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
幼兒園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如下:
為加強我校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管理工作,及時有效預防與控制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堅持依法管理,分級負責,快速准確,安全高效的原則。
2、幼兒園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校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3、學校在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應加強晨檢。並按規定填寫報告卡和登記簿,記錄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布、主要症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4、建立報告第一責任,指在第一時間內第一發現傳染病及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人,應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衛生工作領導小組人員或者校長報告信息。
5、學校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等報告。
6、任何人不得任意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住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7、所有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8、必要時在電話報告後1小時內呈上書面報告。書面報告發映事故發生全程概況,人數病情狀況等,並經學校責任人簽名和學校蓋章。
擴資資料
幼兒園衛生評價標准:
1、環境衛生
園(所)內建築物、戶外場地、綠化用地及雜物堆放場地等總體布局合理,有明確功能分區。
室外活動場地地面應平整、防滑,無障礙,無尖銳突出物。
2、個人衛生
保證兒童每人每日1巾1杯專用,並有相應消毒設施。寄宿制兒童每人有專用洗漱用品。
每班應當有專用的兒童水杯架、飲水設施及毛巾架,標識清楚,毛巾間距合理。
兒童有安全、衛生、獨自使用的床位和被褥。
3、食堂衛生
食堂按照《餐飲服務許可審查規范》建設,必須獲得《餐飲服務許可證》。
園(所)內應設置區域性餐飲具集中清洗消毒間,消毒後有保潔存放設施。應當配有食物留樣專用冰箱,並有專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