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政協
❶ 如何認識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高度出發,總結歷史經驗、順應人民願望和時代發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決定,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意義重大而深遠。
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用「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深刻地闡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大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和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必須深入領會《決定》提出的「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的深刻含義,重點要把握以下3個方面。
第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提高我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迫切要求。執政能力建設,是執政黨面臨的一個永恆課題,也是一項重大的現實課題。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執政能力建設。從掌握全國政權的那一天起,就為掌好權,執好政進行了不懈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也走過不少彎路,甚至出現了嚴重失誤。總結新中國成立6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執政的歷程,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摒棄人治,厲行法治,著力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關系問題,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以依法執政促進和保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不僅談不上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甚至有失去執政地位的危險。鄧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當前,我們黨所處的執政方位和執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黨要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實現長期執政,就必須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的法治基礎。具體來講,就是要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實現國家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礎,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制度健全與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看它的法治體系是否健全。法治體系既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制度合法性、穩定性的重要支撐。古人講:「法者,國家所以公布大信於天下。」法治健全,國家就有信譽,政府就有威信,社會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對現實安心,對未來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謀發展、促發展,國家才能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縱觀人類社會發展史,法治興衰同國家治亂息息相關,沒有哪一個國家不厲行法治而強盛的。我國歷來有「有家有國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誡治國者必須重視建章立制,通過制度來確保社會公正和人民安居樂業。應該說,經過長期探索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已經 確立並不斷完善,但從歷史發展、實踐發展的視角來看,從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任務還很艱巨很緊迫。我們要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打牢制度基礎,增強指導供給,強化制度保障。黨中央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一個重要的戰略意圖就是通過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制度來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
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面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化解來自各方的風險和挑戰,直接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決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註重運用法律的准繩去衡量、規范、引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更加註重運用法治的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只有這樣,才能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確保順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參考: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學習輔導百問_網路文庫
http://wenku..com/link?url=YopSphKDSg31S9pbK_Hfc7K1mtWcs8eNE-6G2YgrzdivDmfJgE-0_
❷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有什麼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高度出發,總結歷史經驗、順應人民願望和時代發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決定,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既有理論上的意義,也有現實的意義,其意義重大而深遠。
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用「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深刻地闡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大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和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必須深入領會《決定》提出的「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的深刻含義,重點要把握以下3個方面。
第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提高我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迫切要求。執政能力建設,是執政黨面臨的一個永恆課題,也是一項重大的現實課題。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執政能力建設。從掌握全國政權的那一天起,就為掌好權,執好政進行了不懈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也走過不少彎路,甚至出現了嚴重失誤。總結新中國成立6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執政的歷程,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摒棄人治,厲行法治,著力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關系問題,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以依法執政促進和保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不僅談不上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甚至有失去執政地位的危險。鄧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當前,我們黨所處的執政方位和執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黨要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實現長期執政,就必須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的法治基礎。具體來講,就是要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實現國家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礎,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制度健全與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看它的法治體系是否健全。法治體系既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制度合法性、穩定性的重要支撐。古人講:「法者,國家所以公布大信於天下。」法治健全,國家就有信譽,政府就有威信,社會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對現實安心,對未來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謀發展、促發展,國家才能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縱觀人類社會發展史,法治興衰同國家治亂息息相關,沒有哪一個國家不厲行法治而強盛的。我國歷來有「有家有國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誡治國者必須重視建章立制,通過制度來確保社會公正和人民安居樂業。應該說,經過長期探索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已經 確立並不斷完善,但從歷史發展、實踐發展的視角來看,從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任務還很艱巨很緊迫。我們要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打牢制度基礎,增強指導供給,強化制度保障。黨中央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一個重要的戰略意圖就是通過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制度來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
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面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化解來自各方的風險和挑戰,直接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決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註重運用法律的准繩去衡量、規范、引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更加註重運用法治的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只有這樣,才能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確保順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❸ 如何發揮政協優勢,積極為推進依法治國戰略實施獻計出力
人民政協作為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自覺按照中共中央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部署,發揮優勢作用,認真履行職能,為依法治國戰略的實施積極獻計出力。
發揮獨特優勢,推進科學立法。發揮人民政協組織包容性和高層次的特點,把立法協商作為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重要內容,加強與人大的溝通聯系,把重要的立法內容納入協商計劃,充分發揮政協委員、黨派團體、界別、專委會在立法協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推動立法的科學化、民主化。
強化民主監督,推進依法行政。要按照政協章程規定,對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的實施,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通過建議和批評進行監督。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民主監督的作用,主動加強民主監督與立法監督、行政監督、輿論監督等各種監督形式的協調與協作,切實提高民主監督的有效性。
積極溝通協調,促進司法公正。要把推動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結合起來,通過提案、建議、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建立廣泛的民意溝通和協調機制,促進司法體制改革。要把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和履行職能結合起來,就影響司法公正、制約司法能力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障礙,組織委員進行調研視察,為破解難題提供智力支持。
模範遵守法規,推進法治社會建設。政協建言獻策應於法有據、合乎法治精神,政協的履職活動都要在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的框架內進行。廣大政協委員應成為法治社會建設的模範和先鋒。政協委員中的中共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以更高標准要求自己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法律法規,帶頭依法辦事。
❹ 如何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關系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我們黨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高度出發,總結歷史經驗、順應人民願望和時代發展要求作出的重大戰略抉擇。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決定,在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還是第一次,意義重大而深遠。
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用「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深刻地闡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決定》指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決定》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強調:「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大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和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范作用。」全面理解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必須深入領會《決定》提出的「三個事關」「三個全面」「四個更好」的深刻含義,重點要把握以下3個方面。
第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提高我黨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的迫切要求。執政能力建設,是執政黨面臨的一個永恆課題,也是一項重大的現實課題。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執政能力建設。從掌握全國政權的那一天起,就為掌好權,執好政進行了不懈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也走過不少彎路,甚至出現了嚴重失誤。總結新中國成立65年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們黨執政的歷程,我們越來越深刻地認識到,法治更具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穩定性,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摒棄人治,厲行法治,著力解決好黨的領導和依法治國、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關系問題,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以依法執政促進和保障科學執政、民主執政。這個問題解決不好,不僅談不上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甚至有失去執政地位的危險。鄧小平同志曾深刻地指出,還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當前,我們黨所處的執政方位和執政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面臨的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是長期的、復雜的、嚴峻的,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更加尖銳地擺在全黨面前。我們黨要提高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實現長期執政,就必須更加自覺地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推進黨執政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提高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的法治基礎。具體來講,就是要把依法治國、依法執政水平,鞏固黨執政基本方式統一起來,把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協、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依章程履行職能、開展工作統一起來,把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統一起來,善於使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意志,善於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國家政權機關的領導人員,善於通過國家政權機關實施黨對國家和社會的領導,善於運用民主集中制原則維護中央權威、維護全黨全國團結統一。
第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實現國家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制度是重要的基礎,也是重要的保障。而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社會的制度健全與否,很重要的一條就是看它的法治體系是否健全。法治體系既是國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國家制度合法性、穩定性的重要支撐。古人講:「法者,國家所以公布大信於天下。」法治健全,國家就有信譽,政府就有威信,社會就有秩序,人民就有信心。人民對現實安心,對未來有信心,才能集中精力謀發展、促發展,國家才能興旺發達和長治久安。縱觀人類社會發展史,法治興衰同國家治亂息息相關,沒有哪一個國家不厲行法治而強盛的。我國歷來有「有家有國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和患不安」的思想,就是要告誡治國者必須重視建章立制,通過制度來確保社會公正和人民安居樂業。應該說,經過長期探索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已經 確立並不斷完善,但從歷史發展、實踐發展的視角來看,從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來看,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的任務還很艱巨很緊迫。我們要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和人民安居樂業,必須加強制度建設,打牢制度基礎,增強指導供給,強化制度保障。黨中央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出部署,一個重要的戰略意圖就是通過健全社會主義法治,進一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通過制度來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和中華民族長遠發展。
第三,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迫切要求。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復雜多變,面臨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能不能有效解決我國發展中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化解來自各方的風險和挑戰,直接關系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依託。解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面臨的一系列重大問題,解決和增強社會活力、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更加註重運用法律的准繩去衡量、規范、引導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更加註重運用法治的方式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只有這樣,才能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確保順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❺ 什麼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
黨的領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最根本的保證。
必須加強和改進黨對法治工作的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過程。堅持依法執政,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法律,帶頭依法辦事,不得違法行使權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健全黨領導依法治國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國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
(5)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政協擴展閱讀: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根本制度基礎,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
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行動指南。這3個方面實質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的核心要義,規定和確保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制度屬性和前進方向。這些是《決定》的上位規定,有了這些規定,才能全面系統准確地理解其他一些新的規定、舉措和亮點。
如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由5個體系構成,即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
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中華民族的獨立和解放,是在黨領導下取得的;解決13億人民溫飽問題和初步建成小康社會,也是在黨領導下實現的。
中華民族走向繁榮、富強和文明,必須有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這個核心無可替代,就是執政的中國共產黨。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黨的領導是社會主義法治最根本的保證
❻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是什麼要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哪些原則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以下原則: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作出的戰略部署,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研究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乾重大問題,作出決定。
(6)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政協擴展閱讀: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即: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形成完備的法律規范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依法治國就是依照體現人民意志和社會發展規律的法律治理國家,而不是依照個人意志、主張治理國家;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通通依照法律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簡而言之,依法治國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來治理國家,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需要,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顯著標志,還是國家長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人民當家做主根本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