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的主體是什麼
個人覺得,行政指的是機關部門,執政指的是黨組織。
Ⅱ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什麼
我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民主的基本含義就是人民當家做主。我國《憲法》第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由此,人民在我國的主體地位在國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確立。
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這種制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是依法治國的科學、完整的表述。從此不難理解,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是依法治國的主體,是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管理者」,而不是被「治」的對象或者「被管理者」。
人民是與公民是不同的兩個概念。一國公民是指具有該國國籍,並依據憲法或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作為一個法律概念,其范圍相對廣泛,所有具有我國國籍的自然人都是我國公民。而人民作為一個政治概念,是相對於敵人而言的,其范圍與公民相比相對狹窄。在不同的歷史時期,人民的內容是相異的。我國社會主義現階段,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屬於人民的范疇。我們可以一般地認為,只要不是危害、敵視和破壞國家統一、社會主義事業、社會公共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敵人,都是人民,都是國家的主人,是依法治國的主體。
人民的主體地位不是抽象的、虛無縹緲的,而是實實在在的。在貫徹執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基本方略的過程中,人民及其主體地位決不能抽象化,而要具體化到立法、執法、司法、監督等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並給予更加充分的保障。
Ⅲ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什麼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人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力量源泉,這是由我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的。中國人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同中國共產黨在依法治國中的領導地位一樣,都是由我國憲法確定的,並且是內在統一的。
Ⅳ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什麼
是廣大人民群眾
(參照自考書中,依法治國的含義的第一條)
Ⅳ 依法治教的主體是各級行政機關嗎
依法治教的主體,就是參與教育法律關系的主體。
能夠成為教育法律關系主體的有:
(1)各級權力機關,即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它們有權制定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聽取政府有關教育工作的報告,審議有關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對政府的教育工作提出質詢;檢查、監督教育法的實施情況。
(2)各級行政機關,即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行政部門。它們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行使自己的管理職權,履行自己的管理責任,依法行使教育管理職能。
(3)各級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即各級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其中,人民法院依法審理有關教育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依法進行檢察監督。
(4)各級各類學校及其他有關機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依法進行學校管理。
(5)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個人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公民,依法參與教育事業的管理和監督。
(5)依法行使的主體是什麼擴展閱讀:
依法治教,就是依據法律來管理教育,規范教育行為。即在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上,使教育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具體來說,就是用法律來規范教育管理活動,協調教育關系,指導教育活動,解決教育矛盾,保護學校和師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教育事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一)依法治教是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加強黨的領導在教育領域的直接體現和必然要求。
(二)依法治教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教育進一步改革與發展的客觀需要。
(三)依法治教是教育行政部門改變領導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與水平的必然選擇。
(四)依法治教是培養跨世紀一代新人,實施科教興國戰略的有力保證。
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社會主義方向的原則
(二)受教育機會平等的原則
(三)教育活動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四)權利和義務相一致原則
(五)教育法制統一的原則
Ⅵ 我國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什麼
一、我國依法治國的主體:
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二、依法治國的定義: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法律來治理國家。它是治國之道,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三、依法治國的主要內容:
1、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2、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3、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國是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4、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
5、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6、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
Ⅶ 依法執政的主體是
只要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就一定存在承擔相應行政法律責任的行政主體。行政主體自己行使行政權力,承擔行政法律義務。
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建立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建立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撤銷的其他行政機關享有一定的行政權力,其撤銷者承擔由沒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機關在被撤銷前所做的行政行為的行政法律義務。
(7)依法行使的主體是什麼擴展閱讀:
依法執政的基本任務:
一是在黨的自身建設上,需要把樹立科學領導觀和現代法治理念,作為黨的建設思想建設的重要內容和任務。
長期以來,在黨的領導問題上,通行的觀點是,只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符合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目的與動機是正確的,其手段與方法即使出現問題,也是可以諒解的。但是,目的與手段是統一的,在法治時代,離開了手段的合法性,只強調目的合法性,其決策的實施必然會受阻,並最終導致目的本身不可能實現。
二是以合法的方式實現政治動員,調動廣泛的社會資源。
黨的奮斗目標,單靠黨內的力量是不能實現的,有賴於黨對於各種社會資源的動員。黨組織可以在行政權力不能達到或不能幹預的領域進行活動,但是,對於非黨群眾,對於各種新興的經濟組織、民間團體等等,可以以黨的名義、聲望去做組織、動員工作,但不能以強制性手段迫使其服從黨的指示。
國家法律則不同,法律的特點就是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強制性,因此可行的方式就是把黨的主張轉變為國家的政令和法規,來調動、利用方方面面的社會資源,實現為人民群眾所認同的目標。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法律是保護人民利益的,因此,法律所允許的強制性手段,並不影響黨與群眾的關系。
三是黨的活動方式法制化。黨的活動方式是通過黨組織和黨員的各種行為表現出來的。
黨在政權系統、經濟組織、社會生活中的行為,除了受到黨章和黨的各種紀律制約外,還要受到法律的約束。法律能夠允許政黨組織有某些行為,也可以禁止某些行為,可以構築起黨的行為的基本模式,維持黨與政府、人大、政協以及其它社會團體的基本秩序。
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立法的政治前提下,可以通過法律規范黨員和各級組織的行為,使之有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Ⅷ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指什麼
「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人民群眾是依法回治國的主體和力答量源泉,這是由我國的國體和政體決定的。中國人民在依法治國中的主體地位,同中國共產黨在依法治國中的領導地位一樣,都是由我國憲法確定的,並且是內在統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