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開展政治工作
❶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包括哪些方面
公安思想政治工作包括激勵機制、宣傳力度、警營文化、戰時紀律、心理疏導:
1、激勵機制
充分發揮表彰獎勵的激勵引導作用,通過送獎上門、簡訊表揚、獎金送達等形式,實現表彰激勵效應最大化。對安保期間做出突出成績、確需即時獎勵的集體和個人,簡化程序、即時審批、即時表彰,以激勵鬥志、鼓舞士氣。
2、宣傳力度
深入一線隨警作戰,開展「踐行新使命,忠誠保大慶保軍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系列主題宣傳,挖掘身邊的亮點和閃光點,並加以培育、提煉、總結、推廣。利用微信公眾平台、電視「警訊」欄目、報刊加以宣傳,用先進典型激勵民警、帶動民警、鼓舞民警,營造積極向上的正能量和警營濃厚宣傳氛圍。
3、警營文化
充分發揮警營文化凝心聚力作用,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警營文化活動,組織開展「升國旗、唱國歌」、「紅歌嘹亮、唱響警營」學唱紅歌、「難忘的歲月·輝煌的成就」演講比賽等系列活動,用聲音傳播警察故事,以朗讀點亮警營夢想;
4、戰時紀律
認真落實公安部、省廳戰時紀律和市局規定要求,啟動戰時違紀違法案(事)件查處問責工作。對戰時值班值守、情況接報、保密措施、裝備管理、群眾紀律等制度規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時採取批評教育或組織措施;
5、心理疏導
建立戰時民警心理疏導工作機制,幫助民警掌握心理自我調節方法,提高心理保健意識和心理調適能力,並做好心理危機事件的等級評估、信息收集、前期處置和干預效果的反饋、跟蹤等工作。
❷ 政治工作三大原則
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則主要包括對人民負責原則,民主集中制原則,還有一個是依法治國原則,這是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則。
❸ 如何把政治工作微信樹立起來,發揮好政治工作生命線作用
一、思想政治工作要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中發揮根本性、綜合性作用關於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與思想政治工作的定性,在黨的文件中分別已有明確表述,前者是「黨執政後的一項根本建設」,後者是「經濟工作和其它一切工作的生命線」.顯然,按照「根本建設」的要求,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等各項建設以及各項具體工作都要緊緊圍繞黨的執政能力建設來進行,都要最終體現到黨的執政能力的提高和黨的執政地位的鞏固上來.換言之,執政能力建設就是貫穿於黨的各項建設和各項工作的一條紅線,各項建設和具體工作都必須以提高執政能力作為出發點和歸宿.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作為黨的全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服從服務於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思想政治工作的成效最終也應該體現到執政能力的提高上來.
然而,思想政治工作又不是一般性的工作,它不僅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而且對於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應發揮根本性、綜合性作用.所謂根本性作用,主要是從思想政治工作所發揮作用的對象而言的.任何工作都需要人去做,都要靠發揮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來完成,我們黨的一切工作也都是從人這個根本出發,最終都要落實到人上.思想政治工作正是做人的工作的,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理應發揮根本性的作用.所謂綜合性作用,是指思想政治工作所滲透的領域並不局限於文化領域,而是滲透到經濟、政治、文化、軍事、外交等領域;思想政治工作所產生影響的范圍涵蓋黨的思想、政治、組織、作風、制度等建設,而不是某一項具體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對於提高執政能力的績效,也應該體現在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對國際局勢和處理國際事務五種能力的提高上,而不是對某一種具體能力發揮作用.
二、思想政治工作對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發揮作用的途徑從總體上看,執政能力建設的主體包括黨的整體、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政能力建設的內容主要指黨通過執政完成所擔負的歷史使命的能力,而這正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對象和內容.具體來說,思想政治工作所發揮的作用及途徑,可以從三個層面說明.
(一)黨員幹部的素質層面: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提高黨員幹部的思想覺悟和認識水平,增強提高自身素質的自覺性.《決定》指出,加強執政能力建設要「以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為關鍵」、「以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為基礎」.一個「關鍵」,一個「基礎」,可見,提高執政能力,需要廣大黨員和幹部,特別是黨的各級領導幹部端正思想認識,牢固樹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樹立駕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的發展觀和政績觀;樹立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的民主觀;樹立居安思危、勵精圖治的憂患意識;樹立依法治國的法制意識,等等.在此過程中,思想政治工作肩負著教育、引導、激勵等功能.
(二)領導制度、體制層面:思想政治工作為制度的制定執行提供堅實的思想保障.黨的執政能力並不是黨員幹部自身能力的簡單相加,這裡面還有制度的因素.也就是說,黨必須有一整套科學有效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必須有處理各種具體問題的正確的政策規則、工作機制,必須有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工作體制和工作制度.但是,所有這些制度、體制最終都要落實到人的身上,具體來說,就是要有大批能夠審時度勢、制定這些制度、政策、規則的人,需要有嚴格遵從這套工作體制和制度要求的人,需要有一大批能夠忠實踐行這些制度的人.培養造就這樣一大批人,除了其它必要的條件以外,思想政治工作責無旁貸.
(三)群眾自覺性層面:通過對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執政成效,提高執政能力.這主要是從黨對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的角度來說的.《決定》指出:「黨的執政能力,就是黨提出和運用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策略,領導制定和實施憲法和法律,採取科學的領導制度和領導方式,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有效治黨治國治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本領.」從「動員」和「組織」可以看出,我們黨的執政過程實際上是教育群眾、組織群眾、帶領群眾的「雙向互動」過程.而群眾是否積極主動地被領導,能否以強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朝著黨所指定的目標前進,關鍵在於群眾內心價值上的認同,這就要靠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人們正確認識自身的利益,使群眾的奮斗方向與黨制定的既定目標相一致,並實現合力的最大化.
三、執政能力建設對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當前,圍繞加強執政能力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要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第一,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增強執政意識.一是要在增強黨員幹部「黨的意識」上下功夫.黨的意識是執政黨帶有根本性的問題.現實中,一些黨組織和黨員幹部之所以政治意識淡漠,缺乏應有的政治敏銳性,甚至以不負責任的「第三者」立場或旁觀者態度來看待黨的建設和黨的工作,根本原因在於「黨的意識」不強,丟掉了共產黨員應有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沒有把自己的思想感情和實際行動自覺地融會於黨性之中.因此,思想政治工作要強化黨員幹部「黨的意識」,一方面要通過歷史與現實的結合、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引導黨員幹部樹立中國共產黨是偉大而光榮的黨;另一方面,要引導大家認清自身在黨組織以及整個黨的建設中所處的位置,認清自身所肩負的責任,時刻關心黨的建設.二是要在增強黨員幹部的憂患意識上下功夫.目前,一些黨員因循守舊,不思進取,認為黨的執政地位穩如泰山,憂患意識和勵精圖治、奮發向上的觀念逐漸淡化.為此,要通過思想政治工作,使廣大黨員幹部認識到,雖然我們在領導全國人民實現國家富強、增進人民幸福的過程中,執政條件不斷優化,執政地位不斷鞏固,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當前復雜的國際局勢給我們帶來了各種嚴峻挑戰,看到我們在進行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看到前進道路上的困難和風險.三是要在增強黨員幹部的公僕意識上下功夫.要通過宣傳教育和制度約束等各種途徑,使廣大黨員幹部更深刻更清醒地認識到,作為一個馬克思主義的政黨,革命時,我們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執政後,我們依然沒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我們是在為人民執政,所以我們執政中的一切作為,都要以人民的利益、願望和要求為判斷標准.要通過宣傳教育提高廣大黨員幹部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的自覺性.
第二,思想政治工作要努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執政基礎是一個政黨執政賴以存在的根本.我們黨的執政基礎是廣大人民群眾,是人民的擁護、人民的支持.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求思想政治工作必須擔負起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的任務.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要以正面灌輸的方法鞏固黨的執政基礎.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對民眾系統地灌輸科學正確的價值觀,建構對目前社會管理和秩序在心理上和價值上的認同,表明群體的組織、制度是合理、合法的,群體行為的目標和方法也是正當的,從而使個人確信自己採取與群體一致的行為是合理的和應該的.要通過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人們對誠信、忠誠等的效用評價,形成自律,促進對法律法規、道德秩序的遵守,促進群體內部的認同和合法性信仰,保持群體內部的團結和穩定.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要與消解執政基礎的因素作斗爭.國外敵對勢力「西化」、「分化」的險惡用心就是要動搖和摧毀作為中國人民、中國共產黨精神支柱的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的道德理想,逐漸削弱黨對意識形態的領導力,進而使共產黨喪失對意識形態的領導權.此外,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說,同樣會腐化人的心靈,削弱黨的執政基礎.思想政治工作必須倡導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教育和引導公民逐步樹立起科學的世界觀,以及在這一世界觀指導下的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努力奮斗的人生觀、價值觀,使人們正確地處理主觀與客觀、精神與物質、思維與存在、科學與偽科學等關系問題,自覺地運用科學的立場、觀點、方法去對待和處理人生和社會中的各種矛盾.
第三,思想政治工作要為改革和完善執政體制、執政方式奠定思想基礎.改革和完善黨的執政體制、執政方式,是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關鍵因素.黨的執政體制、執政方式的改革和完善是一篇大文章,需要動員全黨的智慧進行深入的、多角度的探索.這對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思想政治工作要緊密結合執政體制、執政方式的改革.思想政治工作向來在改革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過去,我們的思想政治工作多是與經濟體制改革相結合,因此,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具體操作中,經濟成分、物質利益成分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成分就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內容和手段,這是十分正確的,也是我們長期要堅持的.但是,思想政治工作不能僅僅停留在經濟建設和經濟體制改革上,而且還要滲透到黨的自身建設中,與執政體制、執政方式的改革緊密結合,為政治體制改革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不僅要把經濟的發展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標和衡量標准,而且要把執政體制、執政方式改革的成效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目標.
其次,思想政治工作要在繼承和發揚科學有效的執政方式上有所作為.執政方式即執政採取什麼樣的形式、什麼樣的手段、什麼樣的方法.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形成了諸如黨的三大作風、民主集中制等一整套科學有效的執政方式,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堅持和發揚的.同時,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光用簡單的行政命令不行了,必須運用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協商的、契約的等多種方式和手段,而且還要隨著實踐的發展,不斷探索和創造新的方式.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導大家在繼承科學有效的執政方式上,轉變陳舊觀念,老方式管用的就繼續用,不管用的就要及時舍棄、改造,同時,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不斷探索出適合時代發展的執政方式.
再次,要把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納入到執政方式改革完善中去.進行思想宣傳本身就是黨的基本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之一,改革完善黨的執政方式內在地包含著思想政治工作改革創新.因此,思想政治工作一方面要為其它各項執政方式的改革完善服務,奠定堅實的思想政治基礎,另一方面,思想政治工作要把自身積極納入到執政方式的改革中,從內容、方法、手段上積極探索與其它執政方式相適應的新路子.
第四,思想政治工作要為執政方略的貫徹實施保駕護航.思想政治工作對於貫徹黨的執政方略的功能定位,可以從三個方面說明.一是要使群眾的意志專注於黨確定的執政方略上.毛澤東同志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團結全黨進行偉大政治斗爭的中心環節.如果這個任務不解決,黨的一切政治任務是不能完成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認識到,黨的執政方略是來自於人民的需要,根本目的就是滿足人民的需要,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就集中體現在黨的各項執政方略,從而把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思想意志集中到貫徹實施黨的執政方略上來,充分發揮其凝聚作用,最大限度地發揮人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二是要使群眾為執政方略奮斗的行動保持連續性.從終極角度來講,執政方略是為實現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服務的,但這並不是說,在執政方略的實施過程中,每一項具體的方針政策都能滿足所有人的需要,甚至在短期內可能影響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但受損害的利益通常來說是暫時性的、眼前的利益,而非長遠的、根本性的利益.在這一過程中,思想政治工作必須用具有時代特徵的社會主義義利觀武裝人們的頭腦,引導人們正確看待自己的利益,處理眼前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系、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的關系,努力營造關心、擁護、支持黨的執政方略的社會氛圍,統一人們在重大問題上的思想認識,正確看待改革中利益關系的調整,從而保證廣大群眾為執政方略奮斗的行動保持連續性.三是要使群眾在為執政方略奮斗的過程中產生成就感.對黨的執政方略的信心源自我們取得的進步和做出的成就.思想政治工作要積極反映執政方略貫徹執行中日新月異發展的現實,滿腔熱情地謳歌人民群眾在奮斗中取得的光輝業績,堅定對執政方略的信心,進一步激發為執政方略努力奮斗的熱情.
(原載《紅旗文稿》2005年第3期)
❹ 我國軍隊思想政治工作圍繞什麼展開
我國軍隊思想政治工作圍繞一般都是根據她的實際情況來開展
❺ 如何開展部門、行業、基層的依法治理工作。
公安機關的職責是: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防範、打擊恐怖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管理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國籍、出入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場所和設施;管理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司法部也是行政機關
司法行政機關的職能和任務主要有12項:監督和指導全國監獄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監督和指導全國勞動教養工作;制定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檢查各地區、各行業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導對外法制宣傳工作,管理法制報刊;監督和指導全國的律師工作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和在華設立的外國(境外)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全國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負責委託港澳地區律師辦理在內地使用的公證事務;指導全國的人民調解和司法助理員工作;管理部直屬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導全國的中等、高等法學教育工作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組織參加聯合國有關預防犯罪領域的會議和活動,承辦聯合國有關對口部門的往來業務,組織參加國際有關人權問題的法律研討和交流活動、開展政府間的法律交流與合作;參加與外國簽訂司法協助協定的談判,負責國際司法協助協定執行的有關事宜;參與國家立法工作,組織司法領域人權問題研究;監督大型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指導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協助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司法廳(局)領導幹部。
法院是司法(審判)機關,是負責審理案件,解決糾紛的
市法院職責
(一)審判法律規定、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市法院管轄和市法院認為依法應當由自己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
(二)審判法律規定由市法院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審案件。
(三)審查處理不服市法院和下級法院判決、裁定的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
(四)審判由檢察機關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案件。
(五)對下級人民法院管轄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轄。
(六)監督和指導基層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七)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
(八)依法決定國家賠償。
(九)管理、協調全市法院執行工作。
(十)研究、徵集對法律、法規、規章草案的意見;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
(十一)負責指導全市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及其他人員;協助管理全市法院機構、人員編制工作;主管全市法院監察工作。
(十二)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憲法和法律。
(十三)承辦其他應由市法院負責的工作。
檢察院是檢察機關
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和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依法行使下列職權:
1、對於叛國案、分裂國家案以及嚴懲破壞國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統一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檢察權。
2、對於直接受理的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案件,進行偵查。
3、對於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等偵查機關偵查的案件進行審查,決定對是否逮捕、起訴或者不起訴。並對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4、對於刑事案件提起公訴,支持公訴;對於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裁定是否正確和審判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5、對於監獄看守所等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地點實行監督。
6、對於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7、對於行政訴訟實行法律監督。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提出抗訴。
(二)人民檢察院按照法律規定筆業務分工設置內部機構,分別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等業務。
1、控告申訴檢察部門、舉報中心:承辦受理、接待報案、控告和舉報,接受犯罪人的自首;受理不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不起訴、撤銷案件及其他處理決定的申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的申訴;受理人民檢察院負有賠償義務的刑事賠償案件等工作。
2、反貪污賄賂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3、法紀檢察部門:承辦對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暴力取證、破壞選舉等犯罪進行立案偵查等工作。
4、審查逮捕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批准逮捕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逮捕,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提請處長偵查羈押期限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處延長,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的偵查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等工作。
5、審查起訴部門:承辦對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檢察院偵查部門移送起訴或不起訴的案件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或不起訴,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對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對確有錯誤的刑事判決、裁定提出抗訴等工作。
6、監所檢察部門:承辦對刑事判決、裁定的執行和監管活動進行監督,直接立案偵查虐待被監管人罪、私放在押人員罪、失職致使在押人員脫逃罪和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於監外執行罪案,對監外執行的罪犯和勞教人員又犯罪案件審查批捕、起訴等工作。
7、民事行政檢察部門:承辦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或者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依法提出抗訴等工作。
8、檢察技術部門:承辦對有關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收集、固定和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並進行科學鑒定,對有關業務部門辦理案件中的涉及技術性問題的證據進行審查或鑒定等工作。
9、紀檢監察部門:承辦受理群眾和社會各界對檢察人員利用職權進行違法辦案、越權辦案、刑訊逼供、吃請受賄等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和控告,並進行查處等工作。
它們之間互不隸屬,各自獨立
❻ 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提升高度,堅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性和引導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一項具有方向性、長遠性、戰略性的工作,而方向性和引導力始終應當是連隊思想政治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思想政治工作高度,不僅包含著立場觀點的角度,也體現著目的、標准和質量要求的水平尺度,同時還涉及到組織者與參與者本身的關注與重視、投入與付出的主觀態度和著力程度。實踐告訴我們,無論做人還是做事,沒有高度,視野就會短淺,路線就可能跑偏,前進也會有迷航失途的危險,沒有高度,目標就會模糊,要求就會鬆散,效果也就會微弱和凌亂,沒有高度,也很難有凝心聚力的意志和信念,很難做到攻堅克難,一往無前。新時代黨的強軍思想為人民軍隊開啟建軍治軍新的偉大征程,實現強軍興軍新的偉大目標提供了系統方略和科學指引。在新的歷史時期,提升連隊思想政治工作的高度,就是要求我們縱覽全局,登高望遠,堅持用強軍目標凝聚廣大官兵的智慧和力量,跳出連隊看連隊,跳出眼前看長遠,跳出瑣碎看大局。不斷總結歷史,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用廣泛、深入、持久、有力的思想教育、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按綱建連,努力使政治建軍、改革強軍、科技興軍、依法治軍真正細化落實到連隊建設的各項工作之中,鑄就堅強堡壘,培養精武強兵。
二、加大密度,確保思想政治工作的廣泛性和持久力
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就是要解決人的思想,進而解決人的行動及其作風問題。客觀地說,基層連隊廣大官兵中思想問題是隨時隨地,普遍存在的,因而思想政治工作總有其必解之題和用武之地。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就要解決好其范圍廣度和工作頻度的問題,保持工作的廣泛性、經常性、持續性的問題。現實中,加大連隊思想政治工作的密度一是要在主體對象上保證工作的廣泛性,實現思想政治工作的全員參與,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方法和措施,讓全連隊每個幹部戰士都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參與者,既要使人人學、人人講、人人抓,又要使每個人都接受思想政治教育、經受政治洗禮,做到人人懂政治、守規矩,要不斷減少直至拒絕連隊思想政治工作中出現的「旁觀者」和「局外人」。二是在內容和方式上要提高工作的輻射面,實現思想教育和政治工作的全方位、多領域及全過程的有效開展。實踐中,開展連隊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抓大抓難,也要抓小抓易。既要圍繞「主題」,搞好「專題」,又要緊扣現實,關注並抓好日常工作、生活和相關活動中的「小事小議」。既要做好學習、宣傳和教育,又要做好交流、溝通、疏導、監督、考評和管理。三是在頻率頻度上要保證工作的經常性、持續性,實現思想政治工作的常態化。連隊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等方面總是要面對新的挑戰和新的問題,而不斷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恰恰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魅力和活力所在。這要求我們必須始終堅持思想政治工作「反復抓、抓反復」這個基本方法和規律,堅決戒除思想政治工作中的諸如「搞運動」、「一陣風」、「抓一抓,動一動」等不良作風,切實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實到日常的學習、訓練和生活等各項工作之中,常抓不懈,貫徹始終。在這方面,就是要像列寧同志曾經說過的那樣:「要多做日常的、細小的、麻煩的工作,少說漂亮話」,從而真正使思想政治工作對我們的「政治肌體」發揮出「流水不腐,戶樞不蠹」的獨特作用。