅持以改善環境為出發點,減少和杜絕環境污染和疾病傳播,有效防範與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確保公共衛生安全,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
(8)城市環境環衛擴展閱讀
管理體制
(1)市、區和縣的政府設置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和鎮的政府設專人負責環衛管理,分別是本轄區環境衛生工作的主管機關或主管人員。
(2)城市各級政府的規劃、環境保護、建築、房產、市政、園林、公安、財政、工商行政、教育、衛生、水利河港航監督等部門,又職責協同環衛部門,做好環衛管理工作。
(3)各級環衛部門下設環境衛生監察隊伍,行使環境衛生執法監察權。
(4)各單位有義務遵守國家和城市的環衛管理法律、規章,接受政府環衛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負責單位內部的環境衛生,維護公共場所的環境衛生,並在一定情況下負責單位周圍的環境衛生。
(5)城市的每位公民有義務遵守公共衛生的法規,積極參與改善城市環境衛生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