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審
『壹』 依法審計的內容
1.審計機關的職權只能由法定的審計機關行使
《憲法》和《審計法》都規定,國務院和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審計機關,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因此,審計監督只能由上述法定的審計機關行使。任何其他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項權力。否則就不符合法定的主體資格要求,就是越權,就是違法,並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審計機關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開展審計監督活動。
(1)審計機關必須要在法定職責范圍內開展審計活動。審計監督的職責是由法律明確加以規定的,審計機關必須嚴格履行職責要求,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力。同時,法律對各級審計機關之間的審計管轄范圍做了明確劃分,審計機關只能在自身的管轄范圍內開展審計活動。除審計機關應在法定職責范圍內行使權力外,審計機關還不得違反法律規定,隨意將職責委託他人代為履行。
(2)審計機關必須依照法定許可權實施具體的審計行為。我國《審計法》對審計機關的許可權作出了明確規定,具體有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資料權、檢查權、處理處罰權等。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其各項具體行為也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符合法定的許可權要求。
(3)審計機關的審計活動必須遵守法定審計程序。審計機關必須按照法律確定的步驟、時間和形式要求,開展審計活動。如實施審計前3日應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審計組按照法定方式調查取證;審計組實施審計後寫出審計報告,並徵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審計機關審定審計報告,作出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反映審計結果,並送達被審計單位等。
(4)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違反法律規定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序的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違法開展審計活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審計機關必須依法作出審計結果。
審計結果必須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審計機關作出審計評價,應當以相應法律規定或標准作為依據;審計機關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處罰,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並且要定性准確,處理、處罰正確、適當。
4.對審計爭議事項必須通過法定的方式和途徑解決。
對審計爭議事項,法律規定了三種解決途徑和方式:
(1)向上一級審計機關或本級人民政府申請復議,通過行政復議解決審計爭議;
(2)向人民法院起訴,通過行政訴訟解決爭議;
(3)向有關機關提出申訴,通過辦理申訴事項解決審計爭議。
在解決審計爭議過程中,審計機關必須維護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的申請復議、起訴和申訴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貳』 《是逼供陷害還是依法審判
刑訊逼供解釋有廣義與狹義之分,狹義的刑訊逼供為刑法意義上的刑訊逼供,主體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員(即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客觀方面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而廣義的刑訊逼供客觀方面還包括對證人使用肉刑或變相肉刑、暴力取證的行為,以及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施以精神折磨的行為。在刑事司法實踐中,大量的刑訊逼供都是廣義上的刑訊逼供行業,雖然它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直接侵害後果沒有狹義的刑訊逼供行為嚴重,但同樣對司法公正和社會產生了惡劣的影響。我國刑法第247條規定的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刑訊逼供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公民的人身權利和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我國法律嚴格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即使是被懷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審的人,也不允許非法侵犯其人身權利。刑訊逼供會造成受審人的肉體傷害和精神損害,因此,直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而按照刑訊逼供所得的口供定案,又往往是造成冤假錯案的原因,因此,又妨害了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破壞了社會主義法制,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威信。 本罪侵害的對象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謂犯罪嫌疑人,是指根據一定證據被懷疑可能是實施犯罪行為的人。所謂被告人,是指依法被控訴有罪,並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證人不能成為本罪侵害的對象,如果對他們刑訊逼供構成犯罪的,按暴力取證罪論處。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首先,刑訊的對象是偵查過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訴、審判過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為實際上是否構成犯罪,對本罪的成立沒有影響。其次,刑訊方法必須是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所謂肉刑,是指對被害人的肉體施行暴力,如吊打、捆綁、毆打以及其他折磨人的肉體的方法。所謂變相肉刑,是指對被害人使用非暴力的摧殘和折磨,如凍、餓、烤、曬等。無論是使用肉刑還是變相肉刑,均可成立本罪。再次,必須有逼供行為,即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為人所期待的口供。誘供、指供是錯誤的審訊方法,但不是刑訊逼供。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司法工作人員。刑訊逼供是行為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利用職權進行的一種犯罪活動,構成這種主體要件的只能是有權辦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員。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並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於行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實,均不影響本罪成立。如果行為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不是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於其他目的,則不構成本罪。犯罪動機不影響本罪成立。司法實踐中有人主張,犯罪動機是「為公」的(如為了迅速結案),就不應以犯罪論處;犯罪動機是「為私」的(如為了挾嫌報復),才應以犯罪論處。我們認為,這種觀點不妥當。不管是為公還是為私,刑訊逼供行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權利,具有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上述不同動機只能影響量刑,不能影響定罪。 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的故意殺人罪定罪,從重處罰。 刑法第九十四條 本法所稱司法工作人員,是指有偵查、檢察、審判、監管職責的工作人員。 最高人民檢索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 高檢發釋字[1999]2號)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案件 刑訊逼供案(第247條) 刑訊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手段殘忍、影響惡劣的; 2.致人自殺或者精神失常的; 3.造成冤、假、錯案的; 4.3次以上或者對3人以上進行刑訊逼供的; 5.授意、指使、強迫他人刑訊逼供的。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推薦
『叄』 誰公開誰審查事前審查全面審查和依法審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0〕57號)、《綿陽市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和《三台縣保守工作秘密規定》等相關法規規章的規定製定本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公開誰審查,事前審查、全面審查和依法審查」的原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機制,明確審查機構,完善審查程序,建立審查責任制,做到審查工作有領導分管、有部門負責、有專人實施,規范信息公開行為,確保黨委、政府涉密信息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縣黨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實施。
第一條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是指黨政機關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在公開信息前,依照《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對擬公開的信息是否涉密進行甄別,以確認信息是否應該公開的整個行政活動過程。
第二條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負總責屬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組織協調負領導責任,責任部門負責實施負具體責任,專門審查人員負責把關審核負直接責任,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監督的管理機制。
第三條各機關、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制,明確本機關、單位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依據、程序、崗位責任和獎懲措施,確定分管領導,明確責任部門,指定審查人員。
第四條政府信息公開的審查人員負責對信息公開的日常保密審查和送審工作;根據授權依法界定國家秘密事項,決定相關信息能否公開;及時登錄相關網站、網頁檢查本機關(單位)發布的相關信息,發現涉密信息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五條各機關、單位應當依據《保密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家保密局會同中央有關機關頒發的《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及《三台縣保守工作秘密規定》制定本機關、單位的涉密事項一覽表,並作為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依據。
第六條各機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應當按照初審、復審、批准三個程序實施。
1.初審。由本機關、單位信息文件的起草者(製作者)和辦公室具體實施。初審的主要內容是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必要性、准確性、信息來源、公開方式、是否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即其合法性和信息格式、質量等進行審查。並對免於公開政府信息密級確定的准確性、保密期限的規范性進行審查。
2.復審。由本機關、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其負責人負責對初審的結果進行復查,查清應予公開的屬性,不予公開的理由和依據;分管領導對已審核情況做把關審查。
3.審批。由本機關、單位的主管領導或密級確定工作責任人負責,對初審、復審意見作出公開或不公開的最終決定。批准人對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的最終結果負領導責任。
第七條保密審查的過程和結論應當有文字記載並予以妥善保存。記載內容應包括公開事項的名稱、載體形式、公開方式、公開日期、內容摘要,初審、復審、批準的意見和批准日期(將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表及信息原件存檔備查)。
第八條對擬公開的信息本機關、單位不能確定其能否公開時,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報送有關主管部門或縣國家保密局進行審查和確定。對是否屬於國家秘密和屬於何種密級有爭議的,提請縣國家保密局或上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受理審查的機關應當在雙方商定的時限內及時給予答復,逾期不能答復的,應該及時說明原因。
第九條送審信息或其載體,應當按照國家秘密載體的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製作、存儲、傳遞送審。
第十條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信息不得公開。未經解密的信息不得公開、未經保密審查的信息不得公開、公開與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開。對公民、法人依法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凡涉及到國家秘密的信息均不予公開。機關、單位對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把關不嚴造成泄密的,或者應當送審而不送審造成泄密的,由承擔保密審查的人員負責;經承擔審查工作的主管部門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確認可以公開而造成泄密的,由受理審查的部門負責;受理審查的部門逾期不予答復又沒有說明原因而造成泄密的,應當由受理審查的部門及其承辦人負責。
第十一條縣國家保密局要加強對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的指導、監督,及時通報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適時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通報泄密事件,提出整改意見。
第十二條嚴格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考核獎懲制度。信息公開的保密審查工作應當納入信息公開工作的考評內容。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落實情況,應納入機關、單位保密工作領導責任制的考核內容。對未發生泄密問題的所屬部門或下屬單位的相關人員應當定期給予表揚或者獎勵;在信息公開工作中發生泄密事件的,對負有直接責任或者領導責任的人員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其相應的政紀和刑事責任。
『肆』 依法審計的法律種類的詳細內容解釋
同學你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依法審計是維護財經法紀,構建和諧社會關鍵所在。回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健全社答會主義法制,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審計監督必須把維護財經法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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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堅持依法審計的幾點建議
1、提高幹部隊伍素質。
事業興衰,關鍵在人。要做好全面依法審計工作,就必須加強對審計人員的法律和業務培訓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建立並實施對審計人員的法律考核機制,有效強化審計人員的依法審計意識,切實提高依法審計水平。審計人員應加強法律法規以及自己所從事的專業知識的學習教育,牢固樹立依法審計的觀念,把依法審計貫穿於審計工作的各個環節。要把依法審計能力的強弱和依法審計水平的高低,作為考核審計人員的一項重要評價指標,把是否認真學法、真正懂法、准確用法、自覺守法作為考核審計人員業績的重要標准,不斷提高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能力和水平,真正發揮審計「免疫系統」功能。
2、嚴格規范審計執法行為,是依法審計的重點。
審計機關所有人員,都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許可權行使權力、履行職責。要按合法、合理、程序正當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審計的各項程序和制度。要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增強執法的透明度。
3、加強審計執法監督,是依法審計的重要保障。
要加強審計執法監督檢查,並納入日常化、制度化的管理,確定年度目標,明確檢查內容和方式,制定評議考核標准。要自覺接受各方的監督,正確對待新聞輿論監督,建立快速反應和反饋機制。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督的機制、加強對機關各科室行政行為的監督,及時糾正不當或違法行為。推行審計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明確執法崗位職責,建立「有錯必究、有功必賞、獎懲分明」的審計執法績效評估和獎懲制度。推進審計執法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促進審計監督法治化、科學化水平不斷提高。
『陸』 依法審計的對策
第一、審計報告要堅持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利益的一致性,說實情,報實數。審計的力量不僅在於查處,更在於公開。審計報告要在全面真實反映審計結果的基礎上,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情況進行甄別,突出重點,對於損害國家利益和人民群眾利益而謀取地方利益、部門利益和小團體利益的問題,對於大的違法違規和損失浪費問題,要毫不留情,堅決揭露,勇於上報,敢於公開。
第二、審計評價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堅持客觀公正,實事求是。按照服務「五個統籌」 發展的要求,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在宏觀調控過程中、改革創新過程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既要充分體諒地方的困難和苦衷,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又要注重把握政策,堅持以人為本,不以地方的發展犧牲全局的發展,不以當前的發展犧牲長遠可持續的發展,對被審單位的工作盡可能做客觀科學細致的評價。
第三、審計建議要以促進地方發展為目的,推動改革和制度建設。「審計的最終目的是要從制度和體制上解決問題。」所以,審計建議決不能輕描淡寫,要以嚴肅認真的態度和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把建議寫實,不僅指出問題,分析問題,建議解決問題,還要提出具體的解決辦法和措施,並且這些具體的辦法和措施既要符合大的政策,又要符合客觀實際,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使審計成果得到盡可能地轉化和運用。
第四、審計查處要對嚴重侵害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嚴懲不貸。審計要時刻關注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攸關的移民、扶貧、救災、社保、農業補貼等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與有關部門搞好配合,對截留挪用、私設小金庫、違規收費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決依法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第五、審計機關自身要加強綜合業務建設,努力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法水平。審計人員不僅要學業務、學法律,也要學政策,學管理,講政治。要加強審計調研信息工作,努力做到宏觀思維和微觀操作相結合,深化審計成果的運用,為地方黨委政府決策當好參謀。要加強審計質量控制,提高審計質量水平,促進和深化審計結果公開,充分發揮審計的效能和作用。
『柒』 依法審計的法律種類
1.《審計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其他有關審計監督的法律、法規、規章,主要規定審回計機關職責、許可權答和審計程序等;
2.有關財政、財務收支和經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主要規定審計評價財政、財務收支的依據,對違反國家規定的財政、財務收支行為處理、處罰適用的條件,以及處理、處罰種類和幅度等;
3.解決審計爭議,確定審計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應承擔相應責任的法律、法規,如行政訴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條例等。
『捌』 依法受理和依法審理,有何區別
受理一般指受理申請,而審理一般特指審理案件。
受理申請泛指所有事務的申請,包括受理訴訟申請。而審理是在受理後。
『玖』 依法審計的重要性
第一,依法審計是維護財經法紀,構建和諧社會關鍵所在。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健全社會主義法制,充分發揮法治在促進、實現、保障社會和諧方面的重要作用。審計監督必須把維護財經法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第二,審計監督的行政權力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並非沒有聯系,能否正確行使審計監督權力與社會公眾的利益恰恰是息息相關的。實踐證明,只有全面推進依法審計,才能維護國家財經法紀,最終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才能充分反映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因此,審計機關應當嚴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定程序、法定許可權、法定職責行使權力,加大審計執法力度。
第三,依法審計是樹立和實踐科學審計監督理念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與科學審計監督是兩個相互獨立又密切聯系的概念。依法行政立足於監管角度,以具體的行政行為來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把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最高標准,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創建和諧社會而努力工作。科學審計監督是個理論問題,是對審計工作實踐的總結,是審計工作必須樹立的指導思想,是我們行動的指南。依法審計是審計的基本要求,是維護國家財經紀律的根本保證,是科學審計理念體現在審計工作中的具體手段和衡量標准。
『拾』 依法審計的介紹
要求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應當依照法律規定行使審計監督權,開展各項審計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