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補償片
1. 最新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的補償辦法和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的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以《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為法律依據,但至今關於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徵收補償國家還沒有統一的立法。
農村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有兩種情形: 一是城中村,即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的情形,由於房屋所在地已納入城市規劃區范圍,周邊房價已商品化,如果仍按原來的農村集體土地上附著物的標准給予補償,難以解決農民的居住問題。所以很多城市專門出台了城市規劃區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辦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農村集體土地徵用後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有關問題的答復》時明確:行政機關徵用農村集體土地之後,被徵用土地上的原農村居民對房屋仍享有所有權,房屋所在地已被納入城市規劃區的,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條例》對房屋所有權人予以補償安置。
二是集體土地被徵收時房屋作為土地附著物被徵收。農村土地及房屋徵收補償的現行法律依據為《土地管理法》。但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的主要是對土地補償,並未規定房屋的補償。集體土地上房屋在法條的表述上為"附著物"。且當下《土地管理法》是2004年8月修訂的,《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3款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即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是作為附著物與青苗一起,其補償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自規定,但實踐中,許多地方的省級政府將此項權利進一步下放至市、縣一級的政府部門來制定相應的規范,行使此項權力。以至於各地在制定這些標准時隨意性較大,安置方式也不盡相同,各地都處於摸索過程中。此外,雖然《土地管理法》第2條規定了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但各地實施的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辦法中,絕大多數未規定公共利益作為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前置條件。
《土地管理法》上一次修改是在2004年,隨著我國經濟社會改革的深入,有些條款已經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因此,新的《土地管理法》必將誕生!
2017年5月23日,國土資源部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7月27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下稱《修正案》)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
此次修訂涉及現行土地管理法的41個條文,並主要包括四大主要內容。
一是刪除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進入市場的法律障礙。魏莉華指出,這是此次修改最大的亮點。現行土地管理法除允許鄉鎮企業因為破產兼並導致土地使用權進入市場之外,禁止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直接進入市場流轉。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快速推進,這樣的規定使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不能同國有建設用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修訂草案刪除了現行土地管理法第43條和63條的規定,增加規定國家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集體土地所有權人可以採取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者入股的方式由用地單位和個人使用,取得的這些經營性土地使用權還可以轉讓、出租和抵押。
二是對農村土地徵收制度進行多方面完善。取消了年產值倍數法與區片綜合地價作為計算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依據;在征地補償的費用中增加了對被征地農民的住房補償和社會保障的費用;完善了征地程序,把原來的批後公報改為批前公報。
三是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和落實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在城市規劃區人均土地少無法實現「一戶一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保障農村居民實現戶有所居的權利。同時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下放宅基地審批許可權,並對宅基地自願有償退出作了原則性規定。
四是將多年來土地管理改革的成熟做法吸收至法律草案中。比如,將國家土地督查制度上升為法律規定,同時與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相銜接,明確國家對土地、房屋、陵墓等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
2. 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就是土地補償費嗎
山東省人民政府公布《關於調整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批復》,其中提到,《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印製下發,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一、本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是指徵收一般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之和,其他地類以綜合地價標准為基礎按以下系數調整:農用地中的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未經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標准。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征地年產值和補償標準的通知》(魯政辦發〔2004〕51號)規定,由設區市人民政府制定,報省物價局、財政廳、國土資源廳同意後執行。
三、各類建設項目涉及徵收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應嚴格執行同地同價原則,同一個區片內,相同土地類別的征地補償價格相同,不因項目不同而變化。
四、《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由省國土資源廳統一印製下發,自2009年7月1日起執行。凡過去有關征地補償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准。
五、對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實施以前,已按法定程序和許可權批准徵收的土地,仍按原批準的征地補償方案執行。
六、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准每3年調整一次,由省國土資源廳會同省財政廳、農業廳、統計局、物價局提出調整方案,報省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實施。
省政府工作報告指出,繼續擴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以土地託管、領辦合作社為切入點深化供銷社改革。山東省正在逐步縮小農民的征地范圍,原則上只有"公共利益"才能征地,山東省也在逐年提高征地農民的補償標准,目前山東省平均補償標準是每畝地4萬元,這一標准還將逐步提高。
3. 電測法補償片與工作片位置的用法
電測法補償片與工作片位置要盡量接近,使兩者處於同樣溫度場條件下。
4. 溫度補償片和工作片的定義是什麼
USTB的吧
5. 邁克爾遜干涉儀 補償片的作用
補償光路中缺少的光程
6. 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的補償辦法和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集體土地首先要徵收為國有然後才可以拆遷。集體土地房屋拆遷應當參專照的《國有土屬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執行。 宿遷規定:區劃屬宿城區的執行三類地區征地補償標准,沭陽縣、泗陽縣、泗洪縣和區劃屬宿豫區的執行四類地區征地補償標准,分別為每畝補償18000元和16000元;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的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如期收獲的不予補償。具體補償標准為三類地區按每畝900元標准執行,四類地區按每畝800元標准執行。
7. 邁克爾遜干涉儀上為什麼要安置補償片
這樣保證兩條光束的光程差相等,產生干涉 答案補充 G2的作用是為了保證分開的兩光束在玻璃中走過的路程完全相同,光線1穿過G1三次,光線2穿過G1一次,穿過G2兩次,總共也是3次,明白了嗎?
8. 應變片的補償方法有哪兩種是補償件法和電橋法嗎
是
我們學的 材料力學中 就是 1/4橋接法 把一個應變片貼在不被測量的試件上 測溫度應變 成為溫度補償片 可能就是你所說的補償件法
另一種 就是 半橋接法 兩工作片互為補償片
不知你滿意不
9. 公用地怎麼補償
一、公共用地的時候是政府許可的
這種情況下,你在公共土地上建設,如果土地是免費使用,當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時,你可以得到建築物賠償,土地仍是公共用地,你不是土地權利人,土地沒有賠償。
若土地是有償使用,當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要提前收回土地時,你可以得到建築物賠償,同時,按照你原先支付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結算剩餘時間的土地使用權,得到退還。若原土地使用合同有賠償條款,還可以按照條款談額外的補償款。
二、你私自佔用公共用地建設
這種情況下,任何補償款都不會有,政府還可以要求你自行負責清除地上建築,恢復原貌。
10. 溫度補償片的作用是什麼
所謂的溫度補償就是讓溫度感測器的自由端的參考溫度能做到更加的適當。大所數的溫度感測器都需要溫度補償,常用的溫度補償方法有電橋補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