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離污染源
❶ 食品中的污染物從哪來
食品中的污染物質來源很多,大致可以分為四個方面。
第一方面,污染物質來源於食物生產所在地的大氣、水源和土壤中的污染,也就是生產環境污染。生產環境污染會直接影響到食物,容易將污染物殘留在食物內。例如,大氣中的浮顆粒物覆蓋在植物葉面上,影響植物呼吸作用和光合作用、影響植物生長和品質,同時葉片可直接吸收粉塵中的有害物,造成蔬菜污染。
第二方面,污染物來自農作物栽培中的農葯和化肥,以及畜牧生產中的獸葯、激素等,稱為原料生產過程中的污染。污染物殘留在食品中或被農作物、牲畜吸收,人們吃了含有殘毒的植物、糧食和肉類會影響健康。
第三方面,污染物來自食品加工中的添加物和污染物、包裝當中的有害物質等,稱為加工處理中的污染。例如,食品包裝紙與食品直接接觸,如果不清潔,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質就會造成對食品的污染,直接影響人的身體健康。
第四方面,食品在家庭中儲藏、烹調等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稱為家庭中的污染。這一方面的污染往往容易被我們忽視,但實際上冰箱中的細菌、餐具上殘留的油污等都會對食物產生一定的污染,也需要引起注意。
這四方面的污染源都在威脅著消費者的健康,我們在挑選食物時,應該盡量挑選綠色食品,並在儲藏、烹調等過程中注意保護食物的質量。
❷ 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選址是,必須距離污染源幾米以上
從10月1日開來始實施國家衛自生部新近頒布的《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下文簡稱《規范》),以進一步加強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規范食品生產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選址:
A.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B.必須遠離污染源,距離暴露垃圾堆(場)、坑式廁所、糞池25米以上,環境整潔
❸ 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應離污染源( )以上。
50米
❹ 有沒有文件規定了食品行業的衛生距離
可能沒有,來建議根據你廠具體食自品類別的情況,再查一下相關的衛生規范,因為通用衛生規范是這樣描述的:
4.2.3 廠區要遠離有害場所。生產區建築物與外緣公路或道路應有防護地帶。其距離可根據各類食品廠的特點由各類食品廠衛生規范另行規定。
而在餐飲行業、食品經營行業是有這個規定的,距離污染源25米以上。具體規定如下:
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❺ 食品公司需要距離污染源多遠
選礦和我的距離不超過50米
❻ 食品生產單位選址時,必須距離污染源幾米以上
食品生產單位選址時,必須距離污染源25米以上。
根據《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范》:
第五條 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三)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第六條 建築結構、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衛生要求
(一)建築結構堅固耐用、易於維修、易於保持清潔,應能避免有害動物的侵入和棲息。
(二)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三)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並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與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與使用後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開設置。
(6)食品離污染源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 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准,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具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❼ 食品加工經營場所選址時立距離污水池等污染源多遠
《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浙食葯監規〔2015〕21號)
第三十內三條 食品經營者容應當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和貯存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和食品貯存場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距離糞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
❽ 食品廠衛生距離
可能沒有,建議根據你廠具體食品類別的情況,再查一下相關的衛生規范,因為通用衛專生規范是這樣描述的:屬
4.2.3 廠區要遠離有害場所。生產區建築物與外緣公路或道路應有防護地帶。其距離可根據各類食品廠的特點由各類食品廠衛生規范另行規定。
而在餐飲行業、食品經營行業是有這個規定的,距離污染源25米以上。具體規定如下:
選址衛生要求
(一)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乾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的地區。
(二)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m以上,並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