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公共衛生 » 雜訊污染防治

雜訊污染防治

發布時間: 2020-11-20 17:50:24

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中夜間指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中夜間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條 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五)「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1)雜訊污染防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②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是為防治環境雜訊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 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③ 如何防治雜訊污染

(一)加強交通雜訊污染防治 全面落實《地面交通雜訊污染防治技術政策》,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以下簡稱「敏感區」)的高架路、快速路、高速公路、城市軌道等道路兩邊應配套建設隔聲屏障,嚴格實施禁鳴、限行、限速等措施。加快城市市區鐵路道口平交改立交建設,逐步取消市區平面交叉道口。控制高鐵在城市市區內運行的雜訊污染。加強機場周邊雜訊污染防治工作,減少航空雜訊擾民糾紛。
(二)強化施工雜訊污染防治 嚴格執行《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查處施工雜訊超過排放標準的行為。加強施工雜訊排放申報管理,實施城市建築施工環保公告制度。城市人民政府依法限定施工作業時間,嚴格限制在敏感區內夜間進行產生雜訊污染的施工作業。實施城市夜間施工審批管理,推進雜訊自動監測系統對建築施工進行實時監督,鼓勵使用低雜訊施工設備和工藝。
(三)推進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 嚴格實施《社會生活環境雜訊排放標准》,禁止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招攬顧客。嚴格控制加工、維修、餐飲、娛樂、健身、超市及其他商業服務業雜訊污染,有效治理冷卻塔、電梯間、水泵房和空調器等配套服務設施造成的雜訊污染,嚴格管理敏感區內的文體活動和室內娛樂活動。積極推行城市室內綜合市場,取締擾民的露天或馬路市場。對室內裝修進行嚴格管理,明確限製作業時間,嚴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宅樓內進行產生雜訊的裝修作業。加強中高考等國家考試期間綠色護考工作,為考生創造良好的考試環境。
(四)深化工業企業雜訊污染防治 貫徹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查處工業企業雜訊排放超標擾民行為。加大敏感區內雜訊排放超標污染源關停力度,各城市應每年關停、搬遷和治理一批雜訊污染嚴重的企業,到2015年年底前實現敏感區內工業企業雜訊排放達標。加強工業園區雜訊污染防治,禁止高雜訊污染項目入園區。開展鄉村地區工業企業雜訊污染防治。

④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中午有沒有禁止噪音的規定

國家法律里沒有,但你可以了解一下地方上的規章制度。有的地方對中午的某類雜訊是有規定,並且有管轄部門,比如家庭裝修雜訊。還有要看你要反映什麼樣的雜訊,是生活雜訊還是工業雜訊?其實不管是什麼時間段,都可以作為雜訊來投訴,關鍵是要搞清楚雜訊類別和管轄部門。

⑤ 雜訊污染防治設施(措施)有哪些

為減低雜訊對四周環境和人類的影響,主要雜訊控制方式對雜訊源、雜訊的傳播路徑及接收者三者進行隔離或防護,將雜訊的能量作阻絕或吸收。例如雜訊源(馬達)加裝防震的彈簧或橡膠,吸收振動,或者包覆整個馬達。傳播的路徑一般都是使用隔音牆阻絕雜訊的傳播。而針對接收者的防護,一般是隔音窗,耳塞等。

(1)降低聲源噪音,工業、交通運輸業可以選用低噪音的生產設備和改進生產工藝,或者改變噪音源的運動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體發聲體的振動)。

(2)在傳音途徑上降低噪音,控制噪音的傳播,改變聲源已經發出的噪音傳播途徑,如採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等措施,以及合理規劃城市和建築布局等。

(3)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護,在聲源和傳播途徑上無法採取措施,或採取的聲學措施仍不能達到預期效果時,就需要對受音者或受音器官採取防護措施,如長期職業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頭盔等護耳器。

①聲在傳播中的能量是隨著距離的增加而衰減的,因此使雜訊源遠離需要安靜的地方,可以達到降噪的目的。

②聲的輻射一般有指向性,處在與聲源距離相同而方向不同的地方,接收到的聲強度也就不同。不過多數聲源以低頻輻射雜訊時,指向性很差;隨著頻率的增加,指向性就增強。因此,控制雜訊的傳播方向(包括改變聲源的發射方向)是降低雜訊尤其是高頻雜訊的有效措施。

③建立隔聲屏障,或利用天然屏障(土坡、山丘),以及利用其他隔聲材料和隔聲結構來阻擋雜訊的傳播。

④應用吸聲材料和吸聲結構,將傳播中的雜訊聲能轉變為熱能等。

⑤在城市建設中,採用合理的城市防雜訊規劃。此外,對於固體振動產生的雜訊採取隔振措施,以減弱雜訊的傳播。

(5)雜訊污染防治擴展閱讀:

雜訊的利用

雖然噪音是世界四大公害之一,但它還是有用處的:

雜訊除草

科學家發現,不同的植物對不同的雜訊敏感程度不一樣。根據這個道理,人們製造出雜訊除草器。這種雜訊除草器發出的雜訊能使雜草的種子提前萌發,這樣就可以在作物生長之前用葯物除掉雜草,用「欲擒故縱」的妙策,保證作物的順利生長。

雜訊診病

美妙、悅耳的音樂能治病,這已為大家所熟知。但雜訊怎麼能用於診病呢?科學家製成一種激光聽力診斷裝置,它由光源、雜訊發生器和電腦測試器三部分組成。使用時,它先由微型雜訊發生器產生微弱短促的雜訊,振動耳膜,然後微型電腦就會根據回聲,把耳膜功能的數據顯示出來,供醫生診斷。它測試迅速,不會損傷耳膜,沒有痛感,特別適合兒童使用。此外,還可以用雜訊測溫法來探測人體的病灶。

⑥ 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和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有什麼區別

就是法律跟條例的區別
我國的法律體系是由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部門規章組成的。下位法低於上位法,法律是由全國人大或者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條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規,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於法律
就是說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的法律效力比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要高
具體內容上的不同,就自己對照吧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關於雜訊標準的界定

這個……相關爭議問題請咨詢你們先環保局管理科。具體的劃分有他們負責,而且在劃分的同時,他們還要綜合太多的考量因素!這一切看法條這是沒用的!就比如說一個從來沒有上過學的人,就算你給他一本康熙詞典,他也不可能寫出一篇作文!

⑧ 建築工地雜訊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1、生產技術方面的雜訊防治對策
(1)生產作業盡量向現場外部發展,減少現場施工作業地作業量或作業內容。對於產生強雜訊的成品、半成品的機械加工及製作,可以在工廠、車間內完成,減少因施工現場加工製作產生的雜訊。如推廣商品混凝土,使得混凝土的攪拌遠離施工現場,減少該作業的雜訊源。此外,如木材、鋼筋及其它金屬材料的加工等,也可以實現非現場作業。
(2)積極改進作業技術,採用先進設備與材料,降低作業雜訊的產生量。如整體滑動模板的使用,可以大大減少模板作業雜訊發生量與強度。盡量選用低雜訊或備有消聲降雜訊的施工機械。施工現場的強雜訊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等)可以設置作業棚,以減少強噪音的擴散。
(3)施工現場維護結構的全封閉技術,以及新型隔音圍護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施工作業雜訊向外界的傳播強度。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已經在這方面取得了有益的經驗。
2、生產管理與法規方面的雜訊防治對策
(1)對強雜訊作業控制,調整作業時間,制定合理的作業時間帶。在施工現場超出規定時間帶作業的一般是連續攪拌混凝土,支模板,以及澆注混凝土等作業。這些噪音的產生在正常作業中是避免不了的,而且這些噪音的強度非常大,都多多少少的超過國家規定的噪音排放標准,在夜間作業噪音又顯得尤為突出,為了有效的控制施工單位夜晚連續作業,就應該嚴格控製作業時間。當施工單位在居民稠密區進行強雜訊作業時,晚問作業不超過22時,早晨作業不早於6時,在特殊情況下(高考期間)應該縮短施工作業時間。
(2)減少人為噪音,應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進行文明施工,建立健全現場雜訊管理責任制,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素質培養,盡量減少人為的大聲喧嘩,增強全體施工人員防雜訊擾民的意識。
(3)加強對施工現場的雜訊監測,為了及時了解施工現場的噪音情況,掌握雜訊值,應加強對施工現場環境雜訊的長期監測。採用專人監測、專人管理的原則,根據測量結果填寫施工場地雜訊記錄表,凡超過《建築施工場界雜訊限值》的,要及時對施工現場雜訊超標的有關因素進行調整,力爭達到施工雜訊不擾民的目的。
(4)加大環保觀念的宣傳與教育,加大在建築業內外、全社會的環境保護宣傳力度,提高作業人員、管理人員、社會居民、執法人員與部門的環境保護意識。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城市良性生態環境。

⑨ 雜訊污染防治法

你好,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

————————————————————————————————————————————

公文易文秘資源網(
www.govyi.com) 收集整理 我要投稿 列印本法規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廣東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69號,81901,,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81901

[發布文號]:廣東省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69號

[發布日期]:1998-01-02

[生效日期]:1998-01-02

[失效日期]:0000-00-00

[發布單位]:81901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69號)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已由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於1997年12月1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8年1月2日

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並制定防治環境雜訊污染的政策和措施。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規定,劃定本轄區內各類標准適用區,建設環境雜訊達標區。

各市、縣人民政府要劃出專項經費,用於建設城市環境雜訊達標區和環境雜訊污染防治示範工程。

專項經費由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由同級財政主管部門監督使用。

第四條 省、市、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轄區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公安、交通主管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對交通運輸雜訊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技術監督主管部門對工業產品、設備的標准中規定的雜訊限值實施監督管理。

鐵路、民航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漁政監督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火車、航空器、船舶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工商、建設、文化等行政管理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 5427希望對你有幫助!

⑩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中的夜間是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三條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是:
(一)「雜訊排放」是指雜訊源向周圍生活環境輻射雜訊。
(二)「雜訊敏感建築物」是指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
(三)「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四)「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的期間。
(五)「機動車輛」是指汽車和摩托車。

熱點內容
影視轉載限制分鍾 發布:2024-08-19 09:13:14 瀏覽:319
韓國電影傷口上紋身找心裡輔導 發布:2024-08-19 09:07:27 瀏覽:156
韓國電影集合3小時 發布:2024-08-19 08:36:11 瀏覽:783
有母乳場景的電影 發布:2024-08-19 08:32:55 瀏覽:451
我准備再看一場電影英語 發布:2024-08-19 08:14:08 瀏覽:996
奧迪a8電影叫什麼三個女救人 發布:2024-08-19 07:56:14 瀏覽:513
邱淑芬風月片全部 發布:2024-08-19 07:53:22 瀏覽:341
善良媽媽的朋友李采潭 發布:2024-08-19 07:33:09 瀏覽:760
哪裡還可以看查理九世 發布:2024-08-19 07:29:07 瀏覽:143
看電影需要多少幀數 發布:2024-08-19 07:23:14 瀏覽: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