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愛依法
A. 關於法治的名句
1、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孟子
2、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3、法不阿貴,繩不繞曲。——韓非子
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管子
5、國不可無法,有法而不善與無法等。——沈家本
6、憲法,就是一張寫著人民權利的紙。 ——列寧
7、法律是顯露的道德,道德是隱藏的法律。——林肯
8、我們成為法律的奴隸,是為了能夠保有自由。 ——西塞羅
9、你所說的話不一定正確,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伏爾泰
10、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亞里士多德
11、法律的基本原則是:為人誠實,不損害他人,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12、人無信不立, 國無法不安。
13、普法是國家安康的基石 守法是為人處事的根本。
14、誠信塑造美麗人生 法治鑄就平安中國。
15、法律的保護比個人的保護更有力。
16、好的習慣比好的法律更有價值。
17、任何權力都不得位於法律之上。
18、保護惡就是侵害善。
19、法律不會強迫一個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20、 好人因為愛好美德而憎恨犯罪,壞人因為恐懼刑罰而憎恨犯罪。
21、以身試法者愚 ,以法維權者智。
22、絆人的樁不在高,違法的事不在小。
2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個人就是整個國家。——孟德斯鳩
25、人一出生就口含一枚金幣,一面寫著平等,一面寫著自由,這枚金幣叫人權。——盧梭
26、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27、與其責罵罪惡,不如伸張正義。——英國作家丁尼生
28、不知事實可以作為借口,但不知法卻不能開脫(罪責)。
29、法律決非一成不變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面因風浪而起變化一樣,法律也因情況和
時運而變化。 ——黑格爾《法哲學原理》第7頁
30、有損害即有賠償。
31、天平的一邊放上自由,另一邊放上守法,它才能平衡。
32、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波洛克
3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偉的大夏,庇護著我們大家;它的每一塊磚石都壘在另一塊
磚石上。高爾斯華綏
34、遲來的正義即非正義。
35、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
36、法,治國安邦之利器。
B. 求播音主持自備稿件,女孩形象聲音氣質都是甜美可愛型的。
父親給四歲女兒的一封遺書。。。。。。
給可愛的女兒:再吃十次蛋糕 就可以找爸爸了…
爸爸和你玩了好多次躲迷藏,每次都一下子就被你找出來。
不過這一次,爸爸決定躲好久好久。你先不要找,
等你十四歲(還要吃完十次蛋糕)的時候,
再問媽咪,爸爸躲在哪裡,好不好?
爸爸要躲這麼久,你一定會想念爸爸,對不對?
不過,爸爸不能隨便跑出來,不然就輸了。
如果還是很想爸爸,爸爸就變魔法出現。
因為是魔法,不是真的出現,所以不犯規,爸爸不算輸。
爸爸的魔法是:趁你睡覺的時候,跑到你夢里大玩游戲;
在你畫圖畫爸爸的時候,
不管好不好看,你覺得是爸爸,就是爸爸;
當你拿爸爸的 照片看時,爸爸也在偷偷的看你……
要記得,爸爸一直都陪著你!
你已經是四歲的大姊姊了。
爸爸要拜託你一件事,要你照顧和孝順爺爺、奶奶和媽咪,
看你是不是比爸爸以前做得好?有多好,媽咪會告訴你的。
爸爸猜想,我們這一次玩躲迷藏要玩這麼久,
爺爺、奶奶、媽咪有時候看不到爸爸,他們一定會偷哭。
偷哭就是犯規、就是失敗。
他們偷哭,你就要逗他們笑,
不然游戲輸了以後,他們一定會哭得更厲害了
好不好,寶貝?你們是同一國的,來比賽看你們厲害,還是爸爸?
准備好了嗎,比賽就要開始了。
(上面是父親給女兒的遺書,下面是女兒給父親的回信)
十年後的女兒給爸爸的信
愛玩的爸爸,你躲在哪裡?
你不是說我吃過十次蛋糕後,就可找到你的嗎?
這十年來,我很聽爸爸你的話,為了不犯規,害怕游戲輸掉再看不見你,
我努力地照顧爺爺、奶奶、媽咪,他們哭,我逗他們笑。
爸爸,他們終於笑了!我贏了!游戲結束了,你該回來吧,對嗎?
原來…不對的!
我期待爸爸你的回來,再和我玩躲迷藏的時候,
媽媽卻告訴我,我再也看不到你,
原來十年前的我已失去了你這個愛玩的爸爸…
爸爸,你為何忍心騙你最愛的女兒?
十年來,每吃一次蛋糕,我對你的思念愈累積,
對我們十年後的再會也就愈期盼。
十年的累積實在令我輸得更慘痛!
十年前,若你讓我選擇的話,
我寧願爸爸不要騙我,你該相信你的女兒吧!
我會堅強,我會更努力逗爺爺、奶奶、媽咪笑。
又或…來騙我一輩子,和我玩一輩子的迷藏,讓我贏回一輩子的你… .........
爸爸,十年後的後知後覺沒有減輕失去你的震撼,
雖然痛,但我會努力我的人生,不會辜負你的愛,
不會辜負你和我玩十年躲迷藏的苦心
C. 關於保護環境的標語
1.節約用水就是珍惜生命。
2.水資源是有限的,生命之河是無限的。
3.節電環保標語:節約能源,專大有可為,屬功在當代、利在千秋
4.保護綠地標語:不要踩我啊。我也會疼的。。。
5.珍惜資源永續利用,綠化環境凈化心靈。
6.創建環保模範城市 建設環保綠色家園
7.8.節約為本,治污優先
9.珍惜水,保護水,讓水造福人類。
10.建環保模範城市 創美好幸福生活
11.水孕育和維持著地球上的生命,誰來關愛水的生命!
12.保障飲水安全,維護生命健康
13.堅持團結治水,構建和諧流域
14.堅持人水和諧,建設生態文明
15.改善民生,共享水利發展成果
16.珍惜水資源,保護水環境,防治水污染
17.全面規劃,統籌兼顧,推進水利協調發展環境保護是我國一項基本國策
D. 法治問題:尋求一種案例
內容簡介:今年19歲的小婷從16歲時開始就成為一個搶劫團伙的主要成員,兩年時間里,她一共搶劫了10多次,涉案金額7000多元。而小婷走到今天這一步,家庭離異因素和學校不當的教育方式都承擔了一定責任。
小婷是個可愛的小女孩。和其他的孩子一樣,童年的小婷生活得無憂無慮,這一點從小婷的相冊里每年增加的照片可以看得出來。然而,小婷的照片到了13歲的時候就再也沒有了。小婷現在到底在哪裡呢?我們見到小婷的時候,她已經是19歲的少女了。然而,見面的地點卻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里。
如果不是小婷親自告訴記者,很難相信這個年僅19歲的少女,在4年前就是一個4人搶劫團伙的主要成員,而小婷搶劫的對象竟然都是與她年齡相仿的在校學生。他們的搶劫手段是,看到有同學騎車經過,就突然從旁邊沖出將學生從車上拽下來。如果碰到不願意掏錢的同學,他們就用鐵鏈子毆打。截止到小婷案發時,在兩年的時間里,小婷一共搶劫了10多次,涉案金額7000多元。
這些從同齡人手中搶來的錢,除了日常的吃住以外,全被小婷用在了蹦迪等固定的消費上。迪廳、搖頭丸、搶劫,小婷在不到16歲的時候一一嘗試過了。如今,小婷已經在高牆電網中度過了兩年多的時光,一個活潑可愛的小女孩是如何一步一步轉變為現在的搶劫犯?在小婷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麼事情呢?
小婷最先感覺到的變化出現在父母的身上。由於感情不和,父母之間常常爆發的爭吵,使她感到困惑和不解,也給小婷年幼的心理留下陰影。這種天天面對父母之間爭吵生活持續了1年的時間,在那段時間里,很多事情對於小婷來說已經沒有印象了。但是有一件事情她永遠也忘不了。那一天,年僅8歲的小婷面臨著人生中的第一次選擇。小婷的爸爸把她叫到身邊問她,我和你媽媽要離婚了,你願意跟誰呢?那時小婷什麼也沒說,這個問題對於她來說還太沉重。
最終,法院判決小婷由她的父親撫養。從那一刻起,小婷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庭,失去了母愛。作為一個企業的負責人,繁忙的工作使得他的父親連小婷的日常生活都顧不上,更別說在學習和成長上對小婷進行教育了。小婷經常獨自一人要面對一天的孤獨。為了彌補孩子失去的關愛,父親總是盡可能在經濟上滿足女兒的要求,小婷想要什麼父親都會花錢買回來。
漸漸地,小婷懂事了。每當她看到同齡人牽著爸爸媽媽的手一起玩耍時,她心裡酸酸的不是滋味。有一次,她對父親說自己很想見見媽媽,沒想到父親當場發了火。從那次以後,小婷再也沒有在父親面前提起過母親,而她的母親同樣也沒有出現過。事實上,小婷的母親已經11年沒有見過自己的孩子了,這是一位什麼樣的母親,她為什麼長達十幾年不見自己的孩子呢?
幾經周折,記者終於找到了小婷的母親。剛剛50多歲的她已經因為身患卵巢癌走到了生命的盡頭。對於離婚以後沒有再見過自己的女兒,小婷的母親向我們說出了其中的原因,當初離婚後,小婷母親不再負擔孩子的撫養費,於是小婷父親和她達成協議,今後孩子的事情母親不能幹涉,母親也不能再和女兒見面。對此,現在的小婷無法理解,她覺得如果母親真的關心自己,是可以想盡辦法找到自己的。小婷進入看守所之後,父母都認為她一定程度上是也是受害者,受了不完整的家庭教育的傷害。
如果說小婷父母的離異和母親的絕情就是導致小婷走向犯罪道路的全部原因確實有些牽強。因為在現實生活中,同小婷一樣成長在單親家庭的孩子並不少見。事實上,接下來在小婷身上發生的事情才徹底地導致她徹底喪失了希望。由於長期以來從父親那裡養成的經濟依賴,使她形成了在日常生活中產生了種種不良習慣:愛好穿著打扮,甚至還學會了偷東西。為此,小婷的父親打也打了,罵也罵了,但效果並不理想。
為了幫助小婷改掉偷竊的毛病,學校的老師決定讓小婷在全校同學面前為自己的行為做出深刻的檢查。隨後,小婷父親也上台做出聲明,讓同學今後不要在錢物上和小婷打交道,同時也不要再相信她說的話。這次的當眾檢查和父親上台講話,使小婷失去了同學們的信任。對於小婷來講在失去了家庭的溫暖之後,學校的生活本來已經成了她的全部寄託,而老師和父親採取的這種教育方式,使得小婷在同學中被徹底地孤立了。從那開始,她開始討厭學校,討厭周圍的同學。
就在這件事情之後不久,又發生了一件事情,它把這時已經非常脆弱的小婷推向了崩潰的邊緣。在一次偶然的機會,14歲的小婷從父親那裡第一次知道,她是被現在的父母抱養回來的私生女,這給小婷帶來巨大打擊。但是,小婷的父親和學校的老師一樣,都沒有太在意小婷的心理感受,他覺得女兒本來就是一個被遺棄的孩子,已經不在意家庭環境了,即使知道了這個秘密也不會對她產生很大影響。
在知道自己的身世之後不到1個月,小婷第一次離家出走。沒有了任何關愛和監管,不到15歲的小婷開始獨自一人踏入社會。每天的生活規律就是白天睡覺,下午有時候上網,而大部分時間都是晚上在迪廳里度過。小婷在網吧和迪廳里認識了一些與自己有著相似身世的孩子,他們一起吃喝,一起上網,一起跳舞,共同消磨過剩的精力。
但是,這樣的生活需要大量的金錢來支撐,於是他們開始搶劫。一沒錢,她就和同夥去搶那些比他們小的在校學生。從14歲開始,一直到16歲出事被抓,小婷的父親承認在這兩年多的時間里,他基本沒有過問過孩子的下落。對於小婷,父親更多的是一種恨鐵不成鋼的無奈。
而在看守所里的小婷卻認為,在自己滑向犯罪的過程中,如果母親能夠來看望她,關心她,也許自己不會走到這一步。在小婷被關進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後,小婷的父親經常來看她,在連續多年沒人關愛之後,小婷終於又有了父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