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幹部依法執政能力
法治是人類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並首次要求「提高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能力」。領導幹部必須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主動以法治思維看待問題,帶頭用法治方式解決問題,依法推動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
用法治的眼光審視問題、謀劃工作
法治思維強調尊重法律權威、遵循法治原則、體現法律理性。法治方式強調按照法律規則協調利益關系、解決沖突糾紛,遵循法治規律行使權力、治理社會。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國家和社會,有利於在全社會形成理性共識,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和社會和諧穩定。領導幹部需要學會用法治的眼光審視問題、謀劃工作。
樹立辦事依法的規則意識。辦事依法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樹立辦事依法的規則意識,就是要做到憲法法律至上,樹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法律意識。辦事依法的規則意識,注重強調執政行為的合法性、程序性、權利義務性、公平正義性,核心是規范、約束和監督公權力的運行,反對各種形式的特權及暗箱操作。這就需要領導幹部從內心深處堅持把辦事依法作為政治責任、施政習慣、自覺追求,克服特權思想,樹立職權法定和權責統一的觀念,牢記任何職權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須符合法律,違法行使職權要承擔責任,不作為、失職也要承擔責任;樹立法律權威的觀念,帶頭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嚴格在憲法和法律范圍內活動,絕不謀求凌駕於法律之上和超越於法律之外的特權,不以權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養成遇事找法的思維方式。樹立遇事找法的思維方式,就是要樹立對法治的崇尚和信仰,養成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的高度自覺。這就要求領導幹部要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強化法治意識,培養積極的法治情感、法治信仰,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善於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統一起來,堅持對黨負責、對人民負責與對法律負責的一致性。各級組織部門也要注重對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進行考察,將「法治能力狀況」引入領導幹部績效考核和選拔任用標准,重視提拔使用法治意識強、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優秀幹部,讓法治思維成為領導幹部主動自覺的慣性思維方式。
在法治的軌道上深化改革、促進發展
法治是協調各類利益關系、積極穩妥推進改革的根本性手段。領導幹部必須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的能力。
發揮法律的規范性功能。改革觸及的都是利益問題,處理不好,就可能引發新的矛盾。法律反映了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運用法治這種規范方式處理改革中的利益沖突問題,能使改革得到更廣泛的社會認同和支持,從而使改革更權威、更合理、更順暢。這就要求領導幹部學會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和處理改革中的問題,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改革;要善於通過公眾協商、公開聽證等法定渠道,公開博弈,統籌兼顧,最終確定改革的最佳方案,使改革更加接近公平合理目標;特別要積極運用法治方式處理涉及教育、醫療、養老、戶籍、收入分配等民生領域改革的利益糾紛,盡可能地凝聚共識、排除干擾、激發活力,使改革沿著法治化道路有序向前推進。
『貳』 領導幹部的執行能力有哪五個方面
提高收集公眾意願的能力。公眾意願表達是現代民主社會正常運行的前提和基礎。在利益格局多元化的今天,只有全面、真實、及時地了解公眾的利益訴求,才能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群眾的利益。各級領導幹部要在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的表達機制上下工夫,建立健全民意調查、信息公開、聽證、協商談判、公民投票等利益表達機制,使社會中多元化的合理利益訴求,通過正當、規范的渠道輸入公共決策過程中,使各級政府能全面、真實、及時地了解公眾的利益訴求,從而制定出得到社會普遍認可的公共政策。
提高協調社會各階層利益的能力。社會和諧最根本的是利益關系的和諧。如何正確處理各種利益關系,已成為檢驗各級領導幹部執政能力的一項重要標准。廣大黨員幹部要堅持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正確反映和兼顧不同階層群眾的利益,高度重視和維護人民群眾最現實、最關心、最直接的利益。堅決糾正各種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使社會各階層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提高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的能力。隨著各項改革的不斷深入,社會許多深層次的矛盾逐步顯現了出來,群眾信訪事件不斷增加。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已成為各地建立穩定、有序、和諧的社會秩序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解決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必須把解決突出問題與全面推進工作結合起來,把抓好當務之急與建立長效機制結合起來,解決好上訪群眾反映的熱點問題和難點問題。領導幹部要保持高度的使命感和責任感,自覺主動地深入群眾、傾聽群眾呼聲,做深做細做實群眾工作;應建立聽證會制度,疏通群眾表達意願的渠道;應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和方法,依法及時合理地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要逐步建立健全信訪和督察工作責任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充分發揮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綜合作用,見微知著,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化解在內部、消除在萌芽狀態,做到依法、及時、妥善處理各種人民內部矛盾。
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當前人民內部矛盾的表現形式十分復雜,突出表現在群體性事件有數量增加、規模擴大、組織化增強的趨勢,處理起來難度很大。這些問題已經影響到了社會安定。各級領導幹部要注重研究新形勢下的人民內部矛盾的主要類型、基本特徵、形成機理和發展趨勢,尤其要研究探索各類群體性事件的形成規律和化解辦法,對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採取有效措施。對於群體性事件要堅持依法辦事,維護好群眾的正當權益和社會安定局面。要建立健全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協調機制,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的合力。對於各種自然災害,應建立應急指揮機制和社會動員機制。對於各種犯罪活動,充分發揮司法等專門機關懲治犯罪、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不斷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
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各級領導幹部要努力掌握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做好群眾思想工作的新途徑和新辦法,切實加強對群眾的教育引導,使思想政治工作在實踐中真正起到凝聚人心、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穩定社會的作用。要堅持解決思想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妥善運用說服教育、分類指導、典型示範和提供服務等方法,做到既聯系群眾、服務群眾,又宣傳群眾、教育群眾;要大力弘揚敬業奉獻、誠信負責、扶貧濟困的精神,積極倡導和睦相助、友愛向善的良好風尚,努力形成融洽和諧的人際關系;要敢於正視問題,決不迴避矛盾,不向群眾許諾辦不到的事情,對群眾不合理或不符合政策的要求,及時做好解釋和疏導工作,切實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動性和有效性。
『叄』 如何提高領導幹部的法制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領導幹部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和現代法治觀念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存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搞「土政策」的現象,關鍵在於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樹得不牢。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動和行為准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所系。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規賦予的,其許可權與職責緊密相連。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謀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繫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領導幹部在其法律地位上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求相符的,以及與其自身所處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以及生理心理素質等諸多基本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的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從內容上看,包括諸多方面、諸多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具備的就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思想觀念。現代法治觀念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觀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與人治、德治觀念的本質區別有嚴格的界定。若我國的領導幹部真正具備了以現代法治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則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更加完整,結構也更趨於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而且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觀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講,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因其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就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經過研討,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一觀點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依法辦事這一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在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中的具體表現。
現代法治最終表現為一種符合現代社會文明的法律秩序,法律秩序是法律規范施行和適用的結果。從這個角度看,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自己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中的一個重要使命,是在自身樹立現代法治觀念的基礎上,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即維護和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使社會生活各個方面都能形成有序化的狀態,即形成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法律秩序。在此過程中,領導幹部還必須同時具備依法為國家服務的法律意識。因為按現代法治的要求,每個社會成員和社會組織,都依法享有自己的權利,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而權利的實現,義務的履行,責任的承擔,必須有依法制約公共權力的法律秩序。因此,領導幹部必須認識到自己在職務行為中行使的公共權力,是凝結著全體人民公意的憲法和法律賦予的。領導幹部行使公共權力的行為,也必須有法律上的界限,不能是無限的,更不能公權私用,以權壓法,以言代法。領導幹部必須明確自己手中執掌的公共權力,不僅僅是治理國家,調控社會的工具,而且更是服務社會,保護每個社會成員享有自己權利的手段之一。領導幹部不僅是依法行使公共權力的國家管理者,而且是依法辦事的社會服務者,和與其職權相應的法律責任的承擔者。我國的各級領導幹部只有具備了與上述現代法治要求相一致的法律意識,我國社會主義法律秩序的形成才有希望。
二、加強學習,切實提高依法辦事的本領,推進依法行政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面對時代發展的要求和實際工作的需要,必須努力提高領導幹部的綜合素質和領導水平。
我國確立依法治國方略、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已有多年,公民的法制意識、維權意識大為提升,與之相比,一些領導幹部依法辦事的意識和能力卻停滯不前,反而落在了群眾的後面。現在這種情況已不少見:某個部門作出了一項決定,但民意普遍反對,媒體也提出不同聲音,最後倒逼政府不得不改變原先的決定。究其原因,是少數領導幹部在思想觀念上、工作方式方法上有差距,不習慣依法辦事,感到憑法規辦事不如憑習慣辦事方便,遇事查法律法規不如憑老經驗順手,所以出現了以言代法、以情代法的現象;有的抓工作隨意性大,管理沒有嚴格的章法,甚至把脫離實際的一些規定視為所謂「嚴要求」、「高標准」。顯然,學好法律法規的確是擺在各級領導幹部面前的一個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如何提高黨員幹部依法辦事能力,關鍵在於領導帶頭。一個單位能否堅持依法行政,是否形成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領導幹部。各級黨委要把領導幹部法律法規的學習擺上議事日程,納入理論學習和專業學習之中,形成制度,抓好落實,把對法規制度的學習作為幹部知識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當成考核使用幹部的一個條件來衡量,把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作為幹部能力素質的重要方面來對待,使領導幹部不斷增強法制學習的自覺性、責任感、緊迫感,努力提高法律素質,學會運用法律手段處理各種新情況、新問題。對領導幹部個人而言,要帶頭學法,投入足夠的時間和精力,持之以恆,以自己的模範行動營造濃厚的學習風氣,激發大家的學習熱情,形成群眾性學習法律法規的良好局面;要帶頭依法辦事,始終牢記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懂得自己手中的權力越大,肩上的擔子越重,要慎用手中權力,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依法辦事;要帶頭嚴格守法,牢固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識,自覺接受法律規范的約束,以法律法規為標准規范自己的行為。
推進依法行政,責任在黨,關鍵在領導幹部。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掌握大量執政資源的「一把手」,恪守依法治國的理念,善於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是提高執政能力、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第一,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切入點在於樹立法治理念。推進依法行政,既是一個歷史過程,也是一個現實過程,但首先是一個觀念上的革新過程。因此,領導幹部要樹立堅定的法治理念,以信念上的堅定帶動行為上的自覺,以行為上的自覺維護法治的尊嚴。要樹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任何個人和組織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游離於法紀之外,知道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以及如何做,杜絕領導行為「缺位」、「錯位」和「不到位」。
第二,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關鍵點在於嚴格依法辦事。對領導幹部而言,依法行政並不是簡單地要求在工作生活中遵紀守法,更重要的是要求在行使權力的過程中依法辦事。在想問題、做決策、辦事情的時候,領導幹部都要想一想是否存有法律依據、是否合乎法定程序。無論在何時、何地、何人,都不因位高權重而無視法律,不因人情干預而踐踏法律,不因一知半解而曲解法律,確保一切領導行為都符合法律的規定。對不依法辦事、不依法行政的行為,也要旗幟鮮明地予以堅決制止,嚴肅處理,營造良好的行政環境和執法氛圍
第三,提高領導幹部依法行政能力的突破點在於自覺接受監督。領導幹部要充分認識到監督對防止權力濫用、遏制腐敗滋生的重要作用,努力克服台上講台下不講、人前講人後不講、對下講對上不講、對人講對己不講等種種弊端,自覺接受全方位、全天候、全過程的監督。要擺正自己的位置,掌權思源,用權為民,置自己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於廣大群眾的監督之下。對群眾的批評意見,要歡迎而不能反對,要鼓勵而不能打擊,要親近而不能疏遠,有則改之,無則加勉,防患於未然。要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事,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其他同志的意見,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履行自己的職責。
『肆』 論「如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執政的能力」
從國家、到政府、再到行政,從社會、到集體、再到個人,這是兩組一脈相承的概念。在中國這個「大政府」、「強勢政府」的社會中,國計民生、社會群體各種訴求矛盾紛繁復雜,社會的穩定、經濟的發展、人民的幸福,都離不開行政、離不開依法行政。依法行政,要求既不失職、瀆職,體現行政的效率;又不越權、侵權,體現行政的公平。那在實際的工作中,如何做到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范圍內不斷提高行政和執政的效率與公平,即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呢?我認為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一是增強對憲法和法律的理解力與執行力。只有加強學習,增強對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理解力,工作才有主動性、全面性和科學性,行政和執政才有根有據、有的放矢。二是保證行政與執政程序的合法與公開。「行政是調整社會秩序的指揮棒」,行政工作千頭萬緒、行政程序五花八門,程序的不透明、不連續,是造成行政工作被動、甚至是貪污腐敗的主要因素;只有保證行政的程序公開、合法,建立陽光政府,才能提升執政的能力和政府的公信力,實現行政的效率與公平。三是加強幹部隊伍建設,轉變思想,提高法律素質。依法行政必須從人入手、從幹部入手,加強隊伍思想建設,領導幹部必須從依法治民、依法治事向依法治官、依法治權轉變;從公民責任向政府責任轉變。必須牢記:行政權力的取得必須由法律設定,行政權力的行使必須依據法律,違法行政必須承擔法律責任。最後,我想以《韓非子·有度》中的一句話結束這篇文章:「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
『伍』 如何提高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
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和改革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執政方式和領導方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發展,黨所處的地位和環境,黨肩負的歷史使命,黨的自身狀況等,都發生了新的變化,我們黨及時總結過去在執政方式和領導方法上的經驗教訓,根據新的實踐加以改革、創新。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的重要論斷,把依法執政提到一個新高度,表明我們黨在對執政規律的認識和實踐上有了新的飛躍和重大進步。黨依法執政能力的不斷提高,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黨的各級組織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在依法治國條件下改進和完善執政理事的方式方法,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一些不依法執政、不會依法執政的現象仍然存在,影響了黨依法執政的水平和效果。首先是思想認識問題。一些同志對依法執政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不足。有的認為,依法執政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套「枷鎖」,辦起事來不方便、不隨意,捆住了自己的手腳;也有的認為,在我們國家,黨是領導一切的,黨委有處理一切事情的決定權,依法執政會變相地削弱黨的領導;還有的認為,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主要是行政機關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做到司法公正就行了,沒有必要再強調黨依法執政。如此等等,造成一些同志不循法治思想謀事,不按法律法規辦事,降低了依法執政的能力。其次是體制機制問題。在理政體制、運行機制、制度建設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法、無視法現象。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時有以黨代法、以黨代政的情形,黨委權力包攬過多,「一把手」個人說了算,嚴重影響了執政效能和科學決策。再比如,依法執政必須用嚴格的制度來保證,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隨意性較大。有的有制度,但程序不完善,使制度流於形式;有的制度有,程序也有,但規范化不夠,導致制度走過場、打折扣,制約了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還比如,監督機制不順暢,監督效能低下,乃至不敢監督、害怕監督、壓制監督、逃避監督,群眾沒有知情權、從而無從監督等情形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進;還有選人用人問題,無論是用人導向、選拔標准,還是工作程序、評價機制,都存在一些難症、頑症,不利於為依法執政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再次是能力素質問題。一些黨員幹部的法律意識、法制思維和依法處理各種事務的能力不強。有的無視法律,在處理矛盾問題時,依仗權勢強壓硬打;有的不善用法,遇到具體問題仍然按照老經驗、舊習慣來處理;有的認為法不如情,熱衷於找關系、疏通門路,找領導寫條子解決問題。這些既反映出能力素質低下的危害性,又損害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也表明了提高黨員幹部的依法執政能力是當務之急,必須抓好。
按照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積極探索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實現形式,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當前要從破解重點和難點問題人手,著力做好六個「強化」。
一、強化全黨依法執政的法治觀念
依法執政的實質,是對法理的尊重,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體現。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總開關。
實踐證明,一些地方的工作起色不大,除了環境、基礎、思路、方法等原因,根子往往出在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強,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執政上,工作的出發點雖然很好,但在具體過程中,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搞以黨代政、以言代法、以政策或指示代替法律,大小事情都由黨組織和領導者說了算,結果只會脫離群眾,事與願違。因此,各地各級要把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作為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基礎和前提,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廣東省東莞市近年來開展了「強化四大理念、打牢思想基礎、增強依法執政能力」的主題活動,即強化憲法與法律至上的理念,強化執政為民的理念,強化現代法治理念,強化法律信仰。他們採取主題討論、專題研究、分層指導、典型引路等方法,引導和促進廣大黨員幹部結合實際工作不斷強化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判斷能力和法律運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切實增強黨員幹部的現代法治觀念,有效提升黨依法執政能力辟出了一條新路。
二、強化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格局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是理順黨委和人大、政府、政協的關系,形成科學、規范的執政機制,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實現手段。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就必須正確處理好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協調各方的關系。
許多地方在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福建省漳州市根據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總要求,制定了黨委工作的「八字職責」,即:領導、溝通、協調、服務。領導就是要求各級黨委著眼於全局,集中精力抓帶有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決定重大事項,維護社會穩定。溝通就是主動與人大、政府、政協交流工作情況,暢通信息渠道。協調就是統籌組織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服務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職權,為各方開展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創造良好環境。如對人大工作,市委明確提出要把黨對人大的領導法制化,對人大選舉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的改進和完善都進行了大膽探索。在人大選舉中適度引進競爭因素,促進幹部奮發有為。在人民代表的提名選舉中,不再片面要求政治地位和專業政績,更加強調知政、參政、議政、督政的素質要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的職責。對政府工作,他們堅持「一個統一、兩個各自」,即在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上,黨委統一領導、做出決斷。在職能分工上,黨政領導各自履行職責,各自發揮職能作用,黨委不幹預政府的施政過程。同時還制定了明確界定黨委和政府領導人、特別是黨委主要領導職責的規定,清晰權力邊線,防止以黨代政、以黨攬政。漳州的探索在實踐中產生了很好的效果,既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又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力地推動了全市的三個文明建設。
三、強化黨內監督機制
鐵一般的監督是權力運行的「法眼」。依法執政對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適應和達到新形勢新要求,必須進一步健全黨內監督機制,為依法執政提供監督保障。
江蘇省蘇州市在圍繞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開展黨內監督工作中,緊緊抓住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個根本,實施了「兩輪齊動」的監督管理新體制,使黨內監督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兩輪齊動」就是一方面加強黨內監督,另一方面實行黨內民主。監督與民主齊動,民主與監督並行。他們在實踐中認識到,一個沒有監督的黨不可能具備良好的依法執政品質,一個缺乏黨內民主的黨不可能形成較高的依法執政能力。在加強黨內監督上,重點抓了體制創新和制度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總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構建紀檢監察組織領導新體制,加大了垂直管理、垂直領導的比重,對權力部門和掌權者的監督制約更加有效。同時出台了配套制度措施,從制度設計上把黨內各個層面都納入黨內監督范圍,並將監督重點放在「一把手」身上,從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在實行黨內民主方面,他們以健全黨員民主權力保障機制為取向,制定了有自己特色的發展黨內民主實施細則,完善了黨內學習制度、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幹部民主評議制度,開設了黨員民主講壇,請普通黨員上講台,評得失、提建議、當高參,行使建言立策、臧否是非的權利。「兩輪齊動」既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又增強了黨內監督機制的效能,提供了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新經驗。
四、強化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舉措
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變為民作主為讓民作主。變「為」為「讓」,這一字之差,充分地體現了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為人民掌權、依靠人民掌權的思想,體現了胡錦濤總書記強調的「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精神。明確並落實這一點,就會促進黨委和政府做到依法執政,並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
這些年,各地各級黨委和政府圍繞此做了大量實實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許多地方堅持擴大幹部選拔中的民主,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普遍採取了票決制選拔領導幹部;不少地區進行了市、縣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一些地方和部門制定了制度措施,探索以黨內民主帶動和示範人民民主的路子,等等,都是黨依法執政朝著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方向邁進。
重慶市在工作中,把黨有沒有本領讓人民起來為自己負責、為自己掌權,當作檢驗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尺,努力從具體制度上予以確認和保障。市委在全市農村推廣實行了「八步工作法」,這八個步驟是:第一步,深入調查收集民意;第二步,召開黨員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廣泛徵求群眾對初案的意見;第四步,民主討論確定方案;第五步,戶戶簽字進行公決;第六步,分解工程,落實到戶;第七步,村民小組組織實施;第八步,竣工結算張榜公布。「八步工作法」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化、程序化。從一條鄉村公路的走向,到一座橋該不該建、誰來建、群眾付多少錢,都要反復討論、醞釀、表決,達不到85%以上贊同率就不能實施。正是在這種看似繁瑣的過程中,使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得到了切實體現。
五、強化正確政績觀的樹立
提高黨依法執政的水平,還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依法執政是執政方式問題,政績觀是執政目的問題。正確的政績觀是黨依法執政的前提。因此,實現黨依法執政的目標,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從各地實踐看,要著力解決好兩大問題: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身體力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作為最高准則,規范自己行為,統領全部工作;二是要建立科學的幹部任用、考核評價體系。目前,各地普遍建立起對幹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正確政績觀的樹立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還需要不斷修訂和完善。要害是對幹部的考核評價,究竟是由上級制定一套衡量標准說了算,還是廣大人民群眾說了算?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最高標准,是黨的執政觀和群眾觀的根本問題。
六、強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幹部隊伍建設
黨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歸根到底取決於每個黨員幹部依法辦事能力的提高。只有廣大黨員幹部堅持依法執政,善於依法辦事,才能真正做到不斷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對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強、法治素質高、執法用法嚴的幹部隊伍,各級黨委和政府始終在努力不懈地探求,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其中一條有效經驗,就是要圍繞增強幹部行為的「合法度」來強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幹部隊伍建設。
安徽省黃山市把增強幹部行為的「合法度」具體化為三個數字:一是全市每年出現多少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二是每年查處多少腐敗案件;三是每年有多少群眾舉報執法部門的「三亂」案件。這三個數字的高低,與依法執政的優劣密切相關,成為全市幹部依法執政能力高下、行為是否正當的檢驗標准。從把這三個數字減少到最低限度入手,市委下力氣從三個方面抓了幹部隊伍建設。首先,實施了法治精神入腦入心工程。在全市開展了依法執政大討論,通過灌輸、研討、辯析,使憲法精神、法律規范與黨和國家的要求廣為人知,入腦入心,夯實幹部隊伍建設的思想理論基礎。其次,組織各種形式的培訓。在黨校、行政學院和相關院校開設不同層次、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幹部專門培訓班和專題深造班,分期分批組織幹部進行培訓進修。各部門還經常舉辦不同形式的「學習日」,請專家學者和經驗豐富的實際工作者授課講解,提高了幹部依法執政的素質。再次,加強實踐鍛煉。市委每年有計劃地安排機關幹部到基層鍛煉,讓他們在條件差、矛盾多、熱點難點問題突出的地方開展工作,錘煉其依法辦事、依法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同時,組織黨政幹部到各級人大和司法機關進行一定時間的掛職交流,增加實際工作感受,增強依法辦事能力。近幾年,廣大群眾對全市工作的滿意度逐年上升,全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快速健康發展。
『陸』 怎樣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
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和改革實踐中,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執政方式和領導方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和發展,黨所處的地位和環境,黨肩負的歷史使命,黨的自身狀況等,都發生了新的變化,我們黨及時總結過去在執政方式和領導方法上的經驗教訓,根據新的實踐加以改革、創新。十五大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十六大提出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堅持依法執政的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執政是新的歷史條件下黨執政的一個基本方式」的重要論斷,把依法執政提到一個新高度,表明我們黨在對執政規律的認識和實踐上有了新的飛躍和重大進步。黨依法執政能力的不斷提高,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多年來,黨的各級組織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在依法治國條件下改進和完善執政理事的方式方法,取得了顯著成效。同時,一些不依法執政、不會依法執政的現象仍然存在,影響了黨依法執政的水平和效果。首先是思想認識問題。一些同志對依法執政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不足。有的認為,依法執政是自己給自己找麻煩、套「枷鎖」,辦起事來不方便、不隨意,捆住了自己的手腳;也有的認為,在我們國家,黨是領導一切的,黨委有處理一切事情的決定權,依法執政會變相地削弱黨的領導;還有的認為,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主要是行政機關做到依法行政、司法機關做到司法公正就行了,沒有必要再強調黨依法執政。如此等等,造成一些同志不循法治思想謀事,不按法律法規辦事,降低了依法執政的能力。其次是體制機制問題。在理政體制、運行機制、制度建設等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忽略法、無視法現象。比如,一些地方和部門時有以黨代法、以黨代政的情形,黨委權力包攬過多,「一把手」個人說了算,嚴重影響了執政效能和科學決策。再比如,依法執政必須用嚴格的制度來保證,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門,工作隨意性較大。有的有制度,但程序不完善,使制度流於形式;有的制度有,程序也有,但規范化不夠,導致制度走過場、打折扣,制約了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還比如,監督機制不順暢,監督效能低下,乃至不敢監督、害怕監督、壓制監督、逃避監督,群眾沒有知情權、從而無從監督等情形沒有從根本上得到改進;還有選人用人問題,無論是用人導向、選拔標准,還是工作程序、評價機制,都存在一些難症、頑症,不利於為依法執政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再次是能力素質問題。一些黨員幹部的法律意識、法制思維和依法處理各種事務的能力不強。有的無視法律,在處理矛盾問題時,依仗權勢強壓硬打;有的不善用法,遇到具體問題仍然按照老經驗、舊習慣來處理;有的認為法不如情,熱衷於找關系、疏通門路,找領導寫條子解決問題。這些既反映出能力素質低下的危害性,又損害了法律法規的嚴肅性,也表明了提高黨員幹部的依法執政能力是當務之急,必須抓好。
按照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精神,積極探索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實現形式,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做的工作很多,當前要從破解重點和難點問題人手,著力做好六個「強化」。
一、強化全黨依法執政的法治觀念
依法執政的實質,是對法理的尊重,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體現。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必須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帶頭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堅持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提高依法執政的能力,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是總開關。
實踐證明,一些地方的工作起色不大,除了環境、基礎、思路、方法等原因,根子往往出在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強,不能很好地做到依法執政上,工作的出發點雖然很好,但在具體過程中,自覺不自覺地把自己凌駕於法律之上,搞以黨代政、以言代法、以政策或指示代替法律,大小事情都由黨組織和領導者說了算,結果只會脫離群眾,事與願違。因此,各地各級要把強化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作為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基礎和前提,抓住不放,抓出成效。
廣東省東莞市近年來開展了「強化四大理念、打牢思想基礎、增強依法執政能力」的主題活動,即強化憲法與法律至上的理念,強化執政為民的理念,強化現代法治理念,強化法律信仰。他們採取主題討論、專題研究、分層指導、典型引路等方法,引導和促進廣大黨員幹部結合實際工作不斷強化自身的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提高他們的法律思維能力、法律判斷能力和法律運用能力,取得了良好效果,為切實增強黨員幹部的現代法治觀念,有效提升黨依法執政能力辟出了一條新路。
二、強化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格局
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是理順黨委和人大、政府、政協的關系,形成科學、規范的執政機制,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和實現手段。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就必須正確處理好發揮領導核心作用與協調各方的關系。
許多地方在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福建省漳州市根據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總要求,制定了黨委工作的「八字職責」,即:領導、溝通、協調、服務。領導就是要求各級黨委著眼於全局,集中精力抓帶有全局性、前瞻性、戰略性的重大問題,把握政治方向,安排重要人事,決定重大事項,維護社會穩定。溝通就是主動與人大、政府、政協交流工作情況,暢通信息渠道。協調就是統籌組織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其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合力。服務就是支持各方依法行使職權,為各方開展工作提供優質服務,創造良好環境。如對人大工作,市委明確提出要把黨對人大的領導法制化,對人大選舉制度、人大代表制度、人大工作制度等的改進和完善都進行了大膽探索。在人大選舉中適度引進競爭因素,促進幹部奮發有為。在人民代表的提名選舉中,不再片面要求政治地位和專業政績,更加強調知政、參政、議政、督政的素質要求,促使其更好地履行人民代表的職責。對政府工作,他們堅持「一個統一、兩個各自」,即在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上,黨委統一領導、做出決斷。在職能分工上,黨政領導各自履行職責,各自發揮職能作用,黨委不幹預政府的施政過程。同時還制定了明確界定黨委和政府領導人、特別是黨委主要領導職責的規定,清晰權力邊線,防止以黨代政、以黨攬政。漳州的探索在實踐中產生了很好的效果,既堅持了黨的統一領導,又調動了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力地推動了全市的三個文明建設。
三、強化黨內監督機制
鐵一般的監督是權力運行的「法眼」。依法執政對黨的領導能力和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適應和達到新形勢新要求,必須進一步健全黨內監督機制,為依法執政提供監督保障。
江蘇省蘇州市在圍繞提高黨依法執政能力開展黨內監督工作中,緊緊抓住立黨為公、執政為民這個根本,實施了「兩輪齊動」的監督管理新體制,使黨內監督逐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兩輪齊動」就是一方面加強黨內監督,另一方面實行黨內民主。監督與民主齊動,民主與監督並行。他們在實踐中認識到,一個沒有監督的黨不可能具備良好的依法執政品質,一個缺乏黨內民主的黨不可能形成較高的依法執政能力。在加強黨內監督上,重點抓了體制創新和制度建設。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的總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構建紀檢監察組織領導新體制,加大了垂直管理、垂直領導的比重,對權力部門和掌權者的監督制約更加有效。同時出台了配套制度措施,從制度設計上把黨內各個層面都納入黨內監督范圍,並將監督重點放在「一把手」身上,從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入手,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三者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
在實行黨內民主方面,他們以健全黨員民主權力保障機制為取向,制定了有自己特色的發展黨內民主實施細則,完善了黨內學習制度、黨內民主生活會制度、黨員領導幹部民主評議制度,開設了黨員民主講壇,請普通黨員上講台,評得失、提建議、當高參,行使建言立策、臧否是非的權利。「兩輪齊動」既調動了廣大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又增強了黨內監督機制的效能,提供了提高依法執政能力的新經驗。
四、強化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舉措
黨要實現依法執政,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變為民作主為讓民作主。變「為」為「讓」,這一字之差,充分地體現了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為人民掌權、依靠人民掌權的思想,體現了胡錦濤總書記強調的「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權為民所用」的精神。明確並落實這一點,就會促進黨委和政府做到依法執政,並不斷提高依法執政能力。
這些年,各地各級黨委和政府圍繞此做了大量實實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如,許多地方堅持擴大幹部選拔中的民主,落實群眾對幹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普遍採取了票決制選拔領導幹部;不少地區進行了市、縣黨的代表大會常任制試點;一些地方和部門制定了制度措施,探索以黨內民主帶動和示範人民民主的路子,等等,都是黨依法執政朝著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方向邁進。
重慶市在工作中,把黨有沒有本領讓人民起來為自己負責、為自己掌權,當作檢驗黨的依法執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標尺,努力從具體制度上予以確認和保障。市委在全市農村推廣實行了「八步工作法」,這八個步驟是:第一步,深入調查收集民意;第二步,召開黨員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形成初步方案;第三步,廣泛徵求群眾對初案的意見;第四步,民主討論確定方案;第五步,戶戶簽字進行公決;第六步,分解工程,落實到戶;第七步,村民小組組織實施;第八步,竣工結算張榜公布。「八步工作法」把人民當家作主具體化、程序化。從一條鄉村公路的走向,到一座橋該不該建、誰來建、群眾付多少錢,都要反復討論、醞釀、表決,達不到85%以上贊同率就不能實施。正是在這種看似繁瑣的過程中,使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得到了切實體現。
五、強化正確政績觀的樹立
提高黨依法執政的水平,還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政績觀。依法執政是執政方式問題,政績觀是執政目的問題。正確的政績觀是黨依法執政的前提。因此,實現黨依法執政的目標,必須樹立正確的政績觀。
從各地實踐看,要著力解決好兩大問題:一是各級領導幹部要身體力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作為最高准則,規范自己行為,統領全部工作;二是要建立科學的幹部任用、考核評價體系。目前,各地普遍建立起對幹部的考核評價體系,對正確政績觀的樹立發揮了很好的促進作用,但還需要不斷修訂和完善。要害是對幹部的考核評價,究竟是由上級制定一套衡量標准說了算,還是廣大人民群眾說了算?以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最高標准,是黨的執政觀和群眾觀的根本問題。
六、強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幹部隊伍建設
黨依法執政能力的提高,歸根到底取決於每個黨員幹部依法辦事能力的提高。只有廣大黨員幹部堅持依法執政,善於依法辦事,才能真正做到不斷提高黨依法執政的能力。對建設一支政治思想強、法治素質高、執法用法嚴的幹部隊伍,各級黨委和政府始終在努力不懈地探求,積累了許多成功經驗,其中一條有效經驗,就是要圍繞增強幹部行為的「合法度」來強化懂法、守法、善用法的幹部隊伍建設。
安徽省黃山市把增強幹部行為的「合法度」具體化為三個數字:一是全市每年出現多少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二是每年查處多少腐敗案件;三是每年有多少群眾舉報執法部門的「三亂」案件。這三個數字的高低,與依法執政的優劣密切相關,成為全市幹部依法執政能力高下、行為是否正當的檢驗標准。從把這三個數字減少到最低限度入手,市委下力氣從三個方面抓了幹部隊伍建設。首先,實施了法治精神入腦入心工程。在全市開展了依法執政大討論,通過灌輸、研討、辯析,使憲法精神、法律規范與黨和國家的要求廣為人知,入腦入心,夯實幹部隊伍建設的思想理論基礎。其次,組織各種形式的培訓。在黨校、行政學院和相關院校開設不同層次、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幹部專門培訓班和專題深造班,分期分批組織幹部進行培訓進修。各部門還經常舉辦不同形式的「學習日」,請專家學者和經驗豐富的實際工作者授課講解,提高了幹部依法執政的素質。再次,加強實踐鍛煉。市委每年有計劃地安排機關幹部到基層鍛煉,讓他們在條件差、矛盾多、熱點難點問題突出的地方開展工作,錘煉其依法辦事、依法處理各種矛盾和問題的能力。同時,組織黨政幹部到各級人大和司法機關進行一定時間的掛職交流,增加實際工作感受,增強依法辦事能力。近幾年,廣大群眾對全市工作的滿意度逐年上升,全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快速健康發展。(作者分別為中國社會科學院財貿經濟所研究員、中國藏學研究中心秘書處處長)
『柒』 領導幹部提高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關鍵是要做到以下哪些方面
一要當好學法的表率。
學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礎。作為領導幹部必須注重學法,不僅要學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法律知識,而且要學法的原則、原理,學法的價值、精神。通過學習,了解法律授予了什麼權力,這些權力的邊界在哪裡,權力行使的原則、程序是什麼,不依法行使將承擔什麼責任等。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必須把法治教育作為培訓重要內容,幫助受訓學員切實提高法治思維水平和能力。
二要領會好憲法要義。
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決定》強調指出:「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法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所以領導幹部要更多地讀憲法、懂憲法,將憲法規定轉化為工作能力,將憲法精神轉化為工作習慣。
三要強化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靈魂,領導幹部要在紛繁復雜的工作事務中有所超脫,應當化繁為簡,即以法治理念把握復雜的利益關系,找出明確的權利義務主體及其之間的法律關系,結合實際形勢作出符合法律規定與社會效果的科學決策。
四要注重法治實踐。
法治思維的養成特別是法治能力的提升,關鍵靠實踐。領導幹部在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必須撲下身子,躬身實踐。凡是想問題、辦事情、作決策,務必按法律辦事,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律規定;沒有法律規定的,遵循法治原則、法治原理、法治精神,同時要深入法治工作第一線,善於剖麻雀、析個案,注意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從而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的能力。
五要遵法守法。
總書記強調,正人必先正己,正己才能正人。中央怎麼做,上層怎麼做,領導幹部怎麼做,全黨都在看。如果領導幹部對待法律是「說一套做一套」,那麼下級以及群眾對待法律也將陽奉陰違,久而久之法律權威就會喪失殆盡,依法治國偉大實踐就會落空,領導權威也將在此過程中不復存在。
六要認真對待監督。
從很大程度上講,衡量領導幹部法治水平的基本標準是如何對待監督。美國法學家富勒將道德分為「內在道德」與「外在道德」兩個方面,其中的「外在道德」指的是法律制度規范約束引導下形成的習慣行為。毋庸置疑,這種外在的道德約束與內在道德的最大區別是監督的力量。法律不同於道德,前者是剛性的、強制的、明確的、外在的,後者是柔性的、自覺的、模糊的、內化的。所以領導幹部法治素養的要害在於自覺接受法律監督以及依據法律規定產生的專門監督、黨內監督、公民監督、社會監督等,用外在監督促進內在遵守法律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
以上為有關論述,僅供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捌』 最新領導幹部如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領導幹部必須增強法律意識和現代法治觀念
當前,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存在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情代法、搞「土政策」的現象,關鍵在於依法指導和開展工作的觀念樹得不牢。各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依法辦事的極端重要性,使依法辦事成為自覺行動和行為准則。依法辦事是崗位職責所系。領導幹部的職責是法規賦予的,其許可權與職責緊密相連。領導幹部作為黨委決策的謀劃者,其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直接關繫到單位的建設和發展。領導幹部必須著力強化依法決策、依法指導、依法辦事的意識。
在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進程中,領導幹部在其法律地位上的雙重身份必然要求其樹立與依法治國和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要求相符的,以及與其自身所處法律地位相稱的法律意識。從這個意義上講,法律意識必然成為與領導幹部的政治素質、思想道德素質、業務素質、科學文化素質以及生理心理素質等諸多基本素質同等重要的必備的基本素質。
領導幹部應具備的法律意識從內容上看,包括諸多方面、諸多層次。領導幹部主要應具備的就是現代法治觀念。因為現代法治觀念是法律意識中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思想觀念。現代法治觀念內容十分豐富,不僅與歷史上的法治觀念有嚴格的區別,而且與人治、德治觀念的本質區別有嚴格的界定。若我國的領導幹部真正具備了以現代法治觀念為核心的法律意識,則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就更加完整,結構也更趨於合理。反之,不僅領導幹部基本素質的內容不完整,結構不合理,而且我黨確立的依法治國目標也難以實現。
現代法治觀念是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全體社會成員的行為規范。從這個意義上講,現代法治的核心是依法辦事。而依法辦事對於領導幹部而言,因其具有國家法律工作者的身份,就表現為依法行政。黨的十五大以後,全國的執法工作者和法學理論界經過研討,已就「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國的核心」這一觀點達成共識。依法行政是依法辦事這一現代法治的核心,也是在包括領導幹部在內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為規范中的具體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