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
㈠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什麼,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這就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在這個總目標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我們描繪了宏偉藍圖,指明了前進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則為我們繪制出路線圖,指明了具體路徑。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
(1)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擴展閱讀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事關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的內涵:
①奠定了法治中國大廈的「三大基石」。這就是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
②構築了法治中國大廈的「五大支柱」。這就是形成五大體系,即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以及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③設計了法治中國大廈的「施工方案」。這就是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④描繪了法治中國大廈的「效果圖」。法治建設既是法治本身的「自轉」,也是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公轉」。
參考資料:人民網-法治中國的新航標——怎樣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
㈡ 依法治國方略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1997年黨的十五大
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十五大報告指出:「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這就正式將依法治國提升為國家治理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國方略的提出,是對我們黨治國理政經驗的全面總結與升華,標志著黨在執政理念、領導方式上實現了一次歷史性跨越,為我國此後的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意義。
(2)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擴展閱讀:
雖然「法治」和「法制」只有一字之差,但內涵卻有很大差別,即不再僅僅將「法」作為一種治理工具,而是作為國家制度的依據和基礎,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略。自此,「法制」回歸其本意,成為法律制度的總稱,主要從法律規則的層面強調法律體系的完整性和統一性;而「法治」作為一種與人治相對立的治國方略,強調依法治理,不僅要求具備「依法辦事」的制度安排及運行機制,而且強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規范權力、保障權利、程序公正、良法之治等精神和價值。
㈢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麼,如何理解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理解: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包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兩句話。這兩句話是有機統一的整體,離開了哪一句都不行。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為我們描繪了宏偉藍圖,指明了前進的方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則為我們繪制出路線圖,指明了具體路徑。只有努力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才能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基礎和前提條件。
如何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決定》給出了精闢的答案,那就是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十六字方針,是對原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十六字方針的發展和提升,明確了新時期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環節和主要任務,具有極為重要的指導意義。具體來講,科學立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前提,嚴格執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關鍵,公正司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保障,全民守法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基礎。
㈣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決定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2014年10月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通過。
㈤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理論於什麼時間提出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理論於2012年11月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提出。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主義法治的理論認識和實踐探索達到了新的歷史高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全面依法治國高度重視,從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高度來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厲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國放在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中來謀劃、來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頂層設計,制定了路線圖、施工圖,在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黨的十九大對新時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出了新任務,描繪了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的宏偉藍圖。
(5)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是國家民主法治進步的重要標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黨領導人民制定憲法和法律,並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依法治國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方針的貫徹實施,保證中國共產黨始終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
實行依法治國,必須擴大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牢固樹立法制在國家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堅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的民主化與法治化。
建國以後,中國民主和法制建設一度有過長足的發展,但由於「左」的指導思想,而使民主法制建設的良好勢頭急轉直下,最終釀成十年「文革」的歷史性悲劇。
「文革」的教訓極為慘痛和深刻。鄧小平同志在回答外國記者如何避免類似「文革」那樣的錯誤時說:「我們這個國家有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歷史,缺乏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現在我們要認真建立社會主義的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法制。只有這樣,才能解決問題。」
㈥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什麼時候提出的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
㈦ 黨的第幾大報告首次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依法治國方略提出的歷程:1996年,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制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指出,到下世紀初要初步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報告首次明確提出「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1999年3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1982年憲法進行修改,將法治與法治國家予以憲法確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依法治國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一個根本任務和原則,也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一個基本目標。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
依法治國方略的內容:
一、依法治國的主體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人民群眾。
二、依法治國的本質是崇尚憲法和法律在國家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中的權威,徹底否定人治,確立法大於人、法高於權的原則,使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法律不受個人意志的影響。
三、依法治國的根本目的是保證人民充分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維護人民當家作主的地位。依法治國是一切國家機關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四、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新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五、立法機關要嚴格按照立法法制定法律,逐步建立起完備的法律體系,使國家各項事業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實現依法治國的前提條件。
六、行政機關要嚴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行使其權力,依法處理國家各種事務。它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
七、司法機關要公正司法、嚴格執法。總之,依法治國要求各級國家機關切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依法治國方略的重大意義:
第一,依法治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方式的重大轉變,有利於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第二,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根本保證。
第三,依法治國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擴大對外開放的客觀需要。
第四,依法治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國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標志。
第六,依法治國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重要條件。
㈧ 什麼時候提出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沒能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前提出來的。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也不是一下子就輕而易舉地提出了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實際上,這一基本方略的提出,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可以十分肯定地說,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伴隨著黨和國家對執政規律認識的逐步深化,相應地,對法制建設的重視也是空前的。
「過去我們曾經對法制建設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強調不夠,經過十年內亂,大家頭腦比較清醒了,認識到像『文化大革命』中那樣無法無天是要吃苦頭的,決不能再讓它重演。」正是基於對歷史的深刻反思和對經驗教訓的認真汲取,我們黨和國家作出了加強民主法制建設的重大決定。
(8)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在什麼時候提出的擴展閱讀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更加重視發揮依法治國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視通過全面依法治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的制度保障,專門作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
提出並形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把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提到了「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新高度。我們必須堅持把依法治國作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斷把法治中國建設推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