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國2015年3月
❶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在哪一年的憲法
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版義法治國家」載入權國家根本法。
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深刻總結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提出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法制,必須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1997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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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途徑。
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要求人們善於運用法治的權利義務機制和權力責任機制,科學合理地調整和規范各種利益關系、社會關系,在法治框架內、在法治軌道上解決各種社會問題,使社會成員既依法充分享有權利、行使權利、維護權利,又依法切實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做到權利和義務、權力和責任相統一。
❷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是在哪一年的憲
1999年 憲法修正案 把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寫入憲法。
1999年《憲內法修正案》(1999年3月容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十三條 憲法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❸ 依法治國是在幾幾年被寫入憲法的
1999年3月15日,「依法治國」被正式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這也是我國1982年憲法的第三個修正案。在這個修正案中,一個非常重大的改變,就是把「依法治國」正式寫入了憲法,其第十三條修正案規定:「憲法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從而把中國共產黨的政治目標轉變為國家的政治目標,或者更准確地說,轉變為國家的憲政目標。這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決定,從此,從治理國家的模式上說,告別了我國數千年的人治模型。
❹ 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
依法治國是在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提出。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從「法制」到「法治」,一字之變,制度體系向囊括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的動態體系轉變,意味著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我們正確處理改革與法治的關系,確保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們建立權力清單、負面清單等制度,用法治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我們修訂環境保護法、建立環保督察制度,用法治為美麗中國保駕護航……全面依法治國,不僅是制度文明的發展,更體現著「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應對風險」的治理智慧。
從治國理政的全局出發,更能深刻理解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判斷:「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著眼於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長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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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內在要求。
「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的部署,為貫徹落實全會精神,必須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要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體制機制,完善立法體制機制,健全社會公平正義法治保障制度,加強對法律實施的監督。
改革發展穩定,離不開法治護航;經濟社會發展,有賴於法治賦能;百姓平安福祉,靠的是法治守衛。繼續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就能讓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讓發展更有質量,讓治理更有水平,讓人民更有獲得感,確保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
「堅持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切實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和人民權利的顯著優勢」。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提高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能力。
全面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❺ 首次依法治國入憲的時間
1999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第13條規定:憲法第5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
❻ 依法治國寫入憲法是什麼時候
1999年,修正案第十三條。
❼ 依法治國正式寫入憲法的時間
依法治國正式寫入憲法的時間是1999年。
1997年9月召開的中共十五大提出的黨領導人民治理國版家的基本方略,權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
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將其作為憲法的第五條第一款。這是中國近現代史上破天荒的事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國方略的重大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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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的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