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共衛生 » 地下水污染防治

地下水污染防治

發布時間: 2020-11-22 11:50:26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治理地下水污染的主要措施有:
實行排污總量控制;對一些污染較為嚴重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抓好化工資源的綜合利用;嚴格標准,杜絕新污染源的產生;調整產業結構,深化企業環境管理等。

一、實行排污總量控制,減少污染物的排放總量
二、對一些污染較為嚴重的企業要實行限期治理
在治理的同時,從資金、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持。提倡建立技術成熟、投資較少、經濟效益高的廢水資源回收項目,如造紙白水回收裝置。還要督促和扶持企業進行造紙制漿方法的改革和黑液處理及燒鹼回收等新技術的開發和應用。
三、抓好化工資源的綜合利用,以減少排污總量
充分回收利用廢水資源,做好開源與節流工作,抓好化工資源的綜合利用。化工污染主要來源於生產過程中流失於環境中的原料、產品及副產品。針對區內工業結構的不合理,浪費嚴重的小化工項目比例較大的現象,可以採取技術投入的方法,幫助它們提高資源的利用率。
四、在污染嚴重的局部地區,採取超強開採的方法
在地下水污染非常嚴重的局部地區,可以採取向地下深部岩層處理的方法。在查明排放廢液地層的水文地層條件的情況下,選擇吸附容量大的岩層,把污染非常嚴重的地下水注入深部地層中,防止污染的擴散。
五、嚴格標准,杜絕新污染源的產生
在治理水污染的同時,還要控制新污染源的產生,對一些污染嚴重的新建項目,堅決不予審批,尤其是小型的造紙、化工、煉油等項目。
六、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建立污水處理項目
由於新建一個污水處理廠所需的投資較大,技術水平較高,在短期內實現有一定的困難。在資金等條件不足的情況下,可以利用氧化塘來處理生活污水。由於氧化塘的造價較低,工期短,易於管理,處理效果較好,在中小城鎮的污水處理中效益顯著。
七、調整產業結構,深化企業環境管理
如果工業結構不合理,綜合發展失去平衡,容易出現亂布點、亂上項目、處處建廠、村村冒煙的混亂局面。為解決這一問題,要合理規劃工業布局,對現有的產業結構進行合理的調整。對鄉鎮,可以採取幾個鄉鎮聯合規劃,統一布局,建立工業集中區,既可以合理的利用資源,又可以進行污染物的集中處理。同時要深化企業的環境管理,把污染治理和監督管理聯系在一起。對已上的項目,要堅決杜絕因設施、管理等方面造成污染現象的發生。
八、充實力量,加強監督監測工作
盡快開展新的地下水環境評價工作,找准污染源,查清地下水污染遷移轉化規律,提出防止地下水污染、恢復地下水源水質的工程措施,並確立監視性監測預報方案。
九、採取地下水人工補給的方法,以緩和地下水供需矛盾
由於目前地下水的長期超采,一般平水年都出現負均衡。長期下去,必然會加劇地下水的供需矛盾,影響經濟的健康發展。所以在豐水年,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考慮採取地下水人工補給的方法,以緩和水資源日趨緊張的局面。
十、利用表面活性劑治理地下水來治理包氣帶石油污染
應用表面活性劑治理地下水污染,在我國尚屬起步階段,北京師范大學環境科學研究所在這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通過研究表明,石油類污染物在包氣帶土壤和沉積物中主要以兩種形式存在,一種是被土壤膠體通過物理和化學作用吸附的吸附態,另一種是存在於土壤孔隙中的自由態,自由態的石油污染物容易因彌散和動力沖刷等作用去除,大多數附著在岩石表面或存在於岩石孔隙中。因此表面活性劑對石灰岩層中油的去除效率較高。
十一、合理調配地表水
如何合理的調配區內的地表水,也是防止地下水污染的重要措施。目前在我國許多地區,合理的調配地表水,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⑵ 預防地下水污染的技術措施

地下水污染的預防可分為區域性防護和重點區的防護。

(一)區域性防護

區域性防護思想的提出,是基於以下兩點認識:①地質環境系統對污染物有一定的自凈能力;②含水層上覆地層(主要是土壤、包氣帶和層間相對隔水層)對來自地表的污染物或多或少有一定的阻滯性能,從而表現出屏蔽污染的功能。通過野外現場調查,可對不同地區的屏蔽功能做出評價。依據評價結果,可有針對性地提出哪些地區防污性能好,哪些地區太敏感,以此為依據人為規劃垃圾填埋場或污水排放點。

區域性防護主要著眼於來自地表的污染,側重考慮地層的屏蔽作用,例如介質越粗大,空隙越發育,滲透能力越強,溶質的吸附過濾作用愈小,地表污染物很容易隨降水入滲或地表水滲漏進入地下水;反之,滲透性較弱的黏土、亞黏土和裂隙不發育的頁岩、泥岩等,不利於水流的下滲,黏土礦物的高含量也使之具有較強的過濾和吸附作用。因此,關於地下水污染區域防護評價,要考慮土壤、包氣帶的岩性、厚度、地下水的埋藏特徵、含水層與相對隔水層組合特點以及地下水滲流場的源匯關系和徑流方式等。

目前,有關地下水防污性能的評價指標體系有兩種:一種是由德國學者維爾赫夫(H.Verhuff,1981)提出的(圖8-16);另一種是由美國水井協會和美國環保局於1985年提出的,又稱地下水脆弱性評價指標體系。

關於土壤、包氣帶的防污能力評價,除可參考圖8-17外,還有人提出用阻水系數來評價,評價採用下式:

環境地質學

式中:B為阻水系數,B越大表明土壤包氣帶阻滯污水進入的能力越強;m1,m2,…,mn和k1,k2,…,kn分別表示土壤、包氣帶各類土層的厚度和相應的滲透系數。

圖8-17 爾赫夫的地下水防污性能評價體系(據維爾赫夫,1981)

地下水脆弱性評價指標體系由7個指標組成,包括地下水埋深D、凈補給量R、含水層介質A、土壤層介質S、地形T、包氣帶介質I和含水層的水力傳導系數C。該指標體系又常按上述指標英文單詞的詞頭字母縮寫DRASTIC命名。與維爾赫夫的指標體系不同,DRASTIC指標體系在應用時,需要事先對評價區進行分區,並通過野外調查獲得各區的上述7個方面(因子)的數據之後採用下式進行統計計算,得出各區的脆弱性指數Di

環境地質學

式中:Di表示第i區地下水的防護能力,即脆弱性指數;Rij表示第i區第j個因子的評分;Wij表示第i區第j個因子的權重。

DRASTIC指標體系對地下水防污能力的評價,採用的是一種加權計算方法。因子的評分標准參照表8-2,權重取值見表8-3。權重取值表中區分了兩組不同情況,一組適用於一般條件下的脆弱性評價;另一組是專門為農業活動區防農葯污染而設計的。根據脆弱性指數可以對評價區的各小區進行防污能力的等級劃分,劃分的等級大致為四級,即低敏感、中等敏感、高敏感和極度敏感。

(二)重點區防護

重點區防護主要目的是保護水源地的水質,使水源地在使用期內始終能夠保證合格水質的供應。從補給區到水源區的整個流程上著眼,不允許任何污染現象存在,但在現實中,這種要求過於嚴格,很難做到。因此,實際工作中更切實的考慮是開采水不超標的問題,而並非杜絕污染。

表8-2 DRASTIC標型各指模評分體系

(據ALLer等,1987)

重點區地下水水質防護是通過防護帶的設立來實現的,防護帶設置主要考慮衛生和化學污染兩個方面。

1.衛生防護帶

衛生防護帶一般是針對供應生活飲用水的地下水水源地而設立的。衛生防護帶一般分兩個區,一是嚴禁區,另一個是限制區。嚴禁區內除取水技術要求所必需的建築物外,不得有其他建築物和人為活動,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更不允許有任何污染源存在。限制區內禁止土地利用、水源開發,不允許有垃圾、污水坑、廁所、下水道等建築物。

表8-3 DRASTIC模型及農葯DRASTIC模型中各指標權重

(據Aller等,1985)

對於嚴禁區劃定的范圍,荷蘭學者韋根尼和杜文布認為,大部分病菌的存活期為40~50天,所以嚴禁區的長度應以地下水流60天的運移距離確定。也有人認為,病菌的分布除與地下水流的運動速度有關外,還與它們的生態習性,如攝取食物的條件和生存期有關,例如有些致病細菌生存期可長達數年,但受生存條件的限制,分布的范圍十分有限,在孔隙介質中細菌的污染范圍只有幾十米或幾百米,而裂隙、岩溶含水層中,活動范圍一般不超過幾千米。根據北京市的經驗,嚴禁區的半徑可控制在160m左右。

限制區的范圍一般取地下水10年的運移距離。例如北京市某個地下水水源地根據12眼井的井群計算結果,提出在砂礫石含水層限制區半徑最小為672m,最大為938m。

2.化學污染的防護

化學污染的防護適用於不同供水對象的地下水水源地,包括生活飲用水供水源地、農村人畜飲用水源地,農田灌溉、工業用水的自備水源地等。防護帶的設立應根據供水對象對水質的不同要求,和污染源典型污染組分的含量,加以區別對待。對於潛水含水層可通過下式計算防護半徑來設立防護帶

環境地質學

式中:r為防護帶半徑(m);Q為水源地開采量(m3/a);b為潛水含水層厚度(m);n為含水層的孔隙度(%);Q為地下水的垂向補給量(m3/a);t為匯流區污染物的運移至抽水井所需時間(a)。

此外,防護帶還可根據地下水污染預測一節介紹的方法,結合水源地的使用年限來設防。

⑶ 如何防止地下水污染

地下水受抄到污染會對人類的生產生活帶來嚴重的影響。 對環境的危害。導致生物的減少或滅絕,造成各類環境資源的價值降低,破壞生態平衡。對生產的危害。被污染的水由於達不到工業生產或農業灌溉的要求,而導致減產。對人的危害。人如果飲用了污染水,會引起急性和慢性中毒、癌變、傳染病及其他一些病症,污染的水引起的感官惡化,會給人的生活造成不便,情緒受到不良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對防止地下水污染做出了如下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多層地下水的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採取防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⑷ 地下水污染治理 屬哪個部門職責

相對於地下水污染,天然劣質地下水治理的難度在於它的污染成分均為天然的化學物質,只有通過化學方法來「以毒攻毒」,而地下水污染可以通過沉澱或過濾的方法來進行治理。

⑸  地下水資源的污染、治理和保護的研究現狀

現在全世界都在關注水資源的危機。1994年在芬蘭召開的「地下水資源未來危機」國際學術討論會主要圍繞水質污染及超量開采兩大問題。會議認為只要對水資源正確評價,合理規劃,嚴密監測,科學管理,超量開採的問題是可以避免的。而日益嚴重的水質污染和惡化卻成為威脅水資源持久開發的主要危機。國際水文計劃(IHP-5)已把「脆弱環境下的水文學與水資源開發」列為1996~2001年的主要研究課題,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專題,即「地下水資源的未來危機」的內容則包括:地下水污染的研究范疇,探測地下水質的監測策略,包氣帶地下水供水水質化學作用規律,濱海地區地下水水質惡化,以及城市發展與水質污染等。由此可見,地下水的質量問題是當前水文地質研究的重要內容。

長期以來,人們對地下水資源重開發利用,輕保護。而地下水資源在受到人類活動,如農業生產、垃圾填埋、廢水排污等影響時極易被污染。地下水一旦受到污染,其補救和恢復是非常困難的,而且治理費用代價昂貴。因此如何保護地下水不受污染受到各國的重視。

美國於1991年開展了全國水質評價計劃。英國、澳大利亞近年來也對地下水水質進行評價研究,對人類活動包括農業活動、工業活動、廢物處置、填埋等造成對地下水水質的影響,地質過程與生物相互作用等問題設立了專題研究。

1)地下水的污染和治理

對於已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地區,國內外許多學者致力於研究污染的物質來源、污染的途徑和范圍、污染機理等問題,並取得大量研究成果。這些成果為查明地下水污染情況和治理提供了科學依據和方向。

80年代以來,地下水污染研究的重點已從無機物(重金屬)的污染轉向微量有機物的種類、物化特徵及其在環境中的遷移轉化,以及污染控制治理技術等。這與整個環境污染的發展進程是一致的。西方國家在治理環境污染的進程中,大致經歷了重金屬污染、易降解有機物與富營養化污染以及毒害性有機污染3個階段。目前能基本控制第一、二階段的污染,開始重視毒害性有機污染的治理。中國無論在有機物污染的理論還是治理技術方面的研究卻剛剛開始。有機化合物種類多、數量大,絕大多數難溶於水,在水中含量很低,僅為10-6~10-9級或更低,降解慢,中間產物復雜。它們進入包氣帶和含水層後,不僅其殘留物可維持數十乃至上百年,而且其降解後的中間產物亦對環境有污染。有機污染物通常分為2類:第一類是量大易降解(包括生物降解和化學降解)的有機物;另一類是有毒有害難降解有機化合物。農業活動造成的地下水污染後果也很嚴重。由於硝酸鹽中氮在作物-土壤-水系統中的運動,進入含水層的氮就可能增加。捷克在過去的30年內,地下水中氮含量增加了一倍。現地下水中已發現各種烴類、鹵化物、醇、酚、醚、醛、酮等各類有機化合物。據報導,至1987年美國地下水中已發現175種不同的有機物,其中很大部分對人體有毒性效應。荷蘭在232個地下水抽水點中檢出113種有機物。中國京津唐地區地下水初步調查檢出有機物種類達133種,可見地下水有機污染已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

地下水中危害最大而又最為常見的有機污染物為非極性難溶揮發性有機物(VOC』s),主要由氯代脂肪烴(CHC)和單環芳香烴(BTEX)構成。現已查明,多數水溶相VOC』s在地質環境中不易被吸附,具有很強的遷移性,在適當條件下可生物降解。非水溶相VOC』s對微生物有毒性,不易生物降解。非水溶相CHC常在地下水中積聚,其遷移不受地下水運動的控制,因此常匯集在含水層底板;非水溶相BTEX則相反,飄浮於地下水的表面。

第30屆國際地質大會就有不少論文涉及地下水污染監測、參數測試;對Pb、Cu、Zn等污染物的實驗室研究;污染物運移趨勢預測;地質統計方法與隨機理論在地下水污染研究中的應用;某些污染物(如氮污染)的研究實例以及一些模擬理論,例如以保護含水層為目的的河流-含水層相互關系模擬;非均質含水層與裂隙岩溶水污染研究;土地利用過程中的水土污染;污水灌溉的環境生態效應等等。其中美國Yun-Sheng Yu運用地質統計法進行地下水中鹽污染的研究,大大提高了計算精度,是一個成功的實例。

最近美國報道了關於在地下水生態領域里應用無脊椎動物群結構的變化作為淺層地下水/地表水環境污染的指示劑;以及用CFCs確定年輕地下水年齡(50年以內或更小)和用氚/氦-3研究地下水運移時間、水流類型和補給速度,為測試和校核模型提供了有力的工具。此外,在發展生物治理技術方面,通過微生物降解作用、吸收、轉化有毒化合物,消除污染,取得顯著成效。

地下水的污染治理美國在80年代就先於其它國家開始著手進行。當時以「抽汲處理法」較為普遍,即抽出已被污染的地下水,在地表進行深度處理,但含水層不能徹底凈化,且處理費用高。對於大規模的污染治理還沒有成功的經驗。80年代後期地下生物處理工程技術迅速發展,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論與技術開始形成一套體系。如「對於包氣帶污染,可進行原位處理或開挖處理。原位處理包括物理法(通氣法、蒸汽法、熱趨法……)、化學法(表面活性劑溶液沖洗、特殊化學沖洗)和生物法(馴化生物處理、強化生物處理);對含水層污染可進行原位處理或抽汲處理,前者又包括物理控制(泥牆、防滲帷幕控製法、水動力控製法、暗渠、井孔收集法),化學處理(表面活性劑溶液沖洗法、試劑法、滲床法)和生物處理。採用何種處理工藝,主要取決於處理的對象、目標、水文地質條件和經濟承受能力。」在各種方法中,現場處理技術包括多種形式的好氧處理和厭氧處理,發展較快。

為了進一步發展地下水污染控制理論和技術方法,急需加強引進多種學科如地質微生物學、有機地球化學、表生地球化學的理論和方法,加強對有機污染物的來源、遷移、轉化或降解機制,以及它們與腐殖酸、金屬元素的相互作用的了解,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的新技術開發利用研究,突破解決目前缺乏能快速准確鑒別有機物種類和定量分析的儀器設備的局面,發展治理工程技術方法。

2)地下水資源的保護

為了防患於未然,首先要防止地下水供水水源地受到污染。一方面是保護水源補給區不受污染,另一方面是設立圈定地下水供水水源地的保護區(帶),以加強對潛在污染的限制。這里涉及的主要是點源、井源區保護。而非點源整個水流域的水質監測、保護和污染治理技術要困難得多。

圈定地下水源保護區(帶)的研究,由最初為確保飲用水衛生條件防止細菌污染的概念已擴大到防止非降解性有機物以及有毒化學成分的污染為目的,在歐美一些國家取得進展。德國對地下水源保護區的圈定是先將流域分為4個保護帶,重點探討第Ⅱ帶隨時間變化邊界的概念,它採用地下水在50天內運行的距離范圍。英國根據50天(一區)和400天(二區)運移時間以及整個匯水盆地(三區)確定出地下水保護區。其它如美、捷、愛爾蘭、荷等國研究的主要特點是逐步向應用數學模型的方向發展,以提高成果的精度。德國提出可利用環境同位素3H、14C建立動態模型,用地下水環境同位素的滯留時間作為新的水文地質參數以反映地下水特徵,並作出定量污染程度分析。中國也有人用時間滯留法來定量研究確定地下水源地保護區。

不少國家已認識到,地下水資源的保護必須提到戰略、政策及管理的高度來認識和實施。捷克專家提出,地下水保護戰略是政府部門進行管理、協調、投資和貫徹執行的長期任務,要得到有關法律法規的支持,正規的監督檢查,甚至包括對技術負責人員的培訓以及對公眾教育和提供信息。地下水保護政策的制定取決於地下水資源的價值需求、土地利用規劃及經濟發展和人體健康等因素。地下水保護的管理目標應是確保飲用水水源的質量、安全和可持續性。

地下水保護管理可分為一般性保護和公共供水方面的綜合性保護。前者需要編制地下水脆弱性圖件並進行評價。評價地下水脆弱性的主要特徵為非飽和帶的補給、土壤性質、厚度、滲透性和稀釋能力以及飽和含水層的稀釋能力。受到綜合性保護的地下水保護區的范圍主要取決於含水層的滲透性、復雜性和脆弱性、非飽和帶的特性及厚度、地下水水流方向、污染源離水井或井田的距離及污染質的特性。英國開展了對地下水資源的脆弱性的全面評價,認為其脆弱性受多種因素制約,如上覆土壤和沖積層的存在和性質,水文地質單元的特性以及非飽和帶的厚度,因此需要詳細的水文地質現場調查。英國現已編制了1:100萬地下水脆弱性圖件作為戰略性土地利用規劃的指導,目前正編制大比例尺圖件。美國、義大利、荷蘭、德國、瑞典、捷克也都編制了大比例尺的地下水脆弱性圖為決策、管理層制定地下水保護的戰略和方針服務。90年代美國開始倡導使用水流域的綜合保護方法,共同解決水污染和生態環境惡化問題,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更好地實現環境綜合管理目標。

⑹ 地下水污染的控制與恢復

由於地下水一旦被污染,很難在短期內得到恢復,所以應積極採取預防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的發生。對遭受污染的地下水,要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使水質得到盡快恢復。該項工作不僅涉及社會各方面和政府各部門,還要充分注意到技術上的可行性和經濟上的合理性。為此,必須利用系統工程的觀點和方法,將科學管理與先進技術緊密結合起來,主要做好下述幾個方面的工作。

5.5.1 控制地下水污染的行政措施

(1)首先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群眾的「環境意識」和「珍惜地下水資源的意識」,讓全社會都關注地下水保護工作。

(2)必須從中央到地方建立起一整套賦有行政和法律權利、又有專業職能的行政及專業機構,對包括地下水資源在內的水資源進行統一、科學和嚴格的管理與保護。水資源的管理和保護機構可以按行政區劃或按水文地質單元來設立,以便形成一元化的有權威的管理機構。其職能應該是:指揮和協調有關部門對水資源的開發與保護;監督和檢查排廢單位的排放情況是否合乎規定;管理管轄范圍內的水文地質資料;組織管轄區內防止地下水污染方面的科學研究,為制定與修改有關地下水資源保護的法令、法律條款提供技術論證;管理建井工作;落實並監督有關地下水資源保護的規劃、法律和法令的實施情況等等。

(3)實行以法管水。我國已先後制定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徵收排放費暫行法和基本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法等一系列法令、法規。尤其《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三十二至第三十六條,為防止地下水污染提供了法律保證。各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的有關法規,應結合本地的具體情況進行落實和實施監督。

(4)在執行水資源保護法時,必須貫徹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方針。對於實行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單位,應給予減稅、免稅和價格政策的優惠。但對於置國家法律而不顧、隨便排放「三廢」,肆意污染地下水資源的企事業單位應給予經濟制裁,按造成的危害程度判決不同數額得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當事者要追究刑事責任,對受害單位和個人給予賠償。

5.5.2 控制地下水污染的技術措施

5.5.2.1 嚴格控制污染源的排放

如前所述,降水對固體廢棄物堆的淋濾,大氣中的各種污染物隨雨水、降雪落到地面,均可隨水滲入地下,液體廢棄物更會直接攜帶污染物入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由於對固體廢棄物和大氣污染的防治另有章節討論,故不再贅述。這里僅針對液體廢棄物而論。

5.5.2.1.1 改進生產技術,發展無污染的新工藝。如在電鍍工藝方面,實行無氰電鍍或微氰電鍍,消除或減輕了氰的污染。

5.5.2.1.2 發展封閉系統、重復利用廢水,減少污水排放量。如加拿大在1976年就建造了世界上第一座不排廢水的紙漿廠,廢水和化學品在封閉系統中循環使用。

5.5.2.1.3 加強企業的技術改造,實行廢水資源化。如造紙廠用水量極大,所排廢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和某些化學葯品,將紙漿廢液中的鹼和木質素回收,已經產生了很大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

5.5.2.1.4 堅持嚴格的廢水排放標准,不僅要控制其污染物的濃度,而且還要控制其排放總量。

(1)已經產生的液體廢棄物(廢水)向地面水水域和城市排水管網排放,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88)。對於低於標准中限值的廢水,方可向環境中排放。該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分為兩類:①第一類污染物,指能在環境或動植物體內蓄積,對人體健康產生長遠不良影響者,含有此類有害物質的污水,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出口取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符合表5.3所列規定;②第二類污染物,指其長遠有害影響小於第一類污染物質,

表5.3 第一類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在排放單位排出口取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定額必須符合表5.4所列規定。按地面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污水排放去向,對向地面水水域和城市排水管網排放的污水分別執行一、二、三級標准:①特殊保護水域,指國家GB3838-88《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Ⅰ、Ⅱ類水域,例如城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國家劃定的重點風景名勝區水體,不得新建排污口,現有的排污單位由地方環保部門從嚴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②重點保護水域,指國家GB3838-88Ⅲ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准》Ⅱ類水域,例如城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經濟漁業水域、重要風景游覽區等,對排入這些水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③一般保護水域,指國家GB3838-88Ⅳ、Ⅴ類水域和《海水水質標准》Ⅲ類水域,例如一般工業用水區、景觀用水區、農業用水區、港口和海洋開發作業區等,排入這些水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④對排入城鎮排水管網並進入二級污水處理廠進行生物處理的污水應執行三級標准。對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管網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管網出水口受納水體的功能要求按上述②、③條規定,分別執行一級或二級標准。

表5.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L)

(2)應按流域或區域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根據流域或區域水的環境容量確定允許該水體的污染物容量,稱為「容量總量控制」;根據一個既定的環境目標或污染物消減目標確定排污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總量,稱為「目標總量控制」。在確定了允許排入水體的污染物總量後,也應按總體規劃分配至各污染源,確定其最大允許排污總量。根據允許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各地環保部門可要求排污單位限期治理,發放排污許可證,並通過對污染物排放量的監測確保水體的環境質量。

5.5.2.2 加強對液體廢棄物的處理

對不能達到排放標準的廢水進行有效的處理,使其所含的污染物分離出來,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的物質,從而使污水得到凈化。

現代的污水處理技術,針對不同污染物的特性,發展了各種不同的污水處理方法,按其作用原理劃分為四大類;即物理法、化學法、生物法(生物化學法)和物理化學法(見表5.5)。

表5.5 污水處理方法分類表

污水中的污染物質是多種多樣的,不能預期只用一種方法就能夠把所有的污染物去除殆盡,一種污水往往需要通過由幾種方法組成的處理系統,才能達到處理要求的程度。按處理程度劃分,污水處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的內容是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物理處理法通常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仍不宜排放,一般還必須進行二級處理。因此,針對二級處理來說,一級處理又屬預處理。

二級處理的主要任務,是對經一級處理後的污水,再用生物法除去污水中呈膠體狀態的有機污染物(BOD)。一般地說,經二級處理後,污水已達到排放標准了。長期以來,把生物法處理作為污水二級處理的主體工藝。近年來,有些國家正在研究和採用化學或物理化學法作為二級處理的主體工藝。

污水三級處理,又稱污水深度處理。污水經二級處理後,仍含有磷、氮、病原微生物和難以生物降解的有機物等,需進行三級處理,以便進一步去除上述污染物或回收有用物質,並能使污水經三級處理後再次復用。三級處理主要是採用物理化學法或土地處理系統。

5.5.2.3 充分利用環境自凈能力

充分利用含水層防污性能,以更有效地防止地下水污染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所謂含水層防污性能,是指在一定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下含水層防止地下水污染的能力,其取決於含水系統的結構,包括覆蓋層岩性、厚度、地面破壞程度、地下水類型、埋深、含水層與隔水層的岩性組合、它們的厚度及其在分布上的連續性等。

德國維爾赫夫(H.Verhuff,1981)在考慮含水層防污性能時,主要依據水文地質結構、包氣帶的地質條件及土壤條件、地下水埋深或含水層厚度,把含水層防污性能劃分為五級(圖5.8)。

圖5.8 防止來自地表污染的含水層防污性能分類圖

關於包氣帶即覆蓋層的防污能力,也有採用覆蓋層阻水系數來表示其凈化能力的:

環境地質與工程

式中:B——阻力系數,即液體廢棄物從地表通過包氣帶到達含水層的時間;

m1,m2…mn及k1,k2…kn為覆蓋層各土層的厚度和相應的垂向滲透系數。

這一表示方法的主要問題是未考慮覆蓋層對污染物的化學凈化能力。

在研究含水層防污染性能時還應注意到由於地下水的開發引起水文地質條件的改變所可能導致的地下水污染。如過量開采地下水引起鹹水入侵等。為避免類似現象發生,應該合理地開發地下水。

5.5.3 受污染地下水的恢復

如前所述,由於種種原因,近年來在我國地下水污染呈逐年加劇之勢,如何挽救被污染的地下水使其恢復,是目前水資源保護的一項迫切而艱巨的任務,它已引起國內外環境水文地質工作者的極大興趣。然而,鑒於治理受污染水層是對受污介質和運動著的地下水同時進行處理,技術難度很大,許多方法尚處於探索階段。這里僅簡單介紹目前普遍採用的一些方法。

5.5.3.1 受污染地下水的自然恢復

地下的土層和含水層是具有自然凈化能力的。在污染物進入地下水以及污染物隨地下水在含水層的遷移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的稀釋、機械過濾、中和與沉澱、吸附和離子交換以及生物降解等物理、化學和生物化學反應,可使污染的地下水得到凈化。

由於地質環境的特殊性,地下水在多孔介質中運動極其緩慢,因此,自然凈化所需要的時間也是相當長的,即使是在污染源消除之後,也需要數十年甚至上百年才能使地下水在自凈過程中恢復。

5.5.3.2 人工凈化處理措施

為了加速凈化過程,縮短地下水的恢復時間,可以用人工凈化處理措施來加強地下水的凈化能力,目前常用的有化學處理法和生物處理法。

5.5.3.2.1 化學處理法

化學處理法需要投加化學試劑,該試劑必須針對要清除的污染物,試劑本身及化學反應生成物不應該有任何毒性。生產中已成功採用的化學處理法有如下幾種。

(1)用高錳酸鉀清除砷:As5+與Ca2+和一些離子形式的化合物溶解性很差,因而在氧化條件下所產生的大量的化合物就會從地下水中沉澱出來。

(2)利用臭氧清除石油和氰:向含水層輸入臭氧可以形成分解石油的微生物生長環境,減少溶解有機酸的含量,同時又可促使氰分解。德國曾用此法凈化被石油污染的含水層,其過程是用四口深井抽水時,在井底安裝臭氧混合裝置,使抽到地表的水已與臭氧均勻混合,然後再把抽出的水灌入污染帶周圍的注水井形成一道高地下水位的水牆,阻止了污染地下水的擴散,從而成功地清除了含水層中的石油和氰。

(3)氧化還原條件下去除鐵錳(Vyredox法):Vyredox法是利用向抽水井周圍的含水層注入氧氣來形成高氧化還原電位和高的pH值,使Fe、Mn離子在該條件下被氧化而沉澱出來。

如圖5.9所示,向井中注入不含Fe、Mn離子且富含氧的水,因而Fe2+在距抽水井較遠處即可被較低的氧化還原電位氧化為Fe3+而沉澱下來。在抽水和注入循環過程中,地下水中的微生物也會繁殖起來,相應地,微生物死亡量也會增大,死亡微生物遺體提供了大量的有機碳,又可促使一種能氧化分解Mn的微生物生長,故沉澱去除Mn的作用一般發生在抽水井附近的高Eh 值區域。顯然該方法形成的物理、化學及生物條件是除去污染含水層中的Fe離子,然後再去除Mn離子。

圖5.9 氧化還原電位條件下去除Fe、Mn的原理示意圖

圖5.10 地下水污染的就地包氣法處理

從地下抽出的污染地下水不能直接用於回灌,而是經過專門處理之後才能輸給注水井。凈化含水層時一般都設有多個注水井,而每個抽水井的四周又被多個注水井包圍起來,抽水井和注水井的總數量應由水文地質條件和污染物的濃度來確定。所有抽水井和注水井都用管道系統連在一起,並與曝氣裝置和氧氣輸入裝置相連。抽出的地下水先在地表進行凈化,將所含污染物去除並收集起來,然後再曝氣並輸入氧氣,經過上述過程後才輸向注水井並進行回灌。

用Vyredox法凈化含水層運轉周期短,見效快,1976年在芬蘭研究成功後已逐漸在歐洲一些國家推廣,但適用性受水文地質條件和地球化學條件限制。

5.5.3.2.2 生物處理法

生物處理法可分為就地處理法和抽出處理法兩種。

(1)地下水污染的就地生物處理的形式如圖5.10及圖5.11所示。圖5.10表示了投加營養物、充氧和接種純菌種等一系列人工強化處理的措施。圖5.11則顯示了利用地下滲濾床來就地恢復的例子。滲濾床如同一個生物濾池,污染物流通過滲濾處理床時得到凈化。針對地下污染區營養物質缺乏,復氧困難與土壤顆粒結合緊密,微生物活力很低的特點,人工處理的強化措施有四條:①添加營養物,營養物以氮和磷為主,並加入各種微量元素,溶解在水中注入受污染的含水層;②復氧,地下復氧是極端緩慢的,強化處理採用的是在回灌水中曝氣後注入的充氧方式,在地下污染相當嚴重的地方,還可採用純氧和過氧化氫法復氧;③提高生物代謝能力,提高微生物代謝能力可通過就地激活地下微生物或引入新的適於降解污染物的菌種的辦法來實現;④減小界面張力,用投加化學劑來減小污染物和地下水之間的界面張力,使污染物容易從吸附土壤上脫離,以提高其生物降解性,化學劑包括分散劑、表面活性劑、萃取劑和乳化劑。

圖5.11 地下水污染的就地滲濾床法處理示意圖

就地人工強化生物處理可使污染物濃度降低到小於或等於1mg/L,對地下水的恢復時間可比自然恢復時間提前5~10倍甚至更快。

(2)抽出處理是將被污染的地下水抽出後,在地表進行生物處理,其處理形式如圖5.12(a)和5.12(b)所示。地下水的人工強化生物恢復技術目前已在發達國家中應用了,但是工程的規模都屬於試驗性工程,還有待於進一步的完善。

圖5.12 污染的地下水抽出處理

⑺ 地下水污染防治問題

很榮幸「快樂化學團隊」為您解答!! 估計在水井附近有含FeSO4的礦物或者其他什麼物質,隨著地下水的不斷稀釋,其濃度越來越小!

⑻ 地下水污染怎麼治理

很難治理,不像地表水,可以收集再處理。
一般是先切斷污染源,再就是封閉已污染區域,防止其繼續擴大,再就是在污染區域中心附近或地下水流向低處打井抽水,把已污染的水提上來進行處理。

⑼ 地下水污染和地表水污染治理有何不同

首先地下水污染和地表水污染的途徑不同,地表水通過面源、降水等等,與我們生活以及大氣接觸更緊密,也更容易被污染,而地下水污染主要通過土壤、包氣帶等污染,對於治理,地表水和地下水都是通過源頭治理,途徑控制,以及末端治理,還有做好監控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